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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及事故应急措施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各类性质,而在运输过程中,危险货物又是一个流动的危险源,搬运、装卸、运输、储存是危险货物使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因此,掌握道路危险货物在装卸运输环节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知识,对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十分必要的。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和危及安全的其他物资。对有毒性的爆炸品,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第一节 各类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及事故应急措施

由于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各类性质,而在运输过程中,危险货物又是一个流动的危险源,搬运、装卸、运输、储存是危险货物使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因此,掌握道路危险货物在装卸运输环节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知识,对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十分必要的。

一、爆炸品

(一)运输前的准备与检查

1.运输爆炸品的车辆应使用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禁止使用柴油或煤气作为燃料的车辆;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卫星定位系统。

2.运输爆炸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m3,运输爆炸品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t。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3/4。

3.运输爆炸品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4.运输车辆的车厢应清扫干净、排出异物;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5.随车携带的防潮、防火、防爆等工、属具应齐全有效。

6.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潮湿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运输的装卸作业。

(二)装卸要求

1.严禁接触明火和高温,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2.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

3.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带防火罩,按有关安全作业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并将车辆保养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位置。

4.车辆保养停靠货垛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5.装卸作业时,必须轻拿、轻放,稳妥作业,严防跌落、碰撞;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倒置。

6.禁止将爆炸品与氧化剂、酸、碱、盐类物品以及易燃物质、金属粉末同车配装;装卸作业时,应分清爆炸品种类、批号,点清数量,防止差错;在任何情况下,雷管等起爆物品不得与炸药同车装运或同时两车在同一地点进行装卸。

7.使用手推车等工具时,应检查机具是否完好,搬运中装箱不宜过多,速度不宜过快;在起步、停车、转弯时,要注意将车厢门关好,爆炸品箱要扶稳捆牢,严防翻车摔箱。

8.装车时,所装货物不得超高、超宽和超载;要将包装件放置稳固、紧凑、码平;所装货物超出栏板部分不得超出货厢栏板高度的1/3;密封式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没有外包装的金属桶,只能单层摆放,以免因压力过大或摩擦撞击而引起爆炸;非封闭厢式货车装车后,必须盖好苫布,苫布边缘必须压入车厢栏板内,再用绳索捆扎牢固。

9.装运火箭弹和旋上引信的炮弹时,只能横装在货厢内与车辆行进方向垂直,严禁顺装、立装或侧装。在装运过程中发生该爆炸物品掉落时,切记不可拾起来重新装回到汽车上与车上正常的爆炸品混放在一起,这是因为摔跌可能使炮弹引信解脱保险或药剂松散,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如炮弹箱从汽车上跌下来,就不能继续装运。对从1.5m以上高处跌落的炮弹,应与其他炮弹隔离,单独存放,并进行一定的技术鉴定,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继续装运。

10.作业现场温度超过35℃时,应停止装卸作业。如必须装卸的,必须用冷水喷淋现场,使作业现场温度降到30℃以下,方可作业。如遇雷电天气,应停止作业。

(三)运输要求

1.汽车运输爆炸品时,必须取得公安部门的准运证,其运输时间、路线应事先报请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以利于加强运行安全管理。车上无押运人员时不得单独行驶,押运人员必须熟悉所运货物的性能和作业注意事项等。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和危及安全的其他物资。

2.行车中驾驶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同时注意观察保持行车平稳。多车列队运输行驶时,跟车距离至少保持50m以上,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车、强行会车,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刹车。雷雨天气要采取措施避雷电。

3.根据爆炸品的热敏感性,在运输过程中应重点避免爆炸品受热,时刻注意周围环境的温度变化;遇有温度非正常升高时,应及时停车查找原因,同时采用必要的降温措施。

(四)事故应急措施

1.灭火方法

爆炸品最有效的灭火方法是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的目的,而不能采用窒息法或隔离法。禁止使用砂土覆盖燃烧的爆炸物品,否则会导致由燃烧转化为爆炸。对有毒性的爆炸品,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如火未接触爆炸物,通常的做法是保持包装件湿润,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直接冲击堆垛,造成堆垛倒塌,或在尽可能远的地方用水喷射隔开火源,尽量利用现场的地形、地物掩蔽身体。如火触及爆炸物,则应迅速撤离该区域,在安全距离外监视,寻求指示。

2.撒漏处理

对爆炸物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并保持一定湿度,或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二、气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般储存于耐压容器中,在受热、撞击或剧烈震动的条件下容器的压力容易膨胀引起介质泄漏,甚至使容器破裂爆炸,从而导致燃烧、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其主要危险特性是爆炸性、毒害性、燃烧性和窒息性。因此,这类物质装运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运输前的准备与检查

1.运输驾驶、押运等操作人员应根据所装危险货物准备防护用品,必要时应戴好防毒面具。运输大型气瓶或罐式集装箱,在起重机下操作时必须带好安全帽。

2.运输氧气、液氯等氧化性较强的气体,装载前应对车厢进行彻底清扫,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殘留物,如车厢内应无油脂及含油脂的残留物,如油棉纱团等。车厢内禁乘人。

3.运输大型气瓶(如液氯、制冷剂等),车上必须配备防止钢瓶滚动的紧固装置如插桩、垫木、紧绳器等。夏季运输应检查并保证瓶体遮阳设施,瓶体冷水喷淋降温设施等安全有效,除另有限运规定外,当运输过程中瓶内气体可能高于40℃时,应对瓶体实施遮阳、冷水喷淋等措施。

4.罐车装卸作业时应按照指定位置停车,并熄灭发动机(需从发动机取力的车辆除外),拉好手制动。停车时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5.运输各种易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等)受压罐车,应检查管道接头、仪表、泄压阀等安全装置的情况良好,作业前,管道和管接头必须牢靠,并应排尽空气。并接通导出静电装置(安全地线)。

6.盛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所使用的钢瓶的缺陷是重要的安全隐患,因此,充装气体的钢瓶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出厂多年的钢瓶应按国家相关要求作定期检验,并留档案备查瓶内壁不得有裂纹、鼓疤等明显变形,壁厚应符合规定厚度,外表面检验应重点检查漆色、字样与所装气体相符;安全附件是否完整和完好无损;钢印标志是否齐全和清晰;是否超过检验期限;有无外观缺陷;瓶内有无剩余气体及剩余气体的压力大小;若是氧气瓶还要检查瓶体或瓶阀上是否沾有油脂。

