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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教师资职前培养制度和政策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职教师资的职前教育主要包括职业准备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德国,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资主要有两种,即职业学校的教师和职业学校之外的教育培训机构的实训教师。德国教育和文化事务部常务委员会认为,职业教育主修课程是对职业技术专业科学领域的深入学习。在德国,要取得职业学校教师的正式资格,必须进入教育学院接受第二阶段的教师教育,也即教师的预备实习。

二、德国职教师资职前培养制度和政策

德国职教师资的职前教育主要包括职业准备教育和职业教育。“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形式,它包括企业和职业学校两个培训场所,这也决定了德国职业师资结构的双元性。在德国,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资主要有两种,即职业学校的教师和职业学校之外的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是企业)的实训教师。1973年,为了给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基础和最低标准,德国教育和文化事务部常务委员会(KMK)为职业学校中各职业科目教师的教育和考核制定了一个全国性的框架,1995年又对该框架进行了改革。联邦各州的师范教育课程都必须遵循这些结构性的条件。

(一)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政策

师范教育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为期9个学期的大学课程学习,学习结束后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合格取得硕士学位;第二阶段是实践性的教学培训,以预备性服务形式进行,地点为公共师范学院和培训学校。

1.职业学校教师教育大学培养政策

《职业教育法》规定,参加师范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具备高等教育入学资格。接受正规职教师资培养的生源主要有两种:获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或职业高中毕业文凭的毕业生;或者经“双元制”培训加上若干年工作经验再获得同等学力者。他们均至少有26周的企业实习等工作经历。大学学习通常需要7~9个学期,包括考试时间和论文时间,德国的大学与培养职教教师相关的教师教育专业共涉及13个职业领域:机械、电气、建筑、造型技术、印刷技术、纺织与服装、生物技术、化工技术、经济科学管理科学、食品与家政、农业园林科学和社会科学。每个职业领域涉及不同的职业群和不同的职业。大学中的学习课程包括以下几部分。①第一专业:职业领域中的职业科目,包括与科目相关的教学法。②第二专业:通常为普通教育学科,如数学、物理、政治、德语、英语和体育等,侧重职业教育的教育科学,必修的是教育理论和心理学,还可以选择一些其他领域的学习课程,如社会科学、劳动心理学、组织心理学、劳动教育和工厂教育等。③学校中的教学实践。德国教育和文化事务部常务委员会认为,职业教育主修课程是对职业技术专业科学领域的深入学习。在整个大学阶段,主修专业、辅修专业、教育科学学分比一般为8∶5∶3或8∶4∶4。无论是第一专业、第二专业还是教育学课程都是以模块化的组织形式来组织教学的,讲演课(一般由教授承担)、训练课(一般以作业的形式让学生独立学习)、研讨课(教师辅导,学生分组共同学习、进行专题讨论)、实习(在实践中运用知识)都是主要的形式。

学生大学毕业后要参加职业学校的第一次国家考试。国家考试委员会隶属于管理学校系统的各部门,负责举办第一次国家考试,考试由大学教授建议,州教育部批准。学位考试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每个模块(第一专业、第二专业、教育学)的单独考试;第二,学位论文及30分钟的口试,为此考生有8周的准备时间。学生只有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才有资格报名参加实训教师的培训。

2.职业学校教师教育的实习预备年培养政策

在德国,要取得职业学校教师的正式资格,必须进入教育学院接受第二阶段的教师教育,也即教师的预备实习。第二阶段实习预备期实际上采用的是讨论课教育和实践教学教育结合的形式。教育学院的大学生主要是已经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的大学生。另外,教育学院还对相关行业拟转行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士进行培训,帮助他们通过国家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大学毕业生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进行2年半的教师教育后,可以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取得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实习预备为期2年,主要在师范学院和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根据规定,每人要选择两个教学科目,并选择一所能提供这两个科目相关的专业培训的职业学校。在预备实习的第1年里,实习教师在富有经验的老教师的指导下上一些课,至少为90课时。第1年结束时,校长根据实习教师的教学效果,决定是否让其独立上课。在预备实习的第2年里,实习教师一般要上8~12节课。

