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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校财务部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要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经费应由学校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如何加强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宏观管理,是主管部门在将财务自主权下放到学校之后所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这些部门与高校财务工作有着密切联系,对高校是否实施优惠政策,将从不同侧面影响着高校财务乃至学校整体工作的开展。

一、关于高校适当集中财权,加强财务管理,对学校附属核算单位实施统一会计核算制度问题

近几年来,一些高校对其所属的核算单位试行了下放财权的办法,并允许一些处室在银行开设新的账户,成立了一些新的财务核算单位,也赋予一定的财务自主权。作为对改革的探索这种做法有其积极意义的一面,但由于放权过度,出现了不少问题。如这些单位账目混乱,管理漏洞多,经费浪费现象严重,开支不合理等。这些问题说明,在高校内部必须集中财权,加强财务的统一管理,强化校级财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

主管部门扩大高校财权的做法,不能生搬硬套于高校对附属单位上来。因为高校的附属单位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单位,它不能够行施完全的财务管理权。至于一些处、室,则更是学校不可分离的一个部分。

总结近几年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必须适当集中财权。

(一)统一管理。要完善总会计师(或校长代理)责任制,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财务部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要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各附属财务单位在业务上要主动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在经费管理方面,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编制预算、经费分配,报经学校批准。对一般的行政处室所需的经费,可采用“统一管理,分口负责”的办法。如业务费、科研费、公务费、修缮费、设备费可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设备处具体负责,编制具体的经费开支计划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和监督。为了集中财力,保证重点,校内一些重点开支项目所需的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直接管理。此外,学校财务部门要留一部分机动经费,对各项经费开支进行合理调节。

在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控制单位在银行单独开设账户,并对那些不合法的账户予以取缔。在银行有合法账户的单位所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上交学校财务部门。其他单位的收入全部上交学校财务部门,再由学校财务部门分成后分别转入学校基金账户和单位明细账。学校基金的使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安排。

(二)统一制度。校内各财务单位要执行统一的财务制度,不能政出多门,宽严不一。如校办厂的利润分配、折旧提成、专用基金使用按学校规定的制度执行;各创收单位按照学校基金办法执行;特别是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总之,各附属单位不得自行其是,制定那些与国家和学校的制度、办法相违背的“土政策”。

(三)统一核算。校内各单位的经费应由学校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目前出现的一些经费承包单位,原则上也要由学校财务部门进行统一核算。对那些已经设立独立账户的经费承包单位,要严格管理,学校财务部门拨入这些承包单位的经费,先做暂付款处理,待实际支出后,再列支出。对承包项目的基数、所需费用等,应由学校财务部门制定统一的核算办法。对预算外资金创收部分的核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成本核算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净收入的多少。成本核算不准确,势必导致某些创收单位挤占教育经费和分配不合理等现象。各创收单位要将应上交的费用(如水、电、供暖、人员费用等)如实转学校冲减支出,对校内独立单位提供的产品或加工修理等发生的费用要据实付款。当然,有些费用是难以计算准确的,如使用学校房屋或设备占用等费用。因此需要制定出一套科学的计算办法,以便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

二、关于加强对教育经费宏观管理和效益考核问题

(一)宏观管理问题

如何加强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宏观管理,是主管部门在将财务自主权下放到学校之后所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我省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1.下放财权要有步骤地进行,要掌握适度。我省扩大高校自主权采用了“分两步”的办法。1985年,我省进行了第一步改革,即把大部分经费管理使用权下放到学校,鉴于我省高校的教学设备陈旧、数量不足的状况,要求学校安排设备费不得低于学校预算总指标的25%。1987年后,在总结第一步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步改革,即把预算管理使用权全部下放到学校,学校在既定的经费指标内,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使用各项经费。这种有步骤地下放财权,可总结和比较全部下放财权和部分下放财权的优劣,从而找到一种合理地、适度地下放财权的办法。几年的实践证明,全部下放财权的办法是不行的,突出的问题是经费分配的结构不够合理。如设备费尤其是其中的教学设备费所占经费总指标的比例太小,鉴于这种情况,明年我省准备恢复并完善原来所实行的部分放权的办法。这样将有利于主管部门的宏观管理。

2.加强宏观管理,要区分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各省市所属院校一般都有数十所,而且大都分散在各地。学校的性质、规模、经费指标、历史和现实的状况及财务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不同,主管部门对其所实行的宏观管理的程度和办法等也应该有所区别。我们就是根据上述情况,在宏观管理上,对有的院校严一些,有的院校宽一些,有的侧重于这一方面,有的侧重于那一方面。增强了宏观管理的针对性。

