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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环境保护中加强环境教育的必要性及途径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浅谈在环境保护中加强环境教育的必要性及途径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辽宁省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杨俊威

一、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

尽管我国大规模的工业只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但由于人口多、发展速度快以及过去一些政策上的问题,致使环境与资源问题十分突出,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1)水土流失日趋严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国土陆地面积的38%。(2)荒漠化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已达国土陆地面积的27%,且每年还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3)大面积的森林被砍伐,天然植被遭到破坏,大大降低其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4)草地“三化”(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全国已有“三化”草地面积约占草地面积的1/3,且每年以20000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5)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生物物种加速灭绝。(6)水体污染加剧,淡水资源严重短缺,同时现有水资源利用不合理。(7)大气污染严重。污染造成的酸雨面积逐渐扩大,南方多数城市出现酸雨,成为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8)城市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各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垃圾包围城市现象明显增加。(9)城市噪音扰民十分普遍。(10)放射性污染与电磁辐射形势严峻,对人类健康存在潜在威胁。目前,我国局部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对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环境保护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难看出,环境损害行为的根结在于人们缺乏对环境的正确认识。“要消除对人类生存的威胁,只有通过每一个人的内心的革命性变革。”也就是说,欲使人们正确认识环境,解决各种环境问题,加强环境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使人的行为与环境相和谐则是必由之路。

二、在环境保护中加强环境教育的必要性

(一)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002年11月8日召开的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丰富创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并把这条发展道路概括为“文明发展道路”。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把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根据这种发展观和发展道路方针的指引,我们党和人民努力实现的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然而,无论是文明发展道路的实现,还是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不论是可持续的协调发展或是人的素质(环境素质是个人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的提高,都有赖于环境教育的贯彻和开展。

(二)是我国的现实国情的推动

在“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中,对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感受及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知识和环保行为;成人和少年环保意识的比较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得到的结论是:

我国公众对环境状况恶化的严峻形势缺乏充分认识,对我国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持盲目乐观态度,同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较低;公众的环境知识尚处于较低的层次,环境道德意识较弱,参与环保活动的总体水平较低。人们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有一定的认识,然而,只有当环境污染直接侵害到个人利益时,才会有较多的人愿意采取行动;调查结果显示,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水平明显高于成人。这个发现对我们很有启发意义。

该调查表明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对环境的认识及重视程度都有待提高,而这些都是环境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所包含的。

(三)是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要求

我国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环境立法工作,时至今日,可以说是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然而,我国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是“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归根结底也是环境意识的问题。公众环境道德素质低,导致随意破坏环境的行为随处可见,乱扔垃圾的,随地吐痰的等等;企业管理者的环境价值观不正确,导致其为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不惜以污染环境和滥用自然资源为代价;行政执法人员的环境责任感淡薄,导致其在环境执法中,玩忽职守甚至放任纵容。

此外,我国的环境法律中规定了公众参与制度,如在环境行政许可中,环境行政听证制度是典型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表现,此外,公众也是对其他社会主体履行保护环境义务的主要监督者。然而,公众环境意识的高低和对环境法律知识及环境科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决定了公众参与的效果和水平,决定着这一制度作用的真正发挥。

当今法治建设的发展要求赋予和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不论国家为保护公民的环境权作了多少立法上和执法上的努力,公民的环境维权意识是决定公民能否真正享有这一权益的决定性因素。

从以上各个方面都可以看出,我国加强环境教育不容忽视,且迫在眉睫。

三、在环境保护中加强环境教育途径的初步设想

(一)加强全社会的环境教育,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加强全社会的环境教育工作,让每一个人都充分认识和了解自己的生存环境,正确审视自己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时的行为和态度,用发展但不破坏的方法和手段来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具体工作中,不要把环境教育只局限在学校的课堂上,而要利用一切有利时机采取有效、得当的方法加强对社会的环境教育,如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法定的节假日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优势向全社会广泛地进行环境教育,让环境保护的意识成为我们的“天天饮食”;定期在全社会举办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学习班,让环境教育深入民心,从而让人们的一举一动都围绕着保护环境展开。

(二)加强企业生产者的环境教育,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问题

企业是污染的主要来源,所以要加强对企业的环境教育,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产生。一些企业为了个人的利益盲目的开发和生产,不采取任何的污染防治设施,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在某些地方由于不合理的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到的严重的破坏,出现了滑坡、水土流失等严重的环境问题;一些企业没有通过环评或者为了躲避环保部门检查而偷着生产,肆意大量的排放污染物,并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所以,要加强对企业生产者的环境教育工作,从而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使生产者加深对环境的认识和了解,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充分意识到不合理的开发和生产的严重后果,从而积极主动地用环保的眼光来进行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切实的进行环境保护。

(三)加强环保工作人员的环境教育,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环保工作人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实施者,更是全社会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者,他们工作的水平直接关系整体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所以要加强环保工作人员的环境教育,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从而才能全面、准确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定期的组织环保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学习,学习一些新的方法和经验,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环境,更要用先进的工作方法来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保执法人员的环境教育,确保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的执行权利和义务,更能有效地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向全社会宣传,使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民心,也进一步地对全社会进行环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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