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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政策大事记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指示》。195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今年高小毕业生升学和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195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研究和解决目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重大问题的重要通知》。196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城市半工半读教育会议。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政策大事记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1949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成立。

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教育工作的发展方针是普及与提高的正确结合。必须坚决正确地执行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

195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团中央发布《关于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少年儿童队联系的决定》。

195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发布《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

195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195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废止对学生体罚的指示》。

195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大量短期培养初等及中等教育师资的决定》。

195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1952年工作计划要点》。

195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人民教师应算为革命工作人员的通报》。

1953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发布《全国普通教育与师范教育工作:1953年的基本总结和1954年的方针任务》。

195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发出《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

195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部发出《对高中毕业生进行关于升学的思想教育的通知》。

1954年4月,政务院发出《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

195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1954年秋季起中学外国语科设置的通知》。

195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指示》。

195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改进1954—1955学年度中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初中不设外国语科的说明的通知》。

195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训练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干部计划的指示》。

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

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协助发展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通知》。

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巩固小学学额防止减生现象继续发展的通知》。

195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中等学校在职教师业余进修的指示》。

195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1956—1957学年度在中学、师范学校及高等师范学校推行劳动和卫生体育制度的通知》。

195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当前提高中学教育质量中几个问题的指示》。

195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1956年普通教育和师范教育的工作计划》。

195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今年高小毕业生升学和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

195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中学外国语科的通知》。

195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1956—1957学年度中、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通知》。

195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研究和解决目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重大问题的重要通知》。

1957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指导中小学毕业生正确对待升学和就业问题的通知》。

195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的通知》。

195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当前中、小学毕业生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195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1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的通知》。

1957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中学、师范学校设置政治课的通知》。

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中学学生操行成绩评定问题的通知》。

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教职员工奖惩办法的制定问题的答复》。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195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在中学加强和开设外国语的通知》。

195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1959—1960学年度中小学、师范学校教学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196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保证学生、教师身体健康和劳逸结合问题的指示》。

196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保证中小学师资质量问题的两项通知》。

196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如何计算学生的每天学习时间等几个问题的答复》。

196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请加强对高三毕业班教学工作的领导》的工作指示。

196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对小学开设外国语课的有关问题的意见》。

196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城市中学招收少量优秀的农村学生的通知》。

196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

196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当前中学教学工作的几点意见》。

1963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讨论试行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草案和对当前中小学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指示》。

196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坚持进行中小学校教学改革试验工作的通知》。

196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实行全日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

196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教育部临时党组《关于克服中小学学生负担过重现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报告》。指出负担过重最突出的现象有“三多”:课程门类多,课外作业多,测验考试多;其原因是片面追求升学的思想。

196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调整和精简中小学课程的通知》。

196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组织高等学校文科师生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通知指出:“有些单位的领导权不是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不少资产阶级专家正在同我们争夺青年学生。”

196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城市半工半读教育会议。会议指出:在我国逐步推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根本措施之一。

1966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巩固提高耕读小学和农业中学的指示》。

1966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的通知》,提出:高校招生考试办法,“基本上没有跳出资产阶级考试制度的框框,不利于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毛主席提出的教育方针,不利于更多地吸收工农兵革命青年进入高等学校。这种考试制度,必须彻底改革”。并将1966年高校招收新生工作推迟半年进行。

196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决定从本年起,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下放到省、市、自治区办理。高校招生,取消考试,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

1967年10月,针对“文革”开始造成的教育混乱局面,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调整教育政策,发出《关于大、中、小学校复课闹革命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大学、中学、小学一律立即开学,“一边进行教学,一边进行改革”。

1968年7月,为恢复部分大学的办学秩序,在毛泽东指示下,《人民日报》刊载《从上海机床厂看培养工程技术人员的道路(调查报告)》,这就是“七二一指示”。指示强调:“大学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到学校学几年以后,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

1968年10月,受毛泽东关于“广大干部下放劳动”号召的影响,高校教育政策有重大调整,各地普遍开办“五·七干校”,把原党政机关、高等学校的绝大部分干部和教师,送到干校劳动、学习。

1968年12月,毛泽东在《人民日报》中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从此,持续到“文革”结束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教育政策开始。到“文革”结束的时候,全国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有1600多万人。

