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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资本与风险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银行资本的构成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商业银行之所以存在资本适宜度,是因为资本过多或过少都不能保证其三性的协调和统一,而三性是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其协调和统一是商业银行永恒的主题。所以,对商业银行来说,资本水平必须适度。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指由于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结构不合理而产生的风险。

第四节 银行的资本与风险

一、银行资本的构成与特点

银行资本的构成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一般工商企业的资本主要包括自有资本(资本金)和债务资本(负债)两部分,而银行的资本主要包括权益资本(核心资本)和部分长期负债(附属资本)。《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组成,核心资本也称一级资本,主要包括:(1)实收资本,包括实收普通股、非累积性优先股;(2)公开储备,包括资本溢价、未分配利润和一般性储备。核心资本应占总资本的50%以上。附属资本也称为补充资本或二级资本,具体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本金或普通呆账准备金、混合型资本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务。《巴塞尔协议》规定,是否将上述每一成分都包括在附属资本内,各国可根据各自的会计制度和监管条例自行规定。因此,附属资本成分在各国差异较大。

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其资本主要由普通股股权、优先股和附属债务三部分组成,而普通股股权又包括普通股、资本盈余、未分配利润和股本储备账户等。

二、银行资本的功能与作用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资本的作用

第一,提供融资。与其他企业一样,银行资本是银行发放贷款(尤其是长期贷款)和其他投资的资金来源之一,它和银行负债一起肩负着为资产提供融资的使命。

第二,吸收和消化损失。资本金是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的第一资金来源。银行一旦遭受损失,首先消耗的是银行的资本金。因此,资本金又被称为保护债权人,使债权人面对风险免遭损失的缓冲器

第三,限制银行过度扩张业务和承担风险。在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银行业务领域,业务的过度扩张和风险的过度承担具有内在的经济动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资本承担着限制这种扩张和承担的重要经济功能,巴塞尔资本协定和新巴塞尔资本协定都试图通过提高监管资本计量对银行风险的敏感性来进一步强化银行资本的这一约束功能。

第四,维持市场信心。市场信心是影响高负债经营的银行业稳定性的直接因素。对银行信心的损失将直接导致市场的崩溃和银行危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资本金作为保护存款户的缓冲器在维持市场信心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第五,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资本是风险的第一承担者,因而也是风险管理最根本的动力来源。

(二)中国现阶段银行资本的作用

由于我国的银行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系下建立起来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资本概念缺失、资本计量模糊、资本充足率低等问题,二十年的银行发展与改革尽管朝着重视资本的市场经济方向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银行的现实状况仍然表明,现阶段银行资本的作用仍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从提供融资功能的角度看,我国的银行资本显然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显示,中国银行业在过去二十年的高速发展主要反映在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金的规模的增长速度则非常慢。

从吸收和消化损失的功能角度看,我国的银行资本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长期的资本金不足和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严重偏低,导致银行损失无法及时被吸收和消化,最终形成了规模庞大的不良资产。近几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就是银行资本金不能发挥吸收和消化损失功能的证明。

从限制银行过度业务扩张和风险承担的功能角度看,我国的银行资本才刚刚进入角色,目前正面临考验。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是通过信贷配额等计划经济手段直接控制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张,1998年信贷配额的取消为银行资本发挥作用让出了空间,2004年我国公布第一个关于资本充足率监管规定,为银行资本发挥作用提供了监管保障和实施标准。目前,我国经济已经步入了迅速发展的扩张期,银行资产扩张及其控制成为焦点问题。除了存款准备金、利率等手段,资本金约束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将是银行朝市场机制深度转型的重要标志。

从维持市场信心的角度看,银行资本的作用远不如银行国有性质所产生的作用大。在我国,人们对银行的信心主要是因为银行是国家所有,国家对银行给予完全的信用支持,而并非主要来自于银行所公布的资本充足水平。

最后,从提供风险管理的驱动力来看,由于我国的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健全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银行资本提供的风险管理驱动力在整个银行范围内的各个层次上的传递受到很大限制。

三、商业银行的资本风险

(一)资本总量风险

资本总量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不能保持资本充足和适度而产生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

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数量达不到金融监管当局关于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从而导致监管当局对其实施业务限制甚至给予处罚;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数量不充足,一方面限制了其资产规模的扩张,另一方面则不能获得客户特别是潜在客户的充分信赖,制约其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增长;商业银行的资本数量不适度,会妨碍其达到规模经济,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资本数量不充足、不适度,会降低银行维持目前经营状况的能力和支撑其后续发展的动力,也会动摇监管当局和其他社会经济主体对银行的支持,降低银行抵御其他风险、弥补损失的能力。

之所以会存在上述风险,主要是因为存在着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和资本适宜度的问题。资本充足率是金融管理当局为维持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所做出的关于商业银行应随着业务经营的进行所必须保持的最低资本金比率,资本与银行的某种业务量挂钩,即:总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总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巴塞尔委员会1987年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前者最低不得低于8%,后者不得低于4%。如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纳和接受了这一规定,并将其写入了自己的商业银行法或其他的监管法规中,作为从外部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管理的主要制度安排和手段。

资本适宜度也称之为资本最佳量,是指能够使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得到统一和协调的资本数量,也就是在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使商业银行盈利最大化的资本金数量。商业银行之所以存在资本适宜度,是因为资本过多或过少都不能保证其三性的协调和统一,而三性是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其协调和统一是商业银行永恒的主题。所以,对商业银行来说,资本水平必须适度。

(二)资本结构风险

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指由于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结构不合理而产生的风险。现代银行的资本构成是多元的,各种资本对银行都有作用,但在其作用过程中却各有特点。其中普通股本是可供银行永久使用的,它的多少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稳固程度,是一些客户特别是大客户选择银行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同时也是监管当局所看重的。优先资本和其他资本则与其不同,它们大多是只负盈不负亏的资本,只能供银行较长时间使用,对银行的稳固性支持不确定。当银行对投资者的回报率较高时,他们可能趋之若鹜;当回报率较低或者是难以给付回报时,他们则可能通过各种方式竞相离去。因而,监管当局对其规模和数量有一定的限制。

如果商业银行不能保持资本结构的合理,那么就会产生和引发相关的风险。如果银行的普通资本特别是普通股本过多,则不仅会使资本成本升高,产生利润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的风险,而且会导致银行原有股东或所有者面临对银行控制权稀释或旁落的风险;如果银行的优先资本和附属资本过多,则可能会使银行遭受资本流动冲击的风险和由于对银行的稳固性存在怀疑从而降低对客户的吸引力,客户流失的风险;附属资本特别是债务的过多还会使银行遭受资产收益分配处置的风险,因为他们对银行收益的要求是刚性的,商业银行很难根据自身所面临的内外情况及其变化对收益分配进行优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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