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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的管理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进驻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相关管理部门集中办公,要公布各自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既能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实施有力监督,也方便当事人办事,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监察机关应当进驻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施监督。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一项重要原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服务性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须配合进场各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应的工程交易活动管理和服务工作。

项目3 建筑市场的管理

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设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占主导地位。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作为业主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又较薄弱,往往导致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此外,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主要由建设单位所隶属的专业部门管理,因而容易产生行业垄断、交易透明度差,而且难以监督的弊病。针对以上情况,近年来在国内出现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这种我国所特有的建设市场管理方式。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所有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信息发布、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等活动均应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与作用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服务性机构,不是政府管理部门,也不是政府授权的监督机构,本身并不具备管理职能。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机构,其设立须得到政府或政府授权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随意成立。它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为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招投标制度服务,只可经批准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按照我国有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报建、发布招标信息、授予信息、授予合同、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交易行为不能在场外发生,招标投标活动都需在场内进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应该说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设立,对建立国有投资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以及将建筑市场纳入法制管理轨道,都有重要作用,是符合我国特点的一种好形式。

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具有以下三大功能。

1.集中办公功能

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能部门进驻中心,按照各自的制度和程序,集中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进行管理。受理申报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报建、招标登记、承包商资质审查、合同登记、质量报监、施工许可证发放等。进驻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相关管理部门集中办公,要公布各自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既能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实施有力监督,也方便当事人办事,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集中办公方式决定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只能集中设立,而不能像其他商品市场那样随意设立。

2.信息服务功能

信息服务功能包括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工程信息、法律法规、造价信息、建材价格、承包商信息、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士信息等。在设施上配置有大型电子墙、计算机网络工作站,为承发包交易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一般要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和建筑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租赁费、工程咨询费及各类工程指导价等。指导业主、承包商、咨询单位进行投资控制和投标报价。还应配备计算机网络工作站,为承发包交易提供应有的信息服务。

3.场所服务功能

建设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相关管理规定,中心要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办理有关手续和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场所,还应设有信息发布厅、开标室、洽谈室、会议室和有关设施,以满足业主、承包商、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交易的需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须为工程承发包交易双方,包括建设工程的招标、评标、定标、合同谈判等,提供设施和场所服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提供相关设施满足业主和承包商、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的交易需要。同时,要为政府有关部门进驻集中办公、办理有关手续和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场所服务。

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必须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才能设立,而且每个城市一般只能设立一个中心,特大城市可增设若干个分中心,但三项基本功能必须健全。

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行原则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能有良好的运行秩序,充分发挥其市场功能,必须坚持市场运行的以下基本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

有形建筑市场必须充分掌握政策法规、工程发包、承包商和咨询单位的资源、造价指数、招标规则、评标标准、专家评委库等各项信息,并保证市场各主体都能及时获得所需要的信息资料。

2.依法管理原则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监察机关应当进驻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施监督。

3.公平竞争原则

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一项重要原则。进驻的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招标、投标单位的行为,防止行业、部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不得侵犯交易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

4.属地进入原则

按照我国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交易实行属地进入。每个城市原则上只能建立一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特大城市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区域性分中心,在业务上受中心领导。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铁路、公路、水利等工程,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公告由项目法人组织招标、投标。

5.办事公正原则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服务性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须配合进场各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应的工程交易活动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发现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理。

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作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项目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后,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运作。

(1)拟建工程得到计划管理部门立项(或计划)批准后,到中心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工程筹建情况、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等。

(2)报建工程由招标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确认招标方式。

(3)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投标程序。

(4)自中标之日起30日内,发包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6)统一交纳有关工程前期费用。

(7)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按建设部第71号令规定,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应质量、技术、安全措施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复习思考题

1.政府对建筑市场如何进行管理?

2.建筑市场的主体有哪些?

3.施工企业(承包商)的资质等级有哪些?各可承包哪些方面的业务?

4.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有哪些?

5.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作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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