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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本质是什么,关于美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时间:2022-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数是非物质的东西,是先于人们的认识的。他们认为,美体现着合理的或理想的数量关系,美的本质就是和谐。但他的一些对美的定义的探讨,对后世的关于美的本质的研究,有着不可低估的启迪作用。他认为“同单一并列和离开单一的普遍是不存在的”,因此,“美本身”及美的本质就可能存在于美的感性事物的本身。

对于美的本质的看法很多,古今中外许多学者都付出了很多心血,留下了极为丰富的史料,为我们在学习、研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地作出新的思考与判断。

一、西方美学史上对美的本质的探讨

在西方美学史上,对美的本质的探讨,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认为美存在于客观的物质世界,美在物;二是认为美存在于主观的精神世界里,美在心;三是认为美在客观与主观,物与心的统一关系。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美学

1.毕达哥拉斯学派美在数的和谐

毕达哥拉斯(公元前570-前475年)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创立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主要成员都是科学家和学者,他们认为,万物的本原不是物质,而是数。数是非物质的东西,是先于人们的认识的。“数的原则是一切事物的原则”“整个天体就是一种和谐和一种数”。这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观点。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的“美是和谐”的观点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他们认为,美体现着合理的或理想的数量关系,美的本质就是和谐。“什么是智慧的?——数。”“什么是最美的?——和谐。”他们用和谐原则研究对人的影响,认为人的生命也是一种和谐,它与外界的和谐可以形成一种感应,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就产生了快感。所以,人才爱美和欣赏艺术。毕达哥拉斯学派学说,重在万物的数量关系,体现出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但是这种数量关系,着眼于万物的外在形式,忽略了万物的本质内涵。

2.柏拉图的“美在理念说”

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古希腊美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的著作有早年写作《大希庇阿斯》一篇,此外涉及美学问题较多的有《伊安》《高吉阿斯》《斐利布斯》等。关于美的本质问题,他做过长期的思索和研究。在《大希庇阿斯》篇对话里,他逐一分析了一些流行的美的意义,例如“美是有用的”“美是恰当的”“美就是视觉和听觉所生的快感”等等,发现每一个定义在逻辑上都不圆满,但是最后并没有得到一个圆满的结论。

柏拉图的美学观是建立在他的学术思想“理念论”的基础上的。他认为现时世界是模仿理念世界而来的,是理念的影子。他认为美的具体东西是不真实的,变化无常的,而只有这些美的具体东西的概念,即“理念”,才是绝对真实的。因此,在美的具体东西之外还存在一个绝对的美的“理念”,无疑,柏拉图的美学观点是唯心主义的,从根本上颠倒了美学的观点与美好事物的关系。但他的一些对美的定义的探讨,对后世的关于美的本质的研究,有着不可低估的启迪作用。

3.亚里士多德“美在形式说”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美学家。他是柏拉图的高足弟子。但在学术观念上与柏拉图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亚里士多德首先是从批判柏拉图的“理念说”入手而建立自己的朴素的唯物主义的美学思想体系的。他不同意柏拉图把“理念”与“物体”分开,把普遍性与特殊性(即“单一”)分开的观点。他认为“同单一并列和离开单一的普遍是不存在的”,因此,“美本身”及美的本质就可能存在于美的感性事物的本身。他说:“一个美的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依靠体积与安排。”他还认为:“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与明确”。即所谓“整一”,这是亚里士多德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他说:“一个非常小的活东西不能美,因为我们的观察处于不可感知的时间内,以至于模糊不清;一个非常大的活东西,例如一个一千里长的活东西,也不能美,因为不能一览而尽,看不出它的整一性。”在他看来,美只存在于“物”中,是物的一种属性。亚里士多德的美学观,着眼点是事物的形式因素,它的倾向是唯物的。对后来的美学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中世纪宗教美学

中世纪是欧洲封建社会形成、发展和衰落的历史时期,历时千年左右,在这个时期里,基督教宗教思想是整个社会的精神支柱,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占据统治地位,整个社会充满了宗教的神秘色彩。美学也由人间升到天上,上帝被看作是最高的美和一切感性事物美的最后根源。教会的禁锢与宗教意识的统治,使中世纪美学的发展呈现了极其复杂的状态。

中世纪美学是以立于古代与中世纪交界线上的普洛丁为开端,经过奥古斯丁的发挥,最后集大成于意大利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

