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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分配必须直面体制性系统误差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目前面临的收入差距悬殊化问题确实是体制性系统误差,是决定我们收入分配体系的体制性要素出现问题导致的。因此,要控制体制性系统误差,必须从根本体制要素入手,任何枝枝节节的修修补补,都是无济于事的。通过建立民主宪政的现代社会治理制度,确立权力授予的机制和权力制约监督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控制收入差距悬殊化的系统误差。

四、突围:财富分配必须直面体制性系统误差

我们目前面临的收入差距悬殊化问题确实是体制性系统误差,是决定我们收入分配体系的体制性要素出现问题导致的。因此,要控制体制性系统误差,必须从根本体制要素入手,任何枝枝节节的修修补补,都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认为,关键有三点:第一,应当加快体制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尽快建立以人为本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建立民主宪政的现代社会治理制度,确立权力授予的机制和权力制约监督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控制收入差距悬殊化的系统误差。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命题必须进行重新评估,抛弃将“公平”作为服务于“效率”的手段意义,必须把公平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重要的原则。第三,各项政策也应该体现“公正、平等、人道、自由、法治、人权”的社会治理原则,回归人类社会治理的大道。

如果能通过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消除收入差距悬殊化的体制性系统误差,当然更好。但是,在全方位的体制改革未启动之前,就政策目标而言,第一要“调高”,就是要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第二要“保低”,就是要加大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第三要“扩中”,即促进中产阶级群体的扩大,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现代菱形分配结构。为此,政策应该考虑:

1.调高:(1)对非法高收入,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禁止权力进入市场参与分配,打击寻租行为和黑、灰色收入;(2)要彻底改变多年来有关调节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状,发挥政策对收入分配不公的调节作用,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3)应当加快调节收入分配领域的立法工作,诸如开征遗产税、赠予税和奢侈消费税等,使之“富不过三代”,从制度上促进社会捐赠事业的发展;(4)尽快出台《反垄断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缩小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空间,形成社会平均利润率和工资率;(5)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步伐,缩小东西部差距。

2.保低:(1)加大国家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要建立广大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维权制度和机制;(3)政府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同时提高就业者的市场就业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参与经济发展,并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4)建立社会安全保障网,对困难户“应保尽保”;(5)要通过及时立法和出台相关政策,引导社会的捐赠行为,促使国内外慈善机构进入社保体系,弥补政府财力和保障的不足;(6)要逐渐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7)增加教育机会,提高教育水平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有力途径;(8)进一步解除城乡壁垒,完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充分流动。

3.扩中:(1)“调高保低”是“扩中”的前提,如果操作失误导致强势群体越强,弱势群体越弱的话,中产阶级便会跌入弱势群体之中;(2)在制度安排上加快产权改革步伐,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3)改进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实施“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收入分配政策,使之向扩大中产阶级比重的方向倾斜;(4)根据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5)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在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平滑地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才市场,尽快形成人才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的机制;(7)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杜绝教育、医疗及中介服务等高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一句话,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优化,实现我国“调高”“保低”和“扩中”的收入分配模式,发挥体制、政策对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等等收入主体之间分配不公的调节作用。

(注:本文与西安石油大学经济学教授曾昭宁先生合作)

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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