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的权势网络

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的权势网络

时间:2022-09-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司马懿出身河内地方大族,在汉末人物评论风气中所获得的盛名,及在曹魏政权中初期的活动,无不受惠于河内的乡里网络。但随着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他的交往圈与婚姻圈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与曹魏亲贵密切的交往、共事及联姻关系,使得司马懿的权势网络深深地植根于曹魏政权的内部,形成了“三祖之寓于魏世”的特殊政治局面。本节将集中讨论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的活动及其权势网络的形成过程,并对相关史实加以考订。

第三节 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的权势网络

司马懿在建安十三年(208)以曹操丞相文学掾的身份初登政治舞台,在曹魏政权中,历仕三朝、两受顾命,后于正始十年(249)发动高平陵之变,诛杀曹爽,独揽朝政,为魏晋易代奠定了基础。司马懿出身河内地方大族,在汉末人物评论风气中所获得的盛名,及在曹魏政权中初期的活动,无不受惠于河内的乡里网络。但随着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他的交往圈与婚姻圈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长期在中央的仕宦生涯,大大拓展了他的人际网络。与曹魏亲贵密切的交往、共事及联姻关系,使得司马懿的权势网络深深地植根于曹魏政权的内部,形成了“三祖之寓于魏世”的特殊政治局面。出将入相的崇高地位,使得司马懿的人际网络不但远远超越了乡里社会的范围,而且也使他从政治网络中的“受惠者”变成了“施惠者”。通过辟举、保荐、拔擢等手段,司马懿将自己的故友亲朋及其子弟安插在朝廷各处,广纳贤才,收拢人心,建立了以自己为核心的权势网络。本节将集中讨论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的活动及其权势网络的形成过程,并对相关史实加以考订。

欲讨论司马氏家族与曹魏政权的关系,首先需对司马懿入仕的经过及所谓“不欲屈节曹氏”的记载略加辨析:

汉建安六年,郡举上计掾。魏武帝为司空,闻而辟之。帝知汉运方微,不欲屈节曹氏,辞以风痹,不能起居。魏武使人夜往密刺之,帝坚卧不动。及魏武为丞相,又辟为文学掾,敕行者曰:“若复盘桓,便收之。”帝惧而就职。[98]

根据史料的描述,司马懿本不欲与曹操合作,迫于无奈方才被迫出仕。但是对于这一记载的可信性,学者很早就有质疑,宋人叶适以为:“懿是时齿少名微,岂为异日雄豪之地,而曹操遽惮之至此?且言‘不欲屈节曹氏’,尤非其实,史臣及当时佞谀者,意在夸其素美而无辞以述,亦可笑也!”[99]指出这条材料乃是出于史臣的夸饰,本非事实。由于《三国志》、《晋书》记载魏晋之际史事颇有讳饰避忌之处,[100]给后人的考索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叶适的推断虽然于情理颇合,但缺乏直接证据的佐证。笔者试图综合各种记载对于这一史料的可靠性做进一步的考察,其中值得注意是《北堂书钞》中引用的《魏略》佚文对于此事有不同的记载:

晋宣帝好学,曹洪自以麄疏,欲屈自辅帝,帝耻往访,乃托病拄杖。洪恨之,以语太祖,太祖辟帝,乃投杖而应命也。[101]

《魏略》所记勾勒出了一个与《晋书》描述颇为不同的司马懿形象,司马懿之所以不愿意应曹洪的辟命,实蕴有待价而沽之意,一旦曹操辟之,则立刻投杖以应命,热衷功名利禄之途的形象跃然纸上。鱼豢的《魏略》虽至晋初方告最终完成,但主要本自曹魏国史,[102]较之于晋人修史,叙事讳饰的成分较少。而笔者从现存诸家旧晋书的佚文中核查史源,得知《晋书·宣帝纪》所云又见于王隐《晋书》[103]及孙盛《晋阳秋》,[104]可知“不欲屈节曹氏”

之说最初当出自于晋代史臣的手笔,其后流布颇广,影响甚大,成为后世司马懿形象的重要一面,唐修《晋书》不过是照录晋史旧闻而已。

而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及司马氏家族与曹操的关系而论,司马懿并不存在“不欲屈节曹氏”的可能。其父司马防本与曹操熟识,任尚书右丞时曾推荐曹操担任北部尉,[105]后来也一直仕于曹操控制下的汉廷。其兄司马朗在建安初便被曹魏辟为司空掾属。[106]可知司马氏家族与曹操素有往来,关系密切。事实上,上文所引“汉建安六年,郡举上计掾。魏武帝为司空,闻而辟之”中的“六年”很可能是“元年”之讹,[107]若此,则司马朗、司马懿兄弟大约是曹操建安元年(196)十一月出任司空后同时受到征辟的。[108]这是曹操自当年七月迎汉献帝,取得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政治优势后辟命的第一批僚属,这批人后来大都成为曹魏政权的中坚力量,[109]而司马氏兄弟同列其中,进一步印证了其家族与曹操通家之好的事实。

综上所述,司马懿“不欲屈节曹氏”的记载恐非事实,而这一传说在两晋的广泛流行则可能出自西晋官方意识形态的有意渲染,其目的在于制造司马懿本不欲仕魏的假象。笔者更为关心的是,《晋书》对此事大加渲染的背后反映了晋代史臣怎样的叙事立场。其实类似的渲染在《晋书·宣帝纪》中并不稀见:

魏武察帝有雄豪志,闻有狼顾相。欲验之。乃召使前行,令反顾,面正向后而身不动。又尝梦三马同食一槽,甚恶焉。因谓太子丕曰:“司马懿非人臣也,必预汝家事。”太子素与帝善,每相全佑,故免。帝于是勤于吏职,夜以忘寝,至于刍牧之间,悉皆临履,由是魏武意遂安。[110]

与上一条记载一样,这条记载也在极力渲染曹操与司马懿之间的对立关系,可惜笔者未能在现存诸家旧晋书的佚文中找到这一记载的史源。但无疑以上这两条经过刻意编排的史料都在试图建构曹、马长期对立的历史叙事,即司马懿与曹魏政权早有嫌隙,司马懿仕魏本出于被迫,而曹操对他也常怀疑忌,多次欲除之而后快,试图通过对历史文本的重构与诠释,从侧面为司马氏代魏之举开脱责任。作为曹魏的元老重臣,受托孤之命的司马懿“自作家门”的举动,很难逃脱儒家道德标准中“不忠”的指责,诚如许多前辈学者所论述的那样,为此,西晋大力提倡孝治天下,以回避对于“忠”的问题的讨论。[111]但是从《晋书》的编排来看,晋代史臣也有意识地从儒家话语系统中寻找其他资源来为司马懿的行为辩护,而孟子“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一说,恰好成为其最可利用的思想资源,所以极力塑造了一个视司马懿如寇仇的曹操形象,同时便为司马懿之后的种种行为开脱了责任,唐修《晋书》乃照录之。如果细绎《晋书·宣帝纪》,不难发现其叙事的要点大体可归结为两端:其一是铺陈司马懿功业盛大;其二便是构筑上文所讨论的曹、马长期对立的历史叙事。晋代史臣所欲传递给后世曹魏政权中的司马懿形象,无疑是经过精心编排的,这种这二元对立的历史叙事模式成为构筑魏晋革命合法性论述的重要一环,同时也不自觉地影响到了后世史家对于魏晋之际历史的理解。

如果我们尽可能地撇开晋代史臣所欲提供给我们的历史虚像,考量司马懿进入曹魏政权之初的种种细节,则可注意到在曹操征辟司马懿一事中,起了关键作用的是曹操的重要谋士荀彧。正是在他的举荐之下,司马懿才得以被曹操辟举为丞相文学掾。[112]司马懿对荀彧的知遇之恩亦十分感激,对荀彧的事功才能有很高的评价:“书传远事,吾自耳目所从闻见,逮百数十年间,贤才未有及荀令君者也。”[113]荀彧不久之后便因反对曹操晋爵魏公之事,抑郁而终,[114]并未对司马懿在曹魏政治中的发展提供多少帮助。但重要的是,通过荀彧对司马懿的举荐,河内司马氏与颍川荀氏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这成为司马懿的人际网络跨出河内区域之限的关键一步。司马懿在掌握权力之后,也投桃报李,提携荀氏子弟:

司马宣王见(荀)顗,奇之,曰:“荀令君之子也。近见袁偘,亦曜卿之子也。”擢拜散骑侍郎。[115]

从引文中不难看出,司马懿对于荀顗的厚遇显然与其荀彧之子的身份有关。作为曹魏佐命元勋的颍川荀氏家族后来倒向司马氏,荀顗、荀勖皆成为西晋的开国功臣。司马氏与荀氏在政治上结合,对于魏晋时代政治局势的转折具有重要意义,而与荀氏家族的交游,是司马懿初登政治舞台后最重要的收获之一。

司马懿入仕之初,其所能运用的人际网络颇为有限,主要是司马朗、杨俊、崔琰三人。其兄司马朗历任成皋令、堂邑长、元城令,后入为丞相主簿,已在曹操手下任职十余年,根基已稳,与司马懿同在丞相府中共事,对于司马懿熟悉曹魏政权的运作体制当颇有助益。

杨俊此时亦为丞相掾属,崔琰则任丞相东曹掾,掌选举,此二人皆对司马懿十分赏识,帮助司马懿在汉末人物评论网络中获致高名。但是崔琰后因得罪曹操而被迫自杀,杨俊则因在曹丕、曹植储位之争时,站在曹植一方,而遭曹丕记恨,被借故诛杀。所以此二人虽然在最初曾与司马懿同在相府共事,但都在随后的政治变故中遭遇不测,并没有能给予司马懿更多的奥援,其家族与司马氏家族也没有建立起进一步的联系。

