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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闻评论的具体作用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经济新闻评论的具体作用一、具体作用说到经济新闻评论的作用,可以从一件往事说起。近年来,经济新闻评论通过直面拖欠农民工工资、下岗工人、经济困难的无房户等弱势群体,唤起全社会关注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而推动了中国的和谐社会构建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经济新闻评论的具体作用

一、具体作用

说到经济新闻评论的作用,可以从一件往事说起。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生产建设中,拉开了延续至今将近30年的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历程,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不能不提起一篇特约评论员文章,发表于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冲破“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拉开了中国思想解放的序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大众参与、搭建平台

美国20世纪40年代由大学教授们组成的新闻自由委员会(哈钦斯委员会)提出:“大众传播机构应担负沟通公共消息与意见的责任”,要“成为意见与批评的论坛”(3)。我国早期新闻学者徐宝璜的《新闻纸之职务》在写到新闻纸的评论时事职务时,第一个职务即是:“供给各方平等发表机会。新闻既为国民之言论机关,社外一切来件,但须所记不虚,言之有理,不应问其属何党派,及与本报主旨向背,而予以刊出,供世人讨论,给各方平行待遇。”(4)

“公民写作”时代,为数不少的人都有表达的欲望,也具备一定的表达能力,随着社会的开放,评论作者明显多元化,其中有具备系统知识背景的思维创新式“学院派”学者,有具备丰富阅历感知的解读分析式专家人士,也有高度关注时事的观念普及式大众写作者。不论这些人的身份如何,他们都在试图通过评论来传播自己的观念和思想。

新闻评论要靠观点的新颖独到去吸引人,要靠思想的深刻去启发人,要靠逻辑的力量去说服人,一个优秀经济新闻评论作者要有较强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分析思考能力,才能常发他人未发之声,以体现思想的力量。

当前不少媒体积极打造一个能给思想提供交流和碰撞机会的平台。1999年11月1日,《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版发刊词《倾听》中写道:“青年话题是一个发表意见的场所,一只张开听您说话的耳朵。无论是脱口而出,还是深思熟虑,我们欢迎不拘形式、不论长短的观点和意见。关键是‘不同’。‘不同’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包含着新闻媒体求新求异的运作干什么和读者求新求异的阅读规律,更重要的意义是思想进步可能就孕育在‘不同’之中,而相同只能使我们停在原地。”当前评论写作颇具特色的《新京报》的“社论与批评”栏目和《南方周末》的“回应与争鸣”栏目受到大众的好评和欢迎。

在新闻评论版面运作中,评论作者往往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地位,任何人都能发表自己的感想,读者的主体地位逐步得到彰显,发表权利受到尊重。

2.利益诉求、民情表达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分化是必然趋势,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是诉求于各种利益的表达与整合。从现实来看,中国社会分化已十分明显,不同的社会阶层、利益集团业已形成。不少知识精英、学术名流,乃至媒体人士,都已公然宣言自己就是为“高端”、“强势”、“主流”人群服务。“高知”、“高管”、“高层”、“高峰”等已成为当今流行词。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一些与文化精英结盟而垄断社会资源话语权的评论作者,为了维护社会生态和媒体话语的平衡,就必然会选择自己的立场,自觉以平民的视角看问题,为弱势群体公开辩论、坦白博弈、主持公道。

不同利益代表不仅关注已经出现的经济问题,而且还要关注背后所代表的具体人群。当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博爱等普适性价值观引进中国之时,理应让每个公民有权表达自己的合法社会经济利益诉求。广大评论作者也有责任作为大众利益的代言人。近年来,经济新闻评论通过直面拖欠农民工工资、下岗工人、经济困难的无房户等弱势群体,唤起全社会关注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而推动了中国的和谐社会构建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贴近大众、解惑释疑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身处其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无可避免地要成为这一历史的参与者甚至是推动者,也无可逃遁地要成为这一历史的被触动者。因此,在这个转型中,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所获得的进展、所遭遇的困顿、所影响的命运,都是经济新闻评论作者所要紧密关注、积极表达的话题,这种关注和表达在新闻实践得到了一定的印证。

