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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外资投向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需要合理进行产业筹划,调整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经济战略改组、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紧密结合起来。

3.5.1 积极引导外资投向

政府需要合理进行产业筹划,调整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经济战略改组、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世界经济发展动态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要求,确定外商能够控股、并购和独资经营的产业领域,政府通过调整税收、信贷、利润分配等政策,依法鼓励外资向国民经济需要的部门和领域投资,有选择地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涉及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战略物资的储备体系、重要的军事等)、垄断行业、重要的公共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禁止外商独资和控股;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汽车、机械石油化工、建筑业)、高新技术产业中主要门类的骨干企业,外资控股会降低我国自主的经济控制力,丧失国民经济主导权,甚至影响国家安全,应该禁止外资控股;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非主要门类中的其他企业,则应允许外商独资经营。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的是我国缺乏国际竞争优势,而且产业全球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如增值电讯、外贸、商业、医疗、运输等服务领域,利用外商投资可以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应该鼓励外商控股或独资经营;有的是我国暂时缺乏国际竞争优势的幼稚产业,产业全球化程度不高,则应实行适当保护,限制外商控股并购该行业的龙头企业和独资经营;有的是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外商投资对我们而言,收益大于危害,则应允许外商控股或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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