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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电费计入什么现金流量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现金流量表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有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预测企业的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概念为编制基础,用以反映企业某一期间内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数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准则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第三条 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

第五条 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一)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

(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三)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包括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以及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

第六条 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特殊项目,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类别中单独列报。

第七条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第三章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第八条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第九条 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之一取得:

(一)企业的会计记录。

(二)根据下列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1.当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2.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其他非现金项目;

3.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非现金项目。

第十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收到的税费返还;

(三)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六)支付的各项税费;

(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十一条 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的类别。

第四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第十三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四)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七)投资支付的现金;

(八)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五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十四条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第十五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三)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六)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六章 披 露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至少应当单独披露对净利润进行调节的下列项目:

(一)资产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折旧;

(三)无形资产摊销;

(四)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五)待摊费用;

(六)预提费用;

(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

(八)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十)财务费用

(十一)投资损益;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三)存货;

(十四)经营性应收项目;

(十五)经营性应付项目。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

(一)取得或处置价格;

(二)取得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

(三)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四)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照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及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金额。

(二)企业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额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

一、现金流量表概述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现金流量表以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动态情况,反映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全貌,表明企业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除特别说明外,以下所称的现金均包括现金等价物)的能力。

我国现金流量表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提供企业一定时期内现金收支详细资料的现金流量信息的报表,即直接法下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第二部分是“补充资料”部分,主要提供不涉及现金流量的重要经济事项和提示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关系的报表,即间接法下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对于小企业,也可以简化,只编现金流量表的第一部分,简要揭示现金流量情况即可。

(一)现金流量表的目的和作用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除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利润表)外,还包括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

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目的

(1)提供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信息。即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在企业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为何仍能进行重大资本支出或支付股利,为何年年获利的企业却资金周转困难,以及企业在一定期间内能否发行或赎回债务、普通股票等信息。

(2)提供企业在一定期间有关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现金流量的信息。资产负债表反映期末的现金余额,连续两期的资产负债表能获取该期的现金的变动净额,但不能说明现金余额的变化原因。利润表反映某个期间内的收入、费用和净利润,为现金的来源和使用提供了线索,但它不能说明现金是增加还是减少,即现金流量的信息。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企业某个期间内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即现金的来源和运用,说明了现金余额的变化原因,但这个信息却不能单独从其他会计报表中获取。

现金流量表同利润表、利润分配表一样,跨过一个时段,通常标有某年、某月、某日结束的会计年度,如下图。

财务报表的时限

2.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1)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用来偿还债务的是现金而不是报告的会计利润,前述的商业公司的破产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所以,在许多情况下,过去的现金收付是预计未来现金收付的合理依据。

(2)评价经营决策。如果经营者的投资决策正确,企业就会获利;如果投资决策失误,企业就会受损。现金流量表反映出企业在固定资产上的投资,使投资者和债权人可根据现金流量的信息来评估经营者的决策。同时,投资者通过分析现金流量表能够了解哪个企业在扩展,哪个企业在缩减的信息。

(3)确定支付股利和还本付息的能力。股东对发放股利感兴趣,而债权人则希望能按时收到本息。现金流量表有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预测企业的支付能力。

(4)说明净利润与现金变动的关系。通常现金和净利润是同步变动的,高收益可能导致现金的流入,反之亦然。但也可能出现公司的净利润提高而现金减少,净利润降低而现金增加。像上述商业公司那样,净利润提高但因现金不足而造成的破产说明了现金流量信息的重要。

(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应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现金流量。

(1)现金。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支付的存款。会计上所说的现金通常指企业的库存现金,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仅包括“现金”账户核算的库存现金,还包括企业“银行存款”账户核算的存入金融企业、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不包括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

(2)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短期且高度流动性的投资:①期限短;②流动性强;③易于转化为已知金额现金;④价值变动风险小。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短期债券投资。

所以,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

(3)现金流量。现金流量是指某一段时期内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例如,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售固定资产、向银行借款等取得的现金,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入;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购建固定资产、偿还债务等支付的现金,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出。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的差额是现金净流量。在现金流量表中分别揭示企业每一类活动的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和现金净流量,并汇总揭示企业总的现金净增减额,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无法披露的现金流量信息。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信息,能够表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资金是否紧缺、企业偿付能力大小,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以使他们做出有关的经济决策。