(1)师范学校的教师培养。在师范学校,学生主要进行理论学习,课程由三大部分组成:教育学、专业教学方面的课程和补充课程。对于职业学校的教师,针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相应的专业教学法方面的课程也分为两个大部分,即第一专业的教学法及第二专业的教学法。每个班为4至15人。这一阶段学习的目的是发展和完善学员的授课能力,以培养他们具备在职业学校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学习的有关内容包括:了解学科教学计划;掌握专业教学法、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方法;学会课堂教学的计划制订、准备、组织及评价等。教学实行模块化的组织形式,分为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必修模块对每个学员都适用,而选修模块则可根据学员的专业方向和兴趣来确定。按照相关规定,在教师进修学院的培训每学年至少250学时。对于这三大部分之间的时间分配,也有明确的规定。教育学方面的培训每学年至少50学时,专业教学法的培训为140至280学时,而补充课程大约为16学时。与大学所学教育理论相比,这里的学习更加重视理论的应用性,即与实践结合解决教育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另外,专业教学法的培训也是重中之重。教师进修学院的教学常采取专题研讨、分组讨论、角色扮演、互动式教学方法演练等方式进行。

(2)职业培训学校的实习培训。实习培训在相应的职业学校中进行,这一阶段对实习教师的培养采用的是“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每个实习教师都有自己的指导教师,由学校校长和教育学院院长共同任命与之专业相同的资深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教学形式主要有三种:学生旁听、有教师指导的授课、单独授课。实习教师每周参与8至12学时,其中每周应旁听2学时的课程,而有教师指导的授课及单独授课的学时数并不是固定的。在这里实习教师能够得到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指导,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得到解决,实习教师的实践授课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为其以后从事职教教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实习预备期结束之前,实习教师须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即取得职业教师资格。考试考查五个方面的内容:大学学习成绩;笔试、论文;考生在自己所学第一专业的试讲;考生在自己所学第二专业的试讲;专题座谈。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也是第二次国家考试的组成部分。在第二部分的论文中考生应向考官证明,自己有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对专业课堂中所遇到的教学论问题及方法论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的试讲主要是考查考生的授课能力,另外考生在试讲的前两天应上交相应的教案,这是对考生写教案能力的一个考验。在专题座谈部分,考生要独自计划、组织并实施一次约60分钟的专题座谈会。考生要证明自己能够对一些复杂的教育学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这里考生尤其要展示出自己在此专业领域中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及反思的能力,并且能够将其应用于课堂实践中,能够达到一名专业课教师的标准[4]。国家考试要求十分严格,对于以上五个方面,考生均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且总成绩也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否则视为不及格。只有通过两次国家考试,实习教师才可以获得从事职业学校教师的资格。

(二)实训教师的培养政策

1.实训教师的任职资格

从1972年开始,德国在工商业、农业、文职类工作和家政行业中实施《实训教师资格条例》(《AEVO》)。该条例随后被1999年颁布的统一指令所代替。根据德国《职业教育法》和《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品格上和业务上均适合职业教育工作,具有《实训教师资格条例》中所要求的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知识并通过相应考试的人,才可以作为实训教师。业务上的要求是:年满24岁并且接受过相同职业及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通过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的考试或在考试机构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并有该职业一定的实践经验[5]。同时,他们还必须具备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知识,对这些知识的考核则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的考试委员会进行笔试和口试。

2.实训教师的培养方针

实训教师的培养属于继续教育的范畴,是通过一个完全开放的教育市场进行的。培养机构既有各种公、私立学校,也有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的办学机构,还有企业(主要是大型企业)举办的培训班。实训教师的培养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业务资格培训和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进修。业务资格培训就是在国家认可的各种培养机构接受相同职业及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培训内容是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根据《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制定的教学大纲及内容。各部分的内容为:职业教育的基本问题;职业教育的计划和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青年人;法律基础知识。各培训机构可按照大纲自行编制教材,市场上也有很多已出版的教材可供选择。

