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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目的体现着人们的价值追求。他是自由教育的拥护者,认为理想的学校应放任儿童自由,主张废止班级制度和教科书,教师只作为儿童的伴侣,一切活动以儿童为中心。康德深受卢梭的感染,但他开创出了一条与卢梭不同的探讨教育目的之路,即从自然与人、个体与社会、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对立中来认识和把握教育目的。

第二节 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教育目的体现着人们的价值追求。教育活动是在一定价值观指导下的一种对于人类文化的价值性选择活动,我们在考虑教育目的的时候,需要考虑教育应该培养具有什么价值的人,什么样的活动才具有教育上的价值。

一、不同价值取向教育目的观的基本观点

对于教育发展历史上先后出现的诸多有关教育目的的主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本位论,另一类是社会本位论。如果再仔细分析,在这两种目的论之间还存在其他取向的教育目的观,即人格本位论、生活本位论、文化本位论、伦理本位论。

1.个人本位论

主张教育目的应以个人价值为中心,认为人生来就有健全的本能,是真善美的原型,应该主要根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精神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构建教育活动。它否定社会制度的权威,反对社会对个人的束缚,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至高无上,将人视为万物的尺度;主张教育的目的不在于谋求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而在于发展人的理性和个性,使人真正成其为人。这种理论认为,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教育必须反对和拒斥现实社会对人的发展的干扰;认为有利于个人发展的教育就一定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教育却不一定有利于个人的发展。

卢梭是个人本位论者中最激进的一个。他激烈抨击当时社会对儿童的残害,指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会变坏了。”主张教育要尊重儿童的本性,顺乎儿童的自然天性,把儿童培养成为“自然人”,而不是培养成社会的“公民”。

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步主义教育家帕克继承了卢梭的思想,主张顺应儿童的自然倾向进行教育,把儿童作为整个教育过程的中心,由此,“一切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人,即人的身体、思想和灵魂的和谐发展”。瑞典教育家爱伦·凯颂扬儿童的自主个性和真善美的天性,强调在教育过程中不能对儿童进行压制,而应促使他们自由、自主地发展。他是自由教育的拥护者,认为理想的学校应放任儿童自由,主张废止班级制度和教科书,教师只作为儿童的伴侣,一切活动以儿童为中心。

在当代,个人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是人本主义者。如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教育要培养“自我实现”的人、有“完美人性”的人;在罗杰斯那里,则是“充分发挥作用的人”。这些词指的是那些不仅在身体、精神、理智、情感、情绪和感觉各方面达到了有机整体化,而且在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方面达到了和谐一致的人;也是充分实现其潜能的人,有创造力的人。

个人本位论在人类历史的过程中具有进步意义。特别是在文艺复兴以后的历史条件下,它高扬人的个性自由解放的旗帜,对于打破宗教神学和封建专制对人的束缚,促进人的解放,使教育回归到人本身,起到了重大的历史奠基作用。直到今天,也不乏合理之处。

2.人格本位论

人格本位论与个人本位论相比,更注重受教育者完整人格的陶冶。它指向人的和谐发展,但不是仅仅从人的本性出发或强调顺应人的自然发展,而是在突出人的价值的同时,也关注到了社会的需要。这是一种界于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之间的一种教育目的观(但主要是偏向于个人本位论)。

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目的在于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和能力,使人的各种能力和谐发展。同时,他又注意到,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的发展是有社会目的的。他说:“为人在世,可贵者在于发展,在于发展各人天赋的内在力量,使其经过锻炼,使人能尽其才,能在社会上达到他应有的地位。这就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发展人的内在力量,不得不利用社会与人生相结合的教育办法,从而使其得到人的品德、家庭幸福、工作能力,直到实现社会上的需要。”

日本教育家小原国芳也是人格本位论的突出代表。他主张的“全人教育”就是“塑造健全的人格,亦即塑造和谐的人格”。他认为,教育的理想在于创造真、善、美、圣、健、富六个方面的价值,也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学问、道德、艺术、宗教、身体、生活六个方面协调、丰满地发展,形成完整的而不是片面的人格,在知、情、意等心理品质上得到圆满的陶冶。

3.文化本位论

文化本位论强调用文化来统筹教育、社会、人三者的关系,认为教育活动就是一种文化活动,教育目的的制定应围绕文化这一范畴来进行。文化本位论因文化教育学而确立,其代表人物有早期的狄尔泰和后来的斯普朗格。

斯普朗格认为,文化是历史创造的财富的总和。教育也是一种文化活动,这种文化活动指向不断发展着的主体的个性生命生成,它的最终目的,是把既有的客观精神(即文化)的真正富有价值的内涵分娩于主体之中。也就是说,教育是为培养个人人格精神而进行的一种文化活动,是一个从客观文化价值到个人主观精神生活的转化过程。个人在接受文化、创造新文化的同时,内在地创造了掌握文化的新人。

4.生活本位论

生活本位论把教育目的与受教育者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或以为教育要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或以为教育即是生活本身,注重的是使受教育者怎样生活。主要代表有斯宾塞和杜威。

斯宾塞是19世纪中后期英国的思想家。他明确提出,教育目的是为“完满的生活”做准备,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教会人们怎样生活,教会他们运用一切能力,做到“对己对人最为有益”。他指出:“为我们的完满生活做准备是教育应尽的职责,而评判一门教学科目的唯一合理办法就是看它对这个职责尽到什么程度。”生活预备说体现了当时英国资产阶级对通过教育获取使个人幸福的知识与能力的现实要求。

