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通过相关指标综合评价各平台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可行性。指标内容可分三个层面:组织面、供给面和需求面。其中,组织面包括组织能力、市场经验、体制机制约束等。供给面包括资源特点、公共物品属性、知识产权等。需求面包括用户类别、数量、购买力、市场体量等。根据评价指标,对现有的平台进行初步分析,以确定推进运行服务市场化的进度和步骤。
第二,完善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体制机制是平台市场化运作的主要障碍,要通过制度设计打破原有体制的局限。要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赋予资源运营方对于使用权的让渡和收益权利,合理解决产权纠纷。建立利益激励机制,协调资源供给方、需求方、监管方、中介服务方等多方利益主体的诉求。把平台运行管理人员的绩效收入、职业发展纳入所在单位的考评体系进行管理。
第三,探索成立平台市场化运作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网络门户交易功能建设。市场化运作中心归科技部平台中心直接领导,属于平台市场化运作的过渡促进机构,市场化运作中心的成员由各中心委派相关人员组成。平台市场化运作中心的职能是对可市场化资源进行内部挖掘、整合,对外进行市场化服务的包装和宣传。建立市场化运作中心的信息系统,在网页上提供各平台成员单位可市场化的资源、功能介绍。市场化运作中心可根据不同情况,设计几种服务模式,根据服务模式由国家平台开发统一的在线支付和效益评价系统,这些系统供各平台免费使用。一方面,提高市场化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国家平台中心也可以对服务绩效进行考核。平台中心应对各平台的信息和基本数据结构进行规定,便于数据共享和交汇,也便于对数据进行整合配置。
第四,深入研究用户需求,大力拓展客户群体,创新产品和服务。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需求,从性质上分,有政府、科研机构、企业、个人等;从规模上分,有稳定的大用户、个性化用户等;从使用深度上分,有专业化用户、一般用户等。要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制定不同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由于部分平台资源的客户是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平台发展。平台中心应牵头各平台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对接,开发优质客户和产品,为更好地发挥平台资源效益,同时获取稳定收入打下基础。要针对客户需求开发市场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面向市场的产品供给能力。
第五,根据不同类型的资源平台,分别进行针对性的市场化方案设计,探索多样化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机制。针对仪器设备、实物资源、数据资源、文献资源、网络科技资源五类不同类型的平台,可分别采用“创新券”模式、增值服务模式、公益服务后补助模式、B2C电商模式等运营方式,鼓励各平台在基本指导原则下进行市场化运行探索和创新。
第六,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在对平台、服务、用户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融合基于成本补偿的收费标准、基于市场机制的收费标准和基于用户支付能力的收费标准,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和机制,鼓励不同的主体在能够满足基本的公益需求基础上,在各需求方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进行交易。在国家相关标准的指导下,平台按照具体服务的质与量合理进行收费,主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挥监督职能。
第七,专注于优势领域打造品牌,提升市场化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突出核心业务和服务能力,体现长远发展的竞争优势,形成品牌产品和服务。转变观念,塑造面向市场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培养“专家”型服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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