针对全国妇联、中华家庭研究会透露的“中国有1.2亿农民常年于城市务工经商,由此产生近2000万少年儿童留守家中”,《中国经济时报》刊载时评《2000万留守儿童是三农问题显象》(2005-08-25);面对“民工荒”现象凸显,南方都市报推出社评《“民工荒”给予我们的警示》(2004-07-26),深刻分析其背后中国整体经济结构的变动以及中国经济的调整问题。新闻来源于生活,经济新闻评论必须密切关注现实、直面现实、剖析现实、释疑解惑,研究社会经济问题,这是经济新闻评论不可推卸的责任。

4.激浊扬清、扶正祛邪

经济新闻评论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舆论监督,特别是异地监督,很多人倡导“理性、建设性”,但是好的评论往往建立在批评、批判、质疑的基础上,通过批判的姿态和开阔、深刻地思考达到建设的目的,而不是一味的叫好、赞颂或是建议。

2005年11月21日,由于松花江上游污染,哈尔滨市紧急停水。当地媒体对于哈尔滨包括松花江沿途经过的地市都进行了关注和报道,及时地发布了消息。异地媒体因为不能接近新闻源,他们扬长避短,主要从评论的视角对停水事件进行了开掘和反思,报道面广,观点深入,视野开阔,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异地舆论监督的作用。《哈尔滨停水事件引发水业思考》(中国水网)、《从哈尔滨停水事件中学会“未雨绸缪”》(《新京报》2005-11-24)、《一滴水考验一座城,从哈尔滨市停水事件透视城市公共危机处理能力问题》(《辽沈晚报》)等评论文章就发出了引人思考的声音;《谁对“哈尔滨停水事件”撒谎了?》和《中石油吉林石化必须向哈尔滨市民道歉》(《中国经济时报》)、《哈尔滨停水事件凸显“负外部效应”》(《每日经济新闻》)、《有坦诚政府才有理性公民》(《中国青年报》)等一些批评性评论,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阐发,为哈尔滨市民提供了舆论支持,使得停水信息更公开、透明,民众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显示出了新闻评论的异地监督功能。在众多媒体评论的轰炸下,吉林方面从否认松花江水污染是吉林石化爆炸事故引起,转向承认并道歉,这种态度的改变离不开媒体评论的批评与监督。

二、案例分析:医疗改革热评

1.写作医改评论的背景资料

医疗改革经过近30年历程,老百姓吃不起药,看不起病,成为社会各界人士诟病的话题之一。总结历史经验是我们改变和完善目前医疗体制的途径之一。

(1)公共卫生领域的改革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其严重后果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各个领域的改革也都开始进一步推进。能够面对问题、正视现实,加快推进改革固然值得肯定,但改革能否获得预期的进展及良好的效果则是另一问题。从总体上看,目前正在推行的不少改革思路及做法都值得进一步商榷。

非典”过后,强化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的政策着眼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政府投入,二是强调应急体制建设。这种思路存在明显的问题。

政府投入不足的确是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业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除投入不足外,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割裂问题、公共卫生组织体系之间的条块分割问题、公共卫生机构组织与管理上的体制缺陷,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偏离等问题都是非常严重的。没有综合性的配套改革,仅靠增加政府投入,解决不了以上这些矛盾。即使在投入问题上,也需要以体制完善为基础,尤其是要建立不同层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筹集机制,否则即使增加了政府投入,也无法确保公共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

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的应急体制建设固然是必要的,但应急体制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由各级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组成的应急医疗系统。“非典”暴露的决不仅仅是应急医疗系统问题,而是整个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常规医疗卫生体制的失效问题。离开了常规医疗卫生体制,只靠应急医疗系统,不仅解决不了传染性疾病的早期发现问题,也解决不了大量传染病患者的救治问题。此外,公共卫生不仅包括传染病防治,还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妇幼保健以及环境卫生控制,等等。除传染病防治外,中国目前在上述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而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有效的常规医疗卫生体制,回避常规体制的失效问题,只因特定问题的出现而强化应急系统的思路和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2)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商业化、市场化倾向十分严重

