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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及其变化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5年10月发布了一份著名的、引起极大争议的第8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8《外币交易会计与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规定时态法为统一的折算方法,以结束在先前的外币折算准则中允许采用的多种处理方法。功能货币的确定决定了折算方法和外币折算损益的处理方法。综合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将第52号准则对外币折算方法的选择划分为三种情况:独立

第六节 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及其变化

一、美国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历史演变

(一)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

这一时期特别是二战以后,美国逐渐确立其在世界经济中的霸主地位,通过布雷顿森林协议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美元与黄金及西方主要国家货币“双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在1911年,区分流动与非流动性项目法第一次出现在L·R·迪克西出版的《高级会计》一书中。美国会计师协会(AIA,AICPA的前身)在1931年发布了第92号公报,正式提出流动与非流动性项目法,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含有折算方法内容的会计文告。1934年的AICPA的第117号公报,1939年的第4号会计研究公报——“国外经营与外汇”以及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都分别再次提出了流动与非流动性项目法。根据稳健原则的要求,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规定,折算净损失计入当期收益,而折算净利得则需要递延记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个暂记账户,并且用于抵消未来期间的折算损失。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流动与非流动性项目法是会计实务界十分流行的方法。

(二)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

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发展,西方主要国家与美国经济实力的差距不断缩小。特别在60年代末以后,美国经济霸主地位发生动摇。由于当时庞大的海外开支和进出口贸易不平衡,国际收支不断恶化,黄金外流,美元的国际信用动摇。1971年和1973年两次正式宣布美元贬值,美元与西方主要国家的货币由固定汇率制变为浮动汇率制,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最终崩溃。在会计学界及实务界,人们也试图寻找比流动与非流动性项目法更合理的外币折算方法。1956年,萨缪尔·R·赫普华斯(Samuel R.Hepworth)在其公开出版的《对国外经营活动的报告》(Reporting Foreign Operations)中就已首次提出了货币与非货币性项目法。1960年,美国全国会计师协会发表第36号研究公报——“国外经营中的会计问题”,提倡使用货币与非货币性项目法。1965年会计原则委员会发表第6号《意见书》(APB6),正式规定采用货币与非货币性项目法。

(三)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

这一时期资本主义世界已形成了美、日、欧三足鼎立的局面,美国已丧失其经济霸主的地位,美元的国际信用动摇,德国的马克、日本的日元继美元之后成为国际货币。由于长期推行凯恩斯主义政策,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1973年至1982年这一段时期内,经济普遍陷入“滞胀”状态。1972年,列拿德·洛伦森(Leonard Lorrenson)在AICPA的会计论文集(Accounting Research Study)第12期发表了一篇影响非凡的文章,题为“以美元报告美国公司的国外业务”,提出了划时代的外币报表折算方法,认为折算方法的汇率选择应当按时而别,“货币和按承诺金额计量的应收及应付款,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汇率折算;以货币价格计量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货币价格所属日期的实际汇率折算”,即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折算汇率应当与各项目的计量方法一致,折算只能改变被折算项目的计量单位,而不改变该项目的计量属性,这便是著名的时态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75年10月发布了一份著名的、引起极大争议的第8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8《外币交易会计与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规定时态法为统一的折算方法,以结束在先前的外币折算准则中允许采用的多种处理方法。同时明确规定不再允许递延和摊销折算损益,无论是折算损失还是折算利得都直接计入汇率变动当年的合并净收益中。不难发现,此准则采纳的是母公司货币观点,即把国外子公司视同母公司经营业务在国外的延伸,并且要求通过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达到这样的效果,好像各项业务在发生时就是以美元表述的。该准则一开始就引起争议,学术界称赞它具有明确的特性和概念依据。但处于“滞胀”状态下的美国,其美元大幅贬值,时态法使得外币报表折算产生巨额折算损失,所以许多公司谴责这个准则会导致公司报告收益的歪曲。不少跨国公司抱怨它将使跨国公司的报告收益比单纯从事国内经营活动的公司显得更加多变,只要汇率发生变动,跨国公司的报告收益就会出现波动,并会因此有可能影响他们的股票价格。鉴于此,FASB于1977年开始向各方面征询意见,准备加以修订。

(四)20世纪80年代至今

这一时期美国改而推行货币主义政策,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改革福利制度,激活市场活力。从1982年后,经济进入低速增长,通货膨胀得到一定抑制。而FASB对外币折算方法的调整与改革也进入了一个关键性阶段。在经过大量的公开听证会和两份征求意见草案后,FASB于1981年12月发布了目前为大家所熟悉的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外币折算》,规定功能货币为统一的折算方法,实际上是时态法与现行汇率法的综合运用。此准则同时接受母公司货币观点和子公司货币观点,其对折算目的是这样要求的:(1)在合并报表中反映各个被合并主体从事业务经营的主要货币(它的“功能货币”)所计量的财务成果和财务关系;(2)提供通常认为是与汇率变动对企业现金流量和业主权益影响相一致的信息。此准则首次提出了“功能货币”(functional currency)的概念:是指企业主体从事经营活动和产生现金流量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它在企业的业务经营活动中发挥着货币计量的功能。