3.加强宏观管理的形式要多样化。基本的做法有三种:(1)经济手段的宏观管理,如用经费数额与经费使用效益挂钩或单独设立经费奖励基金的办法,促使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2)行政手段的宏观管理。即运用指令性计划或行政命令对财务活动进行干预。如对一些重点项目实行戴帽下达,对预算安排不合理的进行调整等。(3)协调手段的宏观管理,它是介于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的一种宏观管理形式。如由主管部门协调,在院校之间实行设备统管共用,调剂设备余缺等即属于这种形式。

在宏观管理的过程中,这三种形式既相互独立,又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二)效益的考核问题

目前,对高等院校经费效益的考核,应着重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1.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和体系(略)。

2.正确处理几种效益之间的关系。(1)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的关系;(2)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的关系;(3)局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我省在衡量经费使用效益上,注意正确处理这三种关系,抓了几种不同类型的经费使用效益显著的典型,如河北农业大学开发治理太行山注重社会效益的典型,河北机电学院、张家口农专注重学校总体经费使用效益的典型,河北医学院电镜实验室注重设备使用效益的典型等,并分别给予经费奖励。

三、关于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对高校实施优惠政策问题

这些部门与高校财务工作有着密切联系,对高校是否实施优惠政策,将从不同侧面影响着高校财务乃至学校整体工作的开展。

(一)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高校经费的“两个增长”。为做到这一点,现已初步提出了两条比较硬性的措施:一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教育经费在国民收入中的合理比例;二是地方政府设立教育税费制度。这是解决包括高校在内的整个教育经费紧张状况的根本措施。但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防止出现高校经费“虚假增长”的现象。以我省为例,1988年初省财政下达省教委高教经费指标为10383万元,比上年的9816万元增长5.78%,但增长的部分中包括了三个因素。(1)物价上涨指数18%(按国家公布的数字);(2)省属高校平均学生人数比上年增长7.81%;(3)调资等新增因素。剔除这几项因素后,省属高校的经费水平实际是下降的,此外,离退休人员费用、世界银行贷款配套费等专项费用,省财政应单独核拨,不应挤占正常的教育经费,以保证教育经费水平的实际增长。

(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对高校予以扶持。过去制定的财政、税收政策对高校虽放宽了一些,但这还不够,还应该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更加优惠一点。如财政部门征收的购买专控商品附加费,把免征的范围,只限于直接用于教学、科研的部分,其他行政、后勤等方面所需的专控商品仍要交纳附加费,这与现行购买专控商品征收附加费的办法中的“所征的附加费主要用于发展教育事业”的规定是相悖的(因为高校的后勤、行政等方面的工作也是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直接用于教学科研”和“间接用于教学科研”的界限在实际中很难划定,这样就有可能使财政部门在掌握时扩大“间接用于教学科研”概念的范围,从而增加由高校交纳附加费的数额。再如税务部门也有政策优惠不够的问题。现行制度规定:“高等院校校办工厂生产应税产品,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而对对外销售产品却不予免征。与外单位联合办企业等对外所得的收入也不予免征。在这些方面如能进一步放宽政策,将会调动校内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和其他创收活动的积极性。在目前教育经费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三)物价部门。要从适当提高高校一些项目收费标准和采取切实措施制止不合理摊派两个方面支持教育。如现行的夜大、函授和委托代培、干部专修科、短期培训班等收费标准,是在1984年~1985年间制定的。近几年来,物价指数大幅度上涨,办班费用大量增加,而仍然实行原来的标准,显然是不合理的。物价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另一方面,社会不合理摊派和收费日趋繁多。我省不少高校所在区域,要向学校收取计划生育管理费、托儿所管理费、垃圾点集资费、门前卫生清扫费、临街房屋围墙改造费、学校附近公路维修费等等。这些费用加剧了高校经费紧张的矛盾,使学校难以承受,物价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

此外,一些供水、供电、供煤等部门,采用压缩计划供应指标、扩大议价和高价部分指标的办法,变相涨价,多收取费用,使高校用于基本生活方面需用的费用迅猛增加,给经费开支造成很大压力。这些部门也应该对高校实施优惠政策,要按计划价格优先保证。

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对高校实施优惠政策可归结为三个方面:一要增加财力,进行“输血”、“供血”;二要扶持,增强“造血机能”;三要制止不合理摊派,减轻负担,“防止出血”。三管齐下,就会给高校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关于加强财会队伍自身建设问题