商业化、市场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已经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但至今国内学术界对此不愿意进行认真的反思,商业化、市场化的舆论和呼声依旧很高。很多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实际推行的改革措施依然是进一步商业化、市场化。除鼓励竞争、放开价格,以及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引入企业管理模式外,不少地方还套用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通过股份制改造、整体出售、授权经营等多种方式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化。如果这种倾向得不到有效遏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上述倾向来源于一个简单化的、有诱惑力的思路:通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市场化竞争,可以提高机构自身的运行效率并降低服务价格,政府转而采取补贴需方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财务负担可以因此而大大减轻。这种思路貌似有理,其实是行不通的。只要医疗服务机构走向全面市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及服务目标偏离问题就不可避免,竞争无法保证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也早已被各国的实践所证明。在以上前提下,政府补贴需方和购买服务不仅无法保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也减轻不了政府的财务负担,最后必然因医疗卫生的总体服务水平下降而招致公众激烈的批评。

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虽然没有主张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全面商业化、市场化,但是强调分类改革。其政策要点是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放开,定位为营利性机构,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组织和管理;另一类为非营利机构,主要追求公益目标,政府继续给予经济上的支持。鉴于中国国情(国家投入能力)并考虑到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形成多元化的服务提供主体是合理的选择。但在抓什么、放什么的问题上,有关改革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抓大放小”,这种思路存在重大缺陷。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想充分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要想真正提高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需要优先发展和政府确保的是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那些三级以上的大型综合医院。从这个意义讲,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为合理。

还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目前对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事业单位改革思路中,非营利机构的组织管理模式备受推崇。但中国并没有发展非营利机构的传统和经验,相关法律、法规也几乎全部是空白。另外,非营利机构本身也有其固有弱点。由非营利机构来担当某一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责任,在国际上并非是普遍的做法。

2.改革思路

目前,中国无论是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上,都将“大病统筹”作为医疗保障的重点。这种办法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大病由于治疗费用高只能通过医疗保障制度来解决,小病则因治疗成本低可以由个人和家庭自行解决。这种思路看似合理,事实上却根本行不通。如果所有的大病问题都可以通过社会统筹来解决,则意味着公共筹资与个人筹资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可以解决所有人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基本现实。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制度设计,基本结果只能是以牺牲大部分人基本医疗需求来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大病保障需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无法实现。另外,医疗卫生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很多疾病特别是部分大病的发生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对很多大病的治疗和控制是成本很高而效益却很低的,将保障目标定位为大病,也不符合效益原则。

将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集中于公共卫生以及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与控制是无可非议的选择。但有几个问题需要强调。第一,这种选择主要是针对政府责任而言。如果部分社会成员有特殊医疗需求,而且其个人和家庭力量抑或其他筹资方式(比如购买商业保险等)可以承担相关费用,这种需求应予以满足。第二,常见病、多发病与大病的界限不能简单以治疗费用的高低来区分,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第三,对于部分治疗成本很高、治疗效果很差甚至无法治愈的大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可能放弃治疗,合理的治疗方案是采用低成本的维持性措施来尽可能减轻患者的痛苦,实施临终关怀

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选择问题上,除了要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确保选择的合理性外,应当对所有社会成员进行理性思维教育。不少疾病的发生、演化属于自然规律,是人类现阶段无法抗拒的,即使不存在资源约束,以高投入且很多情况下以增加患者痛苦方式来对抗自然规律是缺乏理性的。

从中国的情况看,尽管卫生资源与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很大,但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整个国家的经济能力以及卫生投入能力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如果能够很好地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充分发挥资源投入的健康效用,全民的健康状况比计划经济时期有更大幅度的改善是不成问题的。

