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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法庭口译规范和保护的立法特色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奥地利法庭口译的作用和影响,可从中窥见一斑。同时具备前述条件的,则符合奥地利法庭口译的一般性准入条件。该法具体规定,有意成为法庭口译的,必须首先向住所地的奥地利地区法院院长提交申请,申请中说明有意注册为法庭口译的语言组合。

奥地利法庭口译规范和保护的立法特色

葛亚军

(天津商业大学 300134)

摘要:本文以法庭口译服务相对久远、规范、职业保护相对有力的奥地利为研究对象,从法庭口译的职业准入、退出及其法律保护的视角,对法庭口译准入的一般性和专门性条件、退出条件和权益立法保护等进行了探讨,以期在推进中国法庭口译职业规范化及保护和促进该职业的健康发展进程中有所参考。

关键词:法庭口译;职业规范化;职业准入;法院

奥地利是世界上最早的、采用国际公约等一般性立法和国内专门性立法形式,规范、保护和促进法庭口译的国家之一。1803年《奥地利刑法典》(The Austrian Penal Code)即规定,应为不懂德语者提供法庭口译服务(德语为奥地利法院官方语)。这比《欧洲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的出台时间还早150年。早在1975年,奥地利议会就与奥地法庭口译协会(Austrian Association of Court Interpreters)合作,出台了旨在规范、保护和促进法庭口译的专门法律(Sachverst-ndigen-und Dolmetschergesetz”,SDG),即《奥地利法庭口译法》(The Austrian Court Interpreters Act,以下简称“该法”)。该法从法庭口译的一般性和专门性准入条件和报酬支付等方面,规范奥地利法庭口译的职业和服务,保护奥地利法庭口译的合法权益,促进奥地利法庭口译的职业化发展。

在《联合国人权公约》和《欧洲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等一般性立法和该法专门立法的规范、保护和促进下,奥地利法庭口译已达到相当的职业化程度,其职业法庭口译在奥地利国内、其他欧洲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庭审活动中发挥着鲜明和突出的作用,在国际和欧洲法律翻译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第十八界世界翻译大会上,国际翻译界最高奖“卡耶”奖就颁给了奥地利资深法庭口译丽萨·卡钦斯卡(Liese Katchinska)女士。国际翻译联合会法律翻译专业委员会主席和2009年新成立的欧洲法律翻译协会(the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Legal Interpreters and Translators,EULITA)主席,即两大最重要的国际和地区法律翻译组织掌门人,均由丽萨·卡钦斯卡女士担任。奥地利法庭口译的作用和影响,可从中窥见一斑。

研究该法,从中总结具有奥地利特色的、针对法庭口译的一般性和专门性准入条件、退出条件等规定,探讨该法对中国大陆法庭口译构建的启示,构成本文主要内容。

1 法庭口译的准入条件

在奥地利担任法庭口译,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一般性和专门性准入条件。

1)一般性准入条件

具备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奥地利有法定住所地而无须奥地利公民资格,身体健康,智力健全,无犯罪记录,诚实而道德,经济与财政状况正常(无破产或经营失败情形),拥有口译所需的诸如词典、计算机等设备条件和其他电子设备。同时具备前述条件的,则符合奥地利法庭口译的一般性准入条件。

2)专门性准入条件

(1)考试资格的认定。

参加法定的相关考试,证明考前具有相关口笔译实践经验,构成了奥地利法庭口译职业准入的关于考试资格认定的专门性法律规定。

法庭口译的考试资格之认定事宜,分别由奥地利地区法院院长(president of regional court)和考试委员会(examination board)负责。其中,法院院长负责审查申请人的是否符合法庭口译考试的先决条件,考试委员会负责核实申请人职业经验的年限情况。

该法具体规定,有意成为法庭口译的,必须首先向住所地的奥地利地区法院院长提交申请,申请中说明有意注册为法庭口译的语言组合。法院院长负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庭口译的一般性先决条件,然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寄往考试委员会。

