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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证券市场的发展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45年8月9日,日本证券交易所停止营业,根据盟军对日管制委员会的命令无限期推迟恢复营业,证券交易只能在证券公司的办公室以及非正式市场中进行。在这一时期,个人投资者迅速增加了他们的股票持有量,从而彻底改变了日本证券市场的特征。“市场运作三原则”为战后日本证券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运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日本证券市场将继续保持其在世界上重要证券市场的地位。

(一)日本证券市场的发展

日本证券市场最早可追溯到明治维新时期。1878年,日本政府颁布了《证券交易所管理条例》,随即在东京和大阪建立了证券交易所,到1891年,日本先后建立了137家证券交易所。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证券公司开始买卖国家债券和股票。

在日本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银行业在证券市场占据了优势地位,这一直成为日本金融结构有别于其他国家的重要特点。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重工业迅速发展,大企业重振旗鼓,急需大量资金。这一背景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一时期公司通过大量发行债券筹措资金,公司债券的发行余额超过了股票发行额,到1928年形成了公司债券的黄金时代。随着重工业的迅速发展,所需资金数额加大,1933年起股票发行显著增加,股票市场开始转型。在以后的战时体制下,证券市场根据临时资金调整法,对公司筹资实行了强化管制,证券市场的发展受挫。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给日本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都带来了历史上空前的大变革,战后严重的通货膨胀动摇了旧的金融结构,金融制度的改革成为必然。在战后重建的10年间,日本证券市场在盟军对日管制委员会的压力下进行了证券民主化运动。

1945年8月9日,日本证券交易所停止营业,根据盟军对日管制委员会的命令无限期推迟恢复营业,证券交易只能在证券公司的办公室以及非正式市场中进行。战后日本曾计划于1945年10月1日重开证券交易,但未得到盟军对日管制委员会的首肯。1947年,随着财阀的瓦解和已经停业的证券机构的解散,大量的股票通过证券协调停业委员会发行出来,这就是所谓的“证券民主化运动”。在这一时期,个人投资者迅速增加了他们的股票持有量,从而彻底改变了日本证券市场的特征。

1948年5月,仿照美国立法制定的《证券交易法》出台,以此为基础,一个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建立起来,并于1949年4月正式开业。盟军对日管制委员会对交易所的运作提出了“市场运作三原则”,即①证券交易必须以发生的时间顺序记录,即时间优先原则。②交易应集中在交易所进行。③禁止期货交易。并于1951年6月引进了美国式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市场运作三原则”为战后日本证券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4年,日本实行了金融和证券自由化政策,进一步加强了金融机构和证券机构的竞争力,并使各项制度趋于完善,大大刺激和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

重建期过后,日本经济开始高速增长。在这一背景下,1955~1961年间,日本证券市场经历了两次繁荣,称为“神武繁荣”和“岩户繁荣”,这两次繁荣推动股价迅速上升。当时的股票指数TSE指数翻了两番,交易量增长了13倍。

到1973年,受全球石油危机的影响,日本经济和货币金融形势都受到了高通货膨胀的压力。为了抑制物价上涨,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以期抑制总需求,股票市场随之呈现萧条状态。

1981年,随着新的银行法的出台和对证券交易法的修订,银行机构被允许买卖政府债券,日本开始了证券市场的自由化和国际化进程。1986~1988年的3年间,日本大藏省批准了29家外国证券公司进入日本证券市场,到1993年底进一步增加到49家。

随着证券自由化和国际化的进程,日经平均股价也一路攀升,1985 年12月为13113日元,到1987年9月达到26000日元,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上涨了89%。1987年3月,日本股票市场的总市值达到26880亿美元,占全世界股票市价总值的36.3%,超过美国而居世界第一位。

到1988年,日本股市继续升温,年底股票平均价格已超过3万日元。此后,受1989年4月起政府连续5次提高利率的影响,股价开始大跌,到1992年8月18日,日经平均股价降至14309日元,与1989年12月29日的最高点38915日元相比,跌幅达63%。泡沫经济给日本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在此期间,日本因股市暴跌和房地产下跌而造成的损失达6万亿美元,使日本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最长的萧条期。

1999年4月5日,由大和证券和住友银行组成的大和证券SB资本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运营,标志着日本证券业新一轮重组开始。同时,1998年6月5日经国会通过的日本《金融体系改革法》提出了对《证券交易法》、《投资信托法》、《银行法》、《保险法》等24个与金融改革相关的法律制度一揽子修改意见。这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进行的一次重大法律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修补自身金融体制的缺陷,防范金融风险,适应资本市场的需要。

在这次改革中,证券立法改革居于核心地位,其内容主要有:

(1)将证券从业者的特许制改为注册制。

(2)取消上市公司股票必须在交易所集中交易的义务,允许上市公司股票在场外交易。

(3)提高金融机构的透明度,证券公司公布总资产中的自有资本比率,严格实施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的分别管理。

(4)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投资者寄存在证券公司的全部资产。

(5)实现股票交易手续费的完全自由化。

(6)废除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允许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等。

国际社会对此次日本金融改革反响巨大,随后,外国证券机构纷纷登陆日本列岛,如美林证券接管了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的山一证券,在东京设立了独资的“美林日本证券公司”;花旗集团向日本第二大证券公司——日兴证券注资25%;德国银行兼并樱花银行的证券公司;法国兴业银行收购了山一投资顾问公司85%的股份等。

随着日本经济的逐渐恢复,近年来股票市场也开始重现生机。随着运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日本证券市场将继续保持其在世界上重要证券市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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