1.普洛丁(205-270年),古罗马时期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宗教神秘主义美学始祖。他把柏拉图的“理式”论与源于埃及、波斯一带的神秘主义哲学结合在一起,创立了“新柏拉图主义”,他把柏拉图的最高理式说成是“太一”或神。“太一”是至善的、完满的、从它“流溢”出“理性”,从“理性”流溢出“灵魂”,再从“灵魂”流溢出物质。他的神秘主义美学思想就是根据这种“流溢说”形成的。

普洛丁的美学思想全部意图就是要证明物质世界的美不在物质本身,而在反映神的光辉。在他看来,感性事物的美只是最低级的美,它之所以美,不在于各部分与全体的比例和悦目的颜色,而是由于有了神的理性。

2.圣·奥古斯丁(354-430年),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重要代表。著有《论美与适合》《忏悔录》等。他的美学观点认为,整一、和谐是上帝创造的、美的起源在神。事物的整一、和谐之所以能够打动人的感官,只是因为使人们想到了和接近了上帝的整一、和谐。

3.圣·托马斯·阿奎那(1236-1274年),中世纪基督教经院哲学的主要代表。他的基本出发点和圣·奥古斯丁是一致的。也是把普洛丁的新柏拉图主义附会到神学上去,其美学思想主要见于《神学大全》。

(三)文艺复兴时期的美学

14-16世纪是西欧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在文化思想领域掀起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恢复古典文化的运动,因此,历史上就称之为文艺复兴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潮流,反对传统神学,要求以人为中心,赞美人性的完美,主张用“人学”代替神学,抨击盲目信仰和崇拜权威,提倡科学和理性,否定禁欲主义和未来主义,肯定现实幸福和感官享受等等。反映在美学上,则重视对古典美学经典的研究,重新肯定艺术模仿自然的传统观点,强调艺术的真实性,重视研究自然美和人体美,重视美学理论与艺术实践的结合等等。这一时期的杰出代表人物有但丁、卜迦丘、达·芬奇等人。

(四)西方近代美学

西方近代美学约始于17世纪,结束于19世纪。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成熟时期,这时期的美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研究的落脚点上,注重了美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使美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1.博克与经验派美学

博克(1729-1797年),英国18世纪美学家,他继承了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在美学研究中以经验事实作为出发点,他对美的本质的研究,其立场是唯物主义的。他承认美的客观性,肯定美是物体的某些属性。他说:“我们所谓美,是指物体中能引起爱或类似情感的某一性质。”“美大半是物体的一种性质,通过感官的中介,在人心上机械地起作用。”“美的外形很有灵效地引起某种程度的爱,就像冰或火很有灵效地产生冷或热的感觉一样。”博克的观点在肯定属于事物的某些客观属性和美的丰富多彩的感性特征以及这些特征与情感、感受的联系等方面有合理的因素,他的缺点主要是用生物学的观点从人的被动感受上研究美,忽视了人的具体发展,把美感与快感相混,有片面性的缺点。

2.狄德罗和“美是关系”说

狄德罗(1713-1784年),法国启蒙运动的领导者,唯物主义哲学家和美学家。

“美在于关系”,这是狄德罗对美的本质提出的新观点。在他看来,“关系”就是把一个事物或它的某种性质放到与另一事物或另一种性质的联系去考虑。他认为,凡是从事物本身各部分之间见出对称、秩序等关系的,就是“实在的美”;凡是在一个对象与另一个对象相比较中见出适当关系的,称作“相对美”。总之,“组成美的,就是关系”。但是,无论哪一种“关系”都不是智力虚构出来的,而是“借助于感官而为我们的知性所注意到的实在的关系”。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说,既肯定了美的客观性,又肯定了美的相对性。在他的美的相对性原则中,无疑包括着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辩证观点。

3.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美论

康德(1724-1804年),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基人。他的美学思想主要反映在《判断力批判》的美学专论中。康德认为,“美是对象的合目的性形式,当它被感知时并不想到任何目的。”这就是说,美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形式。所谓“无目的性”,是指审美判断没有客观的目的,既不考虑对象的性质(无“内在目的”),也不考虑对象的用途(无“外在目的”)。所谓“合目的性”,是指审美判断中,美的对象虽无客观目的性,但它的形式却适合主体的认识功能(即想象力与理解力)的自由和谐的活动,从而达到主观欣赏的目的。例如,判断一朵花的美,既不需要弄清花的概念,亦不需要考虑花的用途,就此而言,审美判断是无目的的。但花的形式却引起主观的认识功能的和谐自由活动,所以它又是合目的的。

康德的美学思想在本质上是主观唯心主义的。然而他在美学的许多根本问题上揭示出来的矛盾现象和一些具有创见的观点却是极有启发性的,因而对现代美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4.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示”说