7.装卸使用氧气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防爆炸气瓶一般承受的压力都比较高,如液氮钢瓶的压力高达220kg/cm2以上,液氧钢瓶的压力达150kg/cm2,这些钢瓶一旦受到高热强力震动和撞击等就可能发生爆炸,因此搬运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靠近火源和在日光下暴晒。

根据气体的化学特性,化学性质活泼的氧气和氯气能与许多物质发生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如液氧与有机物的混合物就是很好的炸药;纯氧(压缩氧)与油脂接触能引起油脂自燃;氯气与乙炔或氢混合物在日光下就能爆炸。因此不同气瓶不能随意混储混运。

(2)搬运氧气瓶时,工作服、防护手套和装卸工具不得粘有油污;搬运和保管易燃气体钢瓶时,严禁接触火种。放钢瓶的地点失火时,应将钢瓶尽快移出火场;若来不及搬移,可用大量水浇钢瓶降温。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

(3)防中毒。发现钢瓶漏气时,应迅速打开门窗通风透气,并立即拧紧漏气的阀门或将其移至安全场所。若是有毒气瓶漏气,拧紧阀门时要戴上防毒面具,并采取其他应急安全措施。

(4)防失误。使用气瓶时,不能将气体全部用光,须留下一定压力的余气;启用气瓶时要小心,不要碰撞瓶嘴,瓶帽不要丢失,搬运时要戴好瓶帽;开关气瓶时,应站在气阀接管的侧面,并用专用扳手;开减压器时,应先开总气阀1~2次,以吹掉潮气泥土,防止它们进入减压器内。

8.气瓶上应涂有规定的颜色标志,以便识别。几种常用的气瓶涂色规定见表6-1。

表6-1 气瓶涂漆颜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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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卸、储存作业安全要求

1.装卸有毒气体时,装卸人员应根据所装气体的性质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起重机下操作时还必须戴好安全帽。装卸人员严禁穿戴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工作鞋等。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属具严禁与油类接触,使用的装卸机械工具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搬运。以免引起燃烧和爆炸。库内搬运应用备有橡胶车轮的专用小车,并将装瓶槽木架固定在小车上。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罐车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

2.装卸前必须对经手的每一只钢瓶认真查看其钢印和标记的具体内容,对于报废的钢瓶,过了检验期而未检验的钢瓶或超过工作压力的在用钢瓶都必须及时剔除,另作处理,否则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3.装车时应检查气瓶开关是否关紧或漏气,旋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车下人员须等待车上人员将气瓶放妥后,才能继续往车上装瓶。在同一车厢内不准有二人以上同时单独往车上装瓶。除竖装的气瓶(如民用液化石油气瓶等)外,车上气瓶均应横向平放、装载平衡、妥善固定、防止滚动,气瓶阀门应朝向一致,堆放不宜过高,最上层气瓶不得超过车厢栏板高度。

4.装卸车时,不要把阀门对准人身体,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在气瓶落地地点要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必须逐个卸车,严禁溜放。气瓶移动时应竖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竖放气瓶必须稳妥后,手方可离瓶,防止瓶倒下。

5.装运大型气瓶时(净重在0.5t以上)或成组集装气瓶时,瓶与瓶、集装架与集装架之间需填牢木塞,集装架的瓶口应朝向行车方向的上方或左方,在车厢后栏板与气瓶空隙处必须有固定的支撑物,并用紧绳器紧固,严防气瓶滚动,重瓶不准多层装载。

6.多人合作装卸气瓶时,动作要协调,用力要得当;操作时,相互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准近距离同时操作。同时要注意保护好气瓶的安全阀,防止撞坏。装液氯车还须用插桩或用紧绳器紧固,防止行驶途中松动脱落和相互撞击。

7.液氯和液氨不能在同一车厢内配装,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应适当隔离。所有压缩气体与液化气体均不得和爆炸品、氧化剂、自燃物品、易燃物品配装;个别可以配装的,也必须作适当的隔离。乙炔可与氢气、氯化氢、硫酸等多种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因此乙炔不可与其他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配装、混存。

8.罐车到厂(站)后,应及时往贮罐卸液。固定式罐车不得兼作贮罐用。一般情况不得从罐车向钢瓶直接灌液,如临时确需从罐车直接灌瓶,现场必须符合安全防火灭火要求,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还应预先取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9.罐车卸液后,罐内应留有0.5kg/cm2以上的剩余压力。

10.凡出现下述情况,罐车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作妥善处理,例如: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情;检出液化气体泄漏;液压异常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11.由于各种使用后空瓶都留有一定的量的余气和余压,所以仍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在装卸、运输空瓶的过程中也应与相同货物一样按相关规定操作。

12.气瓶的堆放安全要求。存放时,气瓶应直立放置,最好靠放在特设的框架中周围以栏栅围护。气瓶外要套两个胶圈,以防倾倒时撞击钢瓶。零星使用钢瓶的地方若无木架时,亦可平放,但瓶口应朝向安全的一方。多个钢瓶重叠在一起堆放时,瓶口应朝向一方,不可交错,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气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5层。盛装有毒气体的钢瓶应单独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及灭火器材。

13.气瓶应储存在专用库房内,并按所充装的气体种类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环境温度不宜超过35℃。气瓶附近禁止堆放任何可燃、易燃物。气瓶仓库的最大存放量不超过3000瓶,仓库内要用耐火墙分为若干小间,每间限存易燃气瓶500个,或氧气瓶不燃气瓶1000个。

(三)运输安全要求

1.夏季运输除另有限运规定外,当罐内温度达到40℃时,还必须配备罐体遮阳或用冷水喷淋降温等设施,防止罐体暴晒。车上严禁吸烟,并应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如干粉或清水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2.运输易燃易爆气体应远离热源、火源,如锅炉房、厨房等明火场所。

3.运输气瓶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防止气瓶因惯性力作用冲击车厢栏板造成事故;车辆转弯时应减速以防止急转弯或车速过快时气瓶因离心力作用而被抛出车厢外尤其是市区运输没有二道防震橡胶圈的气瓶更应注意转弯时的车速。

4.运输低温液化气体的罐体及设备受损、真空度受到破坏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打开放空阀卸压,注意防止灼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驾驶人员应将车辆开到距火源较远的地方。

5.压缩气体遇燃烧、爆炸等险情时,应立即向气瓶大量浇水,使其冷却并及时移出危险区域。气瓶从火场上救出后,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另作处理,不可擅自继续运输。

