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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思维的关系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历经几千年的探索,时至今日,仍是一个神奇的未解之谜。美国人类语言学家萨丕尔及其弟子沃尔夫提出的这一有关语言与思维关系的假说是当今最具争议,但又对人类学、社会学、哲学、心理学和语言学等一系列人文科学研究最具影响力的理论之一。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在思维与语言的关系问题上,Vygotsky作出是思维决定语言而不是语言决定思维的论断。

第一节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历经几千年的探索,时至今日,仍是一个神奇的未解之谜。尽管各大领域如哲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的不少专家、学者殚精竭虑甚至不惜穷尽一生的心血来探究这一难题,但不管是在二者的产生孰先孰后方面,还是二者的作用孰轻孰重的问题上,仍无法给出一个完全令人信服的答案。究竟是语言先于思维,还是思维先于语言,是语言决定思维,还是思维决定语言,或者说是语言对思维的作用大还是思维对语言的作用大,迄今为止,学界还尚无定论。以下是对这一论题的论争:

一、关于语言和思维的产生孰先孰后

1.语言先于思维

以法国哲学家E.B.de Condillac(孔狄亚克)为代表的学者持语言先于思维的观点。Condillac曾充分阐释过人类只有通过语言的使用才能主动控制思维的主张。他认为如果不使用语言,人们便无法自觉控制思考功能及其他思维行为。前语言时期人们的思想受制于生理机能及环境刺激。如果没有语言,人们就不能自觉地记住过去,比较两种感觉或指导思考的方向,而语言能使人类主动运用自然赋予的思考能力。他因此得出结论:野人没有记忆,他们有的只是他们不能自由支配的想象。

2.思维先于语言

持思维先于语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J.Piaget(皮亚杰)。皮亚杰认为:在某一个人智力发展过程中,逻辑数理结构在语言出现之前早就出现了。经过多年的研究,皮亚杰发现,语言出现于两岁半左右,但在一岁末或两岁初,就已经有了感知—运动的智力。他说这是具有“行动逻辑”的实践智力。他认为在这种智力中,有内包逻辑、序列逻辑和相应逻辑,而这些逻辑就是数理结构的基础。

对于思维和语言的先后问题,国内学者马福全认为,幼儿出生9个月后,虽然还没有语言,但已有动作思维,这表现为其能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协调。比如,这期间的婴儿会抓住成人的手,向自己想取又取不到的物体方向拉动,或是要成人的手揭开被遮盖住的物体等。据此,他得出了思维先于语言的结论。此外,伍铁平先生(1986:5-11)也曾经从个体发生学(ontogeny)及系统发生学(phylogeny)等视角证明思维先于语言产生。他认为,根据科学观察的结果,儿童总是先学会手势、身势、面部表情,然后才学会语言。经验告诉我们,幼儿通常在两岁左右才开始有语言,但其五个月时不仅能根据颜色、形状来区别物品,并对其进行归类,而且还能识别周围人的面孔,区分食物、玩具等。这表明这时的儿童已有抽象、概括的思维过程。同时,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已将人类的历史推早至几百万到一千四百万年,而语言学家对语言历史的推断至多到几百万年,二者的时间无法等同。另外,伍先生还认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类先有生产活动然后才给事物命名,人们在生产活动中一定要通过思维才能达到预想的劳动成果。他根据以上种种证据得出结论:思维先于语言。

3.语言与思维同时共生说

这一观点是在“等同说”的基础之上提出的,“等同说”认为:语言与思维是合而为一、不可分离的,两者具有逻辑的和内在的不可分离的关系,换句话说,没有语言的思维和没有思维的语言都是不存在的。在古希腊时代,柏拉图(Plato)曾经说过:“我有一个想法:心灵在思想的时候,它无非是在内心里说话,在提出和回答问题。我认为思想就是话语,判断就是说出来的陈述,只不过是在无声地对自己说,而不是大声地对别人说而已。”行为主义者华生(Watson)继承了柏拉图的观点,认为:“言语是‘外观的语言习惯’,是‘大声的思维’;思维是‘内隐语言习惯’,‘无声的谈话’。”认为朗读是高声的思维,默读是内隐的语言。亦即,个人是不能脱离语言进行思维的,离开语言材料的赤裸裸的思维是不存在的。在此基础上,“共生说”进一步提出:语言是同人类、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同时产生的。不论人的头脑中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以及什么时候产生,它们只有在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在语言的词和句子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和存在。易言之,没有语言,思维就没有存在的基础,思维存在的前提是语言的存在,因而二者是同生共死的。

二、关于语言和思维谁决定谁

1.语言决定思维

此种观点以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为代表。美国人类语言学家萨丕尔及其弟子沃尔夫提出的这一有关语言与思维关系的假说是当今最具争议,但又对人类学、社会学、哲学、心理学和语言学等一系列人文科学研究最具影响力的理论之一。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包含两部分内容,即:语言决定论和语言相对论。根据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一个人的思维完全由母语决定,因为一个人只能根据其母语中编码设定的范畴和区别定义来认识世界,即语言决定思维、信念和态度等。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完全不同,这是该假说的强式表述。根据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语言结构有无限多样性,因此一种语言系统中所编定的范畴类别和区分定义为该语言系统所独有,与其他语言系统中所编定的范畴类别和区分定义不同,即语言反映思维、信念和态度等。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差异,思维模式随着语言的不同而不同,这是该假说的弱式表述(Bussmann,2000)。无论是强式还是弱式表述,该理论的核心就是语言对思维起决定作用。

2.思维决定语言

前苏联学者L.Vygotsky(维果茨基)的观点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相左,他认为思维决定语言。Vygotsky通过对类人猿和人类婴幼儿的思维与有声语言发展过程的研究,发现两者都存在“前语言阶段”和“前思维阶段”,即语言和思维并不是同时产生的,而是思维先于有声语言。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在思维与语言的关系问题上,Vygotsky作出是思维决定语言而不是语言决定思维的论断。此外,国内也有学者从形象思维等角度来支持思维决定语言的观点。如:齐荣军(2005:55-56)发现思维对语言的决定作用还表现在有时候纯粹是为了交流的需要人们才用语言把思维表达出来。比如说,当我们构思一幅画时,用的是形象思维,根本不需要语言,但当有人让我们解释一下构思过程时,我们不得不借助语言把它表达出来。

有人说,语言和思维的关系问题是当前哲学上所提出来的最深奥、最困难的问题之一,所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于语言与思维之间孰先孰后或谁决定谁这个论题,我们的观点是:这好似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难以求得一言以蔽之的答案。因为本来从宏观上、整体上看,语言和思维之间自产生以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渗透,互相发生,互相制约,互相推动的。人们有时只是为了强调某一方面,就说它决定了另一方面,而事实上如果进一步追问这另一方面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就很可能走入循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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