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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管理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获得专利权后,要积极履行专利权人的义务,不仅要将专利转化为企业的有形资产,而且还要按时足额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人不再享有专利权时,可以将专利权有偿转让或无偿赠与他人。但专利权的转让必须经专利主管机关登记才产生效力。专利权人并非就是实施专利发明的人,如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或个人专利权人,他们缺乏专利实施条件。因此,专利实施许可成为专利权人实施专利,获取专利许可收益的重要手段。

一、知识产权的管理

(一)专利权的管理

1.专利权的涵义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国家依据本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创造人或者发明创造所有人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利。专利权人拥有的权利包括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以及放弃权。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等。发明专利权是对发明所授予的专利,实用新型是涉及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技术水平较低的实用的技术解决方案,又叫小专利、小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对实用新型授予的专利权。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宜于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对产品的外观设计授予的专利权。

2.专利权的开发

专利权的开发是专利权控管的首要环节,也是企业技术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一般的技术开发的主要区别是:专利技术开发是得到法律保护的技术开发活动,这类技术开发包括专利产品开发和专利方法开发。要做好专利权的开发与设计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专门的开发机构。

(2)培养或引进科技人才。

(3)制定严密的开发计划。

(4)做好开发前的专利检索。

(5)完善技术保密制度。

3.专利权的申请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权规定,一项技术谁先提出申请,谁就拥有该项技术的独占权,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在历史上就曾经有过不少一项技术同时被两人提出申请的先例,也有过不少企业开发了技术,但不及时申请而丧失专利申请权的教训。专利申请涉及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申请专利的专利性 专利性是发明人申请的专利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它是某项发明的技术属性,也是发明创造能否得到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按照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基本特征。所谓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要具有前所未有的技术特点。所谓创造性又叫先进性、非显而易见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要与已知技术具有本质的区别。实用性又称工业实用性,指发明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和使用。实用性要求申请专利的发明既实用又能够实施;具有在规定的条件下多次实施的可能;能够产生积极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效果。

(2)提出专利申请的要求 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专利申请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包括专利申请的形式、内容、优先权问题、申请日等。

①专利申请要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书面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请求书要写发明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名称和地址,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说明书具体描述发明的具体内容;权利要求书写明专利要保护的范围、图片或照片表现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或色彩。

②申请日的确定:如果专利申请是递交的,应以国家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局在收到专利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后就应该确定申请日,给以专利号并通知申请人。

③申请优先权的要求: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双方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受优先权。

④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单一性:一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就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能就一种产品的外观设计提出。如果把两项以及多项发明创造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就违背了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但也有例外,如果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或者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成套出售的产品,就能够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

⑤专利申请的撤回与修改:申请人可以在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专利申请,而且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文件进行的修改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的修改不能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3)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应依照程序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授予专利的决定。当前,国际上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制度有形式审查制、实质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3种。形式审查制又叫登记制或不审查制,只要发明人提出申请,专利局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就可以得到专利权;实质审查制也叫完全审查制,专利局受理专制申请后,不仅要对专利申请的形式进行审核,而且要对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才能授予专利权;延迟审查制是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先进行公开,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时或者自申请日起的一段时间提出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就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我国当前采用的是延迟审查制。

4.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企业获得专利权后,要积极履行专利权人的义务,不仅要将专利转化为企业的有形资产,而且还要按时足额缴纳专利年费。

(1)专利权的转让 与有形财产一样,专利权可以转让也可以继承。专利权人不再享有专利权时,可以将专利权有偿转让或无偿赠与他人。但专利权的转让必须经专利主管机关登记才产生效力。专利权被全部转让后,受让人将成为专利的合法所有者。专利权被部分转让后,受让人只享有这部分的专利权,转让和受让人将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2)专利权的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是专利权人将专利的使用权转让他人,自己仍拥有专利所有权的行为。专利权人并非就是实施专利发明的人,如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或个人专利权人,他们缺乏专利实施条件。当专利权人在外国申请专利时,目的往往是利用当地的资源或条件实施专利,以获取专利收益。因此,专利实施许可成为专利权人实施专利,获取专利许可收益的重要手段。

