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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语言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言外之意还是靠语言来传达的。有人说自己的或者人家的作品还得修改,往往接着说“不过这是文字问题”。单就“文字问题”四个字着想,就知道说话的人是相信内容实质可以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的,是相信语言的改动不影响内容实质的。一大段话的增补或者删掉,这一段和那一段的对调,一句话一个词的增删改动,全都是重新想过重新说过的结果,绝不仅仅是“文字问题”。

文艺作者动脑筋,搞创作,这是一种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活动要塑造一些人物,布置一些情节,描写一些景象,目的在反映生活的实际——虽然写成的小说戏剧之类是假设虚构,可是比记载实在的事情还要真实。

有人以为思维活动是空无依傍的,这种想法并不切合实际。空无依傍就没法想。就说想一个人的高矮吧,不是高个子,就是矮身材,或者是不高不矮,刚刚合度,反正适合那想到的对象就成。要是不许你想高个子,矮身材,不高不矮,刚刚合度,等等,你又怎么能想一个人的高矮呢?

高个子,矮身材,不高不矮,刚刚合度等,全都是语言材料。各种东西的性状,各种活动的情态,这个,那个,这样,那样,不依傍语言材料全都没法想。因此,咱们可以相信,思维活动绝不是空无依傍的,必须依傍语言材料才能想。

必须依傍语言材料才能想,所以思维活动的过程同时就是语言形成的过程。不是先有个空无依傍的想头然后找些语言把它描写出来,是一边在想一边就在说话,两回事其实是一回事。

两回事既然是一回事,那么,想的对头,说的也必然对头;说的有些不到家,就表示想的有些不到家。

要是说,“我想的倒挺好,只是说出来的语言走了样”,人家怎么会相信呢?人家会问:“你是依傍语言材料想的,想的挺好,形成的语言当然也不错,怎么说出来会走了样呢?”人家这个问话是没法回答的。其实这儿所谓想的挺好只是一种幻觉,语言走样就证明你还没想得丝丝入扣。

再拿文艺作品来说。文艺作品是作者思维活动的成果,思维活动的固定形式,也就是写在纸面上的语言——文字。作者给读者的,仅仅是这些写在纸面上的语言,这以外再没有别的。读者认识作者所反映的生活的实际,了解作者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仅仅靠这些写在纸面上的语言,这以外再没有别的。因此,这些写在纸面上的语言是作者读者心心相通的唯一的桥梁。读者不能脱离作品的语言理解作品,要是那样,势必是胡思乱想。作者也不能要求读者理解没提到的东西,搞清楚没说清楚的东西,要是那样,就不免宽容了自己,苛待了读者。固然,文艺作品里常常有所谓“言外之意”,话没明说,只要读者想得深些透些,也就能够体会。可是言外之意总得含蓄在明说出来的话里头,读者才能够体会。要是根本没有含蓄在里头,怎么能叫读者无中生有地去体会呢?所以言外之意还是靠语言来传达的。

以上的话无非要说明这么个意思:思维和语言密切地联系着,咱们不能把想的和说的分开来看待。实际上思维和语言是分不开的。可见分开来看待是主观方面的态度。分开来看待就出毛病,主要的毛病是走上这么一条路:想得朦胧模糊,说得潦草随便。所谓想得朦胧模糊,就是头脑里只有一些跳荡的没有秩序的语言材料,语言的固定形式还没有形成,在这时候就以为是够了,想得差不多了——其实还得好好地继续想。所谓说得潦草随便,就是赶紧要把还没形成固定形式的东西说出来,这其实是说不出来的,说不出来的硬要说,硬要说又非取一种固定形式不可,非说成一串语言不可——这就免不了潦草随便。