(四)事故应急措施

1.灭火方法

①储存在较小钢瓶内的气体压力较高,受热或受火焰熏烤容易发生爆裂。运输中遇有火情应迅速扑救,并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应将未着火的气瓶迅速移到安全处;对已经着火的气瓶应在尽可能远的地方使用大量的雾状水喷洒在气瓶上,使其冷却降温;火势尚未扩大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灭火器等进行扑救;将未受损经冷却的容器移至安全地点。

②气体泄漏遇火源已形成稳定燃烧时,若无法堵漏时,应即对容器降温,并扑灭外围可燃物的火势,阻止火势蔓延。在能够控制降温和火势的情况下不可将泄漏处火焰扑灭,以防泄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遇火源会发生爆炸。

2.撒漏处理

运输中发现气瓶漏气时,特别是有毒气体,应迅速将气瓶移至安全处,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身防护,人站在上风处,将阀门旋紧。大部分有毒气体能溶解于水紧急情况时,可用浸过水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操作,若不能制止时,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同时还具有高流动性和扩散性。遇强酸、氧化剂接触反应强烈,能引起燃烧爆炸,并具有一定的麻醉性和毒性,长时间吸入可使人失去知觉。因此,装卸易燃液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运输前的准备与检查

1.大多数易燃液体的蒸气对人体健康具有危害性,因此,驾驶人员在作业前或作业中,应加强集装箱、封闭式车厢的排气通风,以使易燃蒸气能有效地扩散,特别是在夏季,高温诱发空气中有害蒸气浓度加大,更应加强通风。

2.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会发生燃烧爆炸,因此在运输作业现场必须严禁烟火,作业现场应划定警戒区,一般应半径30m内(罐车作业区要求半径50m)不得有热源或明火,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靠稳妥,熄灭发动机,拉好手制动,接好导出静电装置,夜间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式照明设备。

3.装卸运输人员不得随身携带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和电子设备,应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根据所装货物的包装情况(如化学试剂、油漆等小包装物品),备好遮盖、捆扎等防散失用具,检查随车灭火器是否完好,工、属具和车辆货厢内不得有与易燃液体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二)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准备,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特别是夏季及发生火警的情况下,空气中的有毒气体浓度加大,更应防止中毒,在使用罐车装运易燃液体时,无论是装罐或卸货,人必须站在上风处。

2.易燃液体受热后,常会发生容器膨胀“鼓桶”现象,不得继续装运。作业时应仔细检查包装(包括封口)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由发货单位调换包装或修理加固后,符合安全运输条件方可装车。

3.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轻装轻卸,防止货物撞击、重压、倒置,严禁摔掼;货物堆放时应使桶口、箱盖朝上,堆垛整齐、平稳,箱形货物堆垛时最上面一层必须骑缝放置,捆扎牢固。

4.易燃液体与大多数危险货物性质相互抵触,或者是消防方法不同。因此,无论在配装或储存、保管中,都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或分库存放措施,装车也应按配装表的规定进行作业(见表6-2),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不得任意拼装配载,尤其不能与氧化剂和强酸(如硝酸、硫酸等)物品同车装运。

5.易燃液体不能与氧化剂或强酸等货物同车装运,更不能与爆炸品、气体以及易自行燃烧物品拼车。能溶于水的或含水的或含水的易燃液体不得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同车装运。

6.装卸作业时要注意不同的材质罐车适用不同性质货物的规定和要求。

7.在易燃液体装卸、运输中应注意的问题:

(1)由于易燃液体具有流动性、挥发性和扩散性等性质,同时其蒸气除具有易燃气体的危险性外,它的特殊性在于一般比空气重,易滞留于低洼处,且贴地面顺风流向远处。如低处有人用火,则易造成事故。

6-2罐车运输液体货物的换装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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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内符号“∧”表示可以换装,表内无符号表示不可换装。

②不需经过清洗处理的货物,其换装必须待卸尽后进行。

(2)由于易燃液体比水轻且多不溶于水,它会随水的流动而扩大危险,并难以用水灭火。

(3)易燃液体的电阻率高,导电率低,易在流动中产生静电,其残留积聚的电荷在防静电措施不正确或不到位时,就会产生静电甚至放电火花,导至其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燃烧爆炸。因此在运输、灌注和计量时都特别需要注意。

8.燃油(易燃液体)装卸方法:

(1)在装卸作业时在燃油设备及输油系统周围要做到“三清”、“四无”、“五不漏”。

(2)在灌油前、放油后,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要检查罐车阀门和管盖是否关牢。查看接地线是否接牢,不得敞开盖行驶,严禁罐车顶部载物。

(3)汽车罐车进站卸油时,其他车辆不准进入,停止所有加油作业,并应有专人监护,避免行人靠近。最好采用密闭卸油,进行油气置换。

(4)在装卸油料时,要选择适当的鹤管和管接头,采取适当的装卸速度,以避免油与管道摩擦产生,积聚高电位静电,也要避免管接头与车壁撞击产生火花。

(5)卸油前要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止卸油时冒顶跑油。卸油时发动机应熄火雷雨天停止卸油。卸油时先夹好导静电线,再装好卸油胶管,当确认所卸油料与油罐存油相同时,方可慢慢开启阀门。

(6)卸油时应严格控制流速,在开始卸油和卸油结束之前,油的流速应控制在0.2~1m/s内,正常卸油时,流速不应超过3m/s。在卸油时,油管应伸至离罐底不大于300mm处,以防止进油时喷溅产生静电。

(7)卸油过程要做到不冒、不洒、不漏,各部件接口牢固,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卸油时不得离开现场,与加油站人员一道共同监视卸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8)卸油时要尽可能卸净,当加油站台雨棚人员确认罐内无油时方可关闭阀门,收好油管,盖严罐盖。

(9)测量油量时要在卸完油30min以后进行,测量时要求下尺轻缓,防止撞击以防测油尺与油面、油罐之间静电放电。

(三)运输安全要求

1.运输易燃液体,车上人员不准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及高温场所。装运易燃液体的罐车行驶时,导除静电装置应接地良好。

2.装运易燃液体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途中应经常检查车上货物的装载情况,如捆扎是否松动,包装件是否有渗漏,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夏季高温季节,当天气预报气温在30℃以上时,应按当地规定的作业时间运输若必须运输时,车上应有有效的遮阳设施,封闭式货厢应保持车厢通风良好。