总而言之,在曹操时代,司马懿在政治上并不引人注目,也未能获得重用,这主要是由于其加入曹操集团的时机偏晚,当时曹操即将完成统一北方的大业,其政权吸纳人才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116]并没有给司马懿留下多少施展才华的空间。但是,司马懿的政治境遇在曹丕即位之后发生了转折,司马懿曾奉曹操之命与太子游处,魏国建立之后,又迁太子中庶子,每与大谋,辄有奇策,为曹丕所信重,与陈群、吴质、朱铄号曰四友。[117]而与陈群、吴质、朱铄之间的交往,成为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拓展政治网络的重要一步。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司马懿与陈群的交往。陈群,出身颍川陈氏家族,其祖父陈寔是汉末最具有声望的士人之一。陈寔去世时,司空荀爽﹑太仆令韩融并制缌麻,执子孙礼。四方至者车数千乘,自太原郭泰等无不造门,会葬者三万人,制缞麻者以百数,共刊石立碑,谥为文范先生。[118]陈寔出生卑微,生前仅仕至太丘长这样的卑官,却以德行赢得了天下士人的景仰。[119]弟子亲朋对于陈寔的私谥,葬礼期间举行的大规模集会,都体现了当时士大夫对于陈寔的追慕以及当时士人群体的自觉。[120]陈群之父陈纪、叔父陈谌也都有享有盛名,颍川陈氏与颍川荀氏是汉魏之际最负盛名的两个家族:[121]

陈太丘诣荀朗陵,贫俭无仆役。乃使元方将车,季方持杖后从。长文尚小,载箸车中。既至,荀使叔慈应门,慈明行酒,余六龙下食。文若亦小,坐箸前。于时太史奏:“真人东行。”

檀道鸾《续晋阳秋》曰:“陈仲弓从诸子侄造荀父子,于时德星聚,太史奏:‘五百里贤人聚’。”[122]

传说颍川陈氏与颍川荀氏的这次会面甚至引起了天象的异动,这无疑是极有意味的一条记载。在谶纬盛行的两汉时代,天象的异动的往往被认为是地上政治得失的直接反映,因而两汉素有因灾异策免三公的传统,[123]天象的变化受到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甚至成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124]虽然在记载中确有严子陵与光武共卧,客星犯御座甚急这样具有高洁品行的士人引起天象变化的先例,[125]但绝大多数的天变的对应者皆是天子或者权臣。而当时的陈寔不过是个官职卑微的太丘长,这次会面所牵涉到的只是两个普通的士人家族,与严子陵与光武帝的故事相比也有很大的不同。无论是否确有这样的天文现象发生,这条出自士大夫之手的记载,无疑是体现后汉时代士人自觉的绝好证据,两位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处于卑下地位的士大夫仅仅凭借着自己的高洁德行便能引起天象的变化,从中不难发现在当时士人对于德行的推重以及通过士人清议网络体现出来的社会权力俨然已有跃居以国家为代表的政治权力之上的趋势。士大夫群体在国家权力之外建立了一套属于自己的价值评判体系,“清”、“名德”这样一些概念构成了其中的核心。[126]

同样我们也可以从中注意到在汉晋士人的心目中陈、荀两族所居的崇高地位。汉魏之际,陈、荀两族人才辈出,有着“五荀方五陈”之说,被认为与陈群齐名的恰是荀彧,[127]而在陈寔与荀淑的会面中,这两人正好是年纪最小的参与者。身为天下名士的后裔,陈群少年时便有令名,就连以高才倨傲闻名的孔融对其也赏识不已。[128]而将陈群引入曹操集团的正是少年时代的故交荀彧,陈群后娶荀彧之女,颍川陈氏与荀氏之间由至交进而成为姻亲,两族之间的联系日趋紧密。[129]陈群与司马懿曾同在丞相府中任事,后皆受曹丕重用,同受顾命辅佐魏明帝。两人共事二十余年,借此两族之间也建立了密切的往来。

吴质以文才为曹丕所善,君臣之间以文字相交,甚见亲任,后又向魏明帝曹叡大力推荐司马懿:“骠骑将军司马懿,忠智至公,社稷之臣也。陈群从容之士,非国相之才,处重任而不亲事。”[130]吴质的这一评论为曹叡所接受,对于司马懿政治地位的迅速上升颇有帮助。[131]吴质卒后,司马师一度娶吴质之女为妻,但不久便告离异。其子吴应仕于晋,任尚书。吴质出身单家,虽以出官,本国犹不与之士名,以文学见长,在政治上并无多少才能,怙威肆行,树敌颇多,身为先帝宠臣,死后竟被谥曰丑侯,[132]可知吴质在魏明帝时便已失势,其家族在政治上也日渐式微,[133]其子吴应始求改谥而不成,直至司马师掌握的朝政的正元年间,方才得以改谥为威侯,吴质改谥成功大概是得益于其与司马氏的旧谊。朱铄事迹不详,只知其在魏文帝时曾任中领军的要职,当是深得曹丕的信任。[134]

在曹操去世、曹丕继位的政治敏感时期,[135]司马懿作为曹丕的亲信,发挥了重要作用,“纲纪丧事,内外肃然”,[136]帮助曹丕稳定了政治局面,曹丕也擢升他为丞相长史。丞相长史是曹氏霸府中的核心幕僚,权位极重,[137]曹丕将司马懿安插于此,当是为了迅速调整丞相府的人事布局,为全面掌握权力铺平道路。

曹丕继魏王之位后,骤然加快了代汉的步伐,居丧半年,便在边境无警的情况下,执意南征,度支中郎将霍性上书反对,曹丕怒而杀之。叶适论其不过是耀兵起隙以逼汉位。[138]何焯认为曹丕将行禅代之事,而治兵以备非常,又欲饰其迹,托之南征。[139]两人的意见虽不尽相同,但都将此次南征视为一次为内政目标服务的对外军事行动,可谓知言。曹丕在迫使孙权遣使贡献后,率军经过家乡谯县,大飨六军与家乡父老,进一步收拢人心。[140]十月返回洛阳,立刻迫使献帝禅位。[141]司马懿也积极参与其中,以督军御史中丞的身份率领属下的侍御史郑浑、羊秘、鲍勋、武周上表劝进,[142]这也从另一侧面证明了所谓“不欲屈节曹氏”的记载并不可信。

在魏文帝时代,司马懿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历任尚书右仆射、抚军大将军,常奉命留镇许昌。黄初七年(226)与陈群、曹真同受托孤之命,辅佐魏明帝。司马懿密切与曹氏政权关系的另一个手段是通过联姻的方法,为其子司马师娶夏侯尚之女夏侯徽。夏侯尚是夏侯渊之侄,虽非曹氏宗亲,但夏侯氏与曹氏关系切近,夏侯尚少与文帝为布衣之交,后又娶魏德阳乡主为妻,“虽云异姓,其犹骨肉,是以入为腹心,出当爪牙”,[143]与曹丕关系十分密切。司马懿通过婚姻,与曹氏—夏侯氏一系建立了更为亲密的关系,有利于巩固其在曹魏政权中的地位。

关于司马师与夏侯徽的联姻,也涉及到一些需要辨析的记载:

后雅有识度,帝每有所为,必豫筹划。魏明帝世,宣帝居上将之重,诸子并有雄才大略。后知帝非魏之纯臣,而后既魏氏之甥,帝深忌之。青龙二年,遂以鸩崩,时年二十四,葬峻平陵。武帝登阼,初未追崇,弘训太后每以为言,泰始二年始加号谥。[144]

这一段记载涉及到两个关键性的问题:其一,夏侯徽是因为发觉司马懿父子的谋反计划,而遭到毒杀的;其二,司马懿至迟在青龙二年(234)以前已经开始谋划代魏。为了辨析这两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确定这桩婚姻缔结的时间。夏侯徽死于青龙二年,年仅二十四岁,若以及笄之年出嫁,[145]这桩婚姻当发生于黄初六年,但其父夏侯尚恰好死于是年,黄初七年又遭逢文帝去世的国丧,如果这桩政治联姻不能赶在夏侯尚去世之前完成的话,那么很有可能被拖延到太和元年(227)以后方才完成。这段婚姻大约维持了七至九年的时间,出嫁时的夏侯徽可能只是十五、六岁的少女,是否如本传所言有参与政治筹划的才能颇可怀疑。但由于在现存的诸家旧晋书的佚文中无法找到这条史料的来源,所以我们很难具体估量这条史料的可信度。

但是如果这条史料可信,其惊人之处在于提示我们司马懿早在高平陵之变前十几年就开始谋划代魏之事了,这是一个值得关注并进一步推敲的问题。司马光对此记载表示了强烈的怀疑,认为当时“司马懿方信任于明帝,未有不臣之迹,况其诸子,都非事实,盖甚之之辞”,司马师或以他故鸩之,[146]所以其在《资治通鉴》中未取此条史料。司马光的取舍虽未能有其他史料的佐证,但确是颇有识见的。从其他史料我们可知夏侯徽与司马师成婚之后,两族之间保持了颇为密切的关系。当时司马师、司马昭兄弟尚未出仕,而夏侯尚之子夏侯玄少有盛名,是魏明帝时代的名士领袖。[147]通过联姻,夏侯玄与司马氏兄弟成为姻亲,交游甚多,《晋书·景帝纪》言其“少流美誉,与夏侯玄、何晏齐名”,[148]《三国志》裴注引《魏氏春秋》亦提及:夏侯玄、何晏等名盛于时,司马景王亦预焉。[149]夏侯玄亦言司马懿素以通家年少待他,夏侯玄被杀时,司马昭尚为其求情。[150]可知两族在太和、青龙年间情好甚笃,关系密切。司马师并无鸩杀夏侯徽的理由,况且谋叛鸩妻,所牵涉的人物又是与曹氏有特殊关系的夏侯徽,如此惊人之举,要欺瞒朝野上下十余年,几无可能。至于夏侯徽为何在晋初迟迟未获追崇,恐怕更多地是因为礼制上的争议而非政治原因,《江都集礼》叙其事本末甚详:

晋景帝即位,夏侯夫人应合追尊。散骑常侍任茂、傅玄等议云:“夏侯夫人初归景帝,未有王基之道,不及景帝统百揆而亡,后妃之化未着远迩,追尊无经义可据。”[151]

任茂、傅玄所议虽未被采纳,[152]但结合当时的政治形势加以考虑,不难发现夏侯徽未获追崇的主要障碍在于景帝羊太后尚在,若追崇夏侯徽,并祔于宗庙,则如何安置羊太后身后的位置,将成为一个礼制上的难题。最终只能由羊太后自示大度,亲自出面上请追崇夏侯徽,方才平息了朝廷中的争论。[153]至于夏侯徽是否因去世过早,而无“后妃之化”则只是一个相对次要的问题。