不把想的和说的分开来看待,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头脑里只有一些跳荡的没有秩序的语言材料的时候,决不就此停止,非想到形成了语言的固定形式不可。这固定形式并不是随便形成的,它的形成是有原则的,就是跟所想的符合。一边在想,一边就是在说,当然只能取这么个原则。为什么用这个词,不用那个词;为什么用这样的句式,不用那样的句式;为什么先说这个,后说那个;为什么这一部分说得那么多,那一部分说得那么少,诸如此类,全都根据这么个原则而来。这样的固定形式不保证一定是好作品,那还得看作者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怎样,作者对生活的实际认识得怎样。可是作者这一番思维活动是认真的,着实的,那是可以肯定的。凡是好作品大概都具备这样的基础。

不把想的和说的分开来看待,就不会像有些人那样,说“语言只是小节罢了”——言外颇有尽可以不管或者少管的意思。要是听见人家在那里说“语言只是小节罢了”,一定会毫不放松,跟人家争辩,哪怕争得面红耳赤。语言是作者可能使用的唯一的工具,成败利钝全在乎此,怎么能是小节?咱们能对读者说“不要光看我的作品,你得连带看我的头脑”吗?咱们能对读者说“我的头脑比作品高妙得多”吗?不能。头脑,藏在里面,怎么能看呢?而且读者就要看咱们的作品,就要通过作品看咱们的头脑。而作品呢,从头到尾全都是写在纸面上的语言,就靠这些写在纸面上的语言,咱们的头脑才跟读者相见。语言怎么能是小节?

不把想的和说的分开来看待,对作品的修改的看法也就正确了。有人说自己的或者人家的作品还得修改,往往接着说“不过这是文字问题”(所谓文字问题就是语言问题)。咱们在开会讨论什么文件章则的时候,也常常听见这样的话:“大体差不多了,余下的只是文字问题了。”

单就“文字问题”四个字着想,就知道说话的人是相信内容实质可以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的,是相信语言的改动不影响内容实质的。实际上哪有这回事呢?内容实质凭空拿不出来,它要通过语言形式才拿得出来。语言形式有改动,内容实质不能不改动。而且,正因为内容实质要改动,才改动语言形式。不然,为什么要改动语言形式呢?这么想,就可以知道所谓修改,实际上是把内容实质重新想过,同时就是把话重新说过。一大段话的增补或者删掉,这一段和那一段的对调,一句话一个词的增删改动,全都是重新想过重新说过的结果,绝不仅仅是“文字问题”。这是个正确的看法。这个看法的好处在注重内容实质,所作的修改必能比先前提高一步。

就语言的使用说,大概跟经济工作一样,节约很重要。经济工作里头所谓节约,并不是一味地省,死扣住物力财力尽量少用的意思。节约是该用的地方才用,才有计划地用,用得挺多也要用;不该用的地方就绝对不用,哪怕用一点也是浪费。关键在乎该用不该用。咱们写个作品,在语言的使用上也该遵守节约的原则。

就说描写一个人的状貌吧,五官四肢,肥瘦高矮,坐着怎样,站着怎样,跑路又怎样,诸如此类,可以写个无穷无尽。再说写几个人的对话吧,说东道西,天南地北,头绪像藤本植物那样蔓延开来,也可以写个无穷无尽。此外如描写一个乡村的景物,叙述一间屋子里的陈设,要是把想得到的实际上可能有的全都搬出来,也就漫无限制。像这样无穷无尽,漫无限制,就违反了节约的原则。要讲节约,就得考虑该用不该用。怎么知道哪些该用哪些不该用呢?写个作品总有个中心思想,跟中心思想有关系的就该用,而且非用不可,没有关系的就不该用,用了就是累赘。这只是抽象地说。某个作品的中心思想是什么,认真的作者自然心中有数。心中有数,哪些该用哪些不该用就有了把握。于是,譬如说吧,描写一个人的状貌,不写别的,光写他的浓眉毛和高颧骨。写几个人的对话,绝不啰唆,只让甲说这么三句,乙说这么五句,丙呢,让他说半句不完整的话。乡村景物可以描写的很多,可是只写几棵新栽的树和射到树上的阳光。房间里的陈设该不止一个收音机,可是就只写那个收音机,再不提旁的。为什么只挑中这些个呢?一句话回答:这些个跟中心思想有关系,适应中心思想的要求。这就叫厉行节约。

