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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事件

时间:2022-09-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倒是南部各州在高等教育公共化方面有所突破。学院的董事会拒不屈服,把案子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1819年,最高法院最终判决达特茅斯学院董事会胜诉。这一判决极大地保护了私人团体的独立性,并由此确定和保证了美国私立高校的独立和自治以及与此密不可分的学术自由,为美国私立高校和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报告指出,大学教育的目标在于为更高层次的教育奠定基础。

1776年美国独立革命建国后,殖民地时期建立的学院越来越不适应美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这些学院都集中在东部少数城市,规模小且不便入学。与此同时,美国的领土迅速由东向西扩张,吸引了大量移民加入西进运动。一些政治家、教育家开始批评传统的殖民地学院的教育,要求政府建立新型大学,政府也愿意在高等教育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这样就兴起了“州立大学运动”(又称州立学院运动)。

费城、弗吉尼亚和纽约早就试图把已有的殖民地时期的私立学院进行改造,转化为公共机构,但没有成功,著名的“达特茅斯学院案”(见下文)更是坚定了各私立学院保持独立的信心。倒是南部各州在高等教育公共化方面有所突破。1785年,佐治亚大学正式建校,成为第一所州立大学,1795年,北卡罗来纳大学正式建立、招生,其后,佛蒙特、俄亥俄、田纳西、马里兰、南卡罗来纳、肯塔基等都纷纷建立起各自的州立大学。不过,这些学校虽称为州立大学,实际上更像私立机构,因为它们尽管得到政府的授权和监管,但管理方面却有浓厚的私立机构色彩。美国的学术界认为,美国第一所真正的州立大学应当是弗吉尼亚大学,“弗吉尼亚大学从其宪章所表达的目的来看是一所完全的公共教育机构,而不是私立或准公共机构”。在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极力推动下,弗吉尼亚大学于1819年获得特许状,建立在杰弗逊家乡附近的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杰弗逊出面筹资、亲自设计校园和建筑并监督施工。

到南北战争前,美国当时的27个州已有25个建立了州立大学,共有66所,但由于财政困难、教派势力与世俗相争,或者由于选址不当、自然灾害、内部分裂、学生人数很少等其他多种原因,结果州立大学存活率不高。内战之后,算上当时的私立学院,美国高校总共不到200所。

二、达特茅斯学院案

美国东北部的新罕布什尔州汉诺威小镇有一所大名鼎鼎的私立大学叫达特茅斯学院,成立于1769年,当时所在的地区还是英国的殖民地,殖民地总督向学院颁发了经国王乔治三世签字的特许状(Charter)。根据这一特许状,学院建立了用于募捐的信托基金,设立了学院的董事会,董事会有权补充董事缺额,选任院长。

1779年,学院首任院长去世,其子约翰·惠洛克接任,与学院董事会在学院管理问题上逐渐产生矛盾。1816年,新罕布什尔州议会利用处理矛盾的时机,在6月27日通过了一项改变达特茅斯学院性质的法律。这项法律修改了达特茅斯学院原来的特许状,把学院转为公立大学,由州长和州政府选派的监事会管理。州议会这样做的主要理由是州政府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来管理大学。

董事会不服,他们将新罕布什尔州议会告上了法庭,控告州议会擅订法律,未经正当程序剥夺了他们的财产权,破坏了具有契约效力的特许状,损害了他们被宪法所保护的契约权利,要求法院宣布州议会6月27日通过的法律无效。

图2 美丽的达特茅斯学院校园

但新罕布什尔州的各级法院均站在州政府一边,判原告败诉,其主要的理由是达特茅斯学院非私人财产,而系公共机构,即使该校最初系由董事会出资创办的,董事会也不能只为私人利益考虑而把它仅仅看作是私人财产。该校具有公共性质,加之独立后建立起来的州政府业已继承了原有的英国殖民地的一切权利和责任,作为民意机构的州议会就有权修改原来的特许状,并把它改为公立大学。

学院的董事会拒不屈服,把案子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1819年,最高法院最终判决达特茅斯学院董事会胜诉。其判决的理由是学院是私人团体,并且是一个由契约确定的法人,因此其拥有各种绝对权利、永久性和个体性。州议会不能干涉学院所拥有的绝对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和管理权。这一判决极大地保护了私人团体的独立性,并由此确定和保证了美国私立高校的独立和自治以及与此密不可分的学术自由,为美国私立高校和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三、 1828耶鲁报告