而夏侯玄与司马氏兄弟这段青年时代的情谊,随着日后双方成为政敌而为人所讳言,加之《三国志》关于夏侯玄、何晏的纪事讳饰之处甚多,[154]更使得这段历史变得晦暗不明。时与夏侯玄游处的尚有诸葛诞、邓飏等人,共相题表,时有“四聪八达”之说,[155]司马师亦预其列,乃是当时名士圈内一活跃分子,[156]颇疑其亦牵涉于浮华案中,惜无直接证据可资佐证。[157]但是以夏侯玄为首的名士圈,包含了大量曹氏贵戚子弟参与其中,是曹魏功臣后裔互相交游的重要网络,这点当无疑义。与汉末的清议风潮相似,他们也共相题表,形成了一个评论网络。但诚如阎步克所指出的那样:这批新的浮华之徒,与汉末名士已颇不同,他们既是“当朝俊士”,以才华智慧为当世所瞩目,同时又是当朝高官权门的贵公子,倚父祖势少居清要,煊赫于时。他们在政治上已属于权势者一方,已无“以天下名教是非为己任”之信念,不再以清议的方式对抗专制皇权,而是利用优越的家族势位分割权势,奢侈享受,清谈玄理,虚无放诞,成为一种新式的文化贵族兼政治贵族。[158]以夏侯玄为首的评论网络,聚合了曹魏公卿的子弟,其运用人物品评的方式影响舆论,实际上成了曹魏贵公子们对于实际政治施加影响的渠道。利用这一渠道,他们将父祖的权势延及自身,以保持家族势力不坠。同时,贵游子弟之间的游处、结交、通婚,形成了一个潜在的政治权势网络。正是由于这些人与曹魏政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朝廷虽屡禁浮华而不能止。只是后来,随着司马氏掌握朝政,这些青年时代共同游处的贵公子,逐渐分裂成了政治上互相对立的群体,这一潜在的政治权势网络,并未能真正成长为一个互相支持的利益共同体,反而趋向于分裂对抗,当年洛下共游的旧日情谊遂少人提及,我们现在只能从裴注的引文中窥见一鳞半爪了。

虽然司马氏鸩杀夏侯徽一事当是子虚乌有,但在晋人的记事中,往往喜欢将司马氏取代曹氏的征兆追溯到魏明帝时代,有多条史料指向了这一时间节点。青龙中,魏明帝始建陵霄阙,有鹊巢其上,高堂隆对曰:

《诗》云“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今兴宫室,起陵霄阙,而鹊巢之,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天意若曰,宫室未成,将有他姓制御之,斯乃上天之戒也。[159]

高堂隆临死之前再次上书,指出:

臣观黄初之际,天兆其戒,异类之鸟,育长燕巢,口爪胸赤,此魏室之大异也,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可选诸王,使君国典兵,往往棊跱,镇抚皇畿,翼亮帝室。[160]

晋人郭颁《世语》云:

(明)帝忧社稷,问(陈)矫:“司马公忠正,可谓社稷之臣乎?”矫曰:“朝廷之望;社稷,未知也。”[161]

在《晋书·五行志》中更将魏明帝时代出现的多次异象视为司马氏代魏的先兆:

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丘奚农女死复生。时又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言,郭太后爱养之。又,太原人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墓木,可三十岁。案京房《易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宣帝起之象也。汉平帝、献帝并有此异,占以为王莽、曹操之征。[162]

魏明帝青龙三年正月乙亥,陨石于寿光。案《左氏传》“陨石,星也”,刘歆说曰:“庶众惟星陨于宋者,象宋襄公将得诸侯而不终也。”秦始皇时有陨石,班固以为:“石,阴类也。又白祥,臣将危君。”是后宣帝得政云。[163]

首先需要讨论的是高堂隆的两次上奏。高堂隆第一次上奏是为了劝谏建造陵霄阙,《资治通鉴》系其事于青龙三年(235),而《晋书·五行志》系于景初元年(237),[164]关于此事的背景胡三省曾有解说:“诸葛亮死,帝乃大兴宫室。晋士燮所谓‘释楚为外惧’者,此也。”[165]魏明帝好兴宫室是当时朝中颇具争议的政治话题,对此发表议论的朝臣亦有不少,[166]而高堂隆运用灾异之说,将此问题上升到国家兴亡的高度,以激起明帝的警觉,从奏文的内容来看,高堂隆的此次上奏更像是一种警告,而非有实指,因而,即使在《晋书·五行志》中,也未对这一异象作进一步的诠释发挥,将其直接比拟为司马氏代魏之兆。

而高堂隆临终前的第二次上奏,指涉的对象要明确地多,尤其是所谓“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一语因与后来司马氏代魏的进程暗合,颇受学者注目。自晋世以来,历代皆认为所谓的鹰扬之臣指的便是司马懿,[167]而津田资久的研究则对“鹰扬之臣”的指涉提出了不同的解说,认为育长燕巢,口爪胸赤者当是出身燕地(涿郡)、汉(赤德)广阳顺王之后刘放,而萧墙之内,指的是刘放所在中书的办公地点位于禁中,[168]考虑到刘放在魏明帝决定辅政大臣名单时所具有的影响力,这一解释无疑更切近于史实。

至于其他几条史料,可靠性多少都存在一些问题。郭颁《世语》多采奇闻轶事,裴松之认为其错误繁多、最为鄙劣。[169]陈矫与魏明帝君臣之间的私人对话,外人如何得以预闻,后世据传闻采入史书,恐怕可信度不高,何况陈矫之子陈骞本是西晋开国功臣,与司马氏关系颇密。[170]至于《五行志》中异象与本事之间的对应关系,往往是后世史臣依据后见之明加以诠释,穿凿附会、前后牴牾之处颇多。刘知幾就曾批评《五行志》:“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京之说,前后相反;向、歆之解,父子不同。遂乃双载其文,两存厥理,言无准的,事益烦费。”[171]在没有其他旁证的情况下,我们不宜轻易采信《五行志》中的记载。

但从上述诸条记载中,我们亦可获知一些信息,即在晋人眼中,明帝时期是司马懿权势扩张的关键时期,曹氏、司马氏势力的升降兆源于此,故将司马氏代魏的种种预兆置于此时。[172]在曹丕临终时安排的四位顾命大臣中,陈群与司马懿一样是曹丕的亲信,而曹休、[173]曹真则代表宗室武人势力,达成了政治上的平衡。但曹休、曹真、陈群分别在太和二年(228)、太和五年、青龙四年(236)去世,司马懿成为硕果仅存的顾命大臣。其中犹以曹真的去世与司马懿地位之升降关系最密,曹真班位本在司马懿之前,早在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就出任上军大将军,假节钺,都督中外诸军事,是曹魏宗室中的干才,也是文帝、明帝时代控制军权的核心人物。明帝时,曹真又以大将军的身份,都督关右,对抗蜀汉。但随着曹真病重无法任事,关中留下了一个关键的人事空缺,魏明帝需要寻找一个足以稳定关中局势,对抗诸葛亮军事威胁的人物。为此他不惜打破常规,将分陕之任授予司马懿:

(诸葛)亮围祁山,招鲜卑轲比能,比能等至故北地石城以应亮。于是魏大司马曹真有疾,司马宣王自荆州入朝,魏明帝曰:“西方事重,非君莫可付者。”乃使西屯长安,督张郃、费曜、戴陵、郭淮等。[174]

司马懿的介入,打破了自从曹操时代以来,军权一直掌握在曹氏—夏侯氏一系手中的传统,[175]是为曹魏政治的一大变局,[176]也是司马懿个人权势扩张的一个重要机遇。但司马懿能获此权力实有外部机缘促成之。诸葛亮的频频北伐是明帝时代曹魏最大的外部威胁,为了应对蜀汉的军事进攻,不得不打破惯例,将专制一方的权力授予司马懿。[177]司马懿总陕西之任多年,关中诸将多是其旧部或受其提携,其在关中的人际网络是日后支持司马氏代魏重要的政治筹码。其后在淮南屡生变故之时,关中形势却一直保持稳定,这使得司马氏从未面临过腹背受敌的局面。但在另一方面,司马懿需要长期坐镇长安,参与洛阳朝廷政治的机会并不多。若要说在此期间,司马懿已开始有代魏的谋划,恐非事实。既以上述青龙二年鸩杀夏侯徽之事而言,检《晋书·宣帝纪》便可明了。青龙二年,司马懿正在五丈原与诸葛亮苦苦相持,前线军情如火,司马懿自顾不暇,根本不存在策划谋反的时间与可能。[178]而魏明帝本人虽然好兴宫室、生活奢靡,但他沉毅好断,政由己出,当时人目之为“秦始皇、汉孝武之俦”,[179]不失为一个精明强干的君主,[180]并不缺乏驾驭司马懿的政治能力。[181]

其实,魏明帝本人已经注意到重建宗室与功臣之间的势力平衡的重要性,他曾对自己的亲信孙资透露过这一想法:“图万年后计,莫过使亲人广据职势,兵任又重”,[182]即要恢复由曹氏—夏侯氏一系控制军权的传统。所以在明帝最初拟定顾命大臣名单时,曾有意将司马懿排除在外。若将此事与景初二年,明帝执意命司马懿出征辽东之事联系起来,可以读出许多意味。首先值得注意的是青龙四年献白鹿之事。

四年,(司马懿)获白鹿,献之。天子曰:“昔周公旦辅成王,有素雉之贡。今君受陕西之任,有白鹿之献,岂非忠诚协符,千载同契,俾乂邦家,以永厥休邪!”[183]

青龙四年的白鹿之瑞延续了此前司马懿献玄石图的政治目的,对于提升皇权,稳固出身不明的皇子齐王的地位都颇具意义。[184]而魏明帝给予司马懿特别的表彰,将其与周公相比拟,无疑有特加笼络之意。接着便有命司马懿出征辽东之事,两事相连,明帝笼络司马懿的目的或是与辽东之役有关。辽东之役表面上源于景初元年七月公孙渊自立燕王,但是公孙渊的自立乃是受迫于明帝的玺书征召。当时,公孙氏据有辽东已近半个世纪,曹魏对其一直采取羁縻安抚的态度,公孙渊也依违于曹魏、孙吴之间,以求自保。明帝的玺书征召确实出人意料,公孙渊自立之后,明帝力排众议,克服后勤难以维续,军事行动周期漫长等困难,授予司马懿专征之任,率军征讨辽东,[185]为了表示对司马懿的信任,明帝甚至拒绝了何曾在军中设立副将的建议,[186]足见明帝对于此次平定公孙渊抱有坚定的决心,笔者倾向于认为利用玺书征召一事逼迫公孙渊谋叛自立,进而攻灭之,这一事件的全过程乃是出自于明帝本人的精心规划。

如果说,在出征辽东一事上,体现了魏明帝对于司马懿极大的信任的话,那么同样在景初二年,魏明帝将司马懿排除出顾命大臣的名单,则体现出他对司马懿的怀疑与不安。为何在一年前后,明帝的态度前后会有如此之大的变化?司马懿作为当时唯一在世的文帝时期的顾命大臣,又在明帝时代征战南北,立下殊勋,再受顾命理应是顺理成章之事。但明帝最初坚决地将其排除出了顾命大臣的名单,指定了一个以燕王曹宇为首,主要由宗室贵戚成员组成的辅政班子。自青龙二年,诸葛亮病故五丈原后,蜀汉对于曹魏的军事压力大大缓解,司马懿获得专制一方权力的外部条件已经消失,魏明帝也已确立了“使亲人广据职势,兵任又重”的政治方略,可以说削弱司马懿的权势早在魏明帝的计划之中,最初的那张辅政名单便是这一方针最好的体现。那么魏明帝在坚持命司马懿征讨辽东一事上的立场又该如何解释?

