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推动服务业发展,国家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任组长的全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在该领导小组下设立专门的现代服务业管理协调机构,明确现代服务业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对现代服务业的统一管理和协同推进机制是必要的。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6.1 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1.完善针对现代服务业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

为推动服务业发展,国家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任组长的全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在该领导小组下设立专门的现代服务业管理协调机构,明确现代服务业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对现代服务业的统一管理和协同推进机制是必要的。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当地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由于我国长期重视发展工业而忽视服务业的发展,因此在政府管理体制上也普遍存在着偏重工业管理而忽视服务业管理的倾向。现代服务业中有很多是新兴领域,需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健全政府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管理职能,政府管理部门要在以下几方面有所作为:

(1)要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相关的基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针对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理论、创新服务模式、技术路线图、标准体系、核心竞争力及相关政策等重大问题,开展持续性研究,建立较为全面的理论研究体系,为促进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2)要结合理论研究和工作实际,探索寻求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完善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合作,加强产业政策与行业管理政策的梳理和融合,使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紧跟现代服务业自身发展的进程。

(3)要参考国际经验和国内实际情况,统一现代服务业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建立现代服务业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制度;建立并完善现代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和协调各部门及行业协会的现代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充实现代服务业统计力量,增加经费投入;结合全国经济普查,重点摸清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国家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各地区要逐步将现代服务业重要指标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现代服务业的具体要求,实行分类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抓出实绩、取得成效。

(4)要加强现代服务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通过建立健全政府首购和订购支持机制,改革市场监管模式等,为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环境。

2.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现代服务业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既要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作用。为此,各级政府应结合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配套落实,制订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或规划,积极推动《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出台。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产业结构及区域布局,以及主要扶持政策等重大问题,注重技术引领支撑与服务模式创新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优先发展领域,为现代服务业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指导,推动现代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进程。

3.继续深化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体制改革

按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要求,现代服务业国有资本应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为此,要深化电信、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积极推进国有现代服务企业改革,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现代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要明确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对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要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市场供给。同时,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业企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将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推动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

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现代服务业准入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性现代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研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推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6.2 积极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渠道

1.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

加大国家财政和科技资金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和科技促进专项基金,支持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和重大科技项目的开发。采取计划资助、补贴和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出服务业科技创新发展资助计划,以开展有助于提高服务行业整体或部分行业竞争力的项目,或是对提升有关服务水平有益的项目。整合地方各类资金,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支持。

2.建立适合现代服务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大力支持风险投资和担保机构发展,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资金的导向性作用,引导包括风险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投入现代服务业,完善进入和退出渠道,探索政府出资(基金)与民间资本合作的新形式。鼓励各类担保基金向现代服务业倾斜,引导银行积极向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发放贷款。加大对现代服务业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债券发行、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中小服务企业开展业务。

3.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进入现代服务业领域

进一步减少对现代服务业的准入限制,建立公平、合理、规范、透明的准入制度,消除不必要的、过多的体制性障碍,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现代服务行业和领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各类资本投资方投资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民资参与现代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同时,鼓励服务企业以品牌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可按企业要求予以核定,简化有关企业的审批手续。

6.3 制订和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1.调整税收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对现有与现代服务业相关的促进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产业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进一步修正与落实产业政策,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相应的认定标准,扩大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的覆盖范围,使更多服务企业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①对从事高新技术领域服务以及高端创意促进的科技服务机构,允许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②落实《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及制订新的软件产业发展政策时,对信息服务业企业单独认定,经认定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可以享受与软件产业同等的鼓励政策,允许集成式、复合式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在扣除合作分成以后纳税;对信息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按不低于4%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优惠。③降低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对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个人、现代服务业企业的重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减免个人所得税。

2.实行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

各地区制订城市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中心城市要逐步迁出或关闭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现代服务业设施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和改进土地规划计划调控,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用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履约管理,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现代服务业项目供地。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3.进一步完善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收费等政策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从价格、收费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价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减少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现代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清理各类收费,取消和制止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明确规定的之外,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安装和维护与政府部门联网办理业务的计算机软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4.加强对公益性现代服务业的财政支持