黑格尔(1770-1831年),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和美学家。他的美学思想主要见于他的《美学》《精神现象学》和《历史哲学》等著作。

黑格尔总结了德国古典美学的成果,给美下了一个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说明,美的本质和出发点仍是理念。这自然是唯心主义的。但这个定义的深刻性在于,它包含着鲜明的辩证法思想和倒立着的唯物主义。这表现在,其一,黑格尔美学定义中的“理念”,不是超越于客观实在之上的抽象的理念,而是与客观实在相统一的具体理念。理念既包含概念的普遍性,又有客观实在的具体性,既是本质和内容,又是现象和形式,是两者的具体统一。其二,理念虽是美的本质,但只有当它于外在的感性形式上显现出来,构成具体的统一体,才能成美。黑格尔认为,“美的生命在于显现。”所谓“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就是美的理念借感性形式放出光辉,在黑格尔看来,理性显现为感性形象是理念自身的需要,即理念通过外在的感性形象来实现自己、认识自己。因此,黑格尔的美的定义就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实现了理性与感性、内容与形式、一般与个别的有机统一,从而解决了18世纪美学上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长期争论。

5.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说

车尔尼雪夫斯基(1828-1889年),俄国革命民主主义杰出代表、哲学家、美学家、文学家。

“美是生活”,这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给美学下的定义,也是他的唯物主义美学思想的核心。他指出:“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地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现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在他看来,客观现实的美是彻底的美,是完全能够令人满意的美;美的源泉不在理念,而在现实生活。

从“美是生活”的基本观点出发,车尔尼雪夫斯基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再现生活是艺术的一般性格的特点和本质;第二,艺术作用的第二个作用是“说明生活”;第三,艺术作品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对生活现象下判断”。这就是说,艺术不仅“再现生活”,而且说明“生活”和“判断生活”。在他看来,艺术既然再现生活,说明生活和判断生活,它就不仅不能脱离生活,而且成为“生活的教科书”。他的“美是生活”说强调生活是美的基础和源泉,这个思想闪耀着唯物主义的光辉,无论在当时和后世都引起过巨大的反响。但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生活”是抽象的,缺乏具体的历史内容,美与生活究竟有着怎样的联系极为模糊,对“人”的理解,抽去了历史的、社会的内容,因此,他的唯物主义美学还是不彻底的。

(五)西方现代美学

19世纪,随着心理科学的兴起,对传统美的形而上学的探讨转向对美作心理学的研究,建立了各派心理学美学。心理学家各派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认为从客观对象中已无法找到一个共同的美的本质,只能开辟从人的心中去寻找的新路。发现美实质上就是美感,他们都从心理学上来建立美的哲学,在审美心理中寻找美的本质。并得到了不同的结论。

1.克罗齐与“直觉表现说”

克罗齐(1866-1952年),意大利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美学家。“直觉表现说”是克罗齐全部美学的出发点。他认为,直觉是一种最低阶段的概念性认识。这种认识是脱离理智而独立存在的,它所产生的是美与丑的个别意象。这种意象不是来自客观世界,而是来自主观心灵。他认为,直觉是一种“心灵的综合作用”,实际上就是想象或形象的思维,它能将情感表现为个别意象即将情感对象化,所以,直觉同时又是表现,是抒情的表现。他认为,“美不是物理的事物,它不属于事物,而属于人的活动,属于心灵的力量”。是心灵的造物。克罗齐的这种唯心主义的美学理论,对后来西方唯心主义美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2.立普斯与“移情说”

立普斯(1851-1914年),德国心理学家和美学家。立普斯从心理学出发,提出了“移情说”。对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移情作用”,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移情作用”就是人在观察客观事物时,往往不自觉地把无生命、无情感的事物当成是有生命、有情感的。与此同时,人自身又受到这种错觉的影响,进而和事物发生共鸣。立普斯提出的“移情说”观点,在美学研究上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移情说”是一种唯心主义美学理论。

3.布洛与“距离说”

布洛(1880-1934年),英国心理学家,他的主要著作是《心理距离》。在此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距离说”,用所谓的“心理距离”来解释审美心理和审美经验。他提出的所谓的“心理距离”是指主体对客体进行审美关照时,主体要从心理上同客体对象保持一定的时空距离,以摆脱客体对象实际功利的影响。这样,才能发现对象的美从而产生美感。一个人在进行命运的生死搏斗时,当时的心里绝对不会产生美感,只有取得胜利后,再回首这一切时,那样胜利后的喜悦和自豪感才会油然而生。其原因就是主体同客体事物有了时空上的距离。布洛的这种理论,在审美上,有其合理之处,但是,仍然是唯心主义的。