再就一句话来说。一句话里的一个名词,加得上去的修饰语或者限制语绝不止一个,一个动词或者形容词,加得上去的修饰语绝不止一个。要是把加得上去的都给加上去,大概也会违反节约的原则。怎么办呢?只有看必要不必要。必要的才给加上去,不必要的全丢开。或者一个必要的也没有,就一个也不给加上去。必要不必要怎么断定呢?还是看中心思想。一句话的作用不是写人就是写物,不是写事情就是写光景……这些个全跟中心思想有关系。所以每句话全跟中心思想有关系,全该适应中心思想的要求。凡是适应要求的就是必要的。

语言里像“虽然”“那么”“固然”“但是”“因为”“所以”之类的词好比门窗上的铰链,木器上的榫头。这些词用起来也有必要不必要的分别。譬如说“因为怕下雨,所以我带着把伞出门”,这交代得挺明白,不能说有什么错。可是咱们大都不取这么个说法,只说“怕下雨,我带着把伞出门”。为什么呢?因为不用“因为”“所以”,这里头的因果关系已经够明白了。已经够明白,还给加上榫头,那就不必要,就不合节约的原则。

咱们评论语言的使用,往往用上“干净”这个词,说某人的话很干净,某篇东西的语言不怎么干净。所谓干净不干净,其实就是节约不节约。从一节一段到一个词一个句子,全都使用得恰如其分,不多也不少,就做到了节约,换个说法,这就叫干净。

语言的节约仅仅是语言问题吗?或者仅仅是某些人惯说的“文字问题”吗?只要领会到语言跟思维的密切联系,就知道不仅仅是语言问题或者“文字问题”。语言要求节约跟思维要求节约是分不开的。在思维过程中,必须把那些啰啰唆唆的不必要的东西去掉,同时非把那些必要的东西抓住不可,这是思维的节约。表现在语言方面,就是语言的节约。

就语言的使用说,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必须特别注意,就是语言的社会性。语言是社会的产物,是大家公用的东西,用起来不能不要求彼此一致。你这么说,我就这么了解;你那么说,我就那么了解;你说个什么,我就了解个什么;切实明确,不发生一点误会,这全在乎双方使用语言的一致。决不可能有个人的语言,与众不同,自成一套,那是办不到的,那样的语言(要是也可以叫语言的话)非但不能叫人家了解,自己也没法依傍着来思维。所以一个人生在这个社会里,就注定使用这个社会共同的语言。

使用共同的语言,可是跟人家不怎么一致,这种情形是可能有的。或者是学习不到家,养成了不正确的习惯,或者是一时疏忽,应该这样说的那样说了,这就跟人家不一致了。跟人家不一致总是不好的,即使差得有限,也叫人家了解不真切,有朦胧之感,要是差得很远,就叫人家发生误会,或者完全不了解。因此,凡是使用语言的人,包括文艺作者,都得随时注意,自己在使用上有没有跟人家不一致的地方,要是有,赶快纠正。

注意可以分三个方面——语音,语法,词汇。单就写在纸面上的语言说,作者的语音准确不准确无从分辨,因此,可以撇开语音,只谈语法和词汇两个方面。

语法是连词成句的规律,每种语言有它的语法,没有语法就不成其为语言。咱们从小学语言,逐渐能叫人家了解,正因为不但学会了些词,同时也学会了语法。有些人觉得没有什么语法似的,这跟咱们生活在空气里,仿佛觉得没有什么空气一样。中小学要教语法,理由就在此。自发地学会了语法,并不意识到有什么语法,难保十回使用不出一两回错。在学校里学了语法,自觉地掌握住语法的规律,就能保证每回使用都不错。怎样叫掌握住规律?怎样叫不错?也无非跟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的语法完全一致罢了。

