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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与行政执法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法律服务与行政执法一、法律服务(一)法律援助2002年11月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并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培训会议,集中培训6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20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50名单位法人代表。具备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和组织均由州政府授权,县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及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资格证已全部发放,持证率分别达到91%、93%、98.3%。
法律服务与行政执法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五节 法律服务与行政执法

一、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

2002年11月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是年,提供法律援助10件;2003年,提供法律援助4件,其中公证案件1件、律师案件3件(离婚2件,索赔1件)。2004年,加大对法律援助意义的宣传,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多渠道筹集法律援助资金,提供法律援助5件,其中刑事2件,代写法律文书3件。2005年,办理法律援助7件。

(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2000年11月,成立法律服务中心,开通“148”法律服务中心专用电话。当年,“148”专线咨询98人(次),接待来访18人(次),提供上门服务24人(次),提供法律援助6件。2001年,“148”接受法律咨询165人(次),接待来访335人(次),提供上门服务20人(次)。从2002年开始,此项工作纳入律师工作之列。

二、行政执法

(一)法制宣传

县政府法制局把法制宣传摆在突出位置,以“三五”、“四五”普法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1992~2003年,书写张贴标语2600多张,悬挂各种大型横幅500多幅,印发各类宣传品58600多份册,出动宣传车230辆(次),开展法律、法制咨询服务65场(次),举办大小型法制培训班29期,受教育人数累计达65万人(次)。2004年,根据州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下发通知,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培训、清理工作。并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培训会议,集中培训6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20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50名单位法人代表。全县成立“双清”领导机构27个,张贴标语570张,制作大型横幅12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9200份,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11次累计13小时,出动宣传车15次,制作宣传版面1期。是年7月8日,24个执法单位在县城龙泉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教育人数达5万人(次),提高了干部群众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为建设法制政府、规范政府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990~1995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次,统一安排重点法律法规共计28个方面、57部,由各部门负责检查的法律法规28部。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检查,使之符合法定程序,使用法律法规适当。1996年后,县政府根据省、州政府及县人大安排,作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安排8次,检查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77部(件),其中重点检查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26部(件),抽查和安排由部门检查的41部(件),涉及全县政治、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采取听汇报、看记录、查阅处罚的法律文书和卷宗、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检查,查阅行政处罚案件46起,查出违法违纪案件15起,违法违纪资金15.36万元。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针对全县规范性文件批签、送审、发布、备案无章可循的实际,1994年9月1日颁布实施《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定规范性文件程序的暂行规定》,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修订及废止走上程序化、法制化轨道,为全面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奠定了基础。此后,组织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18件,经审查无制定权限1件;因管辖不明确、主体不当、无主管部门暂缓制定1件;提请县政府审定14件,发布13件;提请县人大审定2件,暂缓发布1件。其范围涉及城建环保、民政、统计、水土保持、资源开发利用、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和中国加入WTO后,几经修订已废止8件,继续有效的10件。

(四)资格证制度

从1997年始,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和其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73个(包括部分垂直管辖的单位),其中具备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50个,授权组织18个,不具备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和组织5个。具备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和组织均由州政府授权,县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报请州政府颁发“甘肃省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资格证”,已发证63个(包括7个垂直部门),另外5个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暂缓颁证。第一期发证率为92.6%,第二期发证61个、发证率为98%。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摸底清理,根据县政府授权,自1998年始分期、分批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四法)培训考核,累计培训1513人(次),其中执法人员1260人(次),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53人(次)。经考核合格的执法监督人员,由州政府颁发“行政执法监督证”;经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由县政府颁发“行政执法证”。1998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资格证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及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资格证已全部发放,持证率分别达到91%、93%、98.3%。1999年,首先在县直行政机关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2000年,延伸到乡(镇)一级,已推行5年。从5年考核情况看,全县63个行政执法单位中,大多数单位重视,对执法内容作了分解量化(细化),基本做到了职责到位、责任到岗(人),优秀率1%,良好率88%,合格率10%,不合格率1%。2005年,清理行政许可实施机构30个、法定授权组织16个、行政许可事项166项、法定授权组织许可事项58项,制定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和政县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听证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至2005年底,共征订新法规汇编1530套,其中国务院的223套、省级159套,其它法律资料1148套,为各级干部和各族群众提供较完整的学习资料,推进了全县普法进程。

(五)行政复议

2005年,县政府法制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两件:县城建环保局依法责令拆除违章修建加油站案,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国土资源局责令拆除违法超占土地案,此案正在复议中。

(六)应诉

1995年,应诉马家堡乡台子村刘家山社、白崖社、碾子社与县政府土地行政案,经县法院一审、州中院二审,维护县政府处理决定。2000年,应诉吊滩乡中心村上、下郭河社和太子山林业总场育苗地纠纷案,经县法院审理,维持县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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