1969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高等院校下放问题的通知》。决定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的高等院校,凡设在外地或迁往外地的,交由当地省、市、自治区领导;与厂矿结合办校的,交由厂矿领导。教育部所属的高等院校,全部交给所在省、市、自治区领导。此后,中央所属的高等院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内,全部下放地方管理。部分高等院校被撤销或合并。到1971年,全国原有的434所高等院校,保留继续开办的还有328所。

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高等院校开始招生复课。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招生废除考试制度,“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招收“工农兵学员”。

197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争取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农村普及小学五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七年教育,要“大力提倡群众集体办学”。这是群众集体办学的教育政策的开端。

1973年,中央决定恢复高考中的文化考试,但应届高中生不能参加。招生对象是“知青”、“青工”、“青年农民”、“解放军”等在“三大革命运动”中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工农兵”。这给广大在校学生和其他青年带来上大学的机会。

1974年,国务院科教组提出“继续大力普及农村小学五年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在大中城市普及十年教育,在农村有条件的地区普及七年教育”。

1977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恢复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

1979年3月,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会议。会议讨论了1978年至1985年的《全国教育科学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教育部副部长张承先到会讲话,并代表教育部宣布,1958年批判心理学和1963年批判“母爱教育”是错误的,予以彻底平反。

1979年4月,中国教育学会成立,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的《教育研究》杂志创刊。

1980年9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意见》。《意见》指出,发展高等教育应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办学。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

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教育事业在四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并明确提出20世纪80年代在全国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

1981年1月,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获国务院批准。

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为贯彻执行《决定》,1981年3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职工教育工作会议。同年9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职工教育工作会议。

1981年3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努力提高小学教育的质量。

1981年3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抓紧解决中小学危房倒塌不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问题的请示报告》。

1981年4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修订意见》的通知。

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要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视知识分子的作用,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1981年10月,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局幼儿园教材编写组及有关专业人员编写幼儿园教材。

1981年11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办法》,规定从1981年10月起,进一步调整中等和初等学校、幼儿园等教育事业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补齐;二是提高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小学教员部分级别的工资标准;三是普遍提升级别;四是在调整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同时,增加中小学民办教师补助费。

1981年1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1982年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当前中学教育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继续办好重点中学。

1982年4月,教育部发出《中等师范学校及城市一般中、小学校舍规划面积定额》的通知。

1982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8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

1983年5月,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发《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

1983年5月,在北京举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产生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1983年7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普通教育工作会议,着重研究指导思想。

1983年8月,教育部发出《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

1983年8月,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

1983年8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管理专业教育的意见》。

1983年10月,在石家庄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电化教育工作会议。12月7日,教育部发出《第一次全国电化教育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

1983年12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十项规定(试行草案)》。

1985年5月,万里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到:发展教育和改革教育体制的迫切性;教育改革要从体制改革入手;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必须改变。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5年8月,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正式颁发了国家教委制定的《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1986年1月,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986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1986年3月,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

1986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1986年6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务院电子振兴办、财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劳动人事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利用卫星电视开展教育工作的通知》。

1986年9月,国家教委印发《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试行办法》,宣布在我国实行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

198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1986年10月,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1986年10月,国家教委发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

1986年11月,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发布《技工学校工作条例》。

1986年12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中央组织部和全国职工教育委员会召开全国成人教育工作会议,研究成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问题,讨论、修改《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草稿)。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鹏做了题为《改革成人教育,发展成人教育》的重要讲话。

1986年1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1986年12月,国务院颁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1987年2月,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

1987年3月,国家教委颁布《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励试行条例》。

1987年4月,国家教委颁布《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暂行条例》。

1987年4月,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1987年5月,国家教委颁布《关于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职责暂行办法》。

1987年5月,国家教委颁布《关于扩大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权限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1987年5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改革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

1987年6月,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办好工读学校几点意见》。

1987年6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

1987年7月,国家教委颁布《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

1987年7月,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发布《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

1987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报告》。

1987年10月,国家教委颁布《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

198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

1987年10月,国家教委、国家经济委员会、农牧渔业部、财政部、商业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在普通中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198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教育部门勤工俭学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请示》。

1987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

1987年12月,国家教委、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颁布《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