4.车辆行驶前,应关好车门、锁牢。不准敞开车门行驶,严禁超载运输。装有重瓶的车辆在处于静态停车时,应将车厢顶部的天窗敞开锁好窗销。

5.为预防事故发生,运输易燃液体的车辆,应配备防爆电筒、防毒面罩、耐酸橡胶手套、小型铁锹等临时处置器材。

(四)事故应急措施

1.灭火方法

大部分易燃液体的密度小于水,且不溶于水,一旦发生火灾用水扑救时因水会沉在燃烧着的液体下面,并能形成喷溅、漂流而扩大火灾;同时,易燃液体燃烧时所产生的热量较大,而燃点又较低,很难使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因此,灭火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扑救。能使用水时,可用雾状水,如有可能可转移尚未着火的容器或用大量水保持其冷却。扑救毒害、腐蚀性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

2.撒漏处理

易燃液体一旦发生撒漏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行驶至行人稀少,与建筑物相距较远的地点,并采取监护隔离措施,防止围观人员吸烟或乱扔烟头;在保证不中毒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堵漏;同时,应及时以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更主要的是如果易燃液体浮在水面上,其火灾隐患就更大。

在销毁收集物时,应充分注意燃烧时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四、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在受热、摩擦、冲击或与氧化剂接触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能引起燃烧,其粉尘还具有爆炸性。易燃固体(燃点低于400℃)对受热、摩擦、撞击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并可能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自燃物品自燃点低(燃点低于200℃),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自行燃烧;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也能引起燃烧和爆炸。因此,装卸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也应有相应的要求。

(一)运输前的检查与准备

1.从事此类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的货厢、随车工、属具应打扫干净,保持干燥,不得沾水、酸类和氧化剂。运输作业现场要远离明火、高温场所,干燥无积水。作业现场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2.运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不具备防水防潮条件的车辆,不得运输。

3.押运人员、驾驶人员不得随身携带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4.对易升华(如精萘、樟脑等)或易挥发出易燃、有害及刺激性气体的货物,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中毒和燃烧爆炸。

(二)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的一般安全要求

(1)认真清扫车厢,检查装卸器械和工、属具等,严禁使用易产生火化的工具。作业现场要远离明火、高温,防止阳光直射或暴晒,应备有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2)作业人员不得随身携带火种,不得穿着带有铁钉的工作鞋进行作业。装卸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易燃物品,作业人员还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止货物接触皮肤造成中毒。

(3)装卸操作时要轻装轻卸,不得翻滚,防止撞击、摩擦、摔落。堆码要整齐、靠紧、平稳。桶口、箱口或有“向上”标记的一律应向上堆放,不得倒置。

(4)检查货物的包装,包装容器应密封,包装破损、物品撒漏的不得装车,尤其要注意包装是否有渗漏现象。如硝化棉要用水或酒精浸润,金属钠浸没在煤油中,黄磷浸没在水中,以同空气隔绝,保证货物的稳定。装运碳化钙(电石)时,应先了解包装内有无充填保护气体(氮气)。如未充填,在装卸前应侧身轻轻地拧开通气孔放气。如发现受潮的碳化钙桶身温度较高,铁桶发热时,更应先放气后作业。如果包装渗漏,稳定剂流失或挥发,就会引起燃烧。

(5)平时应随时检查库房内及垛间是否有异味,包装有无渗漏破损等。如黄磷接触空气会散发出蒜味及烟雾,桐油制品(油纸、油布)氧化后会散发出焦臭味等,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倒垛检查处理。

(6)注意防水防潮,在无防护设备和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允许在雨天作业高温季节装卸易燃、自燃物品应在早、晚或气温较低时进行。

(7)严禁氧化剂、强酸、强碱、爆炸性物品同车装运。

2.易燃固体的装运要求

(1)易燃固体应储存在阻燃材料建成的仓库内,仓库应阴凉通风、干燥、隔热,并要与酸类、氧化剂等隔开存放。铝粉、镁粉等是不能用水灭火的易燃固体,要单独存放。

(2)在搬运中要轻搬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特别是硝基化合物,对撞击敏感,遇高热、酸易分解、爆炸,搬运时应轻装轻卸;装运时不得与酸性腐蚀品及有毒或易燃脂类危险品混装。

(3)易燃固体宜包装在金属密封容器中,少量的也可装放玻璃瓶中。开启包装物时要用不发火的金属材料(如铜等)制的工具。

3.易于自燃的物质的装运要求

(1)装运自燃物品须防止日光暴晒,不得与爆炸物品、氧化剂、腐蚀性物品和易燃物品等配装混运。包装容器应密封。

(2)搬运装卸堆垛时要轻搬轻放,切不可重摔撞击,对需用水、煤油、石蜡、惰性气体或其他稳定剂进行防护的包装件,容器受撞击、震动、摔碰、倒置易造成稳定剂流失造成事故。对桶装物品不应在地面上滚动,以免损坏包装或因摩擦而发热,引起自燃。

4.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装运安全要求

(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不得与酸类、氧化剂及含水的液体货物混装,不宜在潮湿的环境下装卸。

(2)装卸钢桶金属包装的碳化钙时,应确认包装内有填充保护气体。如未填充的在装卸前应侧身轻轻地拧开桶气口放气,防止冲击伤人,电石桶不得倒置。

(三)运输安全要求

1.行车时,要注意防止外来明火飞到货物中,要避开明火高温场所。尽可能保持阴凉,避开热辐射,包括阳光直射,防止受潮,通风良好。

2.行车中要定时停车检查所装货物的堆码、捆扎和包装情况,尤其是要防止包装渗漏等隐患。

(四)事故应急措施

1.易燃固体的燃烧特点

(1)不同的固体物质有不同的燃烧特点。各种金属粉,如镁粉、铝粉、锰粉的燃烧是发生在固体表面与空气接触的部分,不产生气体和火焰,而只发生灼热的光,其温度可达千度以上。扑灭金属粉着火时不能用水,因为在高温下金属粉与水生成氢气,氢气又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同时,水柱喷溅使金属粉飞扬,能与空气混合而发生燃烧爆炸。

(2)萘及其衍生物,三硫化磷、二氯苯、松香等低熔点固体受热易熔化,其燃烧特点类似于液体的燃烧,其燃烧过程是受热熔化→蒸发汽化→分解氧化→起火燃烧。其中萘及其衍生物受热后易于升华,即由固体直接变成气体,故更容易燃烧,燃烧时光弱而烟多,其产物还有一定毒性。