案例2-1

医疗改革需多听听民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出“总体上不成功”的结论,引起强烈反响。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目前,“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制定新的医改方案,但何时出台,还没有时间表。”人们对“医改不成功”的结论一点也不会吃惊。老百姓或许还不能把医改不成功的根源说个一二三四,但已经持续了数年的“看病贵”、“看病难”让每一个人都感同身受,公众心里对几年来医改的成效早就有了自己的判断。权威部门的结论不过印证了公众的判断而已。

但是,对一个涉及国计民生的改革方案进行整体上的否定并公之于众,还是需要勇气的。中国20多年来的改革总体上是成功的,因为改革,中国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智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中国的经济、社会等诸方面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总体上的改革成功并不等于每一个细节上的改革都是成功的,也并不意味着总体上的改革成功就可以忽视一些细节上的改革的失误。

改革允许犯错。因为中国要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所以,才有了被称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这种勇敢的探索同时也意味着可能会遇到失败的风险。所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成功放在中国宏大的改革历程中,并不是十分奇怪的事,其意义在于: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从民意印象上升到政府调研课题,为其他领域改革成效(如教育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等)的评估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范例和契机。

改革允许犯错,但只要知错就改,从已有的错误中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对症下药,制定新的方案,就能符合改革的原意,符合改革自身运行的轨迹。

医疗体制改革为什么不成功?现在更多地归纳为“市场化方向”本身的失误,因为过度追求“市场化”,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甩包袱式”地放弃了为公众提供公平服务的应有职责,导致了各地医疗机构“国退民进”私有化的浪潮,导致了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最终导致了民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后果。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前不久的一次报告中指出,发展卫生事业需要引入市场机制,但有三条基本原则不能变:一是坚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变,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二是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变,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三是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增加卫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依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按照这样的思路和方向,新制定的改革方案将有望改变原来方案的失误。

但同时,我们也建议,在制定新的方案时,能够多多地问计于民,而不是闭门造车。

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涉及每一个人的利益,改革将使政府、医疗机构和民众之间的利益分配产生或大或小的变化,但是最终的结局要每一个公众来承担。其中,政府在保障社会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政策目标中要承担什么角色?医疗机构在道义责任和利益追求中如何寻求一种能被公众接受的平衡点?

改革之后低收入阶层的医疗卫生怎样保障?这些问题都需要广泛征求医疗体制改革成本的直接承担者公众的意见。

发现了改革中的某些失误,当然要承认并改正这些失误,最可怕的是用另一个失误来“纠正”原来的失误。

人们期待着医疗体制新的改革方案能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缺乏公众了解和认可的方案从一开始将会面临着再次不成功的危险。

万事开头难,改革迈开第一步不易,总结改革成效并实事求是地作出“不成功”的结论也不易,但更不易的或许是改正改革中出现的失误。尤其需要的是,要通过对已有改革失误的剖析,找出通向正确目标的路径,这样的路径将是检视其他领域改革的更有价值的“镜子”。

(资料来源:《新京报》社论:《医疗改革需多听听民意》,2005-08-04)

基于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无论是基本保障目标选择还是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选择,靠市场都无法自发实现合理选择,出路只能是强化政府职能。政府的责任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功能,二是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案例2-1的作者基于普通民众的立场为民众代言,指出中国医疗改革的失误问题:因为过度追求“市场化”,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甩包袱式”地放弃了为公众提供公平服务的应有职责;导致了各地医疗机构“国退民进”私有化的浪潮;导致了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最终导致了民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后果。文章认为缺乏公众了解和认可的医改方案从一开始将会面临着再次不成功的危险,呼吁将要制定和出台并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医疗改革方案需多听听民意。

案例2-2

全民医保:医改最优选择

两会期间,医改是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这一点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我们很少听到有关新医改的具体信息、提案或者方案。不绝于耳的还是对于若干基本原则的重复陈述以及对于医疗体制的道德主义批判。不少两会代表痛心疾首地指出,医疗体制重重弊端的根本在于医疗机构淡化了社会公益性质,忽略了以人为本,热衷于通过治病来赚钱,而不是积极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于是乎,新医改的方向就在于恢复社会公益性。还有的政协委员为医德的回归流下了热泪。

