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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看高校的教授简介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研究型大学教师的管理体制根据法令规定,大学设置学长,学部设置教授会,教师组织按学科设研究室或讲座。根据日本《学校教育法》和《大学设置基准》规定,大学审议和决策学校重要事项设置评议会。根据日本《大学设置基准》规定,大学实行两种授课制度,即讲座制和学科制。所谓讲座制,是指在教学和科研上确定必要的专业领域,为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而设置的教师管理制度。这种上、下级隶属关系由法律作了明确规定。

二、设立层级分明的教师行政管理体制

日本研究型大学教师的管理体制根据法令规定,大学设置学长(即校长领导下的评议会),学部设置教授会,教师组织按学科设研究室或讲座。

(一)评议会

根据日本《学校教育法》和《大学设置基准》规定,大学审议和决策学校重要事项设置评议会。评议会由学长领导,其成员有各学部部长、事务局长、教养学部部长、学生部长、研究所长、图书馆长和各学部教授两名(代表)组成。参加评议会的教授由各学部教授互选,任期两年。学长任评议会会长,主持召开评议会。评议会是学校指挥中心,是学长领导下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校重要事项,统领和监督各学部教授会。作为审议机构的评议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大学自主原则,审议和决定教师的选拔、考核、晋升、培养、进修和退休等事项,并负责调整和联络各学部与行政部门的关系,以及教学和学习指导计划等事项。

(二)教授会

教授会是大学各学部的审议权力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学部为了审定重要事项,需设置教授会,实行教授治校。教授会由学部的教授、副教授和其他职员组成。副教授或其他职员参加教授会由学部长决定。学部长任教授会议长,主持召集教授会议。教授会负责审议各学科或讲座的教学和科研计划、课程设置、讲授课程门类和内容:有关教师的任课和科研任务等事项;有关学生的管理和教育等。

(三)讲座制与学科制

讲座制与学科制是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基层组织。根据日本《大学设置基准》规定,大学实行两种授课制度,即讲座制和学科制。所谓讲座制,是指在教学和科研上确定必要的专业领域,为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而设置的教师管理制度。讲座里设教授1人、副教授1人、助教2/3人。但根据讲座种类,在特殊情况下(如缺副教授和助教时)设讲师。讲座的主任由专职教授担任,但在没有适合担任讲座主任的教授时,由专职的副教授、讲师或兼职的教授、副教授或讲师担任。所谓学科制,即在教学中设置必要的教学科目,为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备一定数量的各种职称教师,组成研究室。研究室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多少决定人数多寡。教学上的主要课程由专职教授或副教授负责。但当主要学科没有合适的教授或副教授负责时,可由专职讲师或兼职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负责。大学的其他教学工作由专职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负责。此外,实验、实习、演习和实践技术由助教负责。日本各大学的教授是每个讲座的中心教师。国立大学教授每周任课为4/8小时,私立大学教学时数每周多达16小时。讲座制的教师编制有些过于固定化,束缚了人的才智发展。评议会与教授会、讲座和研究室的关系是属于上下级隶属关系。评议会是学校级决策机关,它直接领导学部的教授会、讲座和研究室,凡学部和学科设置的讲座及研究室的人事任免、教学和科研工作、经费支出、设施设置及学生管理等均由学长领导下的评议会决定。评议会还监督执行上级法令、规章制度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学部的教授会、讲座和研究室有关重要事项必须请求、报告校评议会审议批准。这种上、下级隶属关系由法律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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