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毛泽东人民军队思想
毛泽东指出:在中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他从建国开始,就确定了我军的无产阶级性质,并规定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务、政治工作制度,以及内部的民主制度和严格的纪律。引导我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从而保证了我军的健康发展。
(一)人民军队的性质
毛泽东从“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是阶级压迫的工具”的原理出发,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和“党指挥枪”的思想,指明我军必须是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执行无产阶级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对于敌对阶级,它是压迫的工具,对于人民大众,它是人民利益的卫士,“是属于人民和保护人民的,它们和一切属于少数人、压迫人民的旧式军队、旧式警察等等完全不同。”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确保人民军队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根本原则。从1927年9月“三湾改编”时开始,毛泽东就规定了在军队中建立党的各级组织,设立党代表制度,党支部建在连上。随后又明确在军队内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和党委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工作方法六十条》中指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办也有决,不离原则。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形成了党对军队实施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和方法措施。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历来重视团结一切爱国的、拥护革命的民主党派,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团结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民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在共和国土地上允许建立和发展组织,唯独在军队中,不能设立其机构,发展其成员,更不允许他们参与对军队的领导。人民解放军只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此,这种领导称为绝对领导,它是保证人民军队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根本领导制度。
(二)人民军队的宗旨
人民军队是为无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工具。由于无产阶级的利益与广大人民的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这支军队的无产阶级和人民性的统一。毛泽东把人民军队的政治任务同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联系在一起,强调人民军队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和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他明确指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军建军原则的核心,是我军区别于其他任何军队的本质特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毛泽东将它一字不改地规定为人民军队的唯一宗旨,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对这支军队必须无产阶级革命化的要求。我军在革命战争和保卫祖国的长期斗争中,始终遵循这一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三)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
进行强有力的革命的政治工作,是毛泽东建军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保持我军的无产阶级性质,提高战斗力,促进军队建设的可靠保证。毛泽东把我军的政治工作比做我军的“生命线”。建军之初,由于我军的主要成分是农民,还涌进许多从国民党军队中起义和解放进来的官兵,又由于红军处于分散的农村游击战争的环境,必然带来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和作风。比较突出的有:单纯军事观点、流寇思想、军阀主义残余、个人主义、极端民主化和绝对平均主义等,这些思想和作风,严重地妨碍了党的正确路线的贯彻。为此,毛泽东从“三湾改编”开始,就从组织上、思想上整顿军队,建立政治工作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保证了我军在除旧立新的轨道上向前发展。
我军的政治工作,随着革命战争的发展而逐步完善。形成了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三大原则。官兵一致的原则,体现了我军上下之间只是适应战争任务需要的职责分工不同,而在政治上是平等的阶级弟兄关系。这是与旧式军队的根本区别之一。毛泽东指出达到官兵一致的关键在官。他说:“军队的基础在士兵。没有进步的政治精神贯注于军队之中,没有进步的政治工作去执行这种贯注,就不能达到真正的官长和士兵的一致。”长官平等对待士兵,长官善做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是达到长官爱护士兵,士兵尊重长官,官兵亲密一致的关键。军民一致的原则,是人民军队本色的体现。解决军民一致的关键是军队应把自己视作人民的奴仆,爱护人民,为人民利益而战是自己的神圣职责,决不能自喻为“救世主”而企图凌驾于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之上。毛泽东说:“军队须和民众打成一片,使军队在民众眼睛中看成是自己的军队,这个军队便无敌于天下。”1942年,党中央和毛泽东在延安倡导的拥政爱民、拥军优属运动(简称“双拥”),是加强军民关系的战略性措施。在战争年代,它是军民团结、加速敌人灭亡的动力。在和平建国时代,它是振兴祖国、增强国防、凝聚军民合力的纽带。瓦解敌军的原则,是促进敌人营垒从内部瓦解的有效武器,是加速敌人崩溃的战略性原则。毛泽东指出:“我们的胜利不但是靠我军的作战,而且依靠敌军的瓦解。”贯彻这一原则,既要靠我军对敌军官兵的宣传和工作,又要靠全军认真执行党争取敌军的政策和方法,毛泽东把“不虐待俘虏,不搜俘虏腰包”规定为我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一项内容,并指明了贯彻这一原则,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尊重已经放下武器的敌军俘虏的人格出发。解放战争中,我军共歼灭蒋军807万,但其中,起义、改编的115万,投诚的63万,被俘的458万,三项合起来636万,占总歼灭数的78.7%.毛泽东并把瓦解敌军与我军的兵员补充结合起来,造成大量的蒋军俘虏在我军政治感召下志愿掉转枪口参加我军。解放战争第三年开始,我军总兵力280万,其中80万就是蒋介石帮我们训练的,后来掉转枪口打老蒋的“解放战士”。可见瓦解敌军的原则是一条不容轻视的重要原则。