公孙渊虽非曹魏的心腹之患,但其常常摇摆于魏、吴之间,首鼠两端,对曹魏的后方形成了牵制,[187]在蜀汉军事威胁减小的情况下,魏明帝已具备了平定公孙渊的外部条件,以政治、军事才华而论,司马懿确实是担当这一重任的最佳人选,这也是明帝选择司马懿出征辽东的直接原因。而从当时的政治形势而论,魏明帝本人无子,养齐王曹芳为嗣,年龄尚幼。在此情形下,如何为子孙留下一个较为安稳的政治局面,当是明帝晚年经常考虑的一个问题,所以在蜀汉军事压力缓解的情况下,明帝不顾朝臣的反对,执意要平定辽东,当存有不遗患于子孙的政治考量。

从目前掌握的史料来看,明帝对于其身后事,有着周详的规划,特别是由于其本人并无子嗣,需从外过继,齐王年幼且出身不明,在当时便为人所非议,[188]无论是从正统性还是掌控政局的能力而言,都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明帝在继位不久的太和三年(229)便曾下诏:“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着于令典。”[189]可见其对于如何应对因自身无嗣而造成的皇位继承危机早有所考虑。[190]青龙三年分立齐王、秦王之后,便有玄石之瑞,以提高两位皇子地位的政治合法性。[191]晚年又执意平定辽东,对于辅政大臣的名单斟酌再三,皆反映出了其对于身后的政治安排的长期关注与忧虑。

明帝执政十二年,正是整个曹魏国家逐渐从开国君臣的生气勃勃走向守成之业的安定有序的转型时期。一方面随着追随曹操创业的元老功臣日渐凋零,国家机器的运作更加依赖于普通的行政官僚;另一方面三分天下之局已定,整个帝国的重心从外部转向内在,由军事转向文治。因而,作为嗣成之主,明帝所考虑的中心问题当是如何完成国家体制的转型,建立一个稳定的政治秩序,消除政权建立前后所遗留的各种内政与外交上的隐忧,笔者以为这是我们理解明帝时代一系列政治变动的关节所在。[192]从平定辽东一事而言,明帝敢于授司马懿专征之权,正是源于其具有驾驭司马懿的政治能力的自信,能够利用司马懿的军事才能,为子孙创造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而将司马懿排除出顾命大臣名单的考虑,则是源于明帝并不认为年幼的曹芳同样具有驾驭司马懿的政治能力,所以他宁可任用同样缺乏政治经验,但少年与其共行止,关系密切的燕王曹宇。[193]明帝的这一政治安排,由于受到刘放、孙资的妨碍而未能实现,最后形成了司马懿与曹爽共同辅政的政治格局。尽管这一人事安排秉承了曹丕在安排顾命大臣时注重功臣与宗室势力平衡的方针,但是,魏明帝并没有达成“使亲人广据职势,兵任又重”的既定政治目标,司马懿控制的部分军权以及丰富的政治经验为其最终战胜曹爽,奠定魏晋嬗代的基础埋下了伏笔。

除了政治上的成功,在魏明帝时代,司马懿的社会网络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张。在婚姻方面,司马懿分别安排二子司马师、司马昭与泰山羊氏、东海王肃联姻。在夏侯徽死后,司马师先娶司马懿的故交吴质之女,但是,这段婚姻似乎并未维持很久即告破裂,司马师又娶上党太守羊衜之女,[194]羊衜本人官位不高,但泰山羊氏是两汉名族,羊衜之父羊续,“字兴祖,太山平阳人也。其先七世二千石卿校。祖父侵,安帝时司隶校尉。父儒,桓帝时为太常”。[195]羊氏祖先,在两汉时代,世为二千石,门第显赫,羊续本人为大将军窦武所辟召,后遇党锢之祸而遭禁锢,为当时名士。羊氏与司马懿相交当始于羊续之子羊秘,羊秘任侍御史时,曾与司马懿联名劝进曹丕代汉称帝,[196]与司马氏家族亦有渊源。羊衜为羊续次子,先后娶二妻,前妻为孔融之女,继妻为蔡邕之女,[197]联姻的对象都是汉魏之际最有声望的名士,可见羊氏门第之高贵。[198]司马懿与羊氏的联姻使其家族跻身于汉末一流名士的通婚网络中,反映了司马氏家族社会地位的提高。司马昭娶王肃之女,[199]王肃之父王朗,汉末名士,魏司徒,王肃受业于荆州学派的宋忠,采会同异,广注群经,[200]是三国时代的大儒,晋初礼制多用王肃之议。[201]司马氏与泰山羊氏、东海王氏的婚姻,都表明随着司马氏政治权势的增长,其家族的婚姻网络已经超越前期的同郡范围,有助于提升司马氏家族声望的两汉名族、经学世家成为这一时期联姻的主要对象。

魏明帝时代,随着司马懿权位的上升,获得了开府辟举之权。明代学者于慎行曾敏锐地指出:“东京三公,本自无权。徒以辟召之柄,能收士心。”[202]东汉以降,三公逐渐沦为坐而论道之职,[203]但在两汉极重门生故吏之谊的社会风气下,辟举之权也是政治人物构筑自己人际网络的重要方式。同样对于司马懿而言,举荐、辟召才智之士,也是他在这一时期构筑自己权势网络的重要手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齐王芳继位之后,司马懿受到曹爽的排挤,在政治上被架空,但他依然利用太傅的名义,征辟士人,可见此时太傅的辟召之权是司马懿积聚力量对抗曹爽的有力武器。[204]

表二 司马懿拔擢人物一览表

img5

上表中的统计基本上以司马懿举荐的时间为序。首先可以注意到,其中的不少人物后来成为了曹魏重臣,特别是王昶、王基、邓艾等人后来都成为独当一面的名将,体现了司马懿在曹魏军事体系中的影响力。而王观追随司马懿发动了高平陵之变,傅嘏则成为司马师执政时期最重要的谋士,荀顗、郑袤、卢钦、胡奋皆成为晋初功臣。总之,这一权势网络的存在为司马氏家族其后在曹魏政治中的一系列活动提供了广泛的人事资源。分析这张名单可以注意到,司马懿非常注意网罗各方面的人才,其中既有阮籍、李熹这样的名士,也有邓艾这样出身低微的人物。当然,司马懿拓展权势网络的基点,是从自己原有的人际网络出发,注意网罗曹魏功臣的后裔,这些人的父辈多是司马懿的至交、同僚或是部属,司马懿利用自己的权位成功地从一个人际网络的“受惠者”变成“施惠者”。在他拔擢的名单中,荀顗之父荀彧曾经向曹操推荐过司马懿,而胡奋之父胡遵是司马懿的部将。其中尤以司马懿辟卢钦一事最为典型,卢钦之父卢毓与司马懿关系密切,高平陵之变后,司马懿即命卢毓担任司隶校尉,[205]稳定洛阳局势。但卢钦本人与曹爽颇有牵连,因而免官。当时坐曹爽事免官者甚多,但卢钦不久之后便由司马懿亲自辟为从事中郎。司马懿对于卢钦的善待当有其父与司马懿的特殊关系作用其中。

笔者在图三中简单勾画了司马懿在曹魏政治中的权势网络,从中我们可以直观地了解到经过了数十年的宦海沉浮,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通过血亲、姻亲、交游、同僚、部属等多种关系编织形成了庞大而错综复杂的权势网络。当然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这一图示并不是司马懿权势网络的完整复原,只盼略收管中窥豹之效。首先,目前留存下来的史料,只能涵括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进行各项政治活动、人际交往的一部分,其完整的权势网络并不可能通过现存的史料得到全面的反映。其次,图三所标示的只是在史书中明确言明与其关系密切、或有血亲、姻亲关系的人物;对其在仕宦过程中通过同僚、部属等关系所发生的人际网络,由于规模过于宏大,非本图所能涵盖。据学者研究,仅司马懿担任曹操丞相府文学掾时,可考的相府僚佐的名单就有五十余人之多,[206]司马懿当然会与这些同僚有所往来,但无法一一考证他们间的关系。其三,曾受司马懿提携的朝廷官员,已见表二,除了个别与这一权势网络中的其他重要人物有特殊关系的人之外,不再重复收入。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司马懿的权势网络的确对于司马氏家族在曹魏政治中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但这绝不意味着这一网络会自行帮助司马氏夺取曹魏政权。无论是司马懿的同僚、部属还是受他提携士人,司马懿与他们之间虽然存在着基于私人恩义的结合,但是这种私人关系最初是建立在忠于曹魏政权的基础上的,私人恩义并不能自行跃居国家权力与君臣名节之上。所以当司马懿是曹魏忠臣时,他们之间的私谊与对于曹魏政权“忠”的义务毫无矛盾,但一旦司马懿试图代魏自立时,“公义”与“私情”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冲突。无论是婚姻关系还是私人情谊,都只是政治人物进行选择时考量的诸多因素之一,若以为司马懿拥有了这一权势网络,便能轻松地完成代魏立晋之业,则未免失之于简单。其次,由于图三标示的是司马懿的权势网络,所以特地将司马懿置于这一网络的中心,但是我们可以注意到,司马懿的人际网络与曹魏其他功臣的人际网络往往不无重合之处。例如,王昶、王基两人皆受过司马懿的提携,后来两人先后坐镇荆州,手握重兵,其向背在魏晋之际极为关键。同时,王淩也与这两人关系密切,王昶素兄事王淩,[207]而王基是王淩的故吏。[208]王淩与司马懿之兄司马朗交好,又是司马懿在曹操相府的旧日同僚,两人关系也颇为密切。[209]此时,司马懿、王淩、王昶、王基平日自然可以共处于一个权势网络之中,相安无事,互相援引;但一旦当司马懿与王淩发生冲突,这一网络的平衡即被打破,王昶、王基两人必须在王淩、司马懿两人之间进行选择,同样这种选择也是基于多种政治因素的考量,旧谊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所以我们在讨论司马懿的权势网络时,既要看到这一网络对于司马氏家族政治活动的助益,但也不能过高地估计这一网络的作用,毕竟,任何政治选择都不是仅仅基于私人情谊而做出的。

