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地托管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机构

地托管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机构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农业系统县乡两级的农技服务机构14万多个,人员约83万人。另外,自2002年以来,科技部科技特派员已覆盖全国1750个县(市、区),11.6万余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村基层,指导农民的粮食生产和农业经营。通过科技服务站,农户对科技的需求得到解决,实现了科技增收,同时科学研究院的科技创新也得到推广,并为科技改进提供信息反馈。
科技服务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1.服务主体

(1)农业科研机构。目前,我国的农业科研机构体系,主要由高等农业院校和国家、省(市、区)、地级市三级农业科研机构组成。据《全国农业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的数据,自1995年以来,全国地市级(含)以上全民所有的农业科研与开发机构基本维持在1100个左右,其中部属、省属和地级市属农业科研机构分别约为60个、450个和580个。在这些农业科研机构中,以种植业、农机化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分别为650个(占比60%)、150个(占比15%)。这表明,我国的农业科研机构的研发重心,是以粮食作物及其机械化为主的。人员方面,全国农业科研机构从业人员大约为9.6万,其中分布在种植业和农机化方面的从业人员分别占68%和6%。

图16-1 中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框架

(2)农技推广机构。农技推广机构主要包括农业部系统的农技站(及其建设的农技推广网站)、科技部科技特派员、中国科协通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农技站按照类别可以划分为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经营管理五大类。目前,农业系统县乡两级的农技服务机构14万多个,人员约83万人。其中,种植业、农机化和经营管理主要负责粮食生产,是保障粮食产量的重要技术力量。另外,自2002年以来,科技部科技特派员已覆盖全国1750个县(市、区),11.6万余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村基层,指导农民的粮食生产和农业经营。

(3)农业企业。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积极应用科技并推动科技发展的主体。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农业企业有不断更新并积极推广农业技术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农地规模经营的改善和粮食生产大户的增加,农业企业越来越注重农民的实际需求,在销售化肥、良种的同时,注重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以中国供销集团下属企业为例,该集团下属公司中农控股,为推销新产品,组织公司业务骨干和专业的农化服务团队,在活动中深入县镇基层,向广大经销商、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等全面细致地介绍企业经营理念,并针对不同的作物种类和土壤条件,制定并提供施肥方案,实行农技培训、田间指导等。湖南隆平高科公司为了向农民合作社推广优质稻,打造了联合社性质的“隆平粮社”,吸纳了科研、种子、化肥、农药、加工、粮机和贸易等单位成员10家,发展基层合作社24家,覆盖农民12465户,社内水稻面积1.7万公顷。

一些农业企业为了减少恶性竞争,综合利用多方资源,还联合起来成立了农资行业协会向农民提供农资和技术指导。据统计,当前我国有省级农业生产资料协会近30家,参会企业涉及农药、种子、化肥等多领域。例如,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定期举办农技培训班,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重点传播水稻高产栽培技术管理、水田除草剂应用、化肥使用等农业技术知识。

(4)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粮食生产经营中的科技服务作用日益显现。一方面,农民合作社尤其是粮食生产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土地托管合作社等本身就有很强的动力采用新技术;另一方面,这些植根于传统农区的合作社,与农民的联系十分紧密,在农业科技传播和技术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一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技术协会等,也会通过示范带动和重点指导等方式,为农民、农民合作社等提供农业科技服务。

2.服务形式与内容

由于提供农业科技服务的主体多元、动机多样,我国的农业科技服务形式与内容也呈现出多样化、灵活性的特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是以下几种具体形式。

(1)培训班。培训班是最常见的一种农业科技服务及推广方式,农业系统的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主要通过这一形式为农户、农民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班举办的形式多种多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用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的培训班发展较快。

(2)企业服务站。一些农业企业为了更好地销售农资、良种,通过建立科技服务站、农资销售专门店(同时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很好地解决了农业科技下乡遭遇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例如,内蒙古永业集团依托自身条件,建立的农业科技服务站,不仅解决了农民优质农资购买问题,还提供农产品销售渠道与信息。服务站一端连接永业科学研究院,另一端对农民使用农资(生命素等)进行培训。通过科技服务站,农户对科技的需求得到解决,实现了科技增收,同时科学研究院的科技创新也得到推广,并为科技改进提供信息反馈。北京雷力绿色肥业公司通过在全国200多个县建立4000多个连锁经营专卖店,逐步形成了多网合一的新型农技服务网络,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将技术到位率较个体户提高了20~30个百分点。

(3)示范田、观摩会及农民田间学校。示范田或产品观摩会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农资、农机的使用效果,是一些政府部门和农业企业进行有关科技产品、优质农资展示推广的重要方式。例如,湖南隆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合作,在湖南湘潭县茶恩寺镇水稻基地成功召开“金皇冠”复合肥高产示范田现场观摩会,湖南省各市州土肥站站长、各级经销商及种植大户100余人参加观摩。此外,多数农机具生产企业在推出新产品时,会将应用新产品直接放到田间地头实地试用。北京丰茂车有限公司在农田进行新型药械观摩会,将生产的载式机动喷雾机、喷杆式喷雾机、自走式高秆作物喷杆喷雾机、加农炮等新型药械直接放到群众面前,吸引了大量的潜在用户。

农民田间学校是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执行联合国粮农组织、欧盟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资助的水稻、棉花和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项目过程中采用的一种农技推广方式,始于1994年,其培训学员和培训地点是开放的,可涉及到当地村、组的整个社区。该方式大力推行以启发式、互动式、参与式为特点的农民田间技术培训活动,强化农民在培训和技术应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4)农业专家大院。专家大院是把科技人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种养农户紧密地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专家+高等农业院校+基层农技部门+农合组织+龙头企业”五位一体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专家大院实现了科技与农民的对接,不仅为农业科技人员提供了用武之地,而且为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目前,专家大院的模式已经被全国各地广泛运用,在陕西有近百个专家大院,在甘肃、安徽和四川等地,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都已达到20余个。农业专家大院通过产学研有机结合,实现了科技与农民的对接,大大提高了农技推广的效率,有效解决了农业科技的“最后一公里”现象。专家、教授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直接将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在专家大院进行示范,并为农民提供咨询、培训,为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技术指导,建立了一条使科技直接进入农户的新通道,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地方产业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