表面上看,这些批评和呼吁也确实切中要害。现行医疗体制种种弊端的集中体现,就是“看病贵”,即医疗费用的上涨幅度远远超过了城乡民众收入增长的幅度。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乃是医疗机构诱导病人过度消费医药,也就是民众大为不满的多检查、多开药、开大处方等。很多媒体报道热衷于聚焦或渲染所谓的“白衣天使变黑心”,并且呼吁加强医护人员的伦理建设。

一切从道德角度来看问题在我国具有悠久的传统,但这是一种简易、却不太顶用的思维方式。我国医疗机构的整顿年年都搞这一事实,恰恰证明这一思路没有大用。关键的是建立一套制度,让医生们既能赚钱又能以符合公众利益的方式行事。

道理很简单,我们期望医疗工作者成为“白衣天使”,但是“天使”也要吃饭。让他们成为高收入者,才符合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在国外,殷实之家大多希望孩子们学医,乃是当医生日后既体面又能挣大钱。在我国,哪些富家子弟愿意学医呢?学医的时间长。其他专业四年本科毕业后就可以工作赚钱了,但我国的学医者还必须继续四年寒窗。如果医疗工作者收入不高,有谁愿意八年苦读呢?如果学医者不踊跃,医疗工作者人数不见增长,那么民众看病岂不是愈发困难,医疗费用岂不会越来越贵?

如果医疗服务的价格再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情况会愈加恶化。遗憾的是,这正是我国的事情。医生们做一次手术的时均价格甚至低于做头发的时均价格。

已经有无数经济学家经过大量研究,分析了无数案例和数据,以极为严谨的治学态度证明:只要政府试图对某种物品和服务施加价格控制,那么这种东西一定短缺,而其台面下的价格一定不菲。

我们很多人对政府的期望甚高,也对政府的能力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在他们看来,只要政府一出手,就能实现“社会公益性”,于是“政府主导”的呼声不绝于耳。问题是,政府主导什么?怎样主导?

其中,最为流行的一个思路是政府主导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低价甚至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我们经济发展低,既然做不到像英国那样使所有民众的绝大多数疾病都可以在公立医疗机构中得到医治,那么我们至少可以做到一个低水平的公费医疗。这就是说,民众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大体上免费看小病。

的确,老百姓大体上看小病不要钱了,但社区医疗人员不能总是拿低薪甚至做义工,否则他们服务的积极性会越来越低。于是,国家必须出钱。同时,为了在这些机构分配资源,各级政府必须层层建立管理机构,这还要国家花钱。进而,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点少、能力差,国家又要出钱加强其能力建设。但是,一旦医护人员水平提高了,会不会跳槽呢?这样一来,社区医疗机构岂不是成为其他机构的人力资源培训站?

别看是低水平的公费医疗,都可能是一个无底洞。如果政府财政没有能力来填洞,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短缺。这个体系没有办法为民众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民众还是要被迫自己花钱去买医疗服务。

政府主导医疗体制没错,但不要误读。正确的主导方向是政府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然后代表参保者(民众)来购买医疗服务。

(资料来源:顾昕:“全民医保:医改最优选择”,《广州日报》,2007-03-14)

建言献策是新闻评论工作者的使命,案例2-2的作者提出的全民医保的方案,也可算是医改过程中的可选择举措之一。作者紧扣中国国情积极地从经济学的视角考察医改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性。文章针对一些人关于政府应该主导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低价甚至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呼吁,作者认为只要政府试图对某种物品和服务施加价格控制,那么这种东西一定短缺,而其台面下的价格一定不菲。所以,作者最后指出:政府主导医疗体制没错,但不要误读。正确的主导方向是政府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然后代表参保者(民众)来购买医疗服务。评论作者从政府和市场的双向调节和相互支撑来解决中国的医疗改革问题,无疑,这是一个全新的视点,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我国医疗改革,关键是资金问题。在筹资方面,首先要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公共卫生事业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除此之外,在一般医疗领域,基于个人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及个人经济能力的差异,政府也必须承担筹资与分配责任,这是实现社会互济和风险分担的前提,也是实现合理干预目标的基本条件之一。