1988年1月,国家教委颁布《1988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1988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工作细则》。

1988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改革1988年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通知》。

1988年3月,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1988年3月,国家教委、财政部颁布《关于加强普通教育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

1988年3月,国家教委颁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

1988年4月,国家教委颁布《1988年普通高校试行招收自费生办法》。

1988年4月,国家教委颁布《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

1988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的意见》。

1988年4月,国家教委颁布《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的若干规定》。

198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8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组织实施“燎原计划”的意见》。

1988年7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学生流失的通报》。

1988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严格控制198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通知》。

198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建设部、卫生部、物价局《关于加强幼儿教育的工作意见》。

1988年9月,国家教委颁布《直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988年9月,国家教委颁布《关于招收和培养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1988年10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

1988年10月,国家教委发布《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11月,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暂行规定》。

1989年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9年1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问题的若干意见》。

1989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

1989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适当集中财权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

1989年5月,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出《关于清理整顿中小学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9年6月,国家教委、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体委、全国科协、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全国各类文化设施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的意见》。

1989年6月,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标准化实施规划》。

1989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教材试验工作的通知》。

1989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试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新生办法的意见》。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做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

198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李铁映主任签署国家教委第4号令,发布《幼儿园管理条例》。

1989年9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夜大学专科教育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9年10月,国家教委发布《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规划纲要》。

1989年11月,国家教委发布《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

1989年1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

1989年1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

1989年12月,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国家体改委、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岗位培训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9年12月,国家教委、人事部发出《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管理的若干意见》。

1990年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1990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0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重申贯彻〈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0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当前师范专科学校工作的几点意见》、《柳斌在全国师范专科学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全国师范专科学校工作会议纪要》。

1990年3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

1990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领导体制问题的通知》。

1990年3月,国家教委、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农业部、林业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扫盲领导机构联合开展扫盲工作的通知》。

1990年4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解决民办教师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

1990年4月,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经费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和夜大学收费办法的通知》。

1990年4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制订1990—1992年中小学危房修缮、改建规划的通知》。

1990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高等学校治理整顿中几个政策性问题的通知》。

1990年4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制订成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

1990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教育事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0年6月,国家教委印发《全国中学升学和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纪要》。

1990年6月,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60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1990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通知,印发《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指导纲要(试行)》(1990—2000年)。

1990年8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对职业高级中学开展评估,认定“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通知》。

1990年8月,国家教委发布《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标准》。

1990年8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

1990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化改革高等理科教育的意见》。

1990年10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改革高考科目设置的通知》。

1990年11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联合发出通知,发布《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1990年12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

1991年1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加速师范院校标准化建设,培养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座谈会纪要》。

1991年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强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的意见》。

1991年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认定首批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通知》,公布了首批206所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名单。

1991年1月,国家教委发出《1991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1991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院举办大学专科起点的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招生规定》。

1991年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1年1月,国家教委印发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同志在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上《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讲话。

1991年1月,国家教委1991年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做了题为《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报告。

1991年1月,全国考试工作会议在南宁举行。会议确定“八五”期间全国将普遍实行高中会考。

1991年2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教材试验工作座谈会纪要》。

1991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做好高考科目设置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日,国家教委印发《高中毕业会考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1991年2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农村成人学校人口教育项目实施意见》。

1991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1991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做好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收中学民办教师工作的通知》。

1991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八五”期间教育财务工作要点》。

1991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鹏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1991年4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要点及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课题指南》。

1991年5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

1991年5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继续做好制止中小学生流失工作的通知》。

1991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建议适当调整普通高校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紧急通知》。

1991年7月,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劳动部联合发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取学费的暂行规定》。

1991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实施〈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在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的意见》。

1991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行培养专科程度小学教师试验工作的通知》。

1992年8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1年8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强自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1991年9月,国家教委发布《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则》。

199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1991年10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

1991年11月,国家计委、人事部、国家教委联合发出《关于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问题的通知》。

1991年11月,国家教委发出《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

1991年11月,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其中第四部分是“抓紧实施科技、教育兴农的发展战略”。

1991年1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

1991年12月,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首届年会在郑州市举行。

1991年12月,国家教委燎原计划办公室、中国科技财务公司联合发出《燎原计划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1月,国家教委发布《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要点》。