进一步明确政府公益服务责任,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益性现代服务领域,提高公益服务的覆盖面和社会满意水平。加快出台和实施支持公益性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普遍服务基金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支持服务于农村和边远地区建设、农业发展、公共医疗、公共教育、弱势群体保障等投资大、见效慢、收益低的公益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并对公益性服务的定价机制和收费原则给予明确规定和严格监督。鼓励企业在社区设立公共信息接入点,以低廉的价格为社区居民提供上网、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服务。加强对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很难形成较大产业规模但对优秀文化传播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数字化学术期刊等。促进各地数字电视整体平移,使电视从单纯的娱乐、宣传功能向提供数字化信息服务功能延伸。

6.4 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工作

1.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公共技术与服务平台建设

国家引导,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开发区、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初期采用试点方式,集中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基础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的公共技术与服务平台,如测试认证平台、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平台、科技信息平台和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等,促进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同时加强对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的共性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如电子支付支撑平台、征信系统支撑平台等。创新公共技术与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由政府设立引导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联合或依托企业及企业联合体,提供面向现代服务业企业和行业的公共技术和服务支撑,并根据其从事公益性活动的程度予以政策优惠。

2.加强支撑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科研开发

在加强对服务科学与技术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政、产、学、研联动的方式,研究和攻克一系列关键性的现代服务业共性支撑技术,包括服务基础技术、整合集成支持技术、面向行业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等,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撑系统和平台,为多种典型应用和服务提供运行支撑和开发管理支持。积极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密切结合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数字媒体、数字教育、公共医疗、数字社区、数字旅游、电子金融等重大服务示范工程和其他相关课题的建设开展,进行针对性的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示范,通过突破重大关键技术,打通服务业链条上下游相关环节,促进相关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壮大。

3.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抓紧制订和修订物流、金融、邮政、电信、运输、旅游、体育、商贸等行业服务标准,标准的制订要适度超前并充分考虑技术发展的影响。尤其是要加快现代服务业行业统一标准的制订,如统一的系统集成和应用标准,统一的结算、支付、电子证据、物流配送标准等。继续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对新兴服务行业,鼓励龙头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先行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现代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建立满足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到国外申请专利、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对相应申请费、公告费给予一定的补贴。由行业协会建立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为规范人才流动、保护知识产权提供相关服务。

6.5 促进现代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

1.加强现代服务业区域发展的规划引导

按照“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区域分工、明确发展重点,形成区域特色”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各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基础、区域特色、机遇优势,做好区域定位、产业定位和市场定位,形成重点区域带动、龙头企业舞动、区域发展互动的空间发展新格局。通过建立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之间的联动机制,不断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区域发展的规划和引导,促进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商贸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消费性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电子政务、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公共性服务业的稳定发展,最终实现现代服务业的有序推进。针对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和紧迫问题,政府应当加强研究,并出台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制订统一的开发开放政策,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方向、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从根本上解决各地区相互争企业、争资金、争市场、争腹地、争人才的不良现象与恶性竞争

2.鼓励区域间建立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机制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加快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起步的关键时期,建立与完善地区协调发展机制对于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为此,要在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本着“促进良性竞争、实现联动发展、形成竞和优势”的根本目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机制。①健全市场机制,打破地区封锁,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和产业转移。②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和中介机构的作用,鼓励组建各类跨区域民间商业组织,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区域合作关系,由政府搭台、企业唱戏。③建立区域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在互助方式上,要在继续搞好资金和项目援助的基础上,加大技术和人才援助力度,将外部援助转化为内生机制。④建立区域扶持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逐步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3.支持地方制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往往要求智力密集,人才集中,产业、行业的专业化程度和协作水平较高,金融和商业服务发达等条件,有一定的进入门槛,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为此,地方政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①财税扶持政策。根据区域发展的战略重点和目标,针对金融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的不同需求,制订出专门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性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信贷担保等。②特殊激励政策。为了吸引国外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支持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激励政策,包括市场准入政策、促进就业政策、土地政策、用水用电政策以及各种奖励政策。③服务支撑体系。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地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专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的服务和促进作用、加强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6.6 提高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