在一般医疗领域如何发挥政府的筹资和分配职能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从国际经验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通过政府一般性税收筹资,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二是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计划,对国民提供医疗保障。两种筹资和保障方式各有利弊。

在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方面,一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域布局,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及发达地区集中,以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二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层级结构,大力扶持公共卫生及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高端集中,这是实现合理干预重点选择的基本条件之一;三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服务目标,突出公益性,在此基础上,发挥医疗服务机构及医务工作者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选择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价格,确保公众能够得到优质服务。

如何更好地实现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干预是另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首先,如果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体,将无法保证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其次,目前很多人崇尚的个别西方国家的非营利机构主导模式,由于受文化传统、法律和制度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也行不通。合理的选择可能还是由政府直接举办多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机构。当然,由政府直接举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也有其难以克服的弱点,但这种组织方式在确保政府意志的实施、确保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不脱离社会公益目标方面的优势是其他体制所不可比拟的。对于公立机构可能出现的效率低下问题,可以通过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给予改善。迄今为止,多数发达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仍以公立机构为主体,这一事实也值得我国认真考虑。

案例2-3

医疗改革错在不彻底

这些天相信很多人的眼球都被所谓的550万元天价医药费事件吸引过去了。大家都痛骂这帮医生怎么会这么没良心,怎么会这么不讲职业道德。但是在痛骂医生没良心之前,应该先扪心自问一下,如果换了自己在这帮医生的位置,是不是真能经受550万元的考验。

一位经济学家曾说,“如果政府建立了这种管制,刚好我也是那里的一个官员,那么我也会贪污的,我甚至坚信我会贪污得比其他大多数人更有效、更厉害”,“就像有个一丝不挂的美女躺在我的床上,要我不动心也办不到的”。

关键还是体制的毛病,这也是很多人所看到的。因此,有很多人开始骂现在这种体制,进而骂现在体制的来源:医改。因为以前的体制不会这样,所以大家都说这是市场化医改导致的。改成这样一个体制,其实就说明医改不成功,市场化方向是错误的。有人想否认这点,甚至只是提倡不争论这点,都会引来痛骂,似乎市场化成了罪恶之源。

还是要争论的,而且要积极参与争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护我们真正的朋友,暴露我们真正的敌人。我知道这样的话有人说过很多次了,也被人骂过很多次,但我还是要再说一遍,那就是:造成如今这个体制,不是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错了,不是过了头,而是因为改革还没有彻底。

改革前的体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制?公费医疗,国家投入资金养设备和医生,免费给患者看病。医生不靠卖药为生,也没有卖药的动力,因为不允许,价格被管得死死的。这个时候,民营医院是竞争不过公立医院的,不给投入却同样要求不能收费,民营医院不可能有生存之地。在那种体制下,民营医院是自动消失的。

现在搞市场化改革,把医院推进市场,自负盈亏,国家不管医生的工资和设备投入了,但同时也不管你是不是免费提供医疗了。这样的话,公立医院就开始追求起盈利来。但这样一来,搞私营医院又开始也有利可图起来了,会在医疗市场上和公立医院一决高下。公立医院很可能就竞争不过,没法盈利。怎么办?毕竟政府和公立医院还是一家人,因此政府会开始管理医疗市场,整顿市场秩序,限制民营医院自由进入,确保公立医院的市场垄断地位。

这样状况下的市场格局确实是可怕的。就拿这次这件事来说吧。大家都抱怨医药费怎么这么高,能高到550万元。确实是高,我也同样认为是高。但通过分析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样的天价医疗费其实已经是市场最低价。道理很简单,因为价格其实是由需求者之间的竞争以及供给者之间的竞争决定的。需求者之间竞争越激烈,价格就越高;而供给者之间竞争越激烈,价格就会越低。550万元能成交,无非是表明,没有第二个患者出的起更高的价。如果有,你500万元都拿不下。而对患者来说,无非是表明,没有第二家医院能收比这更低的价,如果有,你肯定去那了。