三、德国职教师资职后培训制度和政策

在德国,“一朝学成而受用终身”的观点已经过时,继续教育的理念深入人心。在职教师职后培训的任务有两点:一是科技进步给专业知识带来新的内容,教师首先要掌握本专业出现的新知识及新的教学法;二是教师由一个专业科目转到另一个专业科目,需要了解新专业的知识和教学法。同时,职后培训也可提高教师个人的文化修养,扩大其知识领域。德国职教师资继续教育有规范、系统的激励措施,以及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进修内容。

(一)德国职教师资职后培训的实施保障

德国职业教育依据《联邦职业教育法》或《教师培养法》的规定,无论是承担实训的教师还是职业学校的教师,都可以带薪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这是教师的权利,同时也是教师的义务。对于实训教师而言,他们一般参加由教育培训部门定期举办的实训教师进修班和研讨会,着力提高自身教育管理、人才管理和开发,以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以适应企业管理、技术发展的要求。企业承担全部或部分学费,教师还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参加一些自费进修班,并能酌情从劳动局得到部分学费资助[6]。职业学校的教师,特别是专业理论教师的进修被政府看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相当受重视。联邦政府倡导建立职教教师进修中心,强化进修的国际意识。职业教育教师进修后可获得更高一级或另一级任教资格。职业学校的教师在30年内,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合格者自然晋升一级,不合格者必须继续进修。每位教师平均每年培训5天,如有特别需要,由地区培训局决定可延长培训时间。同时,教师每5年至少有2周时间到企业实习。

激励机制是促进职教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手段。德国各级政府主要是通过时间补贴、休假奖励、研究生学习的费用赞助或为在职培训提供更多的机会等措施来弥补加薪制度方面所缺乏的灵活性,同时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人才以稳定职教师资队伍。作为职教师资专业发展的一种形式,教师可以离职进行研究,这对教师自己和整个学校来说都受益匪浅。针对教师退休年龄低龄化的问题,德国政府对职教资深教师也采取激励机制,以不断挑战其教学水平、提高其专业能力,以获得新任务或是新岗位的机会,使其继续留任学校,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7]。许多经验丰富的职教教师都能通过其他多样化的途径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素养。

(二)德国职教师资职后培训机构

德国职教师资继续教育网络组织性强,覆盖面广,结构严密,足以保证教师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德国职教师资是分级分类培训的。职教师资继续教育,其主要途径有正规的教师进修培训学校、职教教师联合会教师自我发展和企业培训,既有州一级的培训,又有地区和学校一级的培训,也有大学或州研究所的培训。德国还提倡不同机构、不同部门进行合作,共同培养职教教师,教师的培训途径也多种多样,这种严密的培训网络结构覆盖到每个职业学校、每个教师,为职教师资培养提供了充分的客观条件。正是因为政府一贯重视教师的进修问题,所以几乎不存在教师不合格的情况。

(三)德国职教师资职后培训的内容

在德国,职教师资继续教育内容的设置并不是严格的、固定的,而是根据进修教师的需要来安排的。德国共有16个联邦州,每个联邦州都有专门负责教师培训的州政府部门。德国职业学校教师进修是分级分类培训的,包括全州集中、地区性和学校内部三种。州范围内的职教师资继续教育注重教师各方面能力的提高,如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等。他们根据新概念制订教学计划,重点突出教学论和方法论,还要求理论课教师到企业实践一段时间,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掌握新的工艺技术,更好地改善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地区一级的职教师资继续教育,每个教学点都有一个培训课程目录,这些培训课程都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提出来的。每个培训点和教学点的培训课程是不一样的,各有侧重。负责培训的教师首先要按专业划分参加州一级的培训,然后才可担任培训点和教学点的教师。学校内的职教师资继续教育,不同的职业学校有不同的进修课程。学校内的进修是按专业组进行的,由专业组将州进修的内容框架与学校内教师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编制进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选定培训教材并组织考试。培训过程是互动的,培训者与被培训者之间、被培训者与被培训者之间相互探讨并交流经验。同时,学校非常重视对新进职业学校教师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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