(4)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概念为编制基础,用以反映企业某一期间内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数量。

影响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因素是: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如,用现金对外进行投资、销售商品取得现金收入、用现金购置固定资产和购买原材料等。这些变动都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影响了企业的现金流量净额。

但并不是所有的交易或事项都会影响现金流量,以下两种情况就不影响现金流量:

①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包括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增减变动)。如用现金购买两个月到期的债券、从银行提取现金、将现金存入银行等,均属于现金各项目之间存放形式的转换,并未流出流入现金,不会影响现金净额的变动,不构成现金流量。

②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如用存货或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用原材料或固定资产对外进行投资等,均属于非现金资产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涉及现金的收支,不会影响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动。

注意:企业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虽然不影响现金流量净额,但属于重要的投资或筹资活动,应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单独反映。

2.现金流量的分类

现金流量表将企业一定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企业按规定收到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买货物、接受劳务、制造产品、广告宣传、推销商品、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税款等所支付的现金。通过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现金流入和流出净额的影响程度。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得股利、利润或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以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等;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则是指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以及进行权益性或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将现金转换成现金等价物这类投资产生的现金流量)。通过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企业通过投资活动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和投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项目。通过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说明企业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二、现金流量表的格式

现金流量表应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报告企业的现金流量。我国现行的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如下:

(一)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续表

(二)现金流量表附注

现金流量表附注适用于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企业。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披露格式

2.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披露格式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披露格式

续表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列在现金流量表的首位,因为它在大多数企业中都是最重要的现金来源。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方法是“直接法”。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通过调整,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费用转换为现金基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调整过程遵循以下基本方法:

1.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有以下三项: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一般包括:收回当期的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收回前期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以及转让应收票据所取得的现金收入等。发生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中扣除。企业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包含在本项目中。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予以分析调整填列。其调整公式如下: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2.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有以下四项: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中扣除。

该项目可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为出发点。其调整公式如下:

或: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账户中搜集。

(3)“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实际上缴税务部门的增值税款、所得税款和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等。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从以下方面取得:①支付的增值税款,可从“应交税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账户分设的“增值税”等明细账户或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搜集。②支付的所得税款,可直接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中搜集。③其他税费的数据应从“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待摊费用”’、“补贴费用”等有关账户中搜集。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该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中各有关项目及有关账户中分析取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有以下四项: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账户或相应的报表中分析取得。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对外进行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股利,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股利和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企业对外股权投资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之分。因此,企业收到分得的股利或利润时所做的账务处理是不同的,成本法下直接列作投资收益,而权益法下则是作为投资价值的减少。另外,企业因对外进行债券投资而收到的现金利息也在本项目中反映。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或“其他应收款”等账户中分析计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扣除所发生的现金支出后的净额。固定资产投资、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公司赔偿收入均包括在本项目内。

如果本项目为负数,即处置收到的现金小于处置过程中支付的现金,则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反映,列示于“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固定资产清理”、“其他资产”、“银行存款”、“现金”等账户中分析计算。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所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果有价值较大的项目,应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列示。

2.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有以下三项: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它们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本项目中反映,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则作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反映。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等有关账户或报表项目中收集。

(2)“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及附加费用。企业以非现金的固定资产、商品等进行的对外投资不列入本项目,而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账户或报表项目中收集,分析计算填列。

(3)“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以外企业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独列项目反映。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有关投资和长期资产等有关账户中收集。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有以下三项:

(1)“吸收筹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以及企业对外发行债券或股票所取得的总收入减去证券公司的手续费、宣传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发行前由本企业直接支付的有关费用所耗用的现金,则列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长短期贷款所收到的现金。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报表项目或账户中收集。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有金额较大的,应单独设置项目反映。

2.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有以下三项:

(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偿还贷款、债券等负债本金所支付的现金。如果以非现金形式偿还债务,则不包括在本项目中,而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有关账户或报表项目中收集。

(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和分红款,以及用现金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项目的数据应从“应付股利(应付利润)”、“利润分配”、“长期借款”、“预提费用”、“应付债券”、“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账户或报表项目中收集,分析计算填列。