所以说,对于患者来说,550万元其实是个最低价了。不然你不会心安理得地选择这家,你肯定会选择其他家。也就是说,在这样的市场格局下,550万元就是最低价,不管你主观上是不是觉得高,天价也可以是市场最低价的。

所以说,天价不是因为医生没良心,而是市场行政垄断体制造成的。但这是不是市场化的错呢?不是,因为市场化改革从来就都是包括两个方面的:放开价格和放开进入。造成垄断市场化的弊病,不是市场化方向有错,而是因为市场化还有一方面没完成。至于为什么没完成,大家都知道,是因为既得利益。因为放开进入,肯定就意味着现在公立医院的利益要减少。

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一定要打破行政垄断,打破了行政垄断才是真的市场化了,市场的最低价也才不会再是天价。靠痛骂医生起不了实质作用。

(资料来源:胡晓翔:“医疗改革错在不彻底”,《财经时报》,2005-12-09)

全民医保,随着医疗市场化的推进,越来越成为中国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甚至有人怀念起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医疗改革的失误,板子不能单纯打在市场化上;对于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及权限范围,我们也不能回到过去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政府主导医疗体制没错,但不要误读。正确的主导方向是政府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然后代表参保者(民众)来购买医疗服务。未来的医改方案需要政府与市场共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体制。案例2-3作者从天价医疗费谈起,认为天价不是因为医生没良心,而是市场行政垄断体制造成的。文章最后指出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一定要打破行政垄断,打破了行政垄断才是真的市场化了,市场的最低价也才不会再是天价,光靠痛骂医生起不了实质作用。

3.案例总评

(1)医改评论应顾及中国国情

以上三篇评论站在多方角度分析了我国医疗改革进程中凸显的问题。我国医疗改革的失误,一是政府没有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医疗市场没有打破垄断;三是没有广泛征求医疗体制改革成本的直接承担者公众的意见。我国的医疗改革实施应充分考虑国情。新闻评论为民立言、为民代言,体现了评论写作者的良心和正义,促进了医疗改革方案的尽快推出,发挥了公共舆论平台的作用。

第一,打破城乡、所有制等各种界限,建立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建设,一直是分别城乡、分别所有制乃至分别就业状态来组织实施的。这种制度建设方式已经落后于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在未来的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还能够从根本上扫清传统医疗体制对劳动力流动、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等形成的障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此外,过去只针对少数群体的保障体制所难以解决的体制外侵蚀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第二,划分医疗卫生服务的层次和范围,实行不同的保障方式。

为了合理的分配医疗资源,有必要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三个层次。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免费提供。

在基本医疗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体实施方式是,政府确定可以保障公众基本健康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政府统一组织、采购并以尽可能低的统一价格提供给所有疾病患者,其间所发生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财政承担。为控制浪费,个人需少量付费,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需自付部分可进行减免。

对于基本医疗服务包以外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统一的保障,由居民自己承担经济责任。为了降低个人和家庭的风险,鼓励发展自愿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政府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础上,为职工购买补充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参加多种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

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的界限划定,尤其是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包括药品和诊疗项目)的确定,可以依据医疗服务领域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经验,并结合政府和社会的保障能力来确定。

制度建设初期,基本服务包的范围可控制得小一些,随着经济增长和政府投入能力的提高,再逐步扩充服务包的内容。

第三,构建与目标体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既然在公共卫生问题上政府要承担全部责任,为了便于工作上的统一组织与协调,最好由政府直接组织的公共部门来提供相关的服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出发,基本医疗服务也应主要由公立机构来提供。鉴于公共卫生事业和基本医疗服务之间的紧密联系,二者可以采取合一的体制。即建立同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样做,可能更加符合医疗卫生自身的规律,突出预防为主,实现防治结合,同时也可以避免多元服务体系并存带来的资源浪费。