杜威反对将教育视为未来生活的准备,认为,一旦把教育看作是为儿童未来的生活做准备,必然要教以成人的经验、责任和权利,而忽视了儿童此时此刻的兴趣与需要,把儿童置于被动地位。他主张,应把教育理解为教育生活,“教育即生活”。学校教育应该利用现有的生活情境作为其主要内容,教儿童适应眼前的生活环境,培养能完全适应眼前社会生活的人;他认为“每个学校都成为一种雏形的社会生活,以反映大社会生活的各种类型的作业进行活动”。

5.伦理本位论

伦理本位论也是介于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之间的教育目的观,但它更偏向于社会本位一边,注重的是社会伦理的一方面。它有两个代表人物:康德和赫尔巴特。

康德深受卢梭的感染,但他开创出了一条与卢梭不同的探讨教育目的之路,即从自然与人、个体与社会、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对立中来认识和把握教育目的。他揭示了人的双重本性:一方面,人属于自然界,作为自然存在的人具有各种感性欲望;另一方面,人又是道德世界的理性存在,人能以理性来克制感性欲望,从而使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作为教育来说,就是要使本能驱使的自然人转变为能够自觉运用社会规范来支配行动道德的人,也就是通过文化的熏陶使人摆脱自然欲望的束缚而变得富有教养,从而塑造出“文化—道德”人来。

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目的应该依据伦理学决定,教育方法则依据心理学来决定。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借助知识的传授使受教育者能明辨善恶,陶冶意志,养成去恶从善的品德。他指出:“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道德普遍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

6.社会本位论

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观,主张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构建教育活动,把满足社会需要作为教育的根本价值。社会本位论倾向于打破人生来就具有真善美的品质的神话,认为个人的发展都是后天社会化的结果。它具有一定的反个人倾向,表现在它对真实个人存在的否定上和对个体“我”的蔑视上,同时也表现在它对社会发展需要的过分拔高、对个人自身发展需要的过分贬低上。它认为,个人的发展依赖于社会、受制于社会,社会是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存在。人之所以为人,只因他生活于人群中并参与社会生活,个人不过是教育的原料,不具有任何决定教育目的的价值。教育的首要目的,就是使个体社会化,使个人适应社会生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公民;教育的过程就是把社会的价值观念或集体意识强加于个人,把不具有任何社会特征的人改造成为社会的人。社会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有柏拉图、涂尔干、孔德、凯兴斯泰纳。

柏拉图提出,一个完美的理想的国家,必须由三部分人组成:哲学家、军人和劳动者(指农民和手工业者),而培养这些人并达到理想国的目的,主要通过教育来实施。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选拔出统治国家的哲学家——最高统治者。柏拉图关于教育目的的认识,与其社会政治思想紧密结合在一起,在他那里,教育是社会政治的附庸。

在涂尔干看来,教育是一个社会事物,学校是社会的缩影,不同的社会环境造就了不同类型的教育。他认为,“教育在于使年轻一代系统地社会化”,“其目的在于,使儿童的身体、智力和道德状况都得到某些激励与发展,以适应整个社会在总体上对儿童的要求,并适应儿童将来所处的特定环境的要求”。

凯兴斯泰纳的社会本位论最为极端,具有了国家主义的倾向。当人们把社会只是理解为国家而不是把它理解为包括由一个个人所结成的社会组织和由许多国家构成的世界社会时,社会本位就获得了它的极端形式——国家主义。国家主义的实质是:国家利益无条件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均须无条件地以牺牲个人利益或他国利益来保证国家利益或本国利益。

以上介绍的几种教育目的观,是按照从个人到社会这样一个维度来展开论述的,即从个人本位观到社会本位观是逐步递进的。前面的更靠近个人本位,后面的则靠近社会本位,其程度是由弱到强的。

二、在确立教育目的价值取向中应注意的问题

人们对教育活动的价值选择,历来有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就个人的发展来说,有人强调知识的积累,有人强调智能的培养,有人强调知识的完善,有人强调美感的陶冶,有人强调智、德、体和谐发展;就社会需要来说,有的人注意政治效益,有的人注意经济效益,有的人注意文化效益,有的人从长计议,有的人急功近利;就个人发展与社会需要的关系来说,有的人认为教育目的应从促进个性发展出发,有的人认为应从满足社会需要出发,等等。其中,争论最多、影响最大的也是最根本性的问题,即教育活动究竟是注重于个人个性的发展还是注重于社会需要,是强调个人本位还是强调社会本位。我们应当辩证认识这一问题。

第一,教育是发展人的一种特殊手段,教育目的直接指向个体的发展,但个体的发展又离不开社会。离开人自身的发展,教育就无从反映和促进社会的发展,教育本身也就不会存在。离开社会历史的发展,就谈不上个体的发展。或者说,个体的发展要受到社会发展的制约,要服从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二,人的自我价值与人的社会价值是统一的,前者只有通过后者才能表现出来。马克思曾指出:“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人只有成为人民群众和人类社会的手段才具有自我存在的价值;另一方面,人只有有了自我存在的价值才能成为人民群众和人类社会的手段。

第三,人既需要社会化,又需要个性化;既必然社会化,又必然个性化。同一社会的人都生活在相同的社会生活条件下,有着共同的社会生活规范,但不同个体又有独特的社会背景、生活经历和主客体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的成长既是社会化的过程,又是个性化的过程。或者说个体的社会化同时也就是他的个性化。真正的现实的人,都是作为社会的人与作为个性的人的统一,都是作为受社会制约、规范的人与作为受个体需要、追求驱动的人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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