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计划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影响分析

计划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影响分析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学者利用第五次人口普查分孩次的出生性别比资料,计算出出生孩次与出生性别比的相关系数为0.66。这充分反映出二孩及多孩性别比过高的情况对总出生性别比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综上所述,生育中的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现象是存在的,而且它对出生性别比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然而,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发生是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出现的,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计划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产生密切相关。
计划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影响分析_人口科学发展论: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计划生育研究

计划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影响分析

蒋 雄

一、出生性别比失衡及其政策原因

无论是从全国人口普查的资料,还是从抽样调查的资料来看,20世纪80年代以前出生性别比基本上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不存在孩次之间的明显差异;80年代以后,尽管出生性别比大幅度上升,但一孩出生性别比除1991年超出正常值范围外,其他年份均在107以下的正常值范围内,而二孩出生性别比则表现出了极大反常,到三孩及三孩以上出生性别比已经是非常异常了,很明显这是受到性别偏好的影响。也就是说,目前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与孩次呈正相关性,孩次越高,出生性别比就越高。

有学者利用第五次人口普查分孩次的出生性别比资料,计算出出生孩次与出生性别比的相关系数为0.66。也就是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中大约有2/3可以从孩次别性别比得到解释。这充分反映出二孩及多孩性别比过高的情况对总出生性别比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

可以肯定地说,在一孩性别比基本保持正常的情况下,我国当前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主要源于二孩及多孩性别比的上升。而在城镇人口出生率已经很低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基本实现了一孩化的情况下,出生性别比的偏高,又主要源于农村二孩及多孩生育。

综上所述,生育中的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现象是存在的,而且它对出生性别比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

究其原因,学者们一致认为,无论是从社会历史经济还是文化层面分析,人们尤其是农村生育观里男孩偏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然而,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发生是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出现的,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计划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产生密切相关。这种现象可以用“结构置换数量”理论来解释。即大部分人往往有生育男孩的偏好,在未实行计划生育以前,这种男孩的偏好是通过多孩次的生育来满足的,这种生育是一种自然条件下的生育,对于出生性别比的影响不大。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在更多地考虑生育成本、抚养成本及风险成本后,人们往往不能通过多孩次的生育来满足生育男孩的愿望,所以就通过性别的选择来满足生育男孩的愿望,它的最终结果就是导致出生性别比的失衡。

二、讨论与对策

(一)调节计划生育政策能否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既然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是过于强烈的性别偏好和过于狭小的生育选择空间互相冲突和挤压,最终通过“性别鉴定与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为主要手段而形成的结果,似乎政策将孩子数量限制得越少,对生育性别选择的欲望也越强烈,故适当放宽生育政策,如实行普遍的“二孩政策”,有利于降低出生性别比。表面上看,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其实不然。在男孩偏好相同的情况下,家庭如果第一胎生育男孩,仍愿意冒一定的风险去选择性生育第二个男孩的情况微乎其微;如果第一胎生育女孩,则政策规定都还有而且只有一次生育机会,因此,不管是现在实行的农村女儿户再生育政策还是普遍的二孩政策,生育选择空间的程度仍然是“狭小”的。

此外,我国当前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主要源于二孩及多孩性别比的上升,那么,控制二孩及多孩生育能否使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答案是否定的。在男孩偏好强烈和相关“技术”可行的情况下,控制二孩及多孩的生育,人们的选择性别行为就会提前,即在第一孩次就进行性别选择性生育,从而可能导致一孩的出生性别比升高。

(二)打击“两非”能否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由于出生性别比偏高是由“性别鉴定与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间接导致的,那么加强对“两非”案件的打击力度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出生性别比过高问题。各地均出台了禁止使用B超等非法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的规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这种非法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取证和查处工作也困难起来。首先,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与正常医疗检查没有严格的区分界限,医生是否进行“确切的胎儿性别信息的传递”很难被发现,多数采用暗示性语言如“好好保养”、“还可以”甚至点头摇头等暗号,无法对鉴定行为做出有效的事实认定;其次由于涉及到切身利益,即使对象承认做了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但B超医生仍可矢口否认,使取证工作步履维艰。

对此,笔者建议开发一种B超监控软件,实施B超操作全过程监控。首先,建立一个生育监测网,规定B超设备必须直接与生育监测网络相联,并通过软件设计做到如果设备开机就直接连接网上服务器数据库,当与网络断开设备则自动关机,即让B超设备成为生育监测网的终端机,B超检查前需将对象身份证扫描入库,无身份证不得进行B超检查;凡是怀孕妇女的每次B超检查(不论何种原因检查)均需在网络数据库上进行B超检查图像的备案,待胎儿出生后方可消案。对于做过B超检查后不明原因胎儿引、流产的,通过网络数据库调用备案图像进行调查。

(三)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根本途径

监控B超的使用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最根本的途径还是要弱化并最终消除人们的男孩偏好,毕竟如果没有男孩偏好的转变,单纯控制性别选择性生育技术即使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出生性别比,但这种降低随时可能出现反弹,而且有可能带来其他新的问题。从长远治本着眼,弱化并消除男孩偏好,就要相应的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整个社会都来关爱女孩、关心妇女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如女儿户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等),帮助女孩家庭消除后顾之忧,在生活上、经济上得到真正的实惠。在这方面,不少地区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相信只要持之以恒,必然能够将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纳入正常范围。

参考文献

[1] 张二力.从“五普”地市数据看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和婴幼儿死亡率性别比的影响[J].人口研究,2005(1):11-18

[2] 乔晓春.性别偏好、性别选择与出生性别比[J].中国人口科学,2004(1):14-22

[3] 马瀛通.重新认识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与低生育水平的代价问题[J].中国人口科学,2004(1):35-36

[4] 汤兆云.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地区差异及其政策选择[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4350

[5] 石人炳.生育控制政策对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影响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09(5):86-94.

[6] 杨雪燕,李树茁,李艳,石艳群.中国县区级出生性别比治理的社会政策系统协调性分析[J].妇女研究论丛,2009(4):19-27

(作者工作单位:浦江县杭坪镇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