非基本医疗需求属于私人消费品,至少在现阶段如此。因此,主要靠市场化的方式来提供服务,不需要政府来统一组织。在这一领域可以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但是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不可能将全部非基本医疗服务都交给营利性机构去提供,还是需要保留一部分承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高端公立医疗机构。其作用之一是在服务价格方面发挥导向作用,二是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发挥导向作用,三是仍需要承担一些相关的政府职能。例如诊疗新技术的推广、新标准的示范,以及特殊时期的应急医疗服务等。除此之外,也应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发展非营利的医疗服务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一起,共同为居民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

公立医疗机构由政府直接举办,其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此类机构不得有营利目标和行为,收支要严格分开。对于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政府应确保投入。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转费用来源以服务收费和政府投入相结合,可以有盈余,但盈余应当进入国家预算收入并用于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立机构的医务人员为公职人员,但需通过合同聘任等方式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由政府统一规划。其中,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可以参照政府行政机构的管理方式;承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在确保政府基本意志得到贯彻的前提下,给机构以更大的独立性。

营利机构完全按照企业方式运作。政府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资质条件、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实行全面监管。

非营利医疗服务机构按照一般非营利机构的模式运作,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盈余只能用于事业再发展。政府给予相关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同时进行全面监管。

第四,全面推进医药分开。

按照以上制度设计,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前述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等问题应当可以彻底杜绝。政府工作的重点应主要集中于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

第五,建立并逐步完善筹资与组织管理体制。

基本政策框架、服务内容和标准由中央政府来确定。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领域,保持全国大体上均等的水平。但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涉及千家万户,具体的组织实施责任还是要更多地依靠地方政府。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以县级政府作为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比较适宜的选择。

为了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事业的均衡发展,实现服务的公平,筹资责任应以中央政府为主,各级政府合理分担。可以考虑由中央政府承担医务人员工资、基本药品和诊疗手段的采购费用,而诸如医疗设施的基本建设等费用,则主要靠地方政府来承担。地区间的财政能力差异问题,可以通过强化一般性的财政转移支付来逐级解决。

(2)医改方案的探讨

从宏观数据来看,目前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5%,这种投入水平在发展中国家位居前列。按照这种投入水平,解决所有居民的基本健康保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改革的实质是要进行筹资方式、分配方式和资源运用方式上的调整。说到底,这只是一个政治决策和制度设计问题。

无数事实表明,现实生活中不仅存在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问题,也同时存在医疗资源的浪费、流失及投入效率低下等问题。如果能够通过体制改革解决这些问题,甚至通过更低的投入解决公众的基本健康保障都是没有问题的。

最近,备受争议的医改方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果,最新消息发布:

第7套方案亮相:医改节省1000亿

“北师大版的医改方案应该说是一种低花费、高效率、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方案。”有关专家向记者透露,第7套方案主张政府作为医疗筹资的主体,代表患者成为强有力的谈判者,向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患者不需要向医疗机构直接付钱,而是向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政府再依据参保人数购买医疗服务,有别于目前依据患者人数或病种及医疗项目的数量付费的方式。据该专家分析,第7套方案的特点在于:政府支付的固定医保“人头费”,决定了医疗机构只能靠固定的医保收入生存,医生们将自觉选择疗效最高、成本最低的治疗路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2007年,是即将诞生新医改方案的“医改元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参与医改设计的卫生经济专家对此指出,“未来能够被政府接受的医改方案,必然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争议最小、花费最少、可操作性最强的才会被优先采纳。所以,真正的争论不是在现在,而是在未来医改方案被公示出来之后”。他认为,届时,各部委的意见会争相渗透到新医改方案中,部际的争抢会愈加激烈。医疗改革的争论仍将继续,受惠的将是广大人民群众。(5)

【注释】

(1)《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新华出版社,1983年版,第149页。

(2)《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72页。

(3)李瞻:《新闻学》,台湾三民书局,1983年版,第205~209页。

(4)徐宝璜:《新闻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

(5)《第7套方案亮相:医改节省1000亿》,《中国经营报》,20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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