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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及其特征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个性就是“个体特有的特质模式及行为倾向的统一体”。但是,一般认为个性的典型结构包括个性心理倾向和个性心理特征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围绕着自我意识的形成机制及其结构,人们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与讨论。可以说,独特性就是个性的本质规定。构成个性的各个心理特征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系统,而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人的自我意识。一个人的个性表现,可以说就是其独特的自我在诸多方面的投射。

(一)个性及其特征

所谓个性就是“个体特有的特质模式及行为倾向的统一体”。它是一个人稳定的心理活动特点和心理倾向性的总和,主要包括个体表现在能力、性格、气质、信仰、世界观、兴趣、需要、动机等方面的独特特征。

虽然,个性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是由多种心理要素、心理过程、心理倾向所组成的一个复合体。但是,一般认为个性的典型结构包括个性心理倾向和个性心理特征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另外,由于人的自我意识是其人格或个性的内核,所以讨论个性结构就不能不涉及有关自我意识的理论。其中,个性心理倾向是个性结构中的能动因素,主要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方面。“个性倾向性是决定人的态度和积极性的选择性的诱因系统。”[1]

个性心理特征是个体在实践活动中经常表现出来的本质性的、比较稳定的心理过程与心理状态特征。它是个性心理结构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它决定着个性心理的可能性和行为风格。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保证活动成功的能力系统;主要得自先天禀赋的气质结构,以及以自我意识与气质为内核和基础,涵盖知、情、意三方面内容的性格组合。

所谓自我意识,就是个体对自我的认识和评价。这种认识和评价会直接影响和构成一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和个性倾向性,譬如,自卑本身不仅其本身就是一种个性(性格)要素,而且它会直接影响到一个人的个性的其他部分,譬如动机、态度、世界观、能力的发展等。

围绕着自我意识的形成机制及其结构,人们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与讨论。一般认为,从结构形式上,自我意识表现为具有认知的、情绪的和意志的形式,它们又各有许多表现形式,人们通常把它们归类为自我认知、自我体验与自我控制三类。从内容上看,自我意识又可分为生理自我、心理自我与社会自我,也有人区分为物质自我、精神自我与社会自我。弗洛伊德将人的内心心理划分为三个区域:本我、自我和超我。其中,本我是无意识的,自我和超我是部分无意识的,因此也称前意识。本我,即本能需要的心理表达,它是与生俱来的。自我和超我是在本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从上述有关个性的概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个性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独特性

一方面,由于先天遗传素质的不同;另一方面,由于后天所处环境、个人的发展机会以及主观努力程度等等的不同,必然导致个体与个体之间在个性心理倾向与个性心理特征上的差异。正是这种差异标明了个体的独特性。可以说,独特性就是个性的本质规定。

稳定性

并非个体的任何心理活动上的独特性都可以称之为个性;只有那些在不同的情景和行为活动中经常表现出来的那些比较固定的心理特点,才能称为个性。当然,个性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的,并非永远一成不变。而且,个体个性的不同内容的稳定性也不完全相同。譬如,一个人的能力与性格往往较为容易改变,但是一个人的气质则不易改变。

整体性

尽管我们通常将人的个性心理分为能力、性格和气质三个方面来讨论,但是,事实上人的个性是一个整体。构成个性的各个心理特征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系统,而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人的自我意识。一个人的个性表现,可以说就是其独特的自我在诸多方面的投射。自我驾驭着个体的心理行为表现;倘若自我意识失去了这种控制力,就往往会出现精神分裂或其他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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