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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隔阂在传播学教程的哪里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什么是传播一个人走在路上,遇见了熟人打招呼,这是传播;一个人给他的朋友写信、打电话,这是传播;一个人上网收发信息,这也是传播;一个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这还是传播……这些可以说是对“传播”原义层面的理解与研究。但是,它不能概括所有的传播,因为有的传播不一定是要影响别人的。

第一节 什么是传播

一个人走在路上,遇见了熟人打招呼,这是传播;一个人给他的朋友写信、打电话,这是传播;一个人上网收发信息,这也是传播;一个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这还是传播……对于人来说,传播和人的活动如影随形,无处不在。它是人类的本能,是人类招呼同伴、协同动作、建立关系的基本手段,因而它的产生与人类的诞生几乎同步。在人类的活动中,每个人所有的行为都和传播有关,人们也会习惯地使用它,但是我们要给传播下个定义,却是颇费周章的事。

在传播学的研究中,学界对传播定义的研究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本节我们就从“传播”这个词的来源,看它的原义;了解传播学研究的历史,看学者们给它下过哪些定义;最后再讨论如何给它下个学科性的定义。我们可以把以上分别叫做原义层面的研究、功用层面定义的研究、学科层面的定义研究。

一、“传播”一词的原义

传播学对我们来说是舶来品,因而我们必须从它的外文原义入手,研究其含义。

传播学产生于美国,“传播”的英文单词是communication。这个词是抽象名词,同其他同类字眼一样,有多种含义:①给予或传递的行为、行动;②被传递的事实或情报、信件笔记或其他书面消息;③个人交往;④共同参与;⑤人与人或地点与地点之间的通路,传达消息、命令的系统,从事通信工作的人员,传送消息的媒介;⑥思想、意见交流中互通意思的过程;⑦共济会分会的会议;⑧讲话、书写或书画、戏剧表达和交流思想的艺术;⑨通信。可见这是一个多义词,这个词包含有“传播”、“传达”、“传递”、“沟通”、“通信”、“交流”、“交换”、“交通”、“交际”等多种意思。

我们再来看看中文中“传播”的含义。在中国文字里,“传播”一词使用的历史十分悠久,《北史·突厥传》中有“宜传播天下,咸使知闻”的句子,这里“传播”一词的意义已与现代汉语中“广泛散布”的意义十分相近了。但是在古代更多的是“传”和“播”两个字的单独使用。“传”在汉语中有“传布、流传”、“传送、传递”等意思,多表示纵向的传递,如《礼记·祭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1]而“播”在汉语中的原始意义是“撒、布种”等,使用更广泛的是“传扬”的意思,如《后汉书·袁绍传》中有“播名海内”[2]的句子,所以“播”本身暗含有扩张、张扬之意,有一个“一”对“多”的数量指示。

我国很多学者对communication和“传播”两词的异同进行过比较,认为两者有相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总体来说,中文中的“传播”一词不能涵盖英文communication的全部意义。学者们在传播学的学术研究中也发现了两个词内涵不完全一致。比如说汉语中“传播”的概念要求交流信息时有两个以上的个体,这就否定了“自我传播”,而英文communication则包括这个意义,因而它更宽泛一些。

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中文里还没有一个词是可以和communication完全对应的,因而很多学者认为对于大众传媒的“传”来说,译为“传播”是合适的;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传”,译为“沟通”似乎更恰当。正因为这样,早期有的港台传播学书籍把communication译为“传通”,而把传播学就叫做“传学”。但是,相对来说,在传播学研究的意义上,“传播”是最接近communication的比较好的一个词,所以自从我国内地最早的翻译者将communication译成“传播”以来,这个词便逐渐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在使用中,大家也取其“沟通”、“交流”的意义,并注意回避它不太符合communication原义的理解,或者说“传播”一词在传播学中已是大家确认其含义的一个学术词语了。

这些可以说是对“传播”原义层面的理解与研究。

二、“传播”功用层面的定义

传播学的产生同许多学科一样,是先有个别的一个个单项研究,或者是分散的局部研究,到了一定时候才有了归纳性的系统的学科性研究,因而早期的研究者总是从自己的具体研究出发,给传播下过种种定义。

对于在多学科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传播研究,早期介入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政治学家、新闻学家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产生了许多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者在论证自己的研究时,纷纷对“传播”进行描述,并下了各自的定义。由于他们的学科背景不同,各自从自己的学科出发来研究,因而他们研究中的定义往往带有本学科的特征,这些定义有百种之多。由于这些定义不是从传播学学科角度进行全面研究的归纳,可以说这些定义有些各取所需的意味,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些叫做传播功用层面的定义。