(四)人民军队的三大任务
毛泽东指出:“红军的打仗,不是单纯地为了打仗而打仗,而为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并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才去打仗的,离了对群众的宣传、组织、武装和建立革命政权等项目标,就是失去了打仗的意义,也是失去了红军存在的意义。”同时他又指出:“这支军队也要当两支用,一方面打仗,一方面生产。”从而明确赋予了我军战斗队、工作队和生产队三大任务。这是这支新型人民军队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区别。在战争年代,我军要为推翻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中国而奋战。建国以后,要保卫祖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随时准备为粉碎敌人的入侵,武装挑衅和颠覆而战斗。因此,我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在和平建设时期,战斗队的职能主要由训练来体现。训练是为了更好地战斗。
我军在执行战斗队使命的同时,需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战和支援。因此,我军规定对群众宣传、组织和武装等任务,是责无旁贷的。我军的战斗,除了消灭敌人外,还要帮助地方建立和巩固政权,帮助群众进行社会改革和发展生产。因而,人民军队肩负着工作队的任务。我军的生产队职能,是在战争年代处在敌人包围和封锁,物质极端困难条件下产生的,以减轻人民的负担和改善军队生活。毛泽东在总结延安时期军队大生产运动的成果时指出:“军队生产自给,不但改善了生活,减轻了人民负担,并因而能够扩大军队,而且立即带来了许多副产物。”他列举了改善官兵关系、劳动观念、增强纪律性、改善军民关系、改善军地关系和促进人民的大生产运动等六项副产物。
军队的战斗队任务,在三大任务中居于主要地位。在新时期,我军的战斗队任务,主要体现在教育训练上;我军的工作队任务,由于全国各地党组织和政府机构已经建立,所以在具体内容上也有所变化,主要体现在帮助地方进行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支援地方重点建设,以及抢险救灾等方面;我军的生产队任务的出发点仍然是为了改善生活和减轻人民、国家的负担,但军队的经济生活保障主要依靠国家供给,以便集中精力抓好教育训练、搞好国家守备和战备工作。
(五)人民军队内部的三大民主
军队内部实行民主制度,是毛泽东在建军初期就提出来的原则。它是肃清军阀主义残余,破除封建雇佣军队习气,建设新型人民军队,增强军队内部团结的重要保证。在旧军队中,官兵之间是压迫被压迫的关系,即使上、下级军官之间,也明显地表露了地位的不平等。“官大一级压死人”,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毛泽东在我军“三湾改编”时,确定了人民军队内部官兵之间、上下级之间是政治平等的关系,建立了维护士兵利益的“士兵委员会”和民主评议制度。士兵和下级运用批评的武器,可以公开评议长官和上级,在党组织的监督下,长官和上级要虚心对待来自士兵和下级的评议,作认真的自我批评,错误严重的要公开作深刻的检查。这些制度对于纠正旧军队带来的军阀主义残余和官僚作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推动了人民军队尊干爱兵、团结一致的风气的形成。随着我军内部民主运动的开展,毛泽东又把它概括为“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三大民主制度。所谓政治民主,就是士兵群众或下级有权批评和评议长官和上级,进行政治监督;所谓经济民主,就是士兵参与经济生活的管理,公开账目,士兵选出代表参加经济管理机构,防止长官多吃多占和其他经济腐败行为;所谓军事民主,在战时就是通过火线开大小诸葛亮会,广泛发动士兵群众参与战斗方法的研究,在平时则体现在官兵互教、兵兵互教方面。通过军队的内部的三大民主制度,调动了广大官兵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促进了官兵团结、上下团结,增强军队的集中统一。“三大民主”是新型人民军队同志关系的生动体现。
(六)人民军队的自觉纪律
既要发扬民主,建立民主制度,又要建立严格的纪律,实行严格管理,这是毛泽东建军思想的又一重要内容。民主与纪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要民主,不要纪律,就会走向极端民主化,导致军队内部涣散;只要纪律,不要民主,就会助长军阀主义,形成军队内部隔阂和对立。
毛泽东在倡导我军民主制度的同时,十分重视军队的纪律建设。他指出了纪律的意义在于“执行路线的保证。”并说:“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这个自觉的纪律,是建立在整个阶级的利益、人民革命战争的需要基础上的,不是个人的需要、个人的爱好。因此,需要通过教育和互相监督的手段,需要通过对违纪者的惩处,逐步提高纪律观念,增强维护纪律的自觉性。自觉的纪律和令行禁止的规范是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政治基础,也是保证我军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一致,成为任何力量都摧不垮、打不烂的坚强柱石的必要条件。
毛泽东在红军初创时,为规范红军的行动,亲自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又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我军实行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和队列条令,是我军一切行动的规范,是全军统一的法规。
(七)人民军队的顽强作风和勇于牺牲精神
作风是思想、意志、士气等精神因素在行动上的集中反映。它体现持久性、一贯性,非长期不能形成。我军的“养成教育”,就是引导官兵通过经常持久的磨炼,以塑造牢固的不易改变的良好的战斗风格,这就是作风形成的过程。
我军从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强大敌人的包围和进攻,面临着条件十分艰苦的环境,在这种条件下,要能坚持下去并夺取最后胜利,没有一个顽强的作风是不可能的。为此,毛泽东从创建红军起,就十分重视人民军队的作风建设。以清除自私自利、贪图享受思想,树立革命远大理想;清除怕苦怕累、贪生怕死思想,培养艰苦奋斗和勇敢牺牲精神。引导我军在长期艰苦复杂环境中经受考验,形成一种压倒一切困难、压倒一切敌人的良好作风。毛泽东把人民军队的作风建设与保持人民军队的政治方向结合起来,他说;“没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不能激发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没有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也就不能执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此要求人民军队“必须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短期内接连打几仗)的作风。”毛泽东要求人民军队必须“具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它要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不论在任何艰难困苦的场合,只要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就要继续战斗下去。”归纳起来,毛泽东要求人民军队需要培育勇敢牺牲精神和顽强作风的概括,就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