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刘熙载《赋概》

刘熙载《赋概》

时间:2022-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艺概》收入《古桐书屋六种》,是他最负盛名的艺术理论著作。除此之外,刘熙载巧妙地将诗论运用于赋论,认为赋中言理也应有趣味而不应形成理障。“趣”为审美趣味,刘熙载是以审美趣味来要求赋的创作的。对于“理趣”的创造,刘熙载提出了三点较有价值的见解。刘熙载还提出“赋须曲折尽变”的观点,《赋概》云:“赋须曲折尽变。孔颖达谓‘言事之道,直陈为正’,此第明赋之义,非论其势。势曲,固不害于义直也。”

刘熙载(1813—1881),字伯简,号融斋,晚号寤崖子,江苏兴化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进士,官至左春坊左中允、广东学政,后主讲上海龙门书院多年。著有《古桐书屋六种》及《古桐书屋续刻三种》等。《艺概》收入《古桐书屋六种》,是他最负盛名的艺术理论著作。《艺概》分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6部分,其中卷三为“赋概”。

在《赋概》中,刘熙载认为赋作为一种文体,是古人抒发心志的重要途径,正所谓“古人一生之志,往往于赋寓之……赋必有关著[注]自己痛养处,如稽康叙琴,向秀感笛,岂可与无病呻吟者同语。”而真正能写好赋的人并非等闲之辈,应该具有相对较高的文学综合能力,能够以意动情,从而成就文的不朽。正所谓“欲不朽,全在意胜。感物造端,才智深美。会须作赋,始成大才士”。

除此之外,刘熙载巧妙地将诗论运用于赋论,认为赋中言理也应有趣味而不应形成理障。“趣”为审美趣味,刘熙载是以审美趣味来要求赋的创作的。他指出:“以老、庄、释氏之旨入赋,固非古义,然亦有理趣、理障之不同。”赋作为一种美文,其美离不开语言的优美华丽,或者说语言的优美华丽是赋体文学的基本要求,或者说语言的优美华丽是赋体文学的基本要求之一。反过来设想,赋的创作若语言枯燥无采,平典寡淡,是难以获得人们的赏爱的。“理趣”即为赋之基石。

对于“理趣”的创造,刘熙载提出了三点较有价值的见解。其一,要辞采风茂,语句优美。辞采之美是构成文学作品审美趣味的重要因素之一,赋是格外讲究辞采美的一种文体。辞采之美能给赋作带来一定的审美趣味。《赋概》云:“赋与谱录不同。谱录唯取志物,而无情可言,无采可发,则如数他家之宝,无关己事。”其二,要融情于景,情景交融。“情景交融”本是诗歌创作的一种基本方法,刘熙载将此法运用于赋论。他格外强调物色、景物对于感情表现的重要性,提出了“志因物见”、“景以寄情”等观点。他指出:“以精神代色相,以议论当铺排,赋之别格也。正格当以色相寄精神,以铺排藏议论耳。”其三,要曲折尽变,曲不害直。刘熙载还提出“赋须曲折尽变”的观点,《赋概》云:“赋须曲折尽变。孔颖达谓‘言事之道,直陈为正’,此第明赋之义,非论其势。势曲,固不害于义直也。”“曲折尽变”意在强调行文应讲究曲折变化,这种曲折变化主要体现在结构布局、题材内容的安排组合、前后上下各部分的起伏照应、过渡衔接等方面。

虽然刘熙载没对“曲折尽变”、“势曲”作多少阐释,但他提出的这一观点很有价值。赋是一种体制规模比较大的文体,应该讲究行文的变化性。若平铺直陈,乏于变化,文势单调,就会让读者觉得枯燥无味。行文的曲折变化能给读者带来一定的趣味。所以,对于赋家而言,创作时就应注意行文的蜿蜒曲折,设法创造出“势曲”之作。赋体规模的宏大也为赋家提供了充分的造势空间,使之能够创造出曲折多变的文势。

今人有何沛雄《赋话六种》,三联书店,1983年版;王气中《艺概笺注》,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袁津琥《艺概注稿》,中华书局,2009年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