传播功用层面的定义主要有四种类型。

1.传播影响说(或劝服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传播是传播者有意识地影响他人的劝服行为。如霍夫兰等人认为传播就是“某个人传递刺激以影响另一些人行为的过程”[3]。奥斯古德等人认为“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说,传播是一个系统(信源),通过操纵可选择的符号去影响另一系统(信宿)”[4]

“影响说”很多是从政治学、宣传学(特别是战争宣传)的视角来研究传播问题的。比如其代表人物霍夫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美军做战时心理研究,战后一直主持“劝服传播与态度改变”的项目研究。

这些定义强调了传播者传递信息的目的性和影响性,把传播目的的实现和受者行为的改变看做是一切传播的基本特征。美国传播学者沃纳丁·赛弗林、小詹姆斯·W.坦卡特指出,从传播者的角度来看这一类定义是很有用的,可以据此检验是否有传播行为。但是,它不能概括所有的传播,因为有的传播不一定是要影响别人的。另外,有些信息的传播也并非人们有目的地施加影响的活动。

2.传播反应说(或刺激说)

持这类观点的学者认为受传者(也叫受者、受众)遇到外界刺激,必然会作出相应的反应,这就是传播。如S.S.史蒂文斯认为传播就是“一个有机体对于某种刺激的各不相同的反应”[5]

这种定义是从心理学的视角所做的研究,借鉴了心理学中生物的刺激—反应论的观点。研究时,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意识到了传播中受传者的感知与接受行为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播”单纯从传者立场出发的不足,同时把传播对象的外延扩大到了“有机体”。但是这类定义在强调传播的广泛性和受者反应的必然性的同时,抛弃了传播的社会性和受传者的能动性;并且也容易使传播无所不包,混淆人类传播与动物传播的界限,不能把传播学与心理学、生物学区别开来。

3.传播互动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传播是传者与受者在这一行为中互相影响的过程。如鲁士奇认为“传播是把互不关联的事物联系起来的过程”[6]。格伯纳认为“传播可以定义为通过讯息进行的社会的相互作用”[7]

这种定义是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研究传播的,代表人物米德就是一位社会心理学家。这种研究强调了传者与受传者之间通过信息传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双向性,这比单纯从传者或受传者角度进行的研究要全面一些。但是人类传播毕竟不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一来一往的信息互动,而是一种复杂的多向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传播学需要研究信息交流中是如何互动的,才会更有意义。

4.传播共享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传播是传受双方对信息的共同分享,信息是双向交流的。如亚历山大·戈德认为:“它(传播)就是使原为一个人或数人所独有的化为两个或更多人所共有的过程。”[8]

这种定义是从考察communication的语源入手的,从而强调其“使共同”、“共享”的意义。到了传播学家施拉姆那里,他指出,“社会是各种关系的总和,在这些关系中,某些信息是共享的”。传播“即是对一组告知性符号采取同一意向”[9]

这种定义从政治学、新闻学角度研究传播,定义强调了传者与受传者对符号的共有性和共享性,但没明确指出:传受两者要“分享的是含义,而非符号”。因为同一个符号对两个人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含义,或者对一个人有意义,对另一个却毫无意义。这种研究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传播达不到共享的目的。

以上种种定义,都是不同学科的学者从自己的研究出发,阐发自己对传播的理解,这些定义在解释他们的相关研究时可能是适用的,也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不是站在传播学学科立场上的科学总结,不是科学的定义。

三、“传播”学科层面的定义

对于传播定义的讨论,关系到学科的建设问题。近些年来,随着传播学的发展及其影响的扩大,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离开原先个人介入传播学研究的学科立场,以构建传播学的目光来给传播学下定义。虽然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是通过这些研究,学者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了传播的本质特性,认识到了传播的主要构成因素。因而在这些年的研究中,共识越来越多。在研究传播的定义上也有了一些倾向性的意见,这些倾向性的意见主要强调这样几点:

①传播是一种活动,或是一种行为、过程;

②传播是与信息相关的行为;

③传播是一种交流、交换、沟通;

④传播(研究的)是人类的行为;

⑤传播是人类借助符号的区别于动物的活动。

给传播下定义,可以从社会系统视角考虑,也可以从个体视角考虑,还可以从信息系统视角考虑。我们的研究倾向于后者,正因为这样,我们可以把学者们有共识的这些点归纳起来,给传播下一个这样的定义:传播是人类借助符号交流信息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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