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农业的进步,美国社会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影响着美国的高等教育。当时,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也为了让开设的课程能跟得上国家发展(如西进运动)的步伐,美国各地高校逐渐掀起了一场倡导开放式教学、实行选课制的浪潮。变革派认为,大学应该提供职业教育和教人谋生的本领,授课内容应该涉及商业、工业、农业等,这样,学生在校期间便有一个明确的学习计划,才能学有所用。此外,变革派还批判原有的古典课程,如拉丁语、希腊语为“死了的语言”,建议由实用课程取代。与之相反,有些人认为应该保留这些传统性的课程,因而被称作“保守派”。当时的耶鲁学院(即现耶鲁大学)的领导层就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

1827年9月,耶鲁学院校长杰里迈亚·戴(Jeriemiah Day)组织了精干的五人委员会,调查学校教学情况,研讨古典课程的去留问题。次年,发表了著名的《1828耶鲁报告》。耶鲁董事会通过了这份报告,反驳了那些挑战传统课程地位的人。报告共分两部分:前一部分主要对学校教学计划进行考察分析,讨论了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的本质,由校长杰里迈亚·戴执笔;后一部分是为古典语言教学辩护,探求了保留希腊、拉丁文学学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斯利教授(James L. Kinsley)执笔。这份报告最初发表在《美国科学与艺术学刊》杂志,题为《一份关于博雅课程的报告》(A Report on the Course of Liberal Education),后来,人们习惯称之为《耶鲁报告》(The Yale Report)。

报告中,所谓的“保守派观点”谴责了试图将本科生培养为特定职业者的观点,建议实施博雅教育。报告指出,大学教育的目标在于为更高层次的教育奠定基础。这种全面性教育的基础,必须是广博的、深入的、扎实的。在智力培养的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两点,在于对心智的训练和养成。而训练或许是两者中更为重要的一点。另外,报告中认为,对所有科学的学习都有助于获得和提高职业技能,古典课程的知识世代相传,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具有训练心智的独特功能。

《耶鲁报告》发表的第二年,帕卡德(A. S. Packard)在《北美评论》杂志上发文表示支持,并提出“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的概念,陈述了大学开设非职业性的公共性课程的必要性。从那时起,“通识教育”一词正式在美国出现。

《耶鲁报告》是美国高等教育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文献之一,它的发布标志着美国高校盛行的“通识教育”理念的启航,在美国整个高等教育发展史中也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影响了耶鲁大学整个19世纪的教育,由于当时美国南方和西部许多大学的校长和教授都是耶鲁校友,这项报告也影响了其他大学几十年。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耶鲁领导层努力维持,到19世纪末,由于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参见第九章第三节),以培养实用人才为目标的课程改革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然而,关于古典课程去留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过。

四、赠地运动

19世纪中叶,随着美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开始呼吁举办实用的工业和农业教育。佛蒙特州的众议员贾斯廷·莫里尔(Morill)在国会提出了“授予土地设立学院以促进农业和机械技艺在各州和准州发展的议案”,1861年12月国会通过后,1862年经林肯总统签署,批准此法以莫里尔的名字命名,这就是对美国高等教育产生深远影响的“莫里尔法”(Morrill Act),也称“赠地学院法”。

莫里尔法规定,联邦政府依照每州参加国会的议员人数每人拨给3万英亩土地,并将这些赠地所得的收益在每州至少资助开办一所农工学院(又称“赠地学院”),主要讲授有关农业和机械技艺方面的知识,为工农业的发展培养所需的专门人才。

莫里尔法对美国的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改变了原来英国那种大学模式,不再只是教授人文经典,而把更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实用的农工学科上,为社会输送了大批技术型生产人才。该法实施后,联邦政府共拨地1 743万英亩用于赠地学院的建设。其中有28个州单独设置了农工学院,其余的州将土地拨给已有的州立学院成立州立大学或在州立大学内添设农工学院。受益于莫里尔法,一大批州立大学发展起来,这就包括后来的加州大学、伊利诺伊大学、明尼苏达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康奈尔大学等,形成了美国高等教育史上著名的“赠地运动”。同时,重视实用技术的教育也成为一个传统,后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推进农业及机械等实用技术教育的发展,如1887年通过的“哈奇实验站法”,1890年通过的第二个“莫里尔法”,1914年通过的“史密斯—莱沃法”等。

