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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基本法律制度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实行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依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22条进行了具体规定。法定许可,是指他人依法律明文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有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法定许可仅授予非专有使用权并不得转让。

1.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通常的解释为: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但著作人身权与财产权联系十分紧密,有时很难截然分开,如发表权与财产权、修改权与演绎权等。著作人身权在作者死后仍依附于作品而存在。著作人身权是指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又可为使用权和获利权,是指作者为了经济利益使用、处分其作品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指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网络信息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2.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我国《著作权法》实行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依法享有著作权。对于外国人的作品,则强调首先在中国发表,但也没有要求履行手续。对于外国人在外国发表的作品,如果其所属国与我国签有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某一国际条约,其著作权亦受我国法律保护,一旦在我国发生侵权,可适用我国《著作权法》,也不论作者所属国是否要求履行手续。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3种权利没有保护期限的,即给予无限期的保护。只有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这3种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也就是说,超过了此期限的,任何人均可以对著作进行发表、使用和获利。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3.著作权的利用限制。在保护著作权的前提下,为平衡著作权人、作品传播者及公众利益,《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作了必要限制,即合理使用和非自愿许可(法定许可、强制许可)。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合理使用的条件:不得损害作者的人身权利;只能针对已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法》第22条进行了具体规定。

(2)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是指他人依法律明文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有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法定许可仅授予非专有使用权并不得转让。法定许可不得损害作者的精神权利。为保证作者获得公正报酬的权利,规定了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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