谁要是说“语法不能拘束我,我自用我法”,这好比说脱离了空气也可以生活,当然是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现在这样想的人并不太多了,大家知道语法的重要性。知道语法重要就得研究语法。依靠一些语法书来研究,或者不看什么语法书,单就平时的语言实践来研究,都可以。一般说来,文艺作者对语言的敏感胜过其他的人,文艺作者只要随时留心,即使不看什么语法书,发现规律掌握规律也是容易的。譬如说吧,同样是疑问语气,为什么有的用“吗”,有的用“呢”,有的任何助词都不需要呢?又如同样是假设语气,为什么有的需要用“如果”或是“要是”,有的不必用这些词,假设语气也显然可辨呢?又如同样是重叠,为什么:“研究研究”不能作“研研究究”,“清清楚楚”不能作“清楚清楚”,并且,重叠跟不重叠的不同作用在哪儿呢?又如最平常的一个“的”字,为什么有的地方必不可少,少了就使词跟词的关系不明,有的地方尽可不用,用了反而见得累赘呢?诸如此类,只要一归纳,一比较,就把所以然看出来了。

这样看出来的是最巩固的,不仅能永远记住,而且能在语言实践里永远掌握住。

无论是谁,说话写文章大致是合乎语法的。偶尔有些地方不合语法也是难免的,原因不外乎前边说过的两点——习惯不良,一时疏忽。文艺作者笔下的东西,按道理说不应该有这个偶尔。只要随时留心,把语法放在心上,当一回事儿,就能够纠正不良的习惯,防止疏忽的毛病,就能够避免这个偶尔。

现在再就词汇说一说。各人的词汇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可是谁都在那里逐渐扩大词汇的范围。单就一个人说,了解的词汇必然大于使用的词汇。因为使用的非了解不可,而了解的未必全拿来使用。譬如咱们了解一些文言的词,咱们大都不拿来使用。

在思维活动的时候,咱们随时挑选适当的词。什么叫适当的词呢?一,切合咱们所想的对象;二,用得跟社会上一致。譬如想的是一种颜色,这种颜色是“红”,社会上确实叫它“红”,那么“红”就是适当的词。又如想的是一种动作,这种动作是“推”,社会上确实叫它“推”,那么“推”就是适当的词。切合对象,跟社会上一致,这两点是联系着的。正因为约定俗成,这种颜色大家都叫它“红”,这种动作大家都叫它“推”,“红”和“推”才是切合对象的词。要是换成“绿”和“拉”,那就跟社会上完全不一致了,也就是跟对象完全不切合了。

像“红”和“推”那样的词还会用得不适当吗?当然不会。可是大多数的词不像“红”和“推”那么简单,往往要下功夫挑选,才能找着那个最适当的。譬如“美丽”“美”“艳丽”“漂亮”,粗看好像差不多。这几个词的分别到底在哪儿,当前该用哪一个才切合所想的对象,才跟社会上一致,这是挑选的时候必须解决的。求解决可以查词典,一部好的词典就在于告诉人家每个词的确切的本义和引申义,明确地指出它能用在某种场合,不能用在某种场合。要是平时做过归纳比较的功夫,能够辨别得很明确,那就无须查什么词典,因为词典也是经过这样的功夫编出来的。说到这儿又要提起文艺作者对语言的敏感了。文艺作者凭他的敏感,平时在这方面多多注意,也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准备工作。在目前还没有一部叫人满意的词典,这种准备工作尤其需要。要是平时不做这种准备工作,连勉强可用的词典也不查一查,那么临到选用的时候就有用得不适当的可能——本该用“美”的,用了“美丽”了,或者本该用“美丽”的,用了“漂亮”了。咱们对每一个词,不能透彻地了解它,就不能适当地使用它。严格一点说,只有咱们透彻地了解的那些词,才该归入咱们“使用的词汇”的范围。