有意思的是,美国学者约翰·塞林在其著作《美国高等教育史》中认为,“莫里尔法”当初的主要目标并不是为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如果说作为联邦政策组成部分的《莫里尔法》为高等教育留下了什么遗产的话,那就是高等教育成为了一项联邦大型动议的附加项目和间接受益者。《莫里尔法》是国会中有关联邦土地政策引申讨论的副产品。国会讨论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幅员辽阔的西部土地,以及此举的目标何在—而不是关于联邦政府是否应当建立州立院校,甚或推进高等教育计划的发展。一些历史学家发现,贾斯廷·莫里尔在国会中更擅长于土地政策,而不是教育。他强烈地意识到应当把西部未开发的土地利用起来,并且有一些模糊的想法将土地出售与某种教育计划联系起来,以此作为矫正商业开发的良方。”

五、留学德国浪潮

19世纪以前德国的大学并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19世纪德国教育家洪堡(William von Humboldt)率先提出了现代研究型大学的理念,在大学中倡导学术自由、教学自由、学习自由,实行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人才培养的同时进行知识的创造,在办学思想上向前跨越了一大步。1810年10月,遵循洪堡办学思想的柏林大学(现洪堡柏林大学)创立。德国取得了空前的学术繁荣,世界科学中心转移到了德国,并吸引了大量美国青年和学者到德国学习。就是在那个时候,美国学者开始了长达七十多年的“留学德国浪潮”,为美国大学后来的跨越式发展并超越欧洲大学,奠定了基础。从1814年第一批四名美国学生赴德国大学学习,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约有一万名美国青年和学者到德国大学学习,仅柏林大学先后接纳的美国学生就超过五千人。这些人回国后,大多成为美国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骨干,成为传播德国大学思想的主要力量。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后来担任了美国著名大学的校长,直接参与和领导了以德国大学为榜样的高等教育改革运动,如威斯康星大学校长巴纳德(Henry Barnard)、密歇根大学校长塔潘(Henry P. Tappan,1805—1881)和安吉尔(James Angell,1869—1949)、明尼苏达大学校长福韦尔(William Folwell)、康奈尔大学校长怀特(Andrew White)、加州大学校长及后来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校长吉尔曼(Daniel Coit Gilman)、克拉克大学校长霍尔(Granville Stanley Hall,1844—1924)、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C. W. Eliot)和伊利诺伊大学校长詹姆士(Edmund James)等。创建于1876年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是美国大学中最早也是最成功地体现德国大学理念的高校(参见第九章第二节)。在吉尔曼任校长的二十多年中,霍普金斯大学发展成为一所世界知名的大学,也成为美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引领者。哈佛、哥伦比亚、耶鲁、普林斯顿等早期殖民地院校开始按照霍普金斯大学的做法进行改造,成为真正的大学;同时,一批以霍普金斯大学为榜样的新大学陆续创建,如克拉克大学(1888年)、天主教大学(1889年)、芝加哥大学(1891年)等。柏林大学等德国大学的办学原则、学校组织形式对美国大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图3 美国著名教育家艾略特(C. W. Eliot)

六、院校调查运动

1909年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首任主席、MIT曾任校长普里切特(Henry S. Pricheter)曾说过一句名言:所有高校,无论是靠政府资助还是接受私人捐助的高校,都是公共服务机构。公众有权了解它们在管理和发展方面的事实,包括财务和教育方面的事实。这句话是对美国现代高等教育公共问责原则的一个清晰表述。

