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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权益保障

时间:2022-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1年底,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79.45万人,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69万人。二是加大维权力度。在西部地区率先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强化权益保障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上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务开发处 张德祥 王才智

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的主要群体之一,农民工工作是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以农民工为重要群体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庆市从扶持就业、强化培训、保障权益等方面下工夫,取得了农民工满意、用工企业满意、社会满意的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优化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市、区(县)都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并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为农民工办实事项目。二是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劳务信息交流对接机制,培育了1万名农村劳务经纪人,有效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2011年,共引导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38.5万人。三是扶持农民工创业发展。建立了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体系,对农民工创业给予小额贷款贴息、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支持。设立了36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3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区县。全市返乡创业累计32万户,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147万人。截至2011年底,市内农民工(含非重庆籍)总量达到563万人。

二、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务工技能

一是建立培训与就业的衔接机制,大力推行“定点、定单、定向”等培训模式。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开展了“校企”对接预备制培训项目。二是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培训、商标注册、形象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农民工技能竞赛活动。全市如“石龙技工”等优秀劳务品牌达到49个,品牌劳动力百万人以上。三是通过探索推广培训费用直接补贴给用工企业的办法,创新校企联合培训、企业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全年为5万名农民工提供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5万名农民工提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服务。2011年全市共培训农民工41万人,累计培训311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35.1%。

三、立足城乡统筹,提升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在全国率先为农民工“量身定制”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办法。截至2011年底,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79.45万人,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69万人。根据城乡统筹需要,重庆市及时调整政策,实施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从2012年1月1日起农民工可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涵盖了所有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并于去年4月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截至2011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102万人,参保率85%。三是打破城乡和户籍界限,建立起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40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45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682万人),参保率达到95%。

四、强化维权服务,确保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

一是在全市所有区县、552个街道(乡镇)、1313个社区(村)建立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等服务工作。开展了第五个农民工日活动,评选了第二届“十佳”返乡创业明星、举办了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二是加大维权力度。在全市设立举报投诉站点1558个,实现了举报投诉网络市、区县、街道(乡镇)全覆盖。设立了25个市级驻外劳务办事机构。在西部地区率先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2011年,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共为50453名农民工追发工资4.29亿元。三是作为农民工工作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户籍改革、子女入学、法律援助、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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