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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业务的核算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融资性租赁业务的核算包括承租单位申请租赁并交来保证金的核算、购买设备并起租的核算、租金计收的核算、租赁期满的核算等。承租单位向租赁公司租用设备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公司业务部门审查同意,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公司用于经营租赁的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期计提折旧。经营性租赁业务的租金一般按市场行情计算。

第四节 租赁业务的核算

租赁是一种融物和融资相结合的信用方式,是指物资财产所有者将物资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双方给定期限,由承租人定期支付一定租金给出租人的一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在整个租赁期间,出租人只转移租赁物资的使用权,而不转移其所有权。因此,租赁实质是一种借贷行为,即以收取租金为条件的租赁物资的定期让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或是低价将物资转售给承租人,或是收回租赁物资继续向其他承租人出租,租赁分为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一、融资性租赁业务的核算

(一)融资性租赁的特点

融资性租赁又称资本租赁,是指租赁公司以融资的方式为其他企业购买设备,并将所购设备租给企业使用,收取租金以补偿其购买设备的成本、融资利息、经营费用、税款,并获取一定利润的一种业务活动。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公司一般不收回设备,只是收取较低的价款,将设备转让给承租企业。其特点主要有:

1.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使用权归承租企业。同时,承租企业应对租赁设备负有维修及保养的全部责任。只有当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才可以根据合同购买设备残值,获取其所有权。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融资性租赁兼有银行与商贸机构的双重职能,它为企业提供资金并购买设备,然后以收回设备成本及获取一定的利润为条件,将设备租给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它既是一种商品交易活动,又是一种融通资金的方式。

3.租赁合同不能任意解除。融资性租赁除双方事先商定或极偶然的情况下,一般不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4.租赁期限较长。融资性租赁的租期,一般包括了租赁物资的整个使用年限,少数情况下,租期短于设备耐用期。但承租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企业廉价取得该项设备。

(二)融资性租赁的核算

融资性租赁业务的核算包括承租单位申请租赁并交来保证金的核算、购买设备并起租的核算、租金计收的核算、租赁期满的核算等。

1.承租人提出申请并交来保证金的核算。承租单位向租赁公司租用设备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公司业务部门审查同意,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规定,承租单位必须同时交足额的保证金。租赁公司收到客户交来的购买设备的租赁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存入保证金——××承租单位”科目。保证金退还时作如上相反的会计分录。

2.购买租赁设备并起租的核算。租赁公司购入承租单位在合同上指定的设备物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支出入账。借记“融资租赁资产——××承租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然后,租赁公司与承租单位应从设备运交之日起根据合同起租,按应收租金总额借记“长期应收款——××承租单位”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贷记“融资租赁资产——××承租单位”科目,按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3.租金计收的核算。融资性租赁的租金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设备成本(设备买价、采购费用及税金、保险费等)、融资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等。其中,利息和手续费收入即为租赁收入。每期计算应收未收租赁资产利息及手续费时,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租赁收入——融资租赁收入”科目。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承租单位”科目。

4.租赁期满的核算。租赁合同到期,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租赁公司对租赁资产的残值作价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经营性租赁业务的核算

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拥有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同时提供必要的设备使用技术及维修服务,并按期收取租金的一种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主要解决承租企业对某些大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一次性使用和临时短期需要,承租企业不能长期使用和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和融资租赁相比,经营性租赁具有租期短、租金高、租赁风险较大等特点。租赁公司用于经营租赁的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期计提折旧。

(一)用于经营性租赁资产购置的核算

租赁公司经营租赁的物资多属于通用和易于找到接替用户的设备,如汽车、飞机、电器等。公司应承租人的需求,购置经营用租赁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成本记账。借记“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根据经营租赁合同起租的核算

由于经营性租赁属于一种非一个租赁期内全部或大部分收回设备价值的租赁形式,因此,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较短,在出租设备的全部耐用年限内,租赁公司将多次反复地租赁给不同用户。租赁公司根据租赁合同起租时,借记“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科目。

(三)经营性租赁租金计收的核算

用于经营性租赁业务的出租资产属于租赁公司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间,公司只向客户提供租赁物资的使用权,而与资产所有权及报酬有关的风险均由租赁公司承担。如租赁公司必须对租赁资产的质量、性能、维修、保险等负全部责任。因此经营性租赁业务的租金较高。其租金的构成因素有:租赁资产的折旧、租赁期间的利息、租赁资产的维护费用、出租企业的营业费用、税金、保险费等。经营性租赁业务的租金一般按市场行情计算。公司每期收到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经营租赁业务”科目。

(四)租赁期满收回租赁资产的核算

合同到期后,租赁公司按合同收回租赁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贷记“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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