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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用量标准亟待“松绑”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周超凡指出。在2008年年底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举办的“仲景论坛”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马融教授介绍,该院儿科处方中有些饮片用量不仅超出了《中医儿科学》的范畴,有的甚至超出了《药典》中成人的用量。通过调研,有147种中药临床使用频率高且实际用量与《药典》规定用量差距较大,除去其中44种与小数点和药食两用重复的品种外,此部分数量为103种。

徐亚静

北京的范先生最近患了中风,一位中医师给他开了汤剂。当他的家人拿着方子到药店买药时却被店员拒绝了,因为方中全蝎的剂量超出《中国药典》(简称《药典》)规定的最大剂量3倍。无奈之下,范先生的家人将一张方子拆成4张,才买齐了所需药量。

在北京某医院中药房工作的赵先生拒绝为一张处方调剂,因为这张方子中开出了6g细辛,而对这味有小毒的中药,《药典》规定的最高用量是3g。在与医生沟通后,赵先生让医生在处方上做了双签字后发了药。“这种情况太普遍了,我们也只是对有毒的药才要求医生做双签字”。赵先生说。

北京市某医院中医科的一位医生给一位病人开了栝蒌薤白半夏汤,不巧的是病人在服药期间突发心肌梗死,便起诉这位医生,认为方中薤白用量超出了《药典》规定范围是导致自己心梗的原因。虽然后来法院并未支持病人的诉讼,可医生还是心惊不已并大呼委屈:“这薤白有的地方又叫藠头,药食两用,既可以腌着吃,也可以凉拌或炒着吃,哪能吃出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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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个别现象,目前诸多饮片《药典》规定用量偏小,临床超《药典》规定剂量应用中药饮片的情况很普遍。而另一方面,‘小号’的饮片用量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捆住了医生的手脚,让他们不敢大胆用到合适剂量,从而达到较好的疗效。因此,为中药饮片用量标准‘松绑’势在必行”。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周超凡指出。

诸多饮片规定用量普遍偏小

在2008年年底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举办的“仲景论坛”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马融教授介绍,该院儿科处方中有些饮片用量不仅超出了《中医儿科学》的范畴,有的甚至超出了《药典》中成人的用量。这固然与小儿生病必求速效、服药过程中有浪费、特殊煎药方法等有关,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这样的剂量疗效显著。

周超凡教授1975年开始参与《药典》编写方而的工作,1985年成为药典委员,随后成为第八、九届执行委员,近20年来他对饮片规定剂量偏小的问题一直比较关注并进行多次呼吁。他和同事们曾经做过一项研究,将《药典》第1版(1963年版)至第7版(2005年版)均收载的254种中药饮片的用量,与2003年出版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精选》中擅长应用这些品种的名老中医的用量进行比较,结果发现两者差距惊人。

例如,细辛的《药典》用量为1~3g,但在20位名老中医中,用量符合这一标准的仅有1位,用量下限≤3g的有12位,上限>3g的多达19位,其中用量超过6g的有15位,超过10g的有8位,超过15g者有2位,超过20g者有1位,还有一位用量高达30g;黄芪的《药典》用量为9~30g,而在123位名老中医中,用量上限≤30g的仅有19位,用量上限≥60g的有87位,≥90g的有54位,≥120g的有20位,≥150g的有7位,≥200g的有3位,≥250g的有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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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片剂量标准未能与时俱进

周超凡回忆,在1963年第一版《药典》编写时,参加编写的专家中以南方医生为主,由于体质和学术流派的原因,南方用药本就较为轻灵,再加上当时的政治形势和中庸文化的影响,导致饮片用量的确定“宁小不大”。而且,以前的中药材都是野生的,有效成分含量足,现在的中药材绝大部分为人工种植,化肥、农药、膨大剂等的应用使其药力打了折扣,再加上人们的体质和疾病谱的变化,超《药典》剂量应用饮片的现象已较为普遍,而近几版《药典》并未体现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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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片用量研究长期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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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超凡指出,人们常说“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可见饮片的剂量是与临床疗效直接相关的。据他介绍,去(2008)年年初,围家药典委员会中医专业委员会决定,将专门就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500多种单味药的“临床用药须知”进行修纂,即将饮片的功能主治、用量等药性内容从具有法律效力的《药典》一部调至与《药典》配套发行的《临床用药须知(中药卷)》中,对有关用量连同功能主治的关系、用量连同影响用量的相关因素等问题,在总论和各论中详细描述,多数饮片规定用量偏小的问题将得到解决。但时至今日,解决方式却仍然存在争议和困难,因为这需要大量临床研究、药理研究、安全性研究等的支持。但长期以来,我国对此问题重视不足,有关研究长期缺位。仅在近两年经多方呼吁,这一问题才逐渐提上议事日程,支持了几个研究项目,但仍远远不够。据悉,2009年度国家“973”计划中医理论专项已设立“以量效关系为主的经典名方相关基础研究”专题,希望阐明方药量效关系及其关键影响因素,最终为现代饮片药剂管理提供科学支持。

周超凡建议《临床用药须知(中药卷)》中饮片剂量的修订可以依照当前情况一步一步来。

一是对那些既非有毒药材,又非细料药材的品种,修订部分小数点计量的用量。《药典》(2005年版)收录品种中有106个品种采用了小数点计量,即1.5个、4.5g这样的剂量。其中68个品种可以去除小数点,因为这些品种在临床处方和药房调剂时,几乎没有采取小数点计量的,而且多为无毒品种,也非细料药材,现行用量标准的区间较大,上浮0.5g不会带来安全隐患。此外,另有38种为有毒或细料药材,为稳妥起见,暂不修订。

二是对于药食两用的品种,适当放宽用量范围。《药典》(2005年版)收录品种中有81种属于药食两用的品种,根据调研数据,63种用量需要调整。像百合,《药典》用量为6~12g,但平时百姓煮粥、炒菜的用量都远远高于这个剂量。

三是对那些临床使用频率高,与《药典》规定用量差距大的品种,可适当放宽用量范围。通过调研,有147种中药临床使用频率高且实际用量与《药典》规定用量差距较大,除去其中44种与小数点和药食两用重复的品种外,此部分数量为103种。这部分用量范围放宽可以大幅度提升与临床实际的符合率,且不存在安全性问题。但具体放大多少还需进行临床调研,并多方听取专家的意见。

【原文见徐亚静.中药饮片用量标准亟待“松绑”[N].中国医药报,2009年3月10日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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