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 税收转账开票
◆业务简述
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明。
◆权限说明
开票员有此权限。
◆功能入口
选择【申报征收平台】→【征收】→【税收转账开票】功能菜单(见图6-2-12)。
图6-2-12
◆操作说明
1.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在图6-2-12页面中,点击【增加】按钮进入【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页面(见图6-2-13)。
图6-2-13
录入“纳税人流水号”回车,提取纳税人信息,录入“收款银行”、“保险单号”、“代收单位名称”,选择“票证名称”,录入“字轨”、“票号”,选择“征收项目”、“税款所属时期”,录入“实缴金额”后,点击【开票】按钮打印税票。
2.查询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在图6-2-12页面中,点击【查询】按钮,进入查询对话框(见图6-2-14)。
图6-2-14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确定】按钮,页面显示查询结果;点击【返回】按钮,即取消查询功能。
3.删除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在图6-2-12页面中,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删除】按钮,弹出提示信息“确定要删除吗?”点击【确定】按钮,提示“删除成功”;点击【取消】按钮,即取消删除操作。
已结报、作废的税票不允许删除。
4.作废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在图6-2-12页面中,选中一条记录,点击【作废】按钮,弹出提示信息:“确定要作废吗?”,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作废成功”,点击【取消】按钮,即取消作废操作。
已结报的税票不允许作废。
5.查看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在图6-2-12页面中,选中一条记录,点击【查看】按钮,系统显示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明细信息。
◆数据校验及功能约束
无
◆后续重要的业务操作
无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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