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目前应着重抓好三个方面:

(一)稳定财会队伍。有人曾说财会工作是“好汉子不愿干,赖汉子干不了”。且不说此话形容的确切与否,但它确实反映出目前财会队伍还不够稳定这一问题。稳定财会队伍是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的前提。稳定财会队伍,至少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单位领导同志对财会人员要重视、理解和支持,财会工作业务性强、工作辛苦、容易得罪人,客观上会给财会人员带来不安心的因素。对此,领导同志应引起重视。其次,对财会工作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其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懂得财会工作在整个高校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以激发他们的自豪感。再次,要在生活待遇等方面对财会人员予以适当照顾,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特别应注意解决他们职称职务等方面的问题,从而使他们更好地献身于财会事业。

(二)采用多种形式和办法,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但他们工作繁忙,事务缠身,又往往很少有系统学习的机会。对这一矛盾必须予以重视和解决。我省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1)支持财会人员报考夜大、函授甚至脱产学习培训等。这些学习不仅关系到他们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切身利益,而且能够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利于财会工作的开展。如河北工学院等院校对参加夜大、函授学习的,每周给予两个半天的固定学习时间,从时间等方面提供保障。(2)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和研讨班。1987年,省教委在河北机电学院举办了历时两个月的培训班,学习财会基础知识;1988年在秦皇岛举办高校经费使用效益研讨班,研讨如何考核高校经费使用效益问题,都取得了明显效果。(3)组织财会人员开展学术科研活动。近几年,我们利用省高校会计学会这块阵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一些学术科研活动,改变了长期来财会人员不敢涉足科研领域的局面。1987年以来,《河北高教研究》出了两期“财务会计论文”专刊。另组织一些骨干力量进行重点科研活动,并先后在省内外报刊上发表数十篇专业论文,使科研活动日趋活跃,提高了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

(三)造就一批新型的财会人员。电子计算机在财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将使高校财务工作发生深刻的变革,它标志着财务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对财会人员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就必须普及计算机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支较高水平的骨干队伍。基于这种认识,省教委就如何运用计算机对高校财务进行管理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1988年委托河北机电学院财务处研制“高校财务管理系统”软件。这项科研成果已于1988年底通过省级鉴定。这套软件以功能比较齐全,运用简便易行等优点受到一些专家及同行的好评。最近,在河北机电学院举办了高校财务计算机培训班,普及计算机管理知识,推广“高校财会管理系统”软件。明年,准备办一期高层次的培训班,重点学习软件的编制等方面的知识,以造就一批以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管理知识和技能的新型财会人员。

五、关于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反馈系统问题

建立信息反馈系统,是高教主管部门进行财会宏观管理和监督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财务信息反馈系统应以报表和其他数据资料等形式为主要内容。

建立信息反馈系统,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所反馈的信息确有实用价值;第二,要防止太多太滥,给财会人员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第三,能够从人事、统计等方面取得的信息资料就不要再由财务方面重复提供。

根据高教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可建立如下几种报表:

1.经费需求情况表。反映学校对经费的需求情况,为主管部门分配经费提供一些参考资料。该报表要填写用款项目、数额、理由等内容。

2.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表。反映学校对主管部门下达的经费指标的具体安排情况,以便对其审核和汇总出全省(市)经费安排的总情况。

3.经费使用效益情况表。反映学校各项经费使用效益的好坏。该表可按经费性质(如设备费、修缮费等)设立具体项目,或者按部门的工作性质(如教学、科研、后勤等部门)设立具体项目。其中要设立经费承包情况明细表,掌握各种经费承包的效益情况。

4.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表。因现行的报送财政部门的季报和年终决算所列项目简单,因此需要再设立一个能够反映预算外收支详细情况的报表。如收入部分可设下列几大类:生产性、经营性收入(校办厂等单位的收入);各种办班收入(委托代培、短期培训、专业合格证书等收入);科技咨询服务和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学生学杂费、住宿费等收入;其他收入。支出方面可设下列几大类:冲减经费部分的支出情况;用于基本建设和基本建设配套的开支情况;用于教学、科研、后勤等方面的开支情况;用于各种创收过程中成本费用消耗的开支情况;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奖励开支的情况;其他开支情况。

5.预算内外各种月报、季报和年终、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报表。

6.财务检查情况表。该表反映违反财务制度和经费开支规定等方面发生的问题。

《河北高教研究》(高教财务与会计专辑)1990年,张益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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