本章主要揭示了两个问题。首先在长时段的视野下观察司马氏家族在汉魏时代的成长过程,指出其家族在两汉时代有一个“由武入文”的变化过程,在文化特质上属于东汉新兴的文化家族,崇尚博学兼通,经史并重,体现出东汉学术的新风气;在社会地位上则是汉魏时期河内的地方大族,其婚姻、交往网络皆根植于地方社会,与河内乡里有着密切的联系。司马氏家族能在汉末的乱世中崛起,正是借助了乡里评论网络的奥援,获得名士的称誉,最终跻身曹魏的政治网络之中,登上中央的政治舞台。另一方面,通过司马懿数十年仕宦生涯的经营,其在曹魏政权中积累了广泛的人事资源,并与颍川荀氏、颍川陈氏这样具有全国性声望的政治家族建立了关系,其婚姻网络也突破了乡里地域的界限,先后与泰山羊氏、东海王氏这样的两汉名族、经学世家联姻。这一权势的网络的编织形成,标志着司马氏家族从一个地方性的大族逐步成长为在曹魏政治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政治家族,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所积聚的力量对于魏晋之际的政治变化具有深远的影响。

img6

图三 司马懿在曹魏政治中的权势网络

【注释】

[1]陈寅恪:《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金明馆丛稿初编》,第48—52页;另参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1—23页。

[2]《晋书》卷二〇《礼志中》,第614页。

[3]东晋次对于诸生的身份及受业情况有详细的讨论,见氏著《后汉时代の政治と社会》,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5年,第147—177页。

[4]参读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士与中国文化》,第117—192页;东晋次:《后汉时代の政治と社会》,第144—192页。

[5]《三国志》卷一五《贾逵传》裴注引《魏略》,中华书局,1959年,第481页。而另一位被陈寅恪先生目为寒族的曹操亦是出身诸生,《世说新语·识鉴第七》引《续汉书》:“初,魏武帝为诸生,未知名也。”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383页。事实上,检正史人物传记便可知诸生出身在汉魏官员中颇为习见。

[6]《晋书》卷三六《卫瓘传》,第1057页。

[7]关于司马氏先世的记载主要保存在《晋书》卷一《宣帝纪》及《三国志》卷一五《司马朗传》裴注引司马彪《序传》。卫瓘虽以诸生之家自居,其高祖卫暠倒是以儒学为汉明帝所征,《晋书》卷三六《卫瓘传》,第1057页,但在司马氏家族的先世中并没有这样的记录。另外,汉代儒家大族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世守一经,尽管司马炎谈及其家族“传礼来久”,但史籍上并没有司马氏家族成员专精三礼的记载。

[8]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五“累世经学”条,第100—101页。

[9]福原启郎认为司马氏家族是郡内的地方名望家,《西晋の武帝司马炎》,第15页。朱晓海分析司马氏早期的婚对状况,认为不过是一个次姓小族。氏著《嵇康仄窥》,《台大中文学报》第11期,1999年,第84—85页。

[10]《晋书》卷八二《习凿齿传》,第2157页。

[11]司马氏家族的兴衰并不乏学者的关注,其中较为重要的有胡志佳:《门阀士族时代下的司马氏家族》,渡边义浩:《西晋司马氏婚姻考》,大东文化大学《东洋研究》161号,第1—26页,但是学者一般更多地关注魏晋时代的司马氏家族,对于两汉时代司马氏家族的发展及其与乡里社会的关系措意较少。

[12]毛汉光:《两晋南北朝士族政治之研究》,第48—53页。

[13]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7页。

[14]关于边远地区的大族势力成长与局限,可参读刘增贵:《汉代的益州士族》一文中的讨论,《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家族与社会卷》,第122—169页。

[15]《史记》卷七《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16页。

[16]《晋书》卷一《宣帝纪》,第1页。

[17]《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70页。

[18]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29页;李晓杰:《东汉政区地理》,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8页。

[19]《汉书》卷三六《刘歆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1972页。

[20]许倬云在运用核心区与边陲区的概念讨论传统中国社会时指出,两汉的核心区是关中与三河,边陲区为会稽、南方诸郡国及北方沿边诸郡国,《传统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若干特性》,《求古编》代序,第2页。

[21]《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62—3263页。

[22]《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第1647页。

[23]《汉书》卷九二《游侠郭解传》,第3701页。

[24]《汉书》卷九〇《酷吏义纵传》,第3653页。

[25]《汉书》卷九〇《酷吏王温舒传》,第3656页。

[26]周振鹤:《县制起源三阶段说》,收入《周振鹤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页。

[27]《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63页。桓宽编、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卷三,中华书局,1992年,第41页。按司马卬自赵地居于河内,便反映出了这种地域间的联系。

[28]《汉书》卷八八《儒林赵子传》,第3614页。

[29]蔡谊一作蔡义,参见《汉书》卷六六《蔡义传》。

[30]《后汉书》卷二六《蔡茂传》。按蔡谊、蔡茂虽然同出河内,但蔡谊为温县人,蔡茂为怀县人,难以判断两人是否出于同一宗族。

[31]卢云:《汉晋文化地理》,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66—69页。

[32]《后汉书》卷七七《酷吏李章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492页。

[33]《后汉书》卷七九下《儒林张玄传》,第2581页。

[34]《后汉书》卷八一《独行范冉传》注引谢承《后汉书》,第2689页。

[35]司马氏家族门风的转变可参见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中的相关论述,第2—3页。

[36]林宝撰、岑仲勉校记:《元和姓纂(附四校记)》卷二载司马卬孙楷,楷孙钧,与《晋书》世系不合,《元和姓纂》记载当然也未必得实,但是这种先世记载的抵牾,也从侧面证明了司马氏先世不足凭信,中华书局,1994年,第113页。

[37]《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第614页,卷八七《西羌传》,第2886页。

[38]《后汉书》卷五《安帝纪》,第224页,卷八七《西羌传》,第2889页。

[39]《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云司马氏在赵者一支“以传剑论显”,第3286页,从中也可以看出其家族的豪侠特质。

[40]《晋书》卷三一《武悼杨皇后传附胡贵嫔传》,第962页。按“将门”、“将种”、“老兵”在南朝时已成为骂人之语,但汉世本不讳为将,三国的名宗大族,不少有拥有部曲,寄命戎旅,至晋初虽已玄风兴起,但这些词汇含有的贬义未必有后世之甚。另参郑敬高:《南朝的将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6期,第137—143页。

[41]《晋书》卷五七《胡奋传》,第1557页。

[42]《晋书》卷二三《乐志下》,第711页。

[43]《三国志》卷一五《司马朗传》裴注引司马彪《序传》,第466页。

[44]关于《汉书》在汉晋时的阅读与接受的研究,可参读吉川忠夫著、王启发译:《六朝精神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42—246页。

[45]相关研究的综合性检讨可参读渡边义浩著、松金佑子译:《日本有关“儒家国家化”的研究回顾》的第四部分“东汉国家的支配与儒教”,《新史学》第14卷第2期,第199—205页。另参夏增民:《儒学传播与汉晋南朝文化变迁》,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3—93页。

[46]牟润孙:《论魏晋以来之崇尚谈辩及其影响》,《注史斋丛稿》,中华书局,1987年,第304—311页。

[47]胡宝国:《经史之学》,收入氏著《汉唐间史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0—34页。

[48]汉代官僚注重“允文允武”,文武分途并不明确,见邢义田:《允文允武:汉代官吏的一种典型》,收入氏著《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中华书局,2011年,第224—284页。从司马氏家族及司马懿本人的功业而论,其亦承续了这一“允文允武”的特质,而非经师儒者的面目。

[49]周一良:《乞活考——西晋东晋间流民史之一页》,《魏晋南北朝史论集》,第25—26页。

[50]刘增贵:《汉魏士人同乡关系考论》,《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社会变迁卷》,第123—159页;《晋南北朝时代的乡里之情》,《欲盖弥彰: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私”与“情”——公义篇》,第11—37页。另外中村圭尔对于这一问题也有较多的关注,其在讨论六朝贵族制的构造时专门用一章的篇幅讨论了乡里观念及士人同乡关系的结合,参读氏著《六朝贵族制研究》,风间书房,1987年,第139—170页;而在另一篇通论性的文章中进一步关注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的结合,指出乡党社会是一种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同时发生作用而建立起来的复合社会,参读氏著《贵族制社会中的血缘与地缘关系的历史特性》,收入《人文论丛》2002年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5—43页。

[51]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一三《两汉风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752—754页。

[52]余英时:《汉晋之际士之新自觉与新思潮》,《士与中国文化》,第251—353页。在这一过程中,太学作为全国的学术中心,在传播儒学、凝聚士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参读赵翼:《两汉受学者皆赴京师》,《陔余丛考》,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43—244页;金发根:《东汉党锢人物的分析》,《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34本2分,第505—558页。

[53]川胜义雄非常重视乡论的作用,认为乡论具有重层结构,可以分为县、郡、全国三个等级,《六朝贵族制研究》,第43—52页;守屋美都雄则提出父老若能与比里更大的地域社会保持关系,就能同时通过与其他里内父老的交流形成乡级舆论,进而通过与外乡父老的交流形成县级舆论,氏著《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52页,则县级舆论背后可能还有乡级舆论的支撑,但是郡以下层级的乡论运作由于史料的缺失,很难在具体的实证研究中加以证明,因此本文还是郡级的人物评论网络作为关注的对象。关于汉代的地方势力,东晋次认为东汉豪族势力可以区分为郡、县两个层次,《后汉的选举与地方社会》,《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上古秦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72—601页;黎明钊则利用出土汉简对于“县中士大夫”与“郡中士大夫”的层级加以实证化的研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方向。《汉代东海郡的豪姓大族:以〈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及〈赠钱名籍〉为中心》,《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新9卷,2000年,第47—95页。