(3)专利权的维护 专利权人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就应开始交纳专利年费,这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后应尽的义务。国家专利局之所以要向专利权人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因为:

①国家专利局在受理、审查、公布专利申请以及日常管理工作都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理应由受益人——专利权人给予一定的补偿;

②一项发明创造从申请到取得专利权保护,专利权人需要缴纳各种费用,这些费用虽然在该专利全部投入产出中所占比例甚小,但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某种程度上会促使专利权人努力提高技术含量,维护专利的稳定,保证专利质量;

③一项专利只有尽早实施,专利权人才能获得经济效益,否则,已经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所以,专利费用的缴纳还有助于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专利权人为了使已获得的专利权能够在其有效期内持续地发挥作用,就要按期缴纳专利年费。

(二)商标权的管理

商标权是商标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该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专有权利的统称。

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依法正确使用商标主要有以下规定:

(1)注册商标应当使用于注册时指定的商品,商标使用人应当对该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2)使用注册商标必须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或?。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必须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3)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4)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5)不得长期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6)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必须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没有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满仍然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7)《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申请补发。

(三)非专利技术的管理

非专利技术是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以及虽然申请专利而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则属于非专利技术的范畴。非专利技术包括专有技术和公有技术两大类。其中,专有技术属于未经公开的、还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成果,专有技术中具有专利性质的技术成果,能够经过申请专利并在获得专利权后转化为专利技术。公有技术属于已经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成果。有些公有技术因为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存在的技术水平和其他条件的差异,依然属于技术商品,成为技术合同的标的。

1.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也叫“技术秘诀”、“诀窍”。它是指“从经验或技艺中总结获取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采用的,为有限范围内人员所掌握,来获得专利权,尚处于保密状态的,对完成产品生产或经营过程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知识和特有经验”。着重指出,专有技术中不包含与自然禀赋有关的个人特长。

专有技术不被国家法律所保护,是专有技术的首要特点。专有技术的存在与使用,由专有技术的供、求双方通过签署双方共同遵守的附有各种保密条款的合同来保护其权利。

专有技术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工业专有技术 工业专有技术是适宜于工业的、未获取专利权和未经公开的,还处于保密状态的先进技术或者技巧。工业专有技术是专有技术的主体,一般包括研究手段、设计方法、生产方案、工艺流程、技术图纸、制造技术、技术规范、操作技巧、材料配方、测试方法等内容。

(2)商业专有技术 商业专有技术是在营销活动方面积累的秘密诀窍、经验、方法以及公众不易得到的市场信息与情报。商业专有技术包括在商业经营管理以及商业贸易活动方面的诀窍、经验、方法,包括商品成本、价格与利润,商品交易流向与实际流向及其变化,商品需求数量及其结构,市场容量及其分布,商品可供应数量及其结构,商品的收购、库存、销售、调拨、进出口等流转情况,广告动态,市场竞争动向等商业信息,也包括技术贸易、技术预测、技术引进、技术市场变化等情报。

(3)管理专有技术 管理专有技术是在组织、管理生产技术以及经营活动方面积累的秘密诀窍、经验及其方法。管理专有技术的范围广泛涉及科学研究管理、科学实验管理、产品质量管理、新产品开发管理、计量管理、设备器材管理、技术情报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组织、材料物资供应组织、产品销售组织、技术更新改造组织、技术培训组织等各方面的内容。

2.公有技术

公有技术,也叫“公知技术”,是除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技术和以保密形式存在的技术秘密之外的,已失去新颖性并向社会公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科技文献、技术资料或者其他技术途径了解的技术成果。

公有技术常常包括以下内容:

(1)已经通过公开出版物发布过的技术。

(2)已经在其他有形物上公布过的技术。

(3)已经在实践中被运用的技术。

(4)已经被口头公布过的技术。

(5)还没有被专利主管部门批准但早已被公布过的技术。

(6)所有者自愿公布的技术。

(7)失效专利技术。

(8)其他公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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