(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为进行筹资而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这里所指的筹资费用是指资金到达企业之前发生的前期费用,如咨询费、公证费、印刷费等,不包括利息支出、股利支出等取得资金之后的费用,以及除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程序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这里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具体包括:

1.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2.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在金融企业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即与会计核算中“银行存款”科目所包括的内容基本一致,区别在于:如果存在金融企业的款项不能随时用于支付,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但提前通知金融企业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包括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范围内。

3.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存在金融企业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等。

4.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高、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现金等价物通常指购买在3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即到期或即可转换为现金的投资。如企业于2005年12月1日购入2003年1月1日发行的期限为3年的国债,购买时还有1个月到期,则这项短期投资应视为现金等价物;又如,企业2005年12月1日购入期限为6个月的企业债券,则不能作为现金等价物。可见,是否作为现金等价物的主要标志是能够在3个月或更短时间内转换为已知现金金额的投资。哪些短期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应依据其定义确定。不同企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也可能不同,如经营活动主要以短期、流动性强的投资为主的企业,可能会将所有项目都视为投资,而不是现金等价物,而非经营投资的企业,可能将其视为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确定现金等价物的会计政策,并一贯性地保持这种划分标准。这种政策的改变应视为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1)间接法和直接法: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它可以说明企业在不动用企业外部筹得资金的情况下,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负债、支付股利和对外投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以采用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方法反映。

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是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提供的信息有助于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国际会计准则鼓励企业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在我国,现金流量表也以直接法编制,但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还单独按照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内容: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扣除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②“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③“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④“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扣除。

⑤“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金,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⑥“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实际上缴税务部门的各种税金,以及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

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比通常所指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范围要广,投资活动包括非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购买与处置、固定资产的购建与处置、无形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通过单独反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了解为获得未来收益和现金流量而导致资源转出的程度,以及以前资源转出带来的现金流入的信息。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内容如下: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利润、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进行各种性质的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注意: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投资活动的“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在投资活动的“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需要单独反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预计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要求权,以及获得前期现金流入而付出的代价。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内容如下: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股款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现金(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等。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以及发行债券支付的发行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不从本项目内扣除。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以及支付给其他投资的利息。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三)现金流量表的具体编制方法

在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形账户法编制,也可以直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1.工作底稿法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在直接法下,整个工作底稿纵向分成三段:第一段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其中又分为借方项目和贷方项目两部分;第二段是利润表项目;第三段是现金流量表项目。工作底稿横向分为五栏,在资产负债表部分,第一栏是项目栏,填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名称;第二栏是期初数,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第三栏是调整分录的借方;第四栏是调整分录的贷方;第五栏是期末数,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数。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部分,第一栏也是项目栏,用来填列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名称;第二栏空置不填;第三栏、第四栏分别是调整分录的借方和贷方;第五栏是本期数,利润表部分这—栏数字应和本期利润表数字核对相符,现金流量表部分这一栏的数字可直接用来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工作底稿法的程序是:

(1)将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的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

(2)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调整分录大体有这样几类:第一类涉及利润表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通过调整,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费用转换为现金基础;第二类是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筹资项目,反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第三类是涉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和筹资项目,目的是将利润表中有关投资和筹资方面的收入和费用列入到现金流量表投资、筹资现金流量中去。此外,还有一些调整分录并不涉及现金收支,只是为了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数变动。

在调整分录中,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事项,并不直接借记或贷记现金,而是分别记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借记表明现金流入,贷记表明现金流出。

(3)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中的相应部分。

(4)核对调整分录,借贷合计应当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应当等于期末数。

(5)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2.T形账户法

T形账户法是以T形账户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

采用T形账户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程序如下:

(1)为所有的非现金项目(包括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分别开设T形账户,并将各自的期末期初变动数过入各该科目;

(2)开设一个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每边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左边记现金流入,右边记现金流出。与其他账户一样,过入期末期初变动数;

(3)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此编制调整分录;

(4)将调整分录过入各T形账户,并进行核对,该账户借贷相抵后的余额与原先过入的期末期初变动数应当一致;

(5)根据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编制正式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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