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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新世界观的基本特性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之,马克思新世界观的实质,是把世界看作是一个关系世界;他在对现实的自然界、社会、人本身和观念的把握上,始终贯彻着关系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总之,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一种以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为基点、以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为轴心的关系哲学。只有从主体与客体的实践关系入手,才能真正揭示马克思哲学在哲学观和哲学方法论上的内在本质,以及它所导致的革命变革的时代性意义。

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之所以是一种崭新的哲学形态,是因为马克思对哲学的性质、功能做出了全新的理解。

实践唯物主义在哲学发展史上所导致的革命变革及其深远意义,就是它使得哲学观和哲学方法论实现了历史性的跃迁,促成了现代哲学发展的一个基本流派和趋势,即由传统的实体哲学转变到了以实践观为基点的关系哲学。

所谓实体哲学,主要是指一种追求世界的实体性本原,把现实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归结为某个单一的实体,以事物的自身存在而不是以事物的关系存在来把握事物的本质的哲学观和哲学方法论。我们说旧的传统哲学是一种实体哲学,并不是说传统哲学就完全不讲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任何一种哲学总是以说明事物的关系为基本内容,比如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等。但是,传统哲学并没有把考察事物的关系上升为一种自觉的哲学观和方法论;而且,它们最终总是把事物的关系(如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归结或还原为某一个方面。因此,从总体和本质上讲,它们是一种实体哲学,而不是关系哲学。

所谓关系哲学,它不寻求世界的实体性本原,不把一切事物和现象归结为某个单一的孤立实体;它认为,一个事物是无法独立自在的,一个事物的本质并非由自身而自满自足。因此,它主要诉诸此物与他物之间的关系,从事物的相互关系方面来揭示事物的存在和本质;认为事物的存在和本质并不先于它的关系。由此可见,实体哲学和关系哲学在看待事物和把握世界上属于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而它们的哲学性质和价值取向显然是有重大区别的。

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或说实践哲学,在其本性上无疑属于一种关系哲学。但它不是一种抽象的、无确定性的任何一种关系哲学。相反,它是一种建立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基础上的新哲学。也就是说,马克思把感性的、物质的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看作是现实世界、人类自身、人类社会、人类意识的现实基础,他“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而改造世界的“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与此相应,感性的实践活动、实践关系的范畴,自然也就成了马克思整个哲学思想的始基或最高、最基本的核心范畴。

正是由于从实践活动、实践关系出发,使得马克思才有可能对自己所考察的对象做出了与前人不同的解释和结论。马克思所看到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已不再是一种实体性的存在,而是作为一种实践活动、作为一种过程、作为一种关系而存在着;马克思所面对的现存的世界,也已不再是一个实体性的、纯粹自在自足的世界,而是一个活动的、过程的、关系的世界。它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因此,在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看来,“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这是因为,这种自然界与人“无”实践的关系。对“人”的理解也是这样,“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因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对“社会”的理解也同样如此:“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这就是说,社会无非是建立在人们的实践活动和生活活动基础上的各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有机体。在意识、观念问题上,马克思也和旧哲学不同,“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人们的观念,“或者是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的观念,或者是关于他们自身的状况的观念”。

总之,马克思新世界观的实质,是把世界看作是一个关系世界;他在对现实的自然界、社会、人本身和观念的把握上,始终贯彻着关系哲学(实践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正因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以实践活动和实践关系为基石的,所以他强调对现实事物和现实世界必须从主体与客体的双向关系去理解。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把现存世界或只归纳为客体或只归结为主体的带有实体性倾向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进而独树一帜,创立了一种新的关系性哲学——实践唯物主义或实践哲学。

但是,实践活动始终是人对对象的能动变革,是革命的、批判的活动,是属人的活动;因而实践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绝不是自发的、消极的关系。换句话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是一种人所特有的、充满人的主体性的关系,即始终是“为人的”、“为主体的”、“为我的”关系。

我们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充满着人的主体性、为我性,并不意味着可以把实践关系只归结为一种主体性或主体性的关系。尽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在性质、范围、意义等方面主要是由主体性来赋予和确定的,但这种关系本身却不能只归结为主体一个方面,当然也不能只归结为客体一个方面。因为,实践作为一种关系性、对象性的活动,它虽然离不开主体或客体,但却既不能归结为主体(人),也不能归结为客体(物)的单一性的实体物,否则,它就不是“关系”了。关系是实体之间的一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是一种新的、中间性的事物,即关系事物。

只从客体方面去理解现实的世界,或只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现实的世界与从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去理解现实的世界,是两种在本性上根本不同的哲学观和方法论:前者带有实体观倾向,后者则是一种关系哲学。因此,我们不应该仅仅从客体方面去看待现存的感性世界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双向关系;同时也不应只从主体方面去把握现实世界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认为实践原则就是主体原则,在主客关系上只讲主体性就够了的观点,恐怕值得商榷。当然,对主客体关系、实践活动以及现实的对象化世界,应主要从人的主体性方面去考察和把握,这是没有疑问的。但这不应该成为忽视或否定从客体、从外在尺度去考察的充足理由。

总之,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一种以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为基点、以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为轴心的关系哲学。只有从主体与客体的实践关系入手,才能真正揭示马克思哲学在哲学观和哲学方法论上的内在本质,以及它所导致的革命变革的时代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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