1992年2月,国家教委发布《中、小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

1992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全国高等师范学校师资培训“八五”计划要点》和《关于加强各级高师(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建设的意见》。

1992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同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搞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1992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意见》和《邹时炎同志在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1992年6月,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

1992年8月,国家教委发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和24个学科教学大纲(试用)。

1992年8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2年8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深化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1992年9月,国家教委党组发出《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1992年1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的意见》。

1992年11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

199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

1993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

1993年2月,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随文印发的会议文件有:《关于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深化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意见》、《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教委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1993年3月,国家教委颁布《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办法》。

1993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

1993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改革和加强宏观管理的意见》。

1993年7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

1993年8月,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修改〈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决定》,修正《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1993年8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坚决纠正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

1993年10月,国家教委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纠正一些地方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3年1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取消中小学乱收费项目的通知》。

1994年2月,国家教委颁发《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标准》。

1994年2月,人事部、国家教委印发各类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1994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

1994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1994年“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1994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

1994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

1994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意见》。

1994年6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1994年7月,国家教委印发《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

1994年9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

1994年9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

1994年9月,国家教委颁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

1994年9月,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调整普通高等院校学杂费问题的通知》。

1994年10月,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研讨会在武汉市举行。

1994年11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民办学校向社会筹集资金问题的通知》。

1994年11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积极推行办学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1994年1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意见》。

1994年11月,国家教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出路在改革。要求学校改变“应试教育”模式,严格课时,控制考试,整顿“奥校”。

1994年11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

1994年12月,国家教委在上海召开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朱开轩作题为《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针。

1995年1月,国家教委转发吉林省教委《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意见》。

1995年1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上海市场)”诞生,标志着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将通过就业市场,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就业。

1995年1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1995年2月,国家教委、中国科协联合发出《关于停办各级各类学科奥林匹克学校(班)的紧急通知》。

1995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

1995年2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5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若干补充意见》。

1995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扫盲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1995年4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编订会第三次会议在京举行。

1995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

1995年5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1995年6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初中入学办法改革的通知》。

1995年6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大力办好普通高级中学的若干意见》。

1995年6月,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义务教育专款(增量部分)使用管理办法》。该专款重点用于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1995年6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及《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验收标准(试行)》。

1995年6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1995年6月,国家教委在石家庄市召开12个中等经济发达省“普九”工作汇报会。会议宣布:中央决定从1995年起增拨普及义务教育专款。国家教委、财政部确定将专款用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1995年6月,国家教委印发《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试行)》。

1995年7月,国家教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国家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

1995年7月,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健全中小学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

1995年7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教育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

199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1995年7月,国家教委印发《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意见》。

1995年8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5年9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的意见》。

1995年10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推动职业大学改革与建设的几点意见》。

1995年11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成人高等学校试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1995年1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

1996年1月,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就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等问题进行研讨,审议了部分学校调整合并及更名问题。

1996年1月,国家教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关于进一步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改进妇女受教育状况的报告》。

1996年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组织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与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

1996年1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继续认真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协作工作的通知》。

1996年1月,国家教委举行专门会议,部署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

1996年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同时印发《全国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1996年1月,国家教委印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的通知》。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合作办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审批认定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通知》。同时印发经审定后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296所学校(中心)名单”。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农村成人学校和中小学参加扫盲工作的通知》。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国家计委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普通高校“并轨”后招生机构不再收取录取费用问题的通知》。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印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表彰奖励办法》。

1996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是我国现代化事业的百年大计。

1996年3月,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自6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1996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

1996年4月,国家教委发布《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1996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

1996年4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经费问题的意见》。

1996年5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九五”时期教育审计工作规划》。

1996年5月,国家教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九五”实施方案》。

1996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当前加强“民转公”工作的几点意见》。

1996年5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普通中学劳动技术教育的意见》。

1996年6月,国家教委印发《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

1996年6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教育行政干部进行教育政策法规培训的意见》。

1996年6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意见》。

1996年7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

1996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加强对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实行五天工作制管理的通知》。

1996年7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女童教育工作的十条意见》。

1996年7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

1996年7月,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教育影视片推荐和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