根据这个原则,普里切特发动了一场调查高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院校调查运动”。调查对象包括8所常春藤大学,美国和加拿大的155所医学院,以及工程、教师教育、法律等专业教育。在卡内基教育促进基金会的带领下,与高等教育有关的其他基金会、专业协会、工商业组织也介入了这场调查活动。到1937年,调查已经涉及40多个州的1 887所高校;230个政府机构、专业协会、社会团体参与组织了调查。调查一直持续到“二战”爆发,延续了30多年。这一期间联邦教育部门奔赴全国各地指导调查,帮助制定了全国统一的高校统计资料收集制度。调查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学校各个方面。重点是质量与管理,目的是提高学校的质量与效益。调查还要求高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自行改进。这个运动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高等学校质量保障运动。

这个调查对美国现代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影响巨大。高校开始意识到,质量与效益对学校生存的重要性,公众有权而且能够对高校事务造成重大影响,公共责任是高校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在调查运动中许多地区性高校协会和全国性专业教育协会相继建立,成为地区和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构,并开始指导监督本地区和本专业的高等教育发展。院校调查运动促进建立了美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有关美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参见第二章第六节)。很多制度如院校认证制度、专业认证制度、联邦政府数据收集制度等都是在这个时期诞生或发展起来的。校内专业定期审查、专业排名、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考试等重要质量保障制度虽然此前已经存在,但在这个时期被制度化了。很多大学也开始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来研究本校问题,促进了校内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七、国防教育法

“二战”结束后,美国成为世界上经济和军事实力最强的国家。为了确保霸主地位,扩大在全球的利益,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实行扩张主义政策,而苏联则成为当时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国家。随着苏联成功试爆第一颗原子弹,特别是1957年成功发射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苏联成功打破美国的核垄断,并在空间技术发展上走在了前面,相比之下,美国发射的一颗小卫星却没有成功,美国朝野震动。这意味着美国垄断使用核武器的时代已经结束,且在空间技术领域的竞争中又败给了苏联。

当时有人称这是“第二次珍珠港事件”,人们纷纷指责美国学校教育水平落后,学校教育是美国整个防御战略中最薄弱的环节。还有人指出,政府没有意识到科学研究的发展必须依靠强大的基础研究和完善的科研队伍。为此,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国会议员们就提出了一千多个涉及教育的议案,并至少通过了几十个涉及教育的法令。最后,政府以非常时期的工作效率,颁布了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国防教育法》。

美国国防教育法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明确了国防和教育的关系,使广大民众清楚地认识到教育与国防事业的深刻关系,把高等教育的发展视作关系国家安危乃至生死存亡的一个关键性因素。虽然其通篇围绕加强国防展开,但落脚点却是促进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尤其是国防尖端科技人才。因为国防安全依赖于发达的教育,国防的需求引导着教育的发展,只有依靠教育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由此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国防的强大。

国防教育法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升教育的质量:首先,加强普通学校自然科学、数学和现代外语以及其他重要科目的教学,将这些与国防密切联系起来。把外语、数学、自然科学和技术教育并列为核心教学内容。

其次,增拨大量教育经费。国防教育法要求联邦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各级学校提供实际援助,以保证受培训人员的质量和数量达到国防需要。《国防教育法》颁布后,国会拨款10亿美元用于教育的发展。此外,该法还设置了“国防学生贷款”,这可谓世界教育之创举。

再次,国际教育法要求通过测验、咨询等手段发现和鉴定具有卓越才能的天才儿童,在受完中等教育后升入学院和大学,并提供专项奖学金和奖研金。为鼓励研究生学习国家安全所需的学科,该法设立专门的奖学金,并为建立和扩大研究生院拨款。

此外,强化师范教育,提高教师水平。在此之前,很多人不愿从事教师工作,该法的颁布使高校各级教师的工资恢复到“二战”以前的水平,并在以后十年内持续增加。此外,国防教育法规定为未来的高等院校教师设立大学毕业生特别补助金,鼓励更多人投身教育事业。

自《国防教育法》1958年颁布后,经过10年努力,美国终于在科学技术水平上超过了苏联,于1969年成功发射了载人飞船并实现人类的登月行走。但是,《国防教育法》的历史作用远远超出了科学技术领域,因此被称为美国教育史上“划时代的文献”。