1.稳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

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扩大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加快形成若干现代服务业外包中心;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现代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公共平台建设及企业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贸易给予货物贸易同等便利,改进现代服务贸易企业外汇管理,保证合理用汇。加快建设上海、天津、大连等国际航运中心,鼓励在其保税港区进行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创新试点。

2.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企业“走出去”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采取具体措施,为现代服务企业“走出去”和现代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对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出口开辟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为中国特色现代服务、文化、体育、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企业和专业人才“走出去”提供帮助,简化出入境手续,并纳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金融服务。同时,要鼓励贸易、咨询、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等企业积极为现代服务业“走出去”提供服务。

6.7 培育现代服务领域的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1.积极创新服务业组织结构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鼓励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发改委等部门要支持设立专业化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现代服务业领域企业兼并重组,优化现代服务业企业结构。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商业网点规划调控,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除有特殊规定外,现代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手续。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专业协会发展。

2.加快实施品牌战略

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鼓励现代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培育发展知名品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商务部等部门应将其纳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等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6.8 加大现代服务业相关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

1.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体制

引导和建设若干个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结合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科及课程设置改革,设立专门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专业,大力开展现代服务科学、工程与管理的学科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现代服务业企业与高校联动制度,实现新技术、市场、人才优势互补,培养实用型人才。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加大对人才教育培训的投入,允许人才培训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抵扣,允许企业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整合欧美离岸服务外包培训资源,建立有特色的人才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分层次、分类型地再培训、再教育,重点培养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现代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2.建立人才引进和使用的良好机制

设立现代服务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高端人才进行专项奖励。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尤其是国际人才、海外留学人才到国内工作和创业。建立方便服务外包人员出入境工作的有效机制。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放宽赴港澳签证的指标;信息服务业企业人员赴境外从事商务活动享受国家的有关政策。驻外使馆、领事馆应帮助我国企业获得国外商务签证。建立服务外包人员出入境绿色通道。

6.9 加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宣传和交流

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宣传、知识普及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氛围。

另一方面,我国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采取开放的态度,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政府、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等的作用,建立高层次的统一的国际宣传和交流平台,加大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对外宣传力度,促进国内外现代服务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同时,注意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的关系,吸取国内制造业对外开放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避免现代服务业出现低水平重复发展的现象。

6.10 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法律和市场环境

1.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逐步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依法治业”。加快制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法规,解决信息自由与信息安全、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信息共享和信息垄断等矛盾,为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增值服务、信息服务等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加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制订信息服务业政府采购法。尽快制订和出台“三网融合”政策。加快《电信法》出台。加强通信基础设施立法,保证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和合法建设权利。尽快出台期货政策,明确电子商务公司与期货公司之间的界线。加快《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的制订和出台。建立公平的信息披露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在信息获取方面不平衡的问题,降低信息获取成本。

2.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市场机制

积极探索适合现代服务业发展特点的市场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垄断性服务行业的市场化,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对所有企业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待遇。加快推进三网融合,鼓励VoIp、IpTV、手机电视等融合性业务与市场的发展。加快建立行业规范,加强市场管理,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环境,规范现代服务企业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价格参考模型研究,界定现代服务业的成本构成,规范市场秩序。

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提升企业信用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信用度;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扩大个人信用体系的覆盖面。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共享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在就业、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信息。引导城乡居民对信息、旅游、教育、文化等采取灵活多样的信用消费方式,拓宽消费领域。

4.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产业联盟和中介组织

以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示范应用工程为契机,积极引导产学研联盟和企业联盟的形成,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专业化分工和产业链的协调发展,提升我国现代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的行业协会、第三方测试机构、咨询评估服务机构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服务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规范人才流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这些中介组织、行业联盟与国际组织、国际合作联盟的接轨及合作。

参考文献

[1]陈明.我国区域金融服务业发展研究.现代金融,2007(10)

[2]黄繁华.加快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路径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07(7)

[3]李亚鹏.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对策研究.商场现代化,2006(31)

[4]孙成彦.加快发展我国现代服务业的思考与建议.北方经贸,2007(1)

[5]张艺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对策.中国商界,2008(2)

[6]邹平.发展我国现代服务业与利用外资政策研究.国际商务研究,2007(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