二、中国美学史上对美学的本质的探讨

中国的美学发展历史,由于具有自身的文化传统、民族特点和社会观念,与西方美学发展历史有着很大的差别。中国古典美学思想多是从创作与经验出发,带有直观的、经验的、朴素的性质。具有生动和丰富性特点,而西方美学往往从哲学的高度出发去研究美学理论。

(一)从“美”与“善”的关系上来研究美

1.伍举论美

在我国美学史上,最早提出美、善关系的是伍举。这是记载在《国语·楚语》上的一个故事。有一天,他与楚灵王共同登上了“章华之台”。楚灵王问伍举:“台美吗?”伍举回答:“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匱,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美是对上下、内外、大小和远近的人都无害的,这就是对老百姓有益有用的,至少是无害的,才能算是美。所以,美是有功利目的的。对民利的就是美的;对民不利的,就是不美的。他把美等同于善,等同于功利。

2.孔子论美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学学派创始人,也是中国美学理论最为重要的奠基人。孔子的思想见于《论语》一书。孔子的美学建立在他整个思想核心——仁学的基础之上。他认为美与善是密切联系而不可分的,甚至是善的同义词,如他所说的:“里仁为美”(《里仁篇》),“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颜渊篇》),“如有周公之才之美”(《秦伯篇》)等。所谓“里仁为美”,即是说和有仁德的人在一起,这样才算是善的、好的人。所谓“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即帮助和赞成别人做好事,不帮助和不赞同别人做坏事。所谓“有周公之才之美”,即是有周公的才和美德。这里所谓“美”是和善、德一个意思,二者可以混词同用。孔子对美的着眼点是善,但他又看到了美同善的区别,他看重的是善,美处于次要地位。

3.墨子论美

墨子(公元前475-前395年),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墨家学派创始人。墨子的思想见于《墨子》一书。墨子承认美的客观存在,承认人对音、色、甘、美的需要。但他又认为,审美与艺术活动“亏夺民之衣食之财”,不能给老百姓任何物质利益。所以,他提出“非乐”的主张,否定美和艺术的社会价值,反对审美和艺术活动。他认为,“万民之利”才是美的标准,美是与功利、与善有着密切的联系的。正因此,所以墨子又说:“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这再一次说明美与功利与善的关系。事物总是先有功利,先有善,然后才可有美。美与功利、与善是不可分的。

4.孟子论美

孟子(公元前390-前305年)战国时期思想家。全面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他在美的观点上提出了“充实之谓美”(《尽心章句》)的论点。所谓“充实之谓美”。即充实人的品德,也就是仁、义、礼、智等。他所谓的“充实”,是指人的内心在道德品质修养,也就是在仁、义、礼、智、信等方面的自我完善。成为“使之不虚,是为美人,美德之人也”。孟子强调的美与善是紧密联系的。

5.荀子论美

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年),战国时期先秦儒家主要代表者,其观点保存于《荀子》一书。荀子主张“人性恶”。人性不可能有什么美。他认为,人性要成为美的,就必须有“伪”,即通过后天的努力学习仁义道德,使人性从恶变善,这种修养如果达到了完全纯粹的境界,也就达到了一种美的境界。他说的“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劝学》)讲的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与“粹”的知识与修养才是美的道理。荀子这种美与德、善的联系的美学思想,体现了他的唯物主义倾向。

(二)结合艺术来研究美

中国先秦以后,关于艺术谈美的论著非常丰富,艺术领域也十分宽泛,也产生了如诗人陶潜、“画圣”顾恺之,“书圣”王羲之等杰出人物。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形成了中国古代的美学思想。

1.关于“意境”之美

意境,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艺术家们艺术创作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其内涵是,心与物、情与景的统一,就是艺术家的主观思想情感、审美情趣与自然景物的贯通交融。因此,不是纯客观的描写自然,而是化景物为情思、为境界。诗人王昌龄在其所撰《诗格》中明白提出:“诗有三境,一曰物境……二曰情境……三曰意境。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意,指“意象”,境,指“境界”。“意境”,指通过“意象”的深化而构成的心境应合、神形兼备的艺术境界。“意境”的涵义大于“意象”,王昌龄说:“意(意境)高则格(意象)高”,但二者又是相辅相成的。

我国的诗歌、绘画以及其他艺术常常以精美、深刻的语、音、形,创造出感人的美的意境。如杜甫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既表现了春夜怡静的气氛,又表现了诗人的愉悦心境。