八、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

20世纪中期,加州公立高等教育分为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学院(现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三大系统,各系统在发展过程中长期定位不清,竞争无序。与我国近几年高校热衷于升格类似,加州高校也普遍存在着升格的愿望。一些州立学院希望变成完全的研究型大学,能够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一些社区学院希望成为四年制学院,希望面向全州招生;私立学院觉得发展受到公立高教部门的威胁。此外,加州立法机关也曾试图限制高等教育系统的自主决策权。加州高等教育界意识到要极力捍卫高等学校的自主权,“由他们自己来协商制定一份高等教育系统的总体规划可能是影响改革的最后一次机会”。在经过1年多的论证之后,由加州大学校长克拉克·科尔(Clark Kerr)主持起草的“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the California Master Plan for Higher Education)于1960年4月27日以《多纳霍高等教育法》为名颁布。

总体规划内容涉及许多方面,包括加州高等教育系统的结构、功能与协调,学生的录取与保留,院校容纳能力与区域需求,教研人员需求和供应,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成本,加州对公立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等。其中核心内容主要包括:①明确三大系统各自的职责。加州大学担负着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从事科研的重任,专享授予各学术领域博士学位的权利;州立学院主要从事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必须与其人才培养任务相关;社区学院主要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同时提供相当于大学1年级至2年级水平的通识教育课程。②确立分层级招生的原则。加州大学应从加州高中毕业生的前八分之一(12.5%)中招生,同时接收社区学院平均绩点(GPA)高于2.4并有意愿转入加州大学继续学习的学生。州立学院应从高中毕业生的前三分之一(33.3%)中招生,同时接收社区学院平均绩点高于2.0并有意愿转入州立学院继续学习的学生。社区学院则担负起招收其余加州高中毕业生的历史责任。③确立免学费的原则。总体规划确立了加州高等教育免学费的原则,要求高等教育系统只能收取学生的杂费,以期保证高等教育能够面向加州所有的适龄人员。在此后的50年间,加州又不断对总体规划进行了评估、讨论与修改。

美国教育理事会(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主席戴维·沃德(David Ward)曾评价说: (加州)这种高等教育制度(既宽松入学又保持高质量教学与科研的设计)不仅改变了加州几代人受教育的机会,而且因其他州的效仿和移植而改变了整个国家的公立高等教育。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堪称美国高等教育史上的里程碑。总体规划不仅为美国的高等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高等教育系统学习的典范,是世界高等教育史上一次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设计。

不过,近年来由于加州对公立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引以为豪的公立高校系统生态正在发生迁移,也有人说,曾引起美国各州争相效仿的加州高等教育模式正在逐渐走向死亡。

你知道吗

美国加州的高等教育体系

加利福尼亚州别称黄金州,位于美国西部,南邻墨西哥,西濒太平洋,面积41.1万平方公里,首府萨克门托市(Sacramento)。加州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州,2013年人口为4 012万(其中移民超过1 000万),居民主要集中在太平洋沿岸地区,50%聚居在洛杉矶和旧金山一带。加州是个非常多元化的州,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Census Bureau)网站2015年6月发布的报告,2014年加州人口中少数族裔达到61.5%,亚裔人口约为630万。加州也是美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州,IBM、Google、苹果等公司总部都位于加州。2016年6月,加州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如果单算经济总量,加州已经超过法国,可以排成全球第六大经济体。

加州的高等学校包括公立高校和非公立高校(Independent Colleges/Universities)。公立高校包括三大公立高校系统:加州大学系统(10所分校),加州州立大学系统(23所分校),以及加州社区学院系统(113所)。

1. 加州大学

又称加利福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UC),简称加大。加州大学是1868年在原私立高校加利福尼亚学院基础上创办的赠地学院,如今已发展成一所拥有10个分校并对加州发展影响深远的巨型研究型大学系统,其中9个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旧金山分校只设有研究生院。2015全年,加州大学共有各类职员276 000人,这其中包括约106 000全职雇员(截至该年10月份),在校学生超过23.8万人,加州大学总校位于加州首府萨克门托市,但并不招收学生,2013年本书作者曾去访问,调研得知总校雇员人数超过1 000人。

加州大学是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公立大学之一,在美国乃至世界上都享有很高声誉。加大伯克利分校(UCB)、洛杉矶分校(UCLA)、戴维斯分校(UCDavis)、圣地亚哥分校(UCSD)、圣塔芭芭拉分校(UCSB)、尔湾分校(UC Irvine,国内又常译为欧文分校)通常能进入各类大学排行榜前50名。美国大学协会(AAU)有成员62个,这些成员可以说是代表了美国大学的发展水平,其中加州大学有6所分校为其成员。