1996年8月,国家教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管理意见》。

1996年9月,国家教委印发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意见》等文件。

1996年9月,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了《关于师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师范教育条例》两个文件,研究了师范教育体系、体制、教育教学改革等问题。

1996年9月,全国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加强薄弱学校建设问题研讨会。

1996年12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师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1996年12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12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1997年1月,国家教委颁发《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明确指出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或变相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等。

1997年3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农业部、财政部联合颁布《农村教育集资管理办法》,规范农村教育集资活动,保障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997年3月,国家教委、全国妇联联合颁发《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1997年5月,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6月1日起试行。

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1998年1月,国家教委发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

1998年1月,国家教委印发《1998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1998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举办大学专科起点本科班招生规定》。

1998年2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

1998年2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1998年2月,国家教委印发《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

1998年3月,国家教委、公安部印发《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1998年3月,国家教委发布《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1998年3月,国家教委颁发《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1998年3月,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1998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对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和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试点大学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199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

199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8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贫困地区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工作的意见》。

199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贯彻《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中有关中小学健康教育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199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科技经费预算安排和确保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的通知》。

1998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七次会议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部分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名单;审议批准《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对《关于对外国学位进行认定的意见》等议题进行讨论。

1998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当前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

1998年1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建设 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的若干意见》。

1998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工作的几点意见》。

1998年12月,教育部部长陈至立签发教育部第一号令,发布施行《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1999年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1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就实施意见中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1999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五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的决定》和《关于公布第二批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市)名单的决定》。

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1999年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1999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出《关于二片地区“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1999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

1999年4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9年6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1999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199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出《关于成立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1999年7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月,教育部就执行暂行办法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1999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999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

1999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1999年8月,教育部印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颁布《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

1999年9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10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在民族贫困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的通知》。

1999年12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国家督学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落实《紧急通知》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2000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意见》。

2000年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通知》。

2000年2月,教育部印发《2000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00年3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1999—2002年)》及其实施意见。

2000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

2000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合理安排中小学生课余生活加强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2000年4月,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组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印发《关于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0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的补充通知》。

2000年9月,教育部发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2001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1年秋季开始,全国城市和县城小学逐步开设英语课程;2002年秋季,乡镇所在地小学逐步开设英语课程。

2001年2月,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

200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

2001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配合和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几点意见》。

2001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2001年6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材编写与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

2001年6月,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2001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发出《关于继续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1年6月,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

2001年7月,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

2001年8月,教育部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2001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

2001年10月,教育部印发《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意见》和《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

2001年11月,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发出《关于坚决落实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收费制度的通知》。

2002年2月,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002年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2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2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2年3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2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发展工作的几点意见》。

2002年4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青年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意见》。

200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

2002年4月,文化部、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基层文化教育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

2002年6月,教育部部长陈至立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发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002年7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2002年8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2002年9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2002年10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秩序的通知》。

200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3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

2003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2003年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2003年10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

2003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出要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国民整体素质。

2003年1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通知》。

2004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2004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

200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

2004年3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3月24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学习、宣传和全面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04年3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印发《关于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4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新调整认定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004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

2004年3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于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2004年3月,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

2004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管理的意见》。

2004年6月,国家教育督导团印发《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

2004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7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

2004年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意见》。

2004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2004年8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2004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2004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 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

2004年9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

2004年9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4年9月,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印发《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

2004年9月,教育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印发《2004—2010年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004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4年11月,教育部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引导。

2004年11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通知,通过政策引导、计划支持等方式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地方高校融入创新体系之中。

2005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5年2月,财政部、教育部提出《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

2005年2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2005年3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形式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05年5月,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

2006年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若干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6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发出《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2006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7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

2006年7月,教育部发出《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试验区的通知》。

2006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

2006年11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2006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2007年2月,教育部发布《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自2007年2月10日起施行。

200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2007年7月,全国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工作部署会议在拉萨举行,支援方和受援方签署《教育对口支援西藏项目协议书》,教育部启动实施“教育部援助西藏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2007年7月,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2007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工作规范(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规范(试行)》。

2007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及《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

2008年2月,教育部发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008年8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008年8月,教育部、国家档案局颁布《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2008年9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颁布《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并附具体活动方案。

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9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发出《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把特殊教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2009年7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并颁布《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

2009年8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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