(3)硝基化合物、硝化纤维素及其制品等,易燃固体由于本身含有硝基、亚硝基硝酰基、重氮基等不稳定的基团,受热易分解,因而它们不仅易燃烧,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会爆炸燃烧,爆炸的产物中含有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

(4)化学纤维、合成树脂、合成塑料等高分子化合物的燃烧过程比较复杂,有的易燃或缓燃,有的难燃或不燃,有的是熔融式燃烧,有的是分解式燃烧。在燃烧中会发生变形软化和溅滴。而许多纤维和塑料的燃烧会放出较大的烟雾的刺激性、毒害性或腐蚀性气体

(5)不少易燃固体还是还原剂,能与强氧化剂接触发生燃烧和爆炸。如硫、磷与过氧化钠或氯酸钾接触,则会立即燃烧爆炸;萘及其衍生物等,与浓硝酸等强酸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

2.灭火方法

(1)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相对其他危险化学品扑救更容易。

①粉状物品,遇水反应的易燃固体。如闪光粉、铝粉、钛粉等,不可用水灭火。因为闪光粉是镁粉和氯酸钾的混合物,化学性质很活泼,能与水产生剧烈的反应,生成氢气能燃烧,被水冲散到空气中的闪光粉或铝粉末,再遇明火还有爆炸的危险。此类物品可用干砂、干粉等灭火剂进行扑救。

②有爆炸危险的易燃固体(如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压盖。

③遇水或酸产生剧毒气体的易燃固体,严禁用酸、碱泡沫灭火器,如磷的化合物硝基化合物、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烧时会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扑救时须注意带好防毒面具。

④火场中抢救出来的赤磷要谨慎处理,因为赤磷在高温下会转化为黄磷变成自燃物品,同时在扑救时,赤磷被水淋过后也会慢慢引起自燃。

(2)易于自燃的物质

①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一般可用干粉、砂土(干燥时有爆炸危险的易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等灭火。与水能发生反应的物品,如三乙基铝、铝铁溶剂等禁用水扑救。

②对黄磷火灾现场须谨慎处理,扑救时应用低压水或雾状水,黄磷被水扑灭后只是暂时熄灭,残留黄磷待水分挥发后又会自燃,所以现场应有专人密切注意,同时要注意黄磷燃烧时会产生剧毒的五氧化二磷等气体,扑救时应穿戴防护服和防毒面具。

(3)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①本类物品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将邻近未燃物质从火场撤离或与燃烧物进行有效的隔离。灭火时不能用水,只能用干砂、水泥、干粉扑救。灭火时绝不能用水扑救的还有:活泼金属及其他与水接触放出氢气的;遇水产生碳氢化合物(气体)的;遇水产生有毒或腐蚀性气体的;相对密度小于水的;过氧化物等易放出助燃气体的;酸类等遇水产生高温物质的。

②遇水反应产生易燃或有毒气体的,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③与酸或氧化剂等反应物质,禁用酸、碱灭火剂和泡沫灭火器扑救。

④活泼金属禁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⑤碳化物、磷化物遇水反应能产生剧毒、腐蚀性气体,灭火扑救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隔离式呼吸器。

3.撒漏处理

本类货物撒漏时,可以收集起来另行包装。收集的残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抛弃,可作深埋处理。黄磷着火后的熔融液体流淌时应用泥土、砂袋筑堤拦截并用雾状水冷却对磷块和冷却后已固化的黄磷,应即时用钳子钳入储水容器中,或用砂、土掩盖,但应做好标记,事后再集中到储水容器中。对与水反应的撒漏物处理时不能用水,但清扫后的现场可以大量水冲洗。

对注有稳定剂的物品,残留物收集后应重新包装,也应注入相应的稳定剂。

五、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在不同条件下,遇酸、碱,受热受潮或接触有机物、还原剂即能分解放出氧,发生氧化反应,引起燃烧。有的氧化剂还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有机过氧化物更具有易燃甚至爆炸的危险性,运输时需加放适量的抑制剂或稳定剂,有的在环境温度下会自行加速分解,因而必须控温运输。

(一)运输前的准备与检查

1.运输前应认真检查车厢(包括苫布、随车工具等)并打扫干净,不得有任何酸类及煤屑、砂糖、面粉、金属粉、油脂、硫磺、磷、洗涤剂、润滑剂等松软、粉状的可燃物的残留物,以免引起化学反应而燃烧,甚至爆炸。

2.性质不稳定或者在运输中能引起剧烈反应的危险货物,应加入稳定剂;对于在常温下会分解的货物应控制温度。

3.有机过氧化物的运输应选用控温式车厢,若货厢为铁质底板,需要铺有防护衬垫货厢应隔热、防雨、保持干燥。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具有熟练操作制冷系统的能力。

4.运输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还应检查车辆控温装置、制冷系统的运行状态,保持运转正常。配备备用的制冷系统或备用部件。

5.带好苫布、绳索等必须的防护用品和工具设备。

(二)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本类物品应远离火种、热源,对光敏感的物品要有遮阳、避光设施,避免包装件阳光直晒、淋雨、受潮。夜间应使用防爆灯具。

2.在操作中,不能穿着有铁钉的鞋子,不能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切记摩擦、撞击、震动、摔碰、拖拉、翻滚、倒置,必须轻装轻卸,捆扎牢固,每层之间衬垫妥善防止移动、摩擦,并严防受潮。

3.发现包装损漏,必须调换或加固包装才能装车,不能自行将破损包装换好包装不得将撒漏物装入原包装内,必须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碾压撒漏物,绝对禁止使用金属和可燃物(纸、木等)处理撒漏物。

4.如货物外包装为金属容器,装车时应单层摆放,需多层装载时,应采用性质上与所运物质相容且不燃材料作衬垫,使用非易燃的加固和防护材料。

5.氧化性物质对其他货物的敏感性强,因此严禁与酸类物质混装,即使同属氧化剂由于氧化性强弱不同、也能发生反应,配装后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也不宜同车装运。

6.漂白粉及无机氧化剂中的亚硝酸盐、亚氯酸盐、次亚氯酸盐不得与其他氧化剂配装。

7.过氧化物的包装件装载时,露出车栏板部分不得超过包装件高度的1/3。

(三)运输安全要求

1.氧化性物质不能和易燃物质混装运输,尤其不能与酸、碱、硫磺及粉尘状可燃物、油脂类货物配装。严禁与其他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机物同车装运。