考试委员会负责核实申请人是否满足职业经验方面的必要条件。取得大学口、笔译学位证者,必须证明具备两年相关工作经验。其他申请人必需证明具备五年工作经验。申请人可提交客户签发的证明书,证明其工作经验。

负责法庭口译职业准入与登记的相关地区法院院长应当服从考试委员会的决定,使得通过法庭口译考试者注册登记为法庭口译。符合上述形式要件的,申请人可参加考试。

(2)考试具体规定。

法庭口译考试在维也纳举行。奥地利全国各地考生均应前来维也纳参加考试。考试委员会由一名法官和两名与考生语言组合相符的法庭译员组成,两名法庭译员亦担任考官。考试由法官主持。

考试中,考生必须证明其语言能力、对奥地利法律制度和另一语言所对应的法律制度的大致了解情况,对法律术语、技术术语、医学术语的基本了解程度,以及口、笔译技能的掌握程度。

考试采取笔试和口试形式。口试包括法律环境下的模拟交互口译,对证人的听证和对刑事被告的审问。

考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考试结束后,考试委员会将对考生成绩进行评价和讨论,将考试成绩告知考生。通过考试的,相关法院院长则将该考生的姓名载入法庭口译名单中。当今,该名单已实现电子存档模式。

经认证注册的法庭口译称为“Allgemein beeideter und gerichtlich zertifizierter Dolmetscher”(即“宣誓与法庭认证口译”,generally sworn and courtcertified interpreter)。该等法庭口译可依法在法庭进行口译执业;考生未通过者,将告知其未通过原因,并建议其应当提高的技能方面。一般而言,考试委员会将建议考生重新报考的最短时间段。

本法并无相关考试次数的具体规定。实际情形是,迄今为止,考生最多考三次。

(3)法庭口译注册的有效期。

首次认证的有效期五年。五年之后,必须重新申请注册,有效期五年,依此类推。重新申请认证的,必须向法庭提交口译过的或笔译过的案卷编号。此外,作为新特色,申请中必须说明职业培训参加情况。

2 法庭口译的退出机制

该法规定了认证登记的法庭口译的退出机制。认证期限届满、口译译员不再从事法庭口译或其姓名不再出现在法庭口译名单中的,法庭口译注册认证则终止。地区法院院长亦可将法庭口译除名。法庭口译除名的,可将该决定诉至地区法院。

3 对法庭口译的保护

宣誓与法庭认证口译译员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登记为法庭口译者,将收到身份证一个,印章一个。法庭口译必须预留所登记的法院的签字与印章。

根据新修改的本法,案件审理中使用未登记为法庭口译的名称或印章者,将对其处以罚金。最高罚金可达10 000欧元。采取欺骗方式声称具有法庭口译资格者,可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4 奥地利法庭口译的立法特色

奥地利的法庭口译职业,是通过国内专门立法形式予以规范和保护的。奥地利法庭口译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参与了立法进程。报考法庭口译的人士不以奥地利公民为先决条件。相关工作经验构成报考法庭口译考试同样必要的条件。口试笔试均涉及。职业法庭口译和法院院长均参与考试其中。考试内容既涉及语言和翻译,又涉及本国和相关国家法律制度和法律用语。执业资格并非终身制,而是每五年重新申请一次。立法既规定了准入条件,又规定了退出条件。立法还通过经济手段处罚假借法庭口译名义执业者,保护依法注册认证的法庭口译的合法权益。所有上述方面,均构成奥地利法庭口译职业规范和保护的立法特色。对于中国大陆法庭口译机制的构建,不无参考意义。

注:

1.本文参阅的The main features of the Austrian Court Interpreters Act—A Model for Future Developments一文,为奥地利法庭口译协会(the Austrian Association of Court Interpreters)主席克里斯汀·斯布林格(Christine Springer)2009年11月27日在欧洲法律翻译协会(EULITA)成立大会分论坛上的发言稿。其英文版载于欧洲法律翻译协会官方网站www.eulita.eu。

2.本文中,法庭口译具有法庭口译服务、提供法庭口译服务的执业人士和法庭口译职业三方面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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