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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与知识产权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八章 媒介与知识产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外大型企业、跨国公司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我国企业也不断走向国际市场。可见知识产权的深度开发和利用为迪斯尼带来滚滚财源,由知识产权各项法律制度保护所形成的迪斯尼品牌价值已达325.91亿美元,占其市值的54%。

第八章 媒介与知识产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外大型企业、跨国公司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我国企业也不断走向国际市场。在这种背景下,传媒业的国际竞争更为激烈。知识产权作为生产要素在竞争中的作用日显突出。尤其是对传媒行业中的媒介组织,知识产权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传媒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其无形资产。媒介组织的无形资产,除了其商誉,还包括媒介组织的频道资源、频率资源、栏目品牌、节目形式和内容、播出时间、营销渠道、关系网络、管理能力、企业经营机制等等。这些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机制,很大程度上都有赖于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制度。以美国迪斯尼为例:迪斯尼公司首先对迪斯尼的米老鼠的形象拥有著作权,对这一形象的使用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迪斯尼将其用在开发的各种产品上,成为识别商品的标志,于是作为一个注册商标,又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这种特定的形象、色彩、造型,首次用于产品的外观,就获得专利法中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动画片画家创作出“米老鼠”这一形象后,在动画片上映的同时,各种图书、音像制品同步推出,具有米老鼠标识的产品开发延伸到主题公园、家具、日用品、仪器、服装、玩具、纪念品等全方位的领域,一路畅销。这些都是通过对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商标权的许可使用等知识产权的利用方式进行。可见知识产权的深度开发和利用为迪斯尼带来滚滚财源,由知识产权各项法律制度保护所形成的迪斯尼品牌价值已达325.91亿美元,占其市值的54%。(1)通过这一例子,可以看出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因此,了解知识产权法律,了解媒介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对于建立我国传媒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提高我国传媒业、媒介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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