[54]刘增贵:《论汉末的人物评论风气》,《成功大学历史学报》,第10期,1983年,第159—216页;关于汉末士人评论网络也可参读冈村繁:《后汉末期的评论风气》,收入《汉魏六朝的思想与文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80—169页。

[55]《三国志》卷二三《杨俊传》,第663页。

[56]《三国志》卷一五《司马朗传》,第468页。

[57]刘增贵:《论汉末的人物评论风气》,《成功大学历史学报》第10期,1983年,第159—216页;关于郭泰可参读冈村繁:《郭泰与许劭的人物评论》,《郭泰之生涯及其为人》,《汉魏六朝的思想与文学》,第170—213页。

[58]《三国志》卷一二《崔琰传》,第370页。

[59]《晋书》卷三七《安平王孚传》,第1081页。兄弟并有声名,是汉末人物评论中颇为常见,但其间多有夸饰成分,即以最为知名的荀氏八龙而论,除荀爽、荀淑外,余六龙皆碌碌无所短长。《世说新语·德行第一》,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8页。

[60]《三国志》卷二三《杨俊传》,第663—664页。

[61]《三国志》卷二三《杨俊传》,第664页。

[62]《世说新语·贤媛第一九》云许允为吏部郎,多用其乡里,为魏明帝所诘,允以“臣之乡人,臣所知也”为己辩护,可知同乡官僚互为奥援,绝非孤例。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673页。

[63]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联经出版社,1990年,第216—218页。

[64]《礼记正义》卷六一《乡饮酒礼义》,郑玄注曰:易易谓教化之本,尊贤尚齿而已。《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683页。

[65]《礼记正义》卷六一《乡饮酒礼义》,《十三经注疏》,第1683页。

[66]《周礼注疏》卷一二《党正》,《十三经注疏》,第718页。

[67]关于乡饮酒礼的源起与流变的研究,可参读杨宽:《“乡饮酒礼”与“飨礼”新探》,收入氏著《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第280—309页。

[68]新出土的文物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我们关于古礼施用知识的不足,例如洛阳新获战国铜匜上的刻纹图案,学者认为其内容或与射礼及乡饮酒礼有关,参读徐婵菲、姚智远:《浅释洛阳新获战国铜匜上的刻纹图案》,《中原文物》2007年第1期,第64—68页;王戎:《洛阳战国刻纹铜匜图像浅议》,《中原文物》2008年第4期,第78—79页。刻有类似图案的铜器在其他地区亦有发现,包括一般被认为接受中原文化较迟的吴越之地,见镇江博物馆:《江苏镇江谏壁王家山东周墓》,《文物》1987年第12期,第24—37页。

[69]参读吕思勉:《乡饮射礼》,《吕思勉读史札记》,第1398—1399页;游自勇《汉唐时期“乡饮酒”礼制化考论》一文已指出自东汉初年之后,国家有意识地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乡饮酒礼,以收教化之效,试图将其纳入国家的“礼乐政化”中去,《汉学研究》22卷2期,2004年,第249—252页。事实上,所谓的“周礼汉用”是汉代政治文化中的重要一面,这些带有“周制”面目的礼仪、制度,经过汉儒的再诠释与国家权力的改造,在实际的推行与运作过程中,已发生变质,失去了原初建筑在宗法血缘社会中的意义,反而成为国家权力渗入地方的管道。

[70]参见西嶋定生著、武尚清译:《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结构——二十等爵制》,特别是第四章的第四、五节,中华书局,2004年,第396—425页。

[71]《续汉书·礼仪志上》,第3108页。游自勇《汉唐时期“乡饮酒”礼制化考论》一文中将此视为乡饮酒礼进入国家礼制的起点,《汉学研究》22卷,第250—251页。

[72]《仪礼注疏》卷八《乡饮酒礼》郑玄注,《十三经注疏》,第980页。

[73]《礼记正义》卷六一《乡饮酒礼义》郑玄注,《十三经注疏》,第1683页。

[74]刘增贵:《汉魏士人同乡关系考论》,《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社会变迁卷》,第136页。

[75]胡宝国:《〈史记〉与战国文化传统》,《汉唐间史学的发展》,第7—8页。

[76]刘增贵:《晋南北朝时代的乡里之情》,《欲盖弥彰: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私”与“情”——公义篇》,第13—14页;《汉魏士人同乡关系考论》,《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社会变迁卷》,第129—131页。

[77]刘增贵:《晋南北朝时代的乡里之情》,《欲盖弥彰: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私”与“情”——公义篇》,第13页。

[78]陈勇:《董卓进京述论》,《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第109—121页。

[79]《三国志》卷一五《司马朗传》,第467页。

[80]关于秦汉基层社会的构造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简牍等考古资料的大量刊布,大大丰富了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邢义田结合文献与考古材料,综合检讨了这一问题,指出尽管经历了战国时代的世局大变,秦汉基层社会依然是一个安土重迁、定居农业社会的延续,父老仍是地方权力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参读《从战国至西汉的族居、族葬、世业论中国古代宗族社会的延续》,收入氏著《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第396—435页;《从出土资料看秦汉聚落形态和乡里行政》,收入氏著《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中华书局,2011年,第324—340页。特别是当天下大乱,国家权力衰退,无力干涉乡里社会运作时,父老自然而然地成为地方的主导者,关于父老在乡里社会中的地位,参读守屋美都雄:《父老》,《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第142—159页;黎明钊:《西汉中期之三老与豪强》,《新史学》8卷2期,第59—91页;牟发松:《汉代三老:“非吏而得与吏比”的地方社会领袖》,《文史哲》2006年第6期,第83—93页。

[81]与此相似的事例在汉末并不稀见,如荀彧、高柔等都曾有劝乡党离乡避乱而遭拒的经历,见《后汉书》卷七〇《荀彧传》,第2281页,《三国志》卷二四《高柔传》,第682页。

[82]按《续汉书·百官志一》注引应劭《汉官仪》云:“监察黎阳谒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骑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兵骑千人,复除甚重。谒者任轻,多放情态,顺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迁超牧守焉”,《后汉书》,第3559页。则黎阳为东汉一重要的军事屯聚基地,足以确保司马氏家族在乱世中的安全。

[83]在动乱中将家族成员安置于几处避难,而在分头避难的过程中与乡里携行的例子在汉末并不少见,除了司马氏,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诸葛亮、诸葛瑾兄弟分别避难荆州、扬州,诸葛氏在避难过程亦借助于乡里网络的助力。《三国志》卷五二《蜀书·诸葛瑾传》:“瑾与殷模等遭本州倾覆,生类殄尽。弃坟墓,携老弱,披草莱,归圣化”,第1232页。

[84]参读矢野主税:《门阀社会成立史》,第97—132页;刘增贵:《汉代婚姻制度》第四章《豪门婚姻》,第163—200页;彭卫:《汉代婚姻形态》,三秦出版社,1988年,第60—84页。

[85]《三国志》卷五《文德郭皇后传》,第165页。

[86]《晋书》卷三一《后妃上宣穆张皇后传》,第949页。按河内有两张氏家族,张皇后出自河内平皋,为小族。另有河内修武张氏,世代仕宦,为两汉名族,《三国志》卷一一《张范传》,第336—337页。

[87]《世说新语·政事第三》注引虞预《晋书》,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167页。

[88]《三国志》卷二三《常林传》,第660页。

[89]《三国志》卷二三《常林传》裴注引《魏略》,第660页。

[90]《晋书》卷一《宣帝纪》,第14页。

[91]《晋书》卷四三《山涛传》,第1224页。

[92]《晋书》卷一《宣帝纪》,第10页。

[93]《晋书》卷三三《何曾传》,第995页。

[94]相似的例子是吴质少以单家不为乡里所重,发迹后欲借权势求乡里之誉,但为同乡耆老司徒董昭所拒,《三国志》卷二一《吴质传》裴注引《魏略》,第609页。

[95]《晋书》卷三三《石苞传附孙铄传》,第1009页。

[96]游自勇:《汉唐时期“乡饮酒”礼制化考论》,《汉学研究》22卷2期,第252—254页。

[97]余嘉锡:《晋辟雍碑考证》,《余嘉锡文史论集》,岳麓书社,1997年,第125—126页。

[98]《晋书》卷一《宣帝纪》,第2页。

[99]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二九《晋书一》,中华书局,1977年,第407页,周一良亦赞成叶适的看法,《曹氏司马氏之斗争》,《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第26页。

[100]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第265页。

[101]《北堂书钞》卷一三三引《魏略》,中国书店,1989年,第536页。

[102]津田资久推测《魏略》主要依据韦诞的《大魏书》,刘知幾《史通》云:“魚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然《魏略》颇记明帝以后事,张鹏一以为“迄于陈留王奂,《史通》谓事止明帝,殊非事实”(《魏略辑本》序),而津田资久则认为所谓“事止明帝”可能与当时《晋书》自正始起元的断限争论有关,参读《〈魏略〉の基础的研究》,《史朋》31期,第8—10页。

[103]《太平御览》卷三一引《晋书》记有此事,事迹略有增出今本《晋书》者,文字亦有不同,中华书局,1960年,第149页。《事类赋》卷五注引同一段文字,题作王隐《晋书》,可知《太平御览》引文上脱王隐两字,吴淑撰注:《事类赋注》,中华书局,1989年,第90页。清人汤球所辑《九家旧晋书》王隐《晋书》部分对此问题已作考证,但他又将此段文字辑于臧荣绪《晋书》中,造成前后牴牾。参见汤球辑、杨朝明校补:《九家旧晋书辑本》,第2、162页。

[104]《太平御览》卷七四三引《晋阳秋》,文字与《晋书》略有小异,第3300页。

[105]《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注引《曹瞒传》,第49页。

[106]《三国志》卷一五《司马朗传》言其年二十二,被曹操辟为司空掾属。司马朗死于建安二十二年,年四十七,以此上推二十五年,其出任曹操司空掾属当在初平三年,此时曹操尚未为司空,记载恐有误。但司马朗出仕曹操较早,此点当无问题。另参《三国志集解》卷一五《司马朗传》引潘眉曰,第420页。于涛:《〈三国志〉所记司马朗入仕年龄志疑》一文中提出司马朗大约是在建安四年为曹操所辟的,其立论的主要依据三点:一是晋臣陈寿绝不会记错司马朗的年寿,二是以为曹操初任司空无暇辟举僚属,三是认为河内自建安四年方为曹操所控制,在此之前司马朗不可能为曹操所辟,见《中国典籍与文化》2009年第4期,第100页。但从当时司马氏家族成员的行踪来看,司马防当随汉献帝一起至洛阳,依于曹操,则司马朗选择此时自河内归附家族旧友曹操,与其父团聚的可能颇大,至于曹操未能控制河内,并不代表两地之间没有人员的往来。而曹操任司空后,辟举人物甚多,于史可考便有三十余人,见陶贤都:《魏晋南北朝的霸府与霸府政治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2—33页,于说恐未能定谳。

