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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11·3”灭火抢险英雄群体学习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11月3日凌晨5时许,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市场内一栋8层的商住楼一楼仓库发生火灾。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官兵前往扑救。在灭火抢险战斗中,官兵们奋不顾身地冲进浓烟弥漫、烈焰滚滚的楼房,组织群众疏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殊死搏斗,终于将大火控制,94户、412名居民安全转移,无一伤亡。8时30分左右,当消防官兵正在扑灭余火时,该楼突然坍塌,支队政委张晓成等20名官兵壮烈牺牲。   


      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在扑救“11·3”特大火灾中展示的英雄壮举,是他们长期践行“献身消防终不悔”誓言的生动写照。近年来,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先后有1个消防大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二等功,2个中队被省消防总队荣记集体三等功,9个大、中队进入省、市级“青年文明号”行列,1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全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4人荣获全省消防部队“优秀消防卫士”称号,4人次荣记二等功,96人次荣记三等功;2001年,支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监督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去年,支队被共青团湖南省委评为“学雷锋先进集体”。扑救“11·3”特大火灾的英雄壮举再一次证明,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不愧为一个为党和人民屡建功勋的战斗集体,不愧为英雄的人民子弟兵。   


      为了弘扬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11·3”灭火抢险英雄群体学习的活动。   


      要学习英雄群体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崇高思想境界。在灭火战斗中,消防官兵“视人民为父母、把防地当故乡”,置生死于度外,把死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留给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英雄群体,就要学习他们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要学习英雄群体舍生忘死、勇于献身的大无畏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在灭火战斗中,消防官兵面对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挺身而出、赴汤蹈火,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同火魔英勇搏斗,用宝贵的生命与热血铸就了忠诚警魂。学习英雄群体,就要学习他们这种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不畏艰险,不怕牺牲,把一切献给党、献给人民、献给我们伟大的事业。


      要学习英雄群体纪律严明、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在灭火战斗中,消防官兵牢记责任重于泰山、火警就是命令,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表现了新时期消防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优良军事素质和顽强拼搏作风。学习英雄群体,就要学习他们纪律严明、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雷厉风行,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迅速兴起学习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11·3”灭火抢险群体先进事迹的热潮,并把学习活动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对英雄的光辉事迹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扎实地抓好这项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英雄群体为榜样,努力学习,锐意改革,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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