一个国外子公司的功能货币可能是东道国货币,也可能是美元,也可能是除东道国货币和美元以外的外国货币。第52号准则公报列出了确定功能货币的六项标准:(1)现金流量;(2)销售价格;(3)销售市场;(4)费用;(5)筹资;(6)公司间交易。功能货币的确定决定了折算方法和外币折算损益的处理方法。下图形象地说明了功能货币与折算方法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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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准则与以前准则的另一重要不同之处在于:将跨国公司在国外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划分成两类:(1)独立自主经营的国外实体;(2)母公司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前者通常与国外经济环境融成一体,所用的功能货币通常为当地货币,对于此类国外实体的外币财务报表先用功能货币表述,再根据子公司货币观点按现行汇率法折算为以美元表述的报表;对后者则要求以美元为功能货币,根据母公司货币观点采用时态法对外币报表进行折算。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将第52号准则对外币折算方法的选择划分为三种情况:(1)独立自主经营的国外子公司,其功能货币为东道国货币(如美国母公司的一家在韩国生产制造当地所需产品的国外子公司,其功能货币为韩圆),直接采用现行汇率法;(2)独立自主经营的国外子公司,其功能货币为东道国货币和美元以外的外国货币(如一家美国子公司的泰国账户,以英镑而不以泰国铢作为功能货币),则需兼用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先用时态法将当地货币报表折算(重新计量)为以功能货币表示的报表,再用现行汇率法将功能货币表示的报表折算为以美元表示的报表;(3)作为母公司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分支机构(如一个加拿大子公司接收从美国母公司运来的零配件,再将装配好的产品运回美国;或只从事销售母公司出口商品的国外分支机构),其功能货币通常为美元,直接采用时态法。

可见,此准则是以“功能货币”概念为前提的,且国外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一经确定,必须一贯使用,不得随意改变。

到此为止,争论是否就结束了呢?并非如此!在综合运用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的情况下,同一母公司所属的子公司,如果它们是母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报表将按时态法折算,如果它们是相对独立自主经营的国外实体,其报表将按现行汇率法折算。最后又把折算的所有子公司报表与母公司的报表合并为单一的合并报表,以致合并报表所表述的,既不是母公司货币观点,也不是子公司货币观点,而是把两种不同的货币观点拼合在一起,也可以说“什么都不是”。坚持会计计量单元观的论者责问:对此,又将如何解释?而对会计计量持多元观的论者则认为:矛盾只是表面现象,就问题的实质而言,这正是一种必要和可取的融合。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是一个独立制定会计准则的民间机构,该机构于1973年由9个国家的会计职业组织组建。它的目标是“实现世界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组织编制财务报告时所使用的会计准则的一致性”。目前IASC已发布了40多份《国际会计准则》(IAS)和一份《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为会计的国际协调和国际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IASC曾于1983年7月发布了第21号IAS《外币汇率变动影响的会计处理》,其内容基本上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的内容相同。为适应环境的变化,1993年IASC公布第21号准则的修订本《汇率变动的影响》,并自1995年1月1日起生效。修订本第23段指出:“采用何种方法对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应根据其与报告企业间的融资和经营关系而定。为此,国外经营被区分为‘构成报告企业经营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和‘国外实体’两种。”对前者的外币报表采用时态法折算,折算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对后者则采用现行汇率法折算,其中收益和费用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汇率(历史汇率)折算(但恶性通货膨胀情况下应采用期末汇率折算),国外实体因外币折算所产生的全部汇兑差额应当作为权益项目,直到投资净额被处置时为止。

值得一提的是,IASC应IOSCO(证券交易委员会国际组织)之约,承诺于1999年底之前制定出一整套高质量的核心准则。它是包含所有原则的一个综合体,以供从事跨国投资和跨国上市的企业依此编制财务报告、披露财务信息。IOSCO技术委员会如果认可这套综合核心准则,一旦其正式成文,技术委员会将在全球资本市场中为了促进跨国筹资和上市而推荐IAS。目前IASC通过艰辛的努力已制定完成IOSCO于1993年提交的40个项目的会计准则,其中30个核心准则得到了IOSCO技术委员会的评估通过,并公开宣布推荐给它的所有成员,允许跨国上市和投资的企业运用这些核心准则。其中第14号核心准则即为第21号IAS《汇率变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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