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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指引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的银行体系从“大一统”的银行制度转变为今天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共存的中央银行制度的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也经历了三次职能的变化。2003年3月6日,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新设立银监会,实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2003年4月,银监会成立,把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再次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

第三节 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指引

在我国的银行体系从“大一统”的银行制度转变为今天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共存的中央银行制度的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也经历了三次职能的变化。1983年,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使人民银行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1992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成立;1998 年11月1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成立。证券、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的职能中剥离出来。2003年3月6日,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新设立银监会,实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2003年4月,银监会成立,把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再次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

作为银行业的监管机构,中国银监会选择了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行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制定了两家试点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和监管的指引,希望用3年的时间把两家银行改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和国际通行的财务指标方面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准”。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指引规定的总体目标推进改革的各项措施,但是在股份制改革及改革完成之后仍然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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