司空图在《诗品·缜密》中说“意象欲生,造化已奇”,即诗人所创造的“意向”告成之后,使他所描写的自然景物的风貌变得更为奇妙了。他还认为:“长于思于境偕,乃诗家之所尚者。”(《与王驾评诗书》)这里的“境”指“意境”,这种“意境”乃是艺术家所求的一种高标准的艺术境界,它给人们以丰富的审美想象和审美观感受。这种艺术风格和特点,对今天的文学创作及欣赏具有积极的作用。

2.关于艺术内容和形式统一的美

一切艺术的美,都是一定的感性的宜人的形式显现出来的。因此,艺术美强调的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这也是中国古典美学的特色之一。孔子在《论语》中提出的“尽善”“尽美”“文质彬彬”等,这里提到的“文”与“质”的关系,“文”指的是文采,指感性形式,“质”指的是伦理道德,也即善的内容。

唐代画论家张彦远说:“意在笔先,画尽意在,”[1]是好的作品。宋初欧阳炯说:“有气韵而无形似,则质胜于文;有形似而无气韵,则华而不实。”[2]强调的也是美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在文艺作品中要正确处理文与情、文与质、华与实的关系,要求文质相称,这样才是美的作品。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尽管内容有决定作用,但缺乏形式的适宜表达的,作品也会为平庸之作;反之,有完美的形式的表达,无有深刻的思想内容,作品也不成功。

三、中国当代美学现状

中国的美学研究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才真正发展起来。20世纪50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美学问题大讨论,中心的论题之一就是美的本质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并由此产生了我国早期美学的基本学派,在美学领域影响极大。

(一)主观美学派:以吕莹和高尔太为代表。

吕莹说:“美是人的观念”、“美是人的社会意识”[3]。他认为无论观念或社会意识,都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因此美是客观存在的,“这就是美的观念的客观性。”[4]。这里,他把观念来源的客观性当成了观念的客观性,显然是错误的。事实上,他是把美看成是主观的。

高尔太认为美是主观的,他说:“客观的美并不存在”“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它就不存在。”[5]因此,美是人的主观感受。

主观美论把美等同于美感,与西方历史的主观论一样,看到了美与人内在的联系,但完全否认客观事物在美感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有片面性的。

(二)客观美论派,以蔡仪为代表。早在20世纪40年代,蔡仪在他的专著《新美学》中就提出了这种观点。他坚持美的客观性,认为:“物的形象是不依赖于鉴赏者的人而存在的,物的形象的美也是不依赖于鉴赏者的人而存在的。”“客观事物的美的形象关系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实质,……而不决定于观赏者的看法。”[6]这种客观的美存在于什么地方呢?蔡仪说:“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7]凡是典型的东西就是美的。可见,他还坚持美的典型说。对于这种美是典型的观点,许多学者都提出不同看法,因为典型性的事物,有许多并不是美的。对于蔡仪的客观美论,得到了众多人的肯定和认可。但是,他所坚持的,不是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而是机械唯物论的反映论。他肯定美的客观性的绝对性,否定了美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没有认识到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的内在一致,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

(三)主客观统一的美论派。主要代表人物是朱光潜。他提出了美是主客观统一的说法。他认为“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8]在他看来,客观的自然事物只是美的条件,要通过主观意识形态的作用,使“物”成为“物的形象”才构成美。因此,“物的形象是‘物’在人的既定的主观条件(如意识形态、情趣等)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故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这一观点的症结在于没能把主体和主观区别开来,把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只看成主观和客观的关系,没有认识到主体自身的客观性。

(四)客观性与社会性统一的美论派,主要代表人物是李泽厚。这派观点的核心在于它所提出的“社会性”,李泽厚认为在美的本质问题上的正确主张应当是:美是社会的,又是客观的,它们是统一的存在。他说:“美与善一样,都只能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它们都只对于人、对于人类社会才有意义。在人类以前,宇宙太空无所谓美丑,就像当时无所谓善恶一样。”[9]正由于美具有这种社会性,它也是客观的,也具有客观性,在李泽厚看来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紧密相连的两个方面。他给美下了一个定义:“美就是包含着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而有着具体可感形态的现实生活现象,简言之,美是蕴藏着真正的社会深度和人生真理的生活形象(包括社会形象和自然形象),美是真理的形象。”[10]客观性与社会性统一美论在揭示美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方面是有贡献的,但否定美与主体情感、兴趣等方面的联系及忽视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在美的形成中的作用,也是这一派美论明显的不足。

总之,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美的本质问题都是为美学界所关注的问题,前人给予美的本质的解答,为我们学习和研究美学,提高审美能力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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