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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案件二审裁定是什么结果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赔偿请求人遭到拒绝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损害赔偿。行政赔偿诉讼是受害人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途径之一,是特殊的诉讼形式。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赔偿起诉书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或者在7个月内立案。行政赔偿请求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书送达3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

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也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

1.单独提出行政赔偿及先行程序。赔偿请求人就其损害应当先单独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的行政赔偿请求也可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在确认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决定是否对赔偿请求人进行赔偿及赔偿的具体数目。

《国家赔偿法》第1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必须以法定书面形式进行,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行政赔偿请求的受理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受害人的赔偿请求之后,应对其进行审查,如认为本机关无赔偿义务,被请求机关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如认为该申请符合赔偿条件,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行政赔偿。被请求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置之不理,超过两个月的,视为对赔偿请求的拒绝。赔偿请求人遭到拒绝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是受害人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途径之一,是特殊的诉讼形式。根据法律的规定,单独提起行政诉讼要以行政侵权行为被确认为违法或被撤销为前提。

1.起诉与受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或者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赔偿起诉书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或者在7个月内立案。如在接到行政赔偿起诉书后,7日内不能明确可否受理的,应先行受理。在审理中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裁定驳回起诉。行政赔偿请求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书送达3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审理。对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适用公开审理、合议制度、两审终审制、回避制度等,这是与行政诉讼相同之处。行政赔偿诉讼的特别之处在于,人民法院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不完全实行被告负举证责任。

3.判决。人民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不同判决,并分别制定行政赔偿判决书、行政赔偿裁定书、行政赔偿调解书。

4.行政追偿。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之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追偿的实质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有效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行使行政追偿权。

国家赔偿法的通过是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但这部法律本身存在着规定略显简略、操作性较差等问题,使得行政赔偿制度有待今后的进一步发展。

复习题

1.简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原则、法律关系及程序。

2.简述行政赔偿的要件、范围及程序。

【注释】

[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2月版,第307页。

[2]目前也有人主张对简单的行政案件采用独任制。

[3]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2月版,第297—298页。

[4]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页。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诠释》编写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诠释》,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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