咱们要随时吸收先前不曾了解不会使用的词,扩大“使用的词汇”,扩大了再扩大,永远没有止境。不是说从广大群众方面,从种种书刊方面,都可以学习语言吗?这不仅指扩大词汇而言,可是扩大词汇也包括在内。平时积蓄了财富,需用的时候就见得宽裕,尽可以广泛地衡量、挑选最适当的来使用。要是吸收不广,积蓄不多,就可能发生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一时找不着适当的词,随便用上一个对付过去;另一种情形是生造一个词用上,出门不认货,不管人家领会不领会。譬如某一部作品里说大风“抨击”在脸上,这就是前一种情形。“抨击”不是普通话的词,是文言的词,意义是攻击人家的短处,拿来说大风,牛头不对马嘴。同一部作品里又说声音“飘失”在空中,这就是后一种情形。“飘失”是作者生造的词,用方块汉字写在纸面上,人家认得“飘”字,“失”字还可以猜详,要是口头说出来,人家就听不懂,或者用拼音字母写下来,人家就看不懂。可见这两种情形都是不好的。

新事物不断地出现,新词就陆续地产生。凡是新词,总有人在口头或是笔下首先使用。可是仅仅一个人使用一两次,这个新词不一定就能成立,必须多数人跟上来,也在口头或是笔下使用它,它才能成立。多数人使用它就好比对它投了同意票。至于并非新事物的事物,既然有现成的词在那里,就无须另外造什么新词。固然,另外造新词也是一种自由,谁也不能禁止谁,然而享受这种自由的结果,无非给自己的语言蒙上一层朦胧的阴影,给人家添点儿猜详的麻烦罢了。

咱们还应该注意辨别普通话和方言土语。要依照普通话的语法,使用普通话的词,不要依照方言土语的语法,使用方言土语的词。推广普通话,汉民族使用统一的语言,在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今天,是作为一种严肃的政治任务提出来的。文艺作者跟其他文化工作者一样,应该而且必须担当这个任务。

普通话和方言土语,就语法说,差别不太大,可并不是没有种种微小的差别。就词和熟语成语说,那就差别很大,各地的方言土语之间差别也很大。在文艺作品里,方言土语的成分搀用在普通话里的情形大致有两种:一种情形是只搀用某一地区方言土语的成分,如只搀用东北话或者河南话的成分。这在某一地区的人读起来方便,对其他地区的人可就是不小的障碍;另一种情形是搀用某几个地区方言土语的成分,南腔北调,兼收并蓄。这对各地区的人都是不小的障碍。而作者搀用那些方言土语的成分,又有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分别。有的是故意要用上那些成分,有的是没有下功夫辨别,不知不觉地用上那些成分了。现在咱们的目标是使用纯粹的普通话,那当然不该故意用上些方言土语的成分了。为要避免不知不觉地用上,就得养成习惯,哪些是普通话的成分,哪些是方言土语的成分,要能够敏感地辨别,恰当地取舍。

还可以这么考虑,方言土语的成分也不是绝对不用,只是限制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譬如作品是某个人物的对话,要是用了某地区的方言土语,确实可以增加描写和表现的效果,这就是个特定的情况,这时候就不妨使用。又如作者觉得方言土语的某一个成分的表现力特别强,普通话里简直没有跟它相当的,因此愿意推荐它,让它转成普通话的成分,这就是个特定的情况,这时候就不妨使用——到底能不能转成普通话的成分,那还得看群众同意不同意。

到这儿,关于语言的社会性说得差不多了。要讲究语法,要注意选词,要避免使用方言土语的成分,这些并不是什么清规戒律,全都为的语言的一致。大家的语言一致,语言才真正是心心相通的桥梁。不要以为这样未免太不自由了,要知道在这点上讲自由,势必造成语言的混乱。不要以为这样就限制得很严,再没有用武之地了,要知道这些要求只是语言的基本要求,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作者凭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才能,尽可以千变万化地运用,完成他的语言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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