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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体育社团的管理状况

时间:2022-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负责人的确定,行政参与管理占71.1%,由社团会员推举和社团创造者作为社团负责人的占28.8%,表明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中,负责人绝大多数是在体育行政机构参与下确认产生的。说明目前山东省群众性体育组织中,涉及的种类较多,其中单项体育社团的比例较大。

三、体育社团的管理状况

调查共选取体育社团15个,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40份,有效问卷132份,调查结果如下。

1.体育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年龄、性别、身份、学历及任命情况)

调查结果表明,社团管理负责人年龄41—60岁占的比例较大。社团由于体育项目的特点和行政隶属关系,男性负责人的比例偏大,说明未充分调动女性的积极性。

负责人的身份是理顺体育社团与政府相互关系的重要指标,调查结果显示,行政机构公务员、体育行政机构公务员和体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四项专职或兼职负责社团工作的占62.2%,说明体育社团仍然是政府行政机构的一个附属机构,其职能以服从政府行政机构的安排为主。

体育社团负责人的学历状况:其他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占46.7%,体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占23.3%,表明体育社团负责人具有体育专业知识的指导和管理者占少数,不能满足体育社团的发展需要。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负责人的确定,行政参与管理占71.1%,由社团会员推举和社团创造者作为社团负责人的占28.8%,表明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中,负责人绝大多数是在体育行政机构参与下确认产生的。

2.社团的注册情况

在调查社团注册情况中发现,在民政部门注册较多,占68.9%,在体育部门注册占50.8%,在上级体育社团注册占46.2%,而没有注册的占9.1%,在工商局注册、民政部门和工商局注册、教育部门注册的比例较小。说明当前山东省社团注册主要是由民政、体育部门和上级体育部门管理,同时也表明对体育社团的管理混乱,社团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多头管理情况严重。

表3-7 注册情况统计表(N=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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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团的性质

调查显示,社团中有专职和没有专职人员各占一半;社团中98.1%有明确的组织章程;社团中实行会员制的占73.2%,仅有26.7%的社团不实行会员制;社团会员中,个人会员占被调查对象的70.0%,而团体会员占被调查对象的30.0%;社团中认为自己社团是纯民间组织的占较大比例(62.9%),有26.1%的调查对象认为是体育行政机构的一个部门,另有11.0%的调查对象认为是事业单位。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中,纯民间组织、有自己的章程、实行会员制、会员中个人会员等占较大比例。

4.社团类型和职能

调查结果中,单项体育社团在所调查的社团中占较大比例,为46.9%,人群体育社团占20.4%,街道社区体育社团占16.1%,体育总会占14.7%,此外还有居民小区体协(1.4%)、系统或行业体育社团(0.5%)等。说明目前山东省群众性体育组织中,涉及的种类较多,其中单项体育社团的比例较大。

表3-8 社团工作职能状况统计表(N=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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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中发现,社团主要工作是组织基层体育比赛活动、组队参加上一级比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对下级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此外,还有在各类体育组织间起沟通联络作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场地设施的协调、对下级群众体育组织进行登记注册管理、业余运动员的登记考核等工作。表明社团在群众体育活动中,大多可以充分发挥出社团职能,体现社团的作用,但在体育社团对群众体育工作检查中,社团的管理领域较小,没有充分发挥出社团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管理职能和作用。

5.场地情况

由于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是行政机构的一个附属机构,因此,本次调查省会城市体育社团中,多数社团有规定活动场所,还有31.9%的社团目前没有活动场所,标志着一些人群体育社团目前的状况。

6.经费情况

体育社团收入来源情况,目前省会城市体育社团主要靠社会赞助占62.9%,会员会费占49.2%,开展业务活动创收占35.6%,而政府机构的补助和体育局系统拨款仅占25.8%和18.9%,表明目前省会城市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中,体育社团的收入主要靠会员会费和社会赞助等途径解决。

表3-9 社团收入来源统计表(N=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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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体育社团的业务往来情况

体育社团的业务往来方面,主要与体育行政机构之间往来较多,占90.2%。当前社团在业务往来中与街道办事处(44.7%)、教育行政机构(25.0%)、文化行政机构(28.0%)、学校(38.6%)等几个部门开展得还不够,直接影响社团工作的开展。同时还有5.3%的社团没有业务往来,说明当前社团的业务往来关系主要集中在几个部门,业务开展得还不够,直接影响社团工作的开展。

表3-10 社团与那些部门经常性的业务往来统计表(N=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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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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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与哪些组织和单位有业务关系:在调查中发现,社团与上级或下级社团之间的来往较多,而与业余体校、乡镇文化站、群众体育俱乐部、晨晚练点之间的业务来往低于50.0%,与其他(技术培训、传统项目学校、基层社团、军民共建、退休社团)也有业务来往,但亦占相当小的比例,说明社团与基层单位或组织之间直接的业务来往较少,只与社团的上、下级组织之间的业务联系较为密切。

表3-11 社团一些组织和单位有业务指导关系统计表(N=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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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 结

困难方面,没有相关法规制度支持的占第一位(47.9%),内部缺乏沟通与合作占第二位(42.7%),缺乏体育专业人才为第三位(41.3%),还有缺乏管理型人才、没有被上级组织赋予有关职能、缺乏资金、其他(无固定场所等)。从调查结果分析,目前协会内部影响因素涉及面多,调查的每个影响因素都没有超过50.0%,应尽快建立相关的法规制度,协调内部合作及加强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

影响协会的外部环境条件涉及的范围大,没有相对突出的问题。体育社团的有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占第一位(47.9%),体育社团威信不高排在第二位(42.7%),政府对体育社团的作用不重视排在第三位(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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