[107]张熷:《读史举正》卷三,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46页。

[108]《后汉书》卷九《献帝纪》,第380页,按《三国志》卷一《武帝纪》系其事于十月(第14页),当以《后汉书》为正。

[109]卫广来将曹操集团的形成分为四个阶段,兖州元从多是军事将领,而迎汉献帝都许后,所征辟的人物构成了后来曹魏政权中文臣群体的主干,《汉魏晋皇权嬗代》,第347—348页。另参陶贤都对于曹操司空府僚佐人员的统计分析,《魏晋南北朝的霸府与霸府政治研究》,第32—35页。

[110]《晋书》卷一《宣帝纪》,第20页。

[111]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而已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第97—125页;唐长孺:《魏晋南朝的君父先后论》,《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238—239页;林丽真:《论魏晋的孝道观念及其与政治、哲学、宗教的关系》,收入陈弱水、王汎森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思想与学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37—48页。

[112]《后汉书》卷七〇《荀彧传》,第2285页,《三国志》卷一〇《荀彧传》裴注引《荀彧别传》,第318页。

[113]《三国志》卷一〇《荀彧传》裴注引《魏氏春秋》,第318页。

[114]关于荀彧死因及其背景的讨论,可参读美川修一:《〈三国志〉ー荀彧之死ー》,收入《中国正史の基础的研究》,第87—115页。

[115]《三国志》卷一〇《荀彧传》裴注引《晋阳秋》,第319页。

[116]关于曹操吸纳人才与建安政局的关系,可参看卫广来:《求才令与汉魏嬗代》,收入氏著《汉魏晋皇权嬗代》,第338—365页。

[117]《晋书》卷一《宣帝纪》,第2页。

[118]《后汉书》卷六二《陈寔传》,第2067页;《三国志》卷二二《陈群传》裴注引《魏书》、《傅子》,第633—634页。

[119]关于颍川陈氏新近的研究,可参读陈恬仪:《汉晋之际的颍川陈氏家族》,《辅仁国文学报》第28期,2009年,第388—408页,陈恬仪特别强调陈寔出身低微,与同郡荀氏、钟氏出身地方大族的身份不同,行事亦不如一般党锢名士那样激烈,在汉末士人中颇为特殊。

[120]余英时:《汉晋之际士之新自觉与新思潮》,《士与中国文化》,第259—260页。

[121]关于汉末荀氏、陈氏两族的交往,可参阅陈启云著、高专诚译:《荀悦与中古儒学》,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8—32页。另参刘啸:《论汉末名士到魏晋士族的复杂历程——以汉末颍川荀、陈、钟三家为中心》,《许昌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第23—28页。事实上,能够跻身汝颍名士的交往圈,并与汉末声望最高的荀、陈、钟三家建立密切的关系,不但意味着司马氏家族人际网络的扩张、社会地位的提高,也是其从地方大族向天下大族转变的重要一步。

[122]《世说新语·德行第一》及刘孝标注,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7页。

[123]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二“灾异策免三公”条,第47—48页。

[124]参读埃伯哈德(Wolfram Eberhard,即艾博华):《中国汉代的天文学及天文学家的政治职能》,收入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与制度》,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第3—48页;具体事例的研究可见张嘉凤、黄一农:《中国古代天文对政治的影响——以汉相翟方进自杀为例》,收入王健文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政治与权力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177—190页。

[125]《后汉书》卷八三《逸民严光传》,第2764页。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严子陵引起的这次天象变化中尚有光武帝这样一个主角,这个故事与其说在表彰严子陵的不慕荣利,不如说是要展现光武帝的宽宏大量。

[126]例如“清”这样的概念本身源于汉末的人物评论,后来却成为魏晋选官制度中的重要因素,这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士人的社会权力渗入、影响政治结构的一个事例,参读上田早苗:《贵族官僚制度的形成——清官的由来及其特征》,收入《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六朝隋唐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26页。而鱼豢的《魏略》中有“纯固”、“清介”等类传名目,不见于前后各史,大约亦与汉末清议士风有关。

[127]《世说新语·品藻第九》,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504—505页。

[128]《三国志》卷二二《陈群传》,第633页。

[129]《三国志》卷一〇《荀彧传》裴注引《晋阳秋》,第319页。

[130]《三国志》卷二一《王粲传附吴质传》裴注引《吴质别传》,第610页。曹丕本人文士气质颇重,所用的吴质、朱铄皆是三国史上昙花一现的人物,且不为时人所重。但从曹丕给吴质的书笺、曹丕去世后吴质的悼诗可以看出两人间的私谊极深,又有相近的文学趣味,因而吴质的权势源于与皇帝私人的关系,带有恩幸色彩,并不稳定,对于曹魏政治整体的影响恐有限。

[131]吴质是曹丕时代颇为重要的政治人物,但相关的记载较少。清人牛运震指出:“吴质处丕、植兄弟之间,颇有机权,至论陈群不如司马懿,亦魏氏有关系人。”见氏著《读史纠谬》,齐鲁书社,1989年,第177页。

[132]《三国志》卷二一《王粲传附吴质传》,第607—610页。

[133]《晋书》卷六〇《良吏吴隐之传》云其为“魏侍中质六世孙”,第2340页,但其与吴质世系已远。

[134]《三国志》卷二一《王粲传附吴质传》注引《世语》,第609—610页。

[135]关于曹操死后,洛阳政局的异动,可参见田余庆:《汉魏之际的青徐豪霸》,收入氏著《秦汉魏晋史探微》,第101—104页。

[136]《晋书》卷一《宣帝纪》,第3页。

[137]陶贤都:《魏晋南北朝的霸府与霸府政治研究》,第38页。

[138]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二七《魏志》,第373页。

[139]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二六《三国志·魏志》,中华书局,1987年,第430页。

[140]曹丕大飨父老后,树碑纪念,其碑唐大中年间亳守李暨再刻,宋人洪适《隶释》卷一九录其碑文,碑文大肆矜伐曹丕此次南征之功,是其受禅前一篇重要的政治宣传文字,中华书局,1986年,第185页。

[141]《三国志》卷二《文帝纪》,第58—62页。

[142]《三国志》卷二《文帝纪》裴注引《献帝传》,第66—67页。

[143]《三国志》卷九《夏侯尚传》及裴注引《魏书》,第294—295页。

[144]《晋书》卷三一《景怀夏侯皇后传》,第949页。

[145]虽然《礼记》中有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的说法,但是魏晋人的较为早婚,女子多为十五、十六岁出嫁,参见薛瑞泽:《嬗变中的婚姻——魏晋南北朝婚姻形态研究》,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109—115页。

[146]《资治通鉴》卷七二青龙二年考异,中华书局,1956年,第2291页。

[147]夏侯玄及其周围的名士网络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笔者所见较为深入的研究是张蓓蓓:《夏侯玄综考》,收入《王叔岷先生八十寿庆论文集》,大安出版社,1993年,第572—598页;另可参读王永平:《夏侯玄论——兼论魏晋之际谯郡夏侯氏门风之变化及其门第上升》,《史学月刊》2007年第4期,第12—21页。

[148]《晋书》卷二《景帝纪》,第25页。

[149]《三国志》卷九《何晏传》注引《魏氏春秋》,第292页。

[150]《三国志》卷九《夏侯尚附夏侯玄传》注引《魏氏春秋》,第302页。

[151]《宋史》卷一〇九《礼志》引《江都集礼》,第2614页。

[152]《晋书》一九《礼志》:“任茂议以为夏侯初嫔之时,未有王业。帝不从”,第603页。

[153]此类因一帝二后而造成的礼制、道德甚至情感上的困局,与唐人墓志所反映的在一夫多妻的情况下,先夫去世后,后妻在主持葬事的过程中如何安置前妻的位置,是否要将其与先夫合葬所展现的两难处境颇有相似之处,参读陈弱水:《唐代的一夫多妻合葬与夫妻关系——从景云二年〈杨府君夫人韦氏墓志铭〉谈起》,收入氏著《隐蔽的光景——唐代的妇女文化与家庭生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0—258页。

[154]参见方诗铭:《何晏在曹魏高平陵政变前后》,《史林》1998年第3期,第10—17页。

[155]关于魏明帝时代浮华案的研究,可参读王晓毅:《论曹魏太和“浮华案”》,《史学月刊》1996年第2期,第17—25页;柳春新:《“青龙浮华案”析论》,《汉末晋初之际政治研究》,第135—150页,王惟贞:《魏明帝曹睿之朝政研究》,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11—33页。

[156]《三国志》卷九《何晏传》裴注引《魏氏春秋》:“初,夏侯玄、何晏等名盛于时,司马景王亦预焉。”第292页。

[157]可资旁证的是司马师景初中方才出仕为散骑常侍,当时已年过三十,较之夏侯玄弱冠为黄门散骑侍郎,同为贵戚子弟的司马师出仕时间已明显偏晚,更遑及钟毓年十四便为散骑侍郎。而其弟司马昭正始初方为洛阳典农中郎将,当时亦年过三十,若据《晋书·宣帝纪》,则司马师为散骑常侍尚在齐王继位之后(按齐王继位后袭用景初年号,至次年方改元),则兄弟两人都在魏明帝去世后方得以出仕,颇疑司马氏兄弟晚仕的原因与牵连浮华有关,但无直接证据,故志之以存疑。王惟贞:《魏明帝曹睿之朝政研究》一书中对此亦有怀疑,第17—18页。

[158]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版,第109页。

[159]《三国志》卷二五《高堂隆传》,第710页。

[160]《三国志》卷二五《高堂隆传》,第716页。按《晋书》卷二八《五行志中》云:景初元年,又有燕生巨鷇于卫国李盖家,形若鹰,吻似燕,此羽虫之孽,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异,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第861—862页。两者实为一事,惟一作“黄初”,一作“景初”,疑“景初”为是。

