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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出租车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客运出租汽车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特殊的服务行业和特殊的公共资源,政府应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可在充分保障客运出租汽车司机权益的同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进一步发展。

5.2.2 城市出租车

城市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06.8万辆,其中由地方交通部门管理的占78.8%,由建设部门主管的占19.2%,其他部门主管的占1.95%。年运输量80多亿人次,从业人员200余万。但目前出租车行业中仍存在如供大于求、出租公司与驾驶员关系欠规范等问题,急需解决。全国各级运管机构应加强行业管理,维护合法经营者利益,严厉打击各种“黑车”的非法经营,同时改善出租车营运环境,在城市开展“电话预约”等服务方式,为出租车经营者提供更多的客源,增加其收入。

现行出租汽车主要经营模式中,普遍采取单车承包或租赁承包等落后、粗放的经营模式,产权问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一直没有搞清楚,一直处于激烈争论当中。除此之外,在涉及可变成本环节上,有许多方面值得关注:首先是驾驶员文化素质低,技术素质差,且流动频繁。出租汽车具有流动、分散、单人单车独立作业的特点,行业平均从业周期短,特别是部分下岗职工和其他无业人员由于不了解情况,盲目从二手车市场私下转让出租车进入出租车行业,造成从业人员素质、服务质量难以提升,疲于应付,车辆营运成本控制更无从谈起;其次车辆技术管理严重缺乏,运行消耗与浪费极大。车辆承包后,企业对车辆节油、爱车例保、合理维护与修理等工作不要说做,连意识都非常缺乏。这不仅关系到企业与驾驶员的直接效益,还关系到能源浪费、环境保护和全行业的营运成本;最后企业用工与承包合同不规范,对驾驶员的“奖优罚劣”制度基本是空白,没有制定体现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激励制度,干好干差一个样,完成承包产值就是唯一要务,服务质量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导致规范经营、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得不到发挥。

对某一个行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的选择是由其行业的性质决定的。如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必须采取国有独资和国家经营的方式,一般竞争性行业则由市场做出选择。客运出租汽车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特殊的服务行业和特殊的公共资源,政府应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可在充分保障客运出租汽车司机权益的同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我国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模式归纳起来有四种:一是公司化管理模式,即经营权、车辆产权归企业所有,企业实行公司化管理,司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实行单车承包经营;二是挂靠经营模式,即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归企业所有,名义上企业也拥有车辆产权,但实际由司机出资购买车辆,挂靠于企业,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三是松散型联合体管理模式,即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均为个体经营者所有,通过政府或协会的引导,个体经营者组成松散联合体,对外使用统一的公司名称和服务标识,向公司交纳少量的管理费,公司为其提供办理保险、交纳税费等服务;四是个体经营模式,即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均为个体经营者所有,个体户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企业化经营(公司化管理、企业自营)是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对一类经营方式约定俗成的提法,可概括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产权明晰、具有完全处分权利的营运出租车,在经营活动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责分明的自营。其特征大体有以下几方面:①在投资主体上的车辆产权清晰,企业有完全支配权与处置权;②在经营模式上的企业自营,企业管理规范,营运收入与成本控制制度健全,奖优罚劣措施能充分体现;③用工制度上的完善与合法,要明确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司机是企业的员工,按劳动法规签订用工合同,建立保险保障体系,增强司机对企业的归属感;④在运营服务上的规范与优质,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估质量标准;⑤在保障措施上的可行与统一,企业经营管理范围涵盖人、车的管、用与车辆修理等方面,各项保障措施的完善,是企业自身获得效益的主要手段;⑥在人员素质上的进一步提高,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行业的大局。

企业化经营是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有利于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有利于理顺政府、企业、司机与乘客四者的关系。

要使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就必须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进行规范的管理。

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客运出租汽车作为特殊的服务行业和特殊的公共资源,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客运出租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政府要对客运出租汽车的发展做出科学的决策,坚持客运出租汽车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市场需求对客运出租汽车的总量实行控制。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监管机制,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有利于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条件;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设立专项基金,发展智能化交通,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共享信息平台,完善智能交通网络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道路交通管理的效能,建设通畅的公共交通路网和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网络系统,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城市交通,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城市交通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为乘客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安全、舒适的服务。

2)加强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

监管到位是提高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客运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管理理念,全面履行其管理职责,依法进行监管,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监管,依靠行业协会来加强监管。

3)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其行为是否规范,对城市的形象和行业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必须认真执行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我国《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体系和企业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从事经营;树立“以乘客为本”的经营理念;坚持“我在乘客当中,乘客在我心中”的观念,把关心乘客,急乘客所急,解决乘客之需当作企业的首要工作目标;制订并严格执行为乘客服务的标准,用干净整洁的车容车貌、文明优雅的言行举止,为乘客提供空间移动和精神愉悦的优质服务。同时,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必须保证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注重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利益均衡,既要讲求企业的收益,又要保证驾驶员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得到相应的报酬。同时,企业要为驾驶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赋予驾驶员知情权、建议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驾驶员议事、决策、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还应有计划地安排驾驶员参加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素质的培训。

4)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

要使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能够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营运环境。良好的营运环境是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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