在赠地学院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加大伯克利分校是加大的旗舰分校,它也是美国大学协会创始会员之一。其吉祥物蜕变自加州徽号,故其学生亦常自称“金色小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与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一同被誉为美国工程科技界的学术领袖。美国“公立大学三巨头”究竟是哪三所学校说法纷纭不一,但一定少不了加大伯克利与密歇根大学。

2. 加州州立大学

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CSU或Cal State),简称“加州州立大学”或“加州州大”,是加州政府于1852年创办的综合性公立大学。相对于加大的研究型定位,加州州大属教学型大学,与加州大学系统相比,加州州大学费较低,入学门槛相对宽松。加州州立大学拥 有学士、硕士、博士教学体系及学位授予权。共有23个校区,在校学生总数超过47万人,教职员总数超过4.9万人,是全美最大的四年制公立高等教育系统。据称加州60%的教师及40%的工程人才,以及加州每年一半的大学毕业生及三分之一的硕士毕业生,出自加州州立大学系统。

3. 加州社区学院

加州社区学院系统(The California Community Colleges System, CCCS)包括113所社区学院,为加州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一个由州长任命的13人管理委员会管理。这些社区学院也是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提供着庞大的转学入学生源,在校生达到240万。洛杉矶地区的圣莫尼卡学院(Santa Monica College)、帕萨迪纳市立学院(Pasadena City College)、橙县海岸学院(Orange Coast College)、尔湾社区大学(Irvine Valley College)据称都有较高比例的学生进入四年制大学继续学习。

除了庞大的公立高校系统外,加州还有约75所私立私营大学和学院,这其中既有四年制高校,也有两年制的社区学院和初级学院。著名的私立大学有加州理工学院(Cal Tech)、斯坦福大学(Stanford)、南加州大学(USC)等。

九、平权运动

平权运动(Affi rmative Action)是1960年代伴随美国非裔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性革命等一连串民权运动而兴起的一项社会运动,1965年由民主党的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发起,主张在大学招生、政府招标等事务中照顾如少数种族、女性等弱势群体,是一个特定时期“种族优先”的法律,保障他们不会在教育及工作方面受到歧视及不公平对待。

平权运动实施之后,黑人和妇女的大学录取率、政府合同中的黑人中标率大大提高。高校录取制度尤其是平权行动的热点。有的大学,甚至明确地采取了给黑人、拉美裔申请者“加分”的制度或者给他们实行百分比定额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一个曾经几乎是“纯白”的学校,到1990年代中期,已经被平权运动涂抹得五颜六色:39%的亚裔,32%的白人,14%的拉美裔, 6%的黑人和1%的印第安人。

然而从197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对“平权行动”怨声四起,认为它矫枉过正,形成了一种“逆向歧视”。1978年“艾伦·巴基诉加州大学案”率先对平权法发起挑战,身为白人的巴基(Bakke Case)认为加州大学在招生时为少数族裔保留的专门名额实际上构成了一种“逆向歧视”,许多成绩不如他的少数族裔申请者反而得到录取;2003年分别发生了格拉特(Grutter)和格拉茨(Gratz)诉密歇根大学校长博林格(Bollinger)案(又称“密歇根大学案”);2008年发生了“费舍尔案”:白人女孩费舍尔(Abigail Noel Fisher)状告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录取歧视。此案经过数次反复,从上诉到判决长达八年,2016年6月初“费舍尔案”终于尘埃落定,美国最高法院对费舍尔因录取被拒起诉德克萨斯大学歧视白人一案做出了最终判决。法院最终支持“平权法”,因此费舍尔败诉。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直接影响了大学录取种族配额问题,更“奠定了未来几十年美国教育领域平权运动的方向”,因此引起美国整个主流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

反平权运动也在不断推进。1996年,加利福尼亚州批准“209法案”,成为全美第一个禁止公立大学在录取时参考种族因素的州。目前,全美已至少有8个州的公立大学取消了少数族裔优先入学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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