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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一步对严明党的纪律提出了要求。2013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2003年12月31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章》中无法明确细致规定的各种工作纪律作出解释、界定和规范,明确划定违反纪律的红线。2015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该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讲规矩守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对严明党的纪律提出了要求。这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的行动指南,也是每个党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的工作纪律建设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党的目标任务最为直接的途径。如何加强党的工作纪律建设,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完善和科学制定党的工作纪律

党的工作纪律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完善和科学制定党的工作纪律既是这个长期工程的必要手段和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工作纪律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工作纪律是否严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纪律的执行效果。如何完善和科学制定党的工作纪律,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是要增强党的工作纪律的系统性。党的工作纪律要坚持统筹规划,努力做到纪律统一,不相互冲突,基本做到普遍性与特殊性、实体性与程序性、惩罚性与激励性三项并重,在党内最终形成统一工作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非常重视党内法规的完善。2013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根据该《决定》,300个中央“红头文件”正式被废止和宣布失效,另有42件将作出修改。2014年11月17日,中央进一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通过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000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筛查,共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党的历史上首次党内法规制度集中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党的制度建设、纪律建设,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所做的一项基础工程。

二是增强工作纪律的可操作性。党的工作纪律应该与实际紧密联系,与时俱进,细化具体要求,便于工作纪律操作与执行。2003年12月31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章》中无法明确细致规定的各种工作纪律作出解释、界定和规范,明确划定违反纪律的红线。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再适应今天社会发展形势,例如,有些日常工作纪律,往往只是日常工作中的小细节,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谁来担负这一主体责任,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工作调动、提拔、任免提供一些方便,在保密工作中擅自将保密文件临时带回家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作中插手不属于自己分管的项目,在外事工作中接受外方赠送的礼品没有按规定报告,领导干部在平时疏于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格管理,等等。这些违反纪律的行为,不像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那样容易引起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高度重视,涉及到的范围和内容很小,但是长此以往极易让党员干部放松警惕、放松管理。当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频繁跨越红线,其必然结果就是小错误酿成大错误、小纪律引起大损失、小事件引发大问题,所以,党的工作纪律问题决不能忽略不计。2015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该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二、重视和加强工作纪律建设中的“纪德”修炼

学术界存在一个普遍共识,即党的纪律的遵守和执行在于党员干部具有自觉性和主动性。党员干部无条件服从党的工作纪律,就需要在自觉性和主动性上下功夫。增强全党的工作纪律是筑牢遵守工作纪律的思想基础,是当前工作纪律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重要前提。为此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学习与工作纪律相关的党纪党规。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熟记相关条文、规定,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等,牢记具体内容,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养成自觉执行纪律的习惯,把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党的工作纪律建设的不断加强,有效地规范党组织与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是加强党性修养共产党员对纪律的服从,实质上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服从党的统一意志。所以每个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立场上,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检查自己的言行有无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地方,主动自我反省,事事、处处严于律己,切实加强党性修养。

三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的各级组织尤其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指导,保证充满生气与活力的组织生活。每一个共产党员在组织生活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自己以及那些有缺点、有毛病的同志提高认识,修正错误、增进党的团结统一。

通过多种形式、多元渠道使得全体党员广泛了解工作纪律内容,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工作纪律。

三、重视和完善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党的工作纪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使各级党组织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尽职尽责,需要多管齐下才能奏效。重视和完善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不可少,如何完善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协助党委做好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党的工作纪律建设,做好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首先要改革和完善领导体制,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改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制于党委等被监督者的局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具有相对的独立地位,保证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其次,在权力分配上,要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相应的知情权和制约权,这包括:立案检查权和党纪处分权、对使用干部的同意权和监督权,还有知情权和质询权,以便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最后,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首先应该制定一个能统管全党、具有最高权威,普遍适用性的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相关问题适应时代要求的、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配套制定一系列具有问题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从而形成一个系统的、互相联系、互相配套的党内监督法规体系,使党内监督尤其是纪检机构的职能监督实现法制化。

二是拓宽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为形成有效的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纪律执行情况的保障机制,必须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切实建立起人民群众参与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工作的畅通渠道和激励保障机制。首先要完善和改进信访、举报制度。近几年,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掌握和查处的绝大多数大案要案都是由人民群众信访、检举揭发的。所以,要进一步发挥信访、检举制度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中的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度高的一些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其次,拓宽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通讯方式的日益增多,要抓紧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的网络,比如中纪委等部门的APP、微博、朋友圈等,这些便捷的方式便于人民群众监督、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的开展。但同时要注意,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渠道的同时,还要把握好度,防止出现过激事件,破坏社会稳定与团结。最后,完善相应的保密、奖励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自身和家庭生命财产的安全,解除人民群众监督纪律执行情况的后顾之忧。

三是要健全工作纪律执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纪律执行问责机制,把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是否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否在组织管理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活动的行为、违反保密工作纪律、考录工作纪律和外事工作的行为等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对执行纪律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工作纪律执行问责机制是落实党的工作纪律的助推器。

重视和完善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多管齐下,把党内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科学有效地监督检查体系,增强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实效。

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的先锋模范作用

严明工作纪律还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执行纪律,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执行,则上行下效,令行禁止;反之,上梁不正下梁歪,纪律规定最终变成一张废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在纪律执行方面至关重要。

一是要坚持严以用权。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其主要内容就是正确认识权力。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中保持平和的心态。

今天,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在不断进步,相伴随的是价值多元,竞争加剧,利益调整、贫富差距大,等等。面对这一系列的变化,作为党员、干部,需要始终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要有效地遏制自己的欲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此外,着力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自觉维护纪律,在执行纪律上率先垂范。要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尤其党委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严守党的秘密,认真对待外事工作,防止粗心大意酿成大错。

二是坚持严于律己。“严于律己”本意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在“三严三实”中,严于律己是要全体党员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在加强党的工作纪律中,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严格约束自己。“中央提出:要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着力整治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节庆、论坛、招商会、国际性会议泛滥等问题,着力制止滥建楼堂馆所问题。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以上这些问题很多都属于工作纪律约束的范畴,一旦违反,就成为孕育腐败的温床。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明党的工作纪律,防微杜渐,让工作纪律红线成为遏制腐败的高压线。此外,严于律己不仅仅是严格约束自己,还要严格约束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一些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都牵扯到领导干部身边的亲属、工作人员,这都是领导干部在平时疏于教育、管理,没有正确执行工作纪律的结果。在加强党的工作纪律建设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领导干部在严明工作纪律中要以身作则,执行纪律,使得工作纪律成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保障机制。

三是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规则,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按规章纪律办事,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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