[161]《三国志》卷二二《陈矫传》裴注引《世语》,第644页。

[162]《晋书》卷二九《五行志下》,第906页。

[163]《晋书》卷二九《五行志下》,第853页。

[164]《晋书》卷二八《五行志中》,第862页。

[165]《资治通鉴》卷七三青龙三年四月条胡注,第2304页。

[166]如蒋济、高柔、辛毗等,分见《三国志》卷一四《蒋济传》,第453—454页,卷二四《高柔传》,第686页,卷二五《辛毗传》,第698页。

[167]《晋书》卷二八《五行志中》,第861—862页;《宋书》卷三二《五行志》云:其后晋宣王起,遂有魏室,中华书局,1974年,第941—942页;《资治通鉴》卷七三魏明帝景初元年末胡注:“司马氏之事,隆固逆知矣”,第2326页;李慈铭著、王利器纂辑:《越缦堂读书简端记续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45页;柳春新:《汉末晋初之际政治研究》,第157页。

[168]津田资久:《曹魏至亲诸王考——〈魏志〉陈思王植传の再检讨を中心として》,《史朋》38期,第25页。

[169]《三国志》卷四《三少帝纪》裴注引《世语》。裴松之曰:“案张璠、虞溥、郭颁皆晋之令史,璠、颁出为官长,溥,鄱阳内史。璠撰《后汉纪》,虽似未成,辞藻可观。溥著《江表传》,亦粗有条贯。惟颁撰《魏晋世语》,蹇乏全无宫商,最为鄙劣,以时有异事,故颇行于世。干宝、孙盛等多采其言以为《晋书》,其中虚错如此者,往往而有之”,第133页。

[170]津田资久对于这条史料提出了新的解释,其指出陈矫的评论将“朝廷之望”与“社稷之臣”这两者对立,颇为奇怪,因而提出此处朝廷指代的是明帝,即陈矫批评司马懿只是明帝个人的亲信,而非朝廷所能仰赖的社稷之臣,可备一说,《符瑞“张掖郡玄石图”の出现と司马懿の政治的立场》,《九州大学东洋史论集》35期,第53—54页。

[171]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三《书志》,第66页。上文所述《晋书·五行志》将高堂隆奏议指涉的对象由刘放误作为司马懿,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172]事实上《三国志》对于魏明帝时代的叙事大约以青龙二年诸葛亮去世为界可以分为两期,前半期侧重于记载其如何应对诸葛亮伐魏带来的挑战,其后则大兴宫室、朝政日紊,曹魏因而由盛转衰,这一叙事架构颇有鉴诫论的色彩。目前已有学者对于魏明帝奢靡的形象提出了异议,认为这一形象的成立与魏晋革命之后晋代史臣的历史书写有关,进而指出其大兴宫室之举背后有着都城营建、国家财政、礼制等方面的考虑,参读安田二郎:《曹魏明帝の“宫室修治”をめぐって》,《东方学》111辑,2006年,第1—21页;佐川英治:《“奢靡”と“狂直”——洛阳建设をめぐる魏の明帝と高堂隆》,《中国文史论丛》第6号,2010年,第1—34页。但总体而言,目前关于曹魏政治的研究有依然有“重两端,轻中间”的倾向,使得我们对于明帝时代的面貌了解得较为有限,而最近发表的王惟贞《魏明帝曹睿之朝政研究》、大原信正《曹魏明帝政权史研究序说》(《アジア史研究》34号,2010年,第43—70页。)等论著,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憾。

[173]《三国志》卷三《明帝纪》载曹休受顾命,但曹休本传未言其事,此处从本纪。

[174]《三国志》卷三五《诸葛亮传》裴注引《汉晋春秋》,第925页。

[175]关于这一问题,可参见五井直弘:《曹操の政权につぃて》,收入氏著《汉代の豪族社会と国家》,名著刊行会,2001年,特别是第303页表二。

[176]关于曹魏军权中后期军权转移的过程,参读森本淳:《曹氏政权の崩坏过程に関する一试论ー军事权との关系を中心にー》,《アジア史研究》25号,2001年,第1—26页。

[177]明帝继位后以司马懿出镇荆州,这是司马懿接触军权的起点,但是当时吴国对于曹魏的军事压力要远小于蜀汉,因此出镇关中对抗诸葛亮是司马懿在曹魏军事系统中获得权力的一个关节点。

[178]《晋书》卷一《宣帝纪》,第8—9页。

[179]《三国志》卷三《明帝纪》裴注引《世语》,第91页。

[180]《三国志》卷三《明帝纪》裴注引《魏书》曰:“帝容止可观,望之俨然。自在东宫,不交朝臣,不问政事,唯潜思书籍而已。即位之后,褒礼大臣,料简功能,真伪不得相贸,务绝浮华谮毁之端,行师动众,论决大事,谋臣将相,咸服帝之大略。性特彊识,虽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迹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经耳目,终不遗忘。含垢藏疾,容受直言,听受吏民士庶上书,一月之中至数十百封,虽文辞鄙陋,犹览省究竟,意无厌倦。”孙监曰:“闻之长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发垂地,口吃少言,而沉毅好断。初,诸公受遗辅导,帝皆以方任处之,政自己出。而优礼大臣,开容善直,虽犯颜极谏,无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之伟也。然不思建德垂风,不固维城之基,至使大权偏据,社稷无卫,悲夫!”第115页。在当时人眼中魏明帝是以善于持法而著称的,无论是其对于夏侯玄等人浮华交会的强硬镇压,还是关于“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看法,不但逆于汉末以来崇尚名士的潮流,更显示出其主威独运的强势君主色彩。亦可参读杨耀坤:《关于司马懿政变的几个问题》,《魏晋南北朝史论稿》,第89—94页;柳春新:《论魏明帝的“权法之治”》,《汉末晋初之际政治研究》,第127—134页;福原启郎:《曹魏の明帝——奢靡の皇帝の实相》,《魏晋政治社会史研究》,第55—72页。

[181]津田资久通过对于张掖玄石图的研究,指出当时身处地方的司马懿制作一系列符瑞,配合明帝加强皇权的计划,君臣之间的结合非常紧密,《符瑞“张掖郡玄石图”の出现と司马懿の政治的立场》,《九州大学东洋史论集》35期,第33—68页。

[182]《三国志》卷一四《孙资传》注引《孙资别传》,第460页。

[183]《晋书》卷一《宣帝纪》,第9页。

[184]津田资久:《符瑞“张掖郡玄石图”の出现と司马懿の政治的立场》,《九州大学东洋史论集》35期,第33—68页。

[185]《三国志》卷三《明帝纪》,第109—113页。

[186]《晋书》卷三三《何曾传》,第995页。按曹操本人建安十七年上表中曾提到:“臣闻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严国命,谋而鲜过者也”,《后汉书》卷七〇《荀彧传》,第2290页。由此可知,设置监军及副贰是曹魏军中的成例,更显出此次千里远征,不设副贰是颇为特异之事。

[187]《三国志》卷八《公孙渊传》,第253—260页。

[188]参见卢弼在《三国志集解》卷三《明帝纪》中的讨论,第122页。

[189]《三国志》卷三《明帝纪》,第96页。

[190]明帝太和二年曾亲至长安以应对诸葛亮的北伐,洛阳城中便传出“云帝已崩,从驾群臣迎立雍丘王植”的讹言,当时曹植已无政治势力,这一谣言未必与曹植本人有关,但一时间“天下皆言”,群情汹汹,足以反映出曹魏皇室继承问题上的隐忧,而较之于明帝,齐王的合法性更要薄弱得多,《三国志》卷三《明帝纪》裴注引《魏略》,第95页。

[191]津田资久:《符瑞“张掖郡玄石图”の出现と司马懿の政治的立场》,《九州大学东洋史论集》35期,第33—68页。

[192]这种国家体制的转型自文帝时代便已开始,但文帝在位仅六年,且故老犹在,整个政治运作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曹操时代的惯性。而明帝时代曹魏政治内外的两大隐忧,一个是嗣位之争所造成的皇权与宗室、功臣关系的问题,因而如上文所论明帝对于身后事考虑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稳定的皇位继承关系。此外,过去学者对于明帝信任孙资、刘放往往有所批评,其实如果从加强皇权的角度而言,明帝对于中书这样侧近政治机构的重视,不但符合魏晋以来宰相制度演变的一般规律,更有助于提高皇权运作的效率。至于在外,则是吴、蜀在政治、军事上威胁,当然明帝无力解决统一的问题。事实上,自文帝后期开始,曹魏国家从开国转向守成,已不再将平定吴、蜀作为政治上的主要目标,在军事上以防御为主。但明帝晚年对于平定辽东的执着,依然反映出其消除外患、巩固边境的政治考虑。

[193]《三国志》卷二〇《燕王宇传》,第582页。

[194]《晋书》卷三一《景献羊皇后传》,第949页。

[195]《后汉书》卷三一《羊续传》,第1109页。

[196]《三国志》卷二《文帝纪》裴注引《献帝传》,第66—67页。

[197]《晋书》卷三四《羊祜传》,第1013、1024页。

[198]羊氏家族是典型的汉魏名族,家世二千石,晋惠帝羊皇后与刘曜曰:“妾生于高门”,《晋书》卷三一《惠羊皇后传》,第967页。另可参读胡志佳:《惠帝羊皇后与西晋政局——兼论羊氏家族的发展》中对于羊氏家族的讨论,《逢甲人文社会学报》第8期,第223—226页。

[199]《晋书》卷三一《文明王皇后传》,第950页。

[200]《三国志》卷一三《王朗传附王肃传》,第414—419页。

[201]《晋书》卷一九《礼志上》,第580页。

[202]于慎行著、黄恩彤参订:《读史漫录》,齐鲁书社,1996年,第128页。

[203]自东汉以降,尚书台逐步侵夺三公之权,但三公失去宰相的功能是一个渐变的过程,相关考述可参读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96—151页。

[204]甘怀真指出通过辟召制,府主与僚属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依赖的利益结合,《中国中古时期的君臣关系》,收入氏著《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喜马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2003年,第271—274页。

[205]《三国志》卷二二《卢毓传》,第652页。

[206]陶贤都:《魏晋南北朝的霸府与霸府政治研究》,第31—53页。

[207]《三国志》卷二七《王昶传》,第743页。

[208]《三国志》卷二七《王基传》,第750页。

[209]《三国志》卷二八《王淩传》,第757—760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