2.有机过氧化物运输严禁混有杂物,特别是酸类、重金属氧化物,胺类等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必须放入稳定剂后方可运输。

3.根据所装货物的特性和道路情况,严格控制车速,防止货物剧烈震动、摩擦。

4.在运输中应远离热源、严禁受潮、淋雨、避免是光直晒,保持通风。临时停靠或途中住宿过夜车辆应有专人看管。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在运输途中应定时检查制冷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出。

5.有机过氧化物的混合物按最高危险有机过氧化物的规定条件运输,并明确自行加速分解温度(SADT),必要时好控制温度。

6.运输过程中,温度超过控制温度,必须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温度超过应急温度必须启动有关应急程序。

7.对不要求控制温度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在环境温度超过55℃时,也必须进行温度控制。

(四)事故应急措施

1.灭火方法

(1)发生火灾时,对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酸及其衍生物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些氧化剂和水作用可以生成氧气,能帮助燃烧扩大火势,只能用砂土干粉、水泥、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由于泡沫灭火器中的药剂是水溶液故禁止使用。

(2)其余大多数氧化剂都可以用水扑救。对粉状物品应用雾状水扑救。

(3)根据所运物品情况,在扑救时,要配备适当的防毒面具,以防中毒。在没有防毒面具的情况下,可将一般口罩用5%的小苏打水浸泡后使用,但其有效时间短,必须随时更换。

2.撒漏处理

在装卸过程或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或操作不当,有部分氧化剂撒漏,应轻轻扫起另行包装。这些从地上扫起的氧化剂应另行包装,因接触过空气或混有可燃物等杂质为防止发生化学反应,不得同车发运,须留在撒漏处的适当地方,另行处理;若要入库堆存也必须观察后,方可入库另存。

六、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品

当人们把本类物品通过误服、吸入或经皮肤黏膜接触进入肌体后,积累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机体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物理变化,扰乱和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其中有机毒性物质具有可燃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会燃烧、爆炸,同时放出有毒气体。因此,装运此类货物应具备下列要求。

(一)运输前的准备和检查

1.除有特殊包装要求的剧毒品采用化工物品专用罐车运输外,毒性物质应采用厢式货车运输。

2.根据所装运货物的毒性、状态及包装情况应携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毒面具和口罩),防散失、防雨、捆扎等工、属具。

3.进入作业现场对刚开启的仓库、集装箱、封闭式车厢要先通风排气,驱除积聚的有毒气体,以免造成作业人员中毒。

5.在装卸运输作业现场,人尽量站立在上风处,不能在低洼处久留,不能在货物上坐卧、休息,作业过程中不能进食、吸烟、饮水。工作前后禁饮酒。

6.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有托运人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7.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志牌应当标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

(二)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准备工作

(1)装卸人员除注意上述要求外,在进行装车作业前还应认真检查包件,发现破损、渗漏件,不得装运。

(2)认真检查盛装感染性物品的每个包件外表的警示标识,核对医疗废物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必要说明。标签、封口不符合要求的,拒绝装运。

(3)道路运输医疗废物车辆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标识,须达到防渗漏、防遗撒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2.装卸操作要求

(1)毒性物质

①作业人员应根据不同的货物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好相应的防护服装、手套、防毒面具、口罩、面具和护目镜等。严禁赤脚、穿背心短裤,皮肤破伤者不能装卸毒性物质。装卸作业人员不能在毒性物质上坐卧、休息,不能用衣袖擦汗;如皮肤受到沾污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作业结束后要换下防护服,洗手、洗脸后才能进食饮水吸烟;工作前后禁饮酒。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后必须集中清洗,不能穿戴回家。

②认真检查货物包装,尤其是包装外表,应无残留物,特别是剧毒、粉状的货物发现包装破损、渗漏,应拒绝装运。

③装卸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尽量站立在上风处,不能在低洼处久留,搬动货物应做到轻拿轻放,尤其是对易碎包装件和纸质包装件不能摔碰,避免损坏包装使毒物洒漏造成危害。

④堆码时,要注意注意包装件上的图示标志,不能倒置,堆码要靠紧堆齐,桶口箱口向上。袋口应朝上或朝里。小件易失落货物(尤其是剧毒氰化物,砷化物、氰酸脂类),装车后必须用苫布盖严,并捆扎牢固。

⑤对刺激性较强的和散发异味的毒性物质,装卸人员应采取轮班作业。在夏季高温时期,尽量安排在早晚气温较低时作业。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大雪、冰冻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⑥无机毒性物质不得与酸性腐蚀品配装,不得与易感染性物品配装。有机毒性物质不得与爆炸品、助燃气体、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等酸性腐蚀物品配装。

⑦毒性物质严禁与食物、药物及生活用品等同车拼装。装运后的车辆及工、属具要严格清洗消毒,未经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检验批准,不得装运食用、药用、生活等用品及活的动物。

⑧忌水的毒性物质(如磷化铝、磷化锌等)应防止受潮。

(2)感染性物品

①根据不同的医疗废物分类,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服装、手套防毒面具、口罩和护目镜等。

②作业人员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三)运输安全要求

1.要平稳驾车,仔细观察定时(每2h)停车检查一次包装件的捆扎情况,谨防捆扎松动、货物丢失、包装损坏。装运有机毒性物质,行车中应避开高温、明火场所。

2.行车中要防止毒性物质丢失,货物丢失,落到不了解其性能的群众或犯罪分子手中,有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因此,发生丢失而又不能找回时,必须立即向货物丢失的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3.装运过毒性物质的车辆未清洗、消毒前,严禁装运食品和鲜活动物。

4.感染性物品的运输,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运送至指定地点。

5.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6.运输过程中,车厢内温度应控制在所运送医疗废物要求的温度范围之内。

7.装运过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集中进行消毒和清洁。

(四)事故应急措施

1.作业人员防护

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在装运毒性物质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与毒性物质的接触时间,现场监护人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关注,发现头晕、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昏迷等现象,要立即移送到新鲜空气处,脱去污染的衣物,服用1%的大苏打的水溶液,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2.灭火方法

根据各种不同的毒性物质的特性,发生火灾时应注意:

(1)无机毒性物质中的硒化合物、磷化物、氮化镁、氟化氢钠氯化硫、二氯化硫等,因其氟、氯、硫、硒、磷等都是性质活泼的非金属,遇水后能和水中的氢反应生成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气体。因此,这类物品起火后,不能用水扑救,而要用砂土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2)毒性物质中的氰化物、遇酸性物质能生成剧毒气体氢化氰。这类物质发生火灾后,不能用酸碱灭火器扑救,可以用水(尽量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及砂土扑救。

(3)大部分毒性物质在着火、受热或与水、酸接触时,能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及烟雾,灭火人员必须根据毒性物质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在扑救火灾时,尽可能站在上方向,并戴好防毒面具等。

3.撒漏处理

对毒性物质的撒漏物应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固体货物通常是扫集后装入其他容器中交货主单位处理;液体货物应以砂土、锯末等松软物浸润、吸附后扫集,盛入容器中交付货主单位处理;对毒性物质中的撒漏物不能任意乱丢或排放,以免扩大污染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被毒性物质污染过的场地、车辆或防护用品的洗刷消毒应:

(1)氰化物污染物。氰化物如氰化钠、氰化钾污染,可将硫酸钠水溶液撒在污染处,因硫酸钠与氰化物可以生成低毒的硫氰酸盐,从而消除氰化物的毒性,然后先用热水冲洗,后用冷水冲洗。也可用硫酸亚铁、高锰酸钾或次氯酸钠等来处理。

(2)有机磷农药污染物。有机磷农药如1605、苯硫磷、敌死通、1059等撒漏时首先用生石灰将撒漏物吸干,然后用碱水浸湿污染处,再用冷水冲洗即可。但是应注意敌百虫也是有机磷农药,不能用碱水洗刷。因为它在碱水中分解很快,大部分变成毒性比它大数倍,且易挥发的敌敌畏,所以敌百虫撒漏后,只能用大量水来洗刷。

(3)硫酸二甲酯污染物。硫酸二甲脂为酸性毒品,在冷水中缓慢分解,分解速度随温度上升而加快,撒漏后先将氨水洒在污染处起中和作用,也可用漂白粉加上5倍的水浸湿污染处,再用碱水浸湿,最后用热水和冷水各冲洗一次。

(4)芳香族氨基或硝基化合物污染物。芳香族氨基或硝基化合物如苯氨、硝基苯等,可将稀盐酸溶液浸湿污染处,再用水冲洗。

(5)砷化物污染物。砷化物如砷、三氧化二砷等,因砷在空气中其表面很快被氧化成三氧化二砷而微溶于水,生成砷酸、亚砷酸。亚砷酸能溶于碱,生成亚砷酸盐,而亚砷酸盐溶于水,可用氢氧化铁解毒,最后用水冲洗。

(6)有机氯粉剂或乳剂农药污染物。有机氯农药在一般情况下不溶于水,而在碱溶液中极易分解放出氯化氢,生成三氧化苯。所以在撒漏后,可将撒漏物收集起来,再用清水冲洗,后用热水冲洗,无热水时可以撒上碱后用水冲洗。

七、放射性物品

本类货物以多种物理形态存在。能自发地不断地放出人体感觉不到的各种射线,不同的射线具有不同的穿透力能杀伤细胞,破坏人体组织,长时间或大剂量受到照射,会引起伤残甚至死亡。其中有的物品还具有易燃、毒害、腐蚀等性质。因此,装运本类货物有严格的要求。

(一)运输前的检查与准备

1.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辐射防护的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从业期间必须接受定期培训和身体检查。

2.运输作业时应穿戴防辐射的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可坐在货包上,尽量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货包,作业时严禁吸烟、进食饮水。作业完毕要淋浴换衣、洗净手脸。

3.放射性物品在车厢中应摆放平稳、牢靠,防止行车中倒塌、倾斜、撞击、移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可裂变物质的货物在车厢里不得堆码,摆放时要尽量做到减少周围的剂量率,将运输指数大的货包放在中间,运输指数小的货包放在四周,这样剂量小的货包也能起到一定的辐射屏蔽作用,可减少周围的剂量率。

4.一辆运输车上同时装载的放射性货物的运输指数之和不得大于50;装有运输指数50的放射性货物的车辆前后左右6m范围内,不得有其他放射性物品。

(二)装卸安全要求

1.装运前发现包装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拒绝装运。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应严格实行专人专车装运,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运输。装载放射性物品的车厢不准载人,工作人员应有专用防护设备。

2.为减少与人体的接触,能用机械操作的应尽可能使用专用机械和专用工具;装卸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尽量减少操作程序或接触货包的时间,每人每天允许作业时间应控制在根据货物运输指数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见表6-3)。

表6-3 装卸放射性货物每人每天允许作业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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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表示作业时间不限制

3.装卸过程中必须保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摆放平稳、牢靠,严防撞击跌落,不准翻滚、倒置。货包应捆绑加固,防止在运行中倒塌、倾斜、撞击、移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可裂变物质的货物在车厢里不得堆码。摆放时,要尽量做到减少周围的剂量率。

4.装卸过程中要严禁吸烟饮水进食。作业完毕后,要淋浴换衣,洗净手脸。特别是放射性矿石矿砂,包装外表易污染,作业后要检查身上确无放射性矿砂沾污才能进食穿过的工作服和手套等均应单独清洗消毒。

5.放射性货物不得与其他危险物品混装配载,与普通货物配装时应按表6-4条件隔离。

表6-4 放射性货物与普通货物的隔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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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输安全要求

1.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经当地核查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盖章注明的“放射性物质货包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按指定的路线、指定时间进行运输。尽可能减少在途时间。在运输过程中,货包必须摆放牢固、稳妥。

2.为控制辐射照射,放射性货物在运输中,除Ⅰ级(白色)货包外,应与生活设施、工作区以及旅客或公众聚集场所保持一定隔离。运输人员所受的照射剂量每年不得超过5×10-3Sv(500mrem)。同时,放射性物品还应与未感光的胶片隔离,不得和其他危险货物同车装运。

3.装运Ⅱ级(黄色)、Ⅲ级(黄色)标志货包的运输车辆,除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搬运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人员坐位处的辐射水平,一般不得超过2mrem/h在运输过程中因故临时停车,对运输指数大于0.3的放射性货包应划出警戒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进行辐射防护。

货物与人员之间没有屏蔽层的安全距离,见表6-5。

表6-5 人员与放射性货包间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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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应急措施

