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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为构成要件所做的分类

时间:2022-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式行为是必须具有特定的形式或遵循特定程序才能成立、有效的法律行为,如房屋买卖。因此,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法律行为成立上的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二是法律行为生效上的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这是根据法律行为的客观效果是否与行为人的意志取向相一致而做的分类。这是根据行为的效力程度所做出的分类。完全行为是指能发生完全法律效力的行为,如依法成立的合同行为。

这是根据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是否需要有一定形式或生效要件所进行的分类。要式行为是必须具有特定的形式或遵循特定程序才能成立、有效的法律行为,如房屋买卖。非要式行为是无需具有特定形式或程序就能成立、生效的法律行为,如诺成行为中的买卖。严格地说,法律行为的生效以法律行为的成立为前提,但成立的法律行为未必都生效,只有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才能生效。因此,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法律行为成立上的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二是法律行为生效上的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换言之,有些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是针对法律行为成立而言的,而有些特定形式是针对法律行为生效而作出的。

这是根据法律行为的客观效果是否与行为人的意志取向相一致而做的分类。意志行为是行为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取向作出的、客观效果与其意志取向相一致的行为,如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事实行为是行为在一定意志作用下进行的,但客观效果却没有与其意志取向相一致的行为,如作者在一定意志支配下进行文学创作,他可能没有取得著作权的意志取向,但当他完成了作品后,客观上就取得了具有著作权的效果。意志行为的法律效果在行为者的预想之内,而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处于行为者的预想之外。

无条件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作出的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行为,如甲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无偿赠送给乙的赠与行为。附条件的行为是行为人作出的附加一定条件的行为,如甲因年老需要乙照顾日常生活,甲以乙照顾自己日常生活为条件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乙,甲乙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行为就是附条件行为。

这是根据行为的效力程度所做出的分类。完全行为是指能发生完全法律效力的行为,如依法成立的合同行为。不完全行为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或只发生部分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包括无效法律行为、部分效力法律行为、效力未定法律行为和失效法律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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