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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中的低收入群体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城管部门与设摊者双方利益和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各种矛盾的爆发。正是由于城管综合执法直接面对基层的社会公众,处理的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与社会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因而容易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从而造成极大的影响。目前城管执法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影响不好,社会舆论多呈负面报道,俨然成为一种“污名化”的代表。城管在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出现了与社会公众的基本需求相背离的情况。
政府对公共利益维护与社会公众的利益需求的失衡_从管控到服务 城市治理中的“城管”转型

市场是调节供求关系的指挥棒和晴雨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众的利益需要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无证经营的流动设摊者以其商品价格低、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能满足一定消费群体的需求等特点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无证经营的流动设摊者屡禁不止至少说明其有着强大的现实社会需求,社会公众愿意购买设摊者为其带来的廉价商品及服务,小商小贩主要提供各种时令水果和蔬菜、快餐小吃和小纪念品等,很多人非常乐意在下班后回家的路上买点新鲜蔬菜和水果,而不必去集市或超市,又方便又省钱,社会公众的这种强烈需求是无证经营的流动设摊者存在的重要理由。

城市的低收入阶层是设摊者群体和消费者群体的主要构成来源。城市本身存在大量的低收入阶层,城市设摊者群体和消费者群体主要来自这个阶层。在上海,每年还有几十万人口只能依靠低保和救济金来维持生活。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统计,2013年,上海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对象为13.65万户。全市共有各类救济对象23.99万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47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23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0.29万人。[21]这些收入水平较低、生活比较困难的人群,难以接受价格较高的消费品,而更青睐廉价的消费品。因此,低成本、低附加值的低端经济所提供的消费品更能迎合这部分人的消费需求。尤其是当今社会消费结构分布随收入差距的扩大而分化,甚至被称为“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形,因此,对于低端经济的市场需求不容小视。事实上,不管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总有一部分人对于低端经济活动所提供的就业机会以及廉价消费品有着合理的需求。目前我国城市化过程大致处于中期阶段,大量农村人口的进入会使低收入群体长期保持在较庞大的规模。[22]

这些低收入群体具有双重角色:既是城市设摊者的主要构成者,又是设摊消费者的主要构成者。从设摊者的角度看,大部分设摊者能在一定程度上讲究诚信经营与法律准则,但不可否认,也有部分设摊者确实背弃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心与公德心,做着伤天害理的所谓生意,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理应受到制裁。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责任主体,当然不能容许这种情况发生,必然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采取较为强制的取缔措施。在城管部门与设摊者双方利益和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各种矛盾的爆发。事实上,在设摊者的经营活动中,政府负有宏观调控的义务,应当通过行政手段促使设摊者合法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完善的产品和服务;而不应当简单化地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理由,粗暴阻止或者干预设摊者的经营活动,这样做的结果只能阻碍社会公众多样化利益需求的实现,导致城市管理中时常发生各种冲突。上海闵行区莘庄镇的一位无证经营的流动设摊者这样说道:

“我是安徽人,在这附近设摊已经六七年了,除了这个设摊的收入以外,我没有其他的收入了,现在岁数大了工作不好找,摆摊能够挣点小钱,这里离我住的地方又近,而且我卖的东西比菜市场便宜,小区居民也都愿意来我这里买。我都是早晚来摆摊的,对于目前的收入也算满意。如果正规摊位费用在800元左右我就能接受,但是现在正规摊位费用太高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转型与经济调整必然会影响不同的利益关系,也就必然会引出诸多利益矛盾。城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建立的重要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城市环境优美和秩序良好的职责,在缓和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中承担着主力军、战斗员的角色,其工作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管执法不可避免地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其执法的对象和场所决定了其面临的执法环境比其他执法主体都更为复杂。正是由于城管综合执法直接面对基层的社会公众,处理的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与社会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因而容易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从而造成极大的影响。目前城管执法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影响不好,社会舆论多呈负面报道,俨然成为一种“污名化”的代表。城管人员与社会公众似乎也处于一种对立状态,发生冲突时往往城管人员无法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相反,舆论的负面报道严重损害了城管部门乃至政府的形象,使社会公众对政府及其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了质疑,影响了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关系,政府对城市的治理出现了某种“失灵”。

城市的运行和管理不是不需要秩序,类似设摊者的出现也的确会带来许多问题,如卫生问题、环境问题、交通问题等,为了维护城市的公共利益,有必要对城市运行和社会公众活动进行恰当的干预与疏导,从而形成一种政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的局面。然而,在当下城管矛盾和冲突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城管部门的执法并没有很好地考虑社会公众对城市设摊所具有的刚性需求,也没有注意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并未跟上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城管在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出现了与社会公众的基本需求相背离的情况。如果对城市管理的秩序要求是以牺牲社会公众的需求实现为代价,那么这种所谓的“秩序”所带来的只能是更大的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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