1.灭火方法

发生火灾时,可用雾状水扑救,注意不要使水流散面积过大而造成大面积污染。消防人员须穿着防护用具,尽可能采取防辐射措施,并站在上风处。

2.撒漏处理

放射性物品的撒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区别较大,应针对不同的撒漏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1)剂量率较小的放射性物品外层辅助性包装损坏时,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调换相同的外包装。调换外包装后的运输指数不得大于原来的运输指数。或者按新包装修改相应的运输文件和运输标志。

(2)放射性矿石、矿砂撒漏时,应将撒漏物收集,并调换破损的包装。

(3)如果放射性物品的内包装受到破坏,放射性物质扩散到外面,或者外层包装受到严重破坏时,运输人员不得擅自处理,而应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事故,并在事故地点划出适当的安全区,设置警戒线,悬挂警告牌。

在划定安全区的同时,要用适当的材料进行屏蔽。对于粉末状的物品,应很快地将其覆盖,以防粉尘飞扬而扩大污染区域。铁板、铝片、铅片、有机玻璃、混凝土、岩石、土壤、砖、石蜡等都可作为屏蔽材料。

八、腐蚀性物质

由于本类货物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非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其散发的粉尘、烟雾、蒸气能强烈刺激眼睛和呼吸道,吸入后能引起中毒。其中,无机酸性腐蚀品大多数具有强氧化性,接触可燃物会引起燃烧甚至爆炸,同时散发出有毒气体,有机腐蚀品的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装运本类货物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运输前的检查与准备

1.根据危险货物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应急处理器材。

2.装运前应认真检查货物包装和容器封口情况,严禁运输无外包装的任何易碎容器。

3.作业时应站立在上风处,防止有毒烟雾、气体对人体造成伤害;罐装后,应将进料口紧密封严,防止车辆在行车中晃动,造成腐蚀品从盖口溅出,伤及周围人员及车辆。

(二)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准备工作

(1)装卸作业前应穿戴耐腐蚀的防护用品,对易散发有毒蒸气或烟雾的,应备有防毒面具。装卸前应仔细检查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要严防渗漏,特别是要防止外包装破烂脱底。严禁破损包装件装运;卸货时,对破损包装应谨慎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2)装货前,要打扫车厢。卸货入库前,要打扫仓库。堆货地点不得残留氧化剂、易燃物品以及稻草、油脂、木屑等有机物。装卸腐蚀品的工具,不得沾有氧化剂或易燃物品

(3)任何易碎的容器,如无外包装,严禁装运。

(4)装卸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装卸强酸性腐蚀品应使用防酸橡皮或塑料围裙、手套、高统靴、护目镜或面具等防护用品,严防腐蚀品接触皮肤。通常防酸防护服采用毛质的或丝质的纺织品,防碱防护服采用棉质的纺织品。

2.装卸操作

(1)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撞击、跌落,禁止肩扛、背负、揽抱、钩拖腐蚀品酸坛外包装要用绳索套底搬动,以防酸坛摔落发生事故。

(2)堆装时应注意指示标记,桶口、瓶口、箱盖朝上,不得横放倒置,堆码要整齐、靠紧、牢固;没有封盖的外包装不得堆码。

(3)装卸现场应根据货物特性,备有清水或苏打水(对酸能起中和反应),或稀醋酸(对碱性物能起中和反应),以备急救之需。

3.腐蚀品的配装

(1)酸与碱会发生中和反应,不仅会损坏货物,改变其特性,还可能因剧烈的中和反应而发生爆炸。因此,同是腐蚀品、酸性腐蚀品与碱性腐蚀品不能配装。

(2)无机酸性腐蚀品通常有氧化性,有机酸性腐蚀品则可燃烧;因此,同是酸性腐蚀品,无机酸性腐蚀品和有机酸性腐蚀品不能配装;同样,无机酸性腐蚀品不得与可燃物品配装;有机腐蚀品不论是酸性还是碱性的,都不得与氧化剂配装。

(3)硫酸虽然也是一种强氧化剂,但它仍不得与氧化剂配装。

(4)腐蚀品不得与普通货物配装,以免对普通货物造成损坏。

(三)运输安全要求

1.装载有易碎容器包装的腐蚀品时,驾驶人员要平稳驾驶,密切注意路面情况,如上下桥、过土坑、过铁路道口等情况。在路面条件差、颠簸震动大而不能确保易碎容器完好时,应缓慢通行。

2.运输途中应每过一定时间停车检查车上货物情况,发现包装破损要及时处理,防止漏出物损坏其他包装,酿成重大事故。

(四)事故应急措施

1.灭火方法

腐蚀品的灭火方法可概括为:大量用水、谨慎用水。无机腐蚀品发生着火或有机腐蚀品直接燃烧时,除对具有与水反应特性的物品外,可用大量水来扑救。即使有些腐蚀品也会与水发生反应,当这些物品量较少时,大量用水迅速扑救可以抑制其热反应,因此,这时也可大量用水扑救。但使用水时应谨慎,宜采用雾状水,不可用高压水柱直接喷射物品,尤其是酸液,以免飞溅的水珠带上腐蚀品灼伤灭火人员;同时要控制水的流向,以免带腐蚀性的水流破坏环境。

(1)许多腐蚀品燃烧时,会产生有毒气体和烟雾,用水扑救时,产生的蒸气也可能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扑救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且人应站在上风处。

(2)与水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大量腐蚀品发生火灾时,用大量的水若不能抑制,液体腐蚀品应用干砂、干土覆盖或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2.撒漏处理

(1)腐蚀品撒漏:液体腐蚀品应用干砂、干土覆盖吸收,扫干净后,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而用干砂、干土不足以吸收时,可视货物的酸碱性质,分别用稀碱或稀酸中和。中和时要防止发生剧烈反应。用水洗刷撒漏现场时,不能用水直接喷射,只能缓慢地浇洗或用雾状水喷淋,以防止水珠飞溅伤人。

(2)溴污染:溴为棕红色发烟液体。沸点为55.8℃,遇水极易挥发,蒸气有毒。污染时污染处撒上硫代硫酸钠溶液,使溴生成溴化钠,最后可用大量水冲洗。在污染处理过程中,要注意防火,因溴与有机物混合,可能引起燃烧。

3.人员保护

(1)事故扑救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对易散发腐蚀性蒸气,或有毒气体的货物必须使用防毒面具。扑救人员应站在上风处。

(2)如果有人被腐蚀物品灼伤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以稀释酸、碱性,必要时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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