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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设置

时间:2022-04-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的执业批准,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3.执业 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活动。③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⑧医疗机构对危重患者应当立即抢救。

医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室以及急救站等。

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1.申请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①设置申请书;②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①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2.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②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③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⑤有相应的规章制度;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的执业批准,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①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②所有制形式;③诊疗科目、床位;④注册资金。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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