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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的宪法法院是具有司法权的独立机构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宪法法院是具有司法权的独立机构。宪法法院于1997年设立之后,被寄予整肃泰国违法政治活动的厚望。宪法法院有权在颁布法律之前或之后制止法律实行。宪法法院其他职责还有:有权对议员、内阁部长乃至总理等政治人物进行调查和宣判。宪法法院也能够裁决国家大选是否有效。泰国宪法法院有15名成员,由1名宪法法院主席和14名法官组成。

宪法法院是具有司法权的独立机构。泰国的宪法法院一直在国家的政治活动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很多政治目的的最后达成都是由其来完成的。

宪法法院于1997年设立之后,被寄予整肃泰国违法政治活动的厚望。宪法法院的主要职责为管理和制止其他法律与宪法的冲突。宪法法院有权在颁布法律之前或之后制止法律实行。宪法法院其他职责还有:有权对议员、内阁部长乃至总理等政治人物进行调查和宣判。宪法法院也能够裁决国家大选是否有效。

泰国宪法法院有15名成员,由1名宪法法院主席和14名法官组成。其中7人由泰国司法部委任,8人由上议院委任。5名来自最高法院、2名来自最高行政法院、5名来自法学学者、3名来自政治学学者,所有成员均经下议院遴选后由国王任命,任期9年并不得连任。现今实际运作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由9人组成,全部由泰国司法部委任。

2008年9月9日,时任总理的沙马被宪法法院剥夺总理职务,理由是沙马在出任泰国总理后,仍在主持烹饪电视节目,违反了利益冲突规则。2008年12月2日,宪法法院就人民力量党等三个执政联盟政党的贿选案做出裁决,三党被判有罪将被解散,总理颂猜5年内将禁止参政。2014年2月泰国大选即被裁决为无效。2014年5月7日判决总理英拉违宪罪名成立,宣布解除其泰国总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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