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城镇社区老年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社区老年服务”作为一种服务商品,与其他商品相似,其有效需求受到消费者数量(老年人口)、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价格、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和偏好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一)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与老年人口数量变动有关
老年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加,尤其是高龄老人的迅速增长,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越来越多。需要长期生活照护的老年人越多,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就越多。
在浙江省城市化进程中老龄问题研究课题组中方案预测条件下,浙江城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由2000年“五普”时的228.03万将持续增长到2044年的1363.6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0%提高到2044年的31%;城镇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同期总人口的增长率。[4]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老年人口数量增多,尤其是高龄老人(80岁以上老人)增多。由于受生理因素的影响,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口的比重增加,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增多,对老年服务的需求亦增多。预测表明,浙江省城镇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2005年的30万,上升到“十一五”期末的41万,每年净增2万多人,而且绝对量增加的速度越来越快,到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城镇高龄老人将达到58万,比2000年的25万翻了一番多。
从目前到2035年,浙江省城镇老年人口以低龄老人为主,60~69岁人口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50%以上,生活自理能力较强。因此,承担老年人生活照料的压力目前暂时还不是很大。但是,随着老年人口高龄化以及空巢家庭的增加,老年人对社区或社区服务提供生活照料的需求将越来越多。
表4-2 浙江省城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年龄构成与分布
续表
资料来源:浙江省城市化进程中老龄问题研究课题组预测资料。
(二)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与老年人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有关
浙江省城市化进程中老龄问题研究课题组参照全国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分年龄老年人对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查资料,将在杭州市调查结果,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有2.2%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作为本研究的中方案,1%作为低方案[5],3.8%作为高方案[6],对浙江城镇老年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数进行预测。
预测表明,浙江城镇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数,无论是低方案、中方案还是高方案,都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只是人数不同而已。如低方案预测显示,到2010年,全省城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3.48万人,而中方案提高到7.65万人,高方案更是达到了13.22万人;到2020年,浙江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时期,城镇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将分别上升为5.98万人、13.85万人和22.71万人;到2050年,城镇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将分别上升为13.38万人、29.43万人和50.84万人。
表4-3 浙江未来城镇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预测
续表
资料来源:浙江省城市化进程中老龄问题研究课题组预测资料。
(三)老年人日常生活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取决于老年人及其家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调查表明,目前有6.9%的杭州老年人需要请保姆或需要社区服务,其中老年人自己有经济能力的占需要者的26.7%。
若全省城镇老年人的需求和支付能力与杭州市老年人相同,2000年,浙江省需要社区服务的老年人有15.7万人,到“十一五”期末的2010年,城镇有24万老年人需要社区服务。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是影响社区老年服务需求的另一重要因素。这里的收入主要指老年人自身的收入,虽然子女的收入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老年人作出是否享用助老社会服务的决定,但起关键作用的还是老年人自己的收入水平。一般来说,老年人收入水平较高,会增加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收费标准的高低意味着享受这种服务所需付出的价格高低,也会影响老年人的决定。因此,收费标准适当、定位正确,能拉动为老服务和增加对养老机构的需求。
调查显示,未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中,有32.7%担心经济上不能承受,因此适合工薪家庭消费的养老机构的档次不能太高。
(四)老年人服务市场的需求可能还受到老年人主观愿望的影响
“当生活不能自理时希望依靠谁”,85.7%的老人希望子女或配偶提供帮助,8.7%的老年人希望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进托老所,雇保姆或请钟点工占3.7%,还有1.4%的老年人希望由社区提供服务。然而,目前劳务市场上,为老年人服务的从业人员很少,且未受过专门的培训,他们或是从保姆市场雇来,或是由亲朋好友介绍,毫无规范可言。随着人口高龄化和丧偶率的提高,生活护理服务的需求还将进一步增长,供需缺口进一步扩大,而这正是社区老年家政服务市场的商机所在。
(五)老年人服务市场的需求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有关
据“五普”资料,杭州65岁及以上老人中,夫妇二人户高达13.47%,有12.56%的老年人单独居住。换言之,杭州有26.0%的老年人生活在空巢家庭中。一旦老年人健康状况有所变化,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就会上升。[7]
北京市60岁以上180多万的老龄人口中,“空巢家庭”已近30%,未来10年,“空巢家庭”将成为老年人家庭的主要形式,所占比重有可能达到90%。目前天津市内六区的空巢老年人家庭,占总老年户的62.4%,其中独居老人为13%,与配偶同居的为49.4%。[8]
如上所述,家庭规模的缩小及家庭代际结构的变化,致使家庭养老资源减少;而老年人居住方式的改变,空巢家庭的增多,使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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