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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方法和理念

时间:2023-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些方法对后来的美国历史遗产保护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布朗住宅是埃伯顿首次主持的修复工程,这一项目成为美国历史建筑修复的经典。埃伯顿认为应当在修复中留下尽可能多的信息。自埃伯顿到今天的近一个世纪中,这些手段依然是建筑遗产保护的基本方法。

2.7.2 修复方法和理念

埃伯顿注重建筑遗产保护中的原真性(Authenticity)。既不像一些爱国团体从纪念性出发对建筑的主观改动,也不同于一些建筑师完全从历史风格和美观效果角度对建筑的修复,埃伯顿的保护哲学和修复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受拉斯金和莫里斯的影响。埃伯顿对原真性的理解是历史遗产的确凿性、原创性以及所传达信息的准确性。这种观念在此之前的美国建筑遗产保护中是看不到的,已经很接近《威尼斯宪章》中的现代保护理念。埃伯顿拒绝对纪念性的过度追求和对客体的主观修饰,受当时美国的实证主义史学影响,他坚持保护过程中最严格的历史调查考证,力图使得对建筑现状所做的任何改变都有所依据;除关注建筑的实体价值外,埃伯顿同时也关注其“档案价值”,对保护过程进行严格地记录测绘。他认为当前的保护原则可能在将来会有所改变,然而今天对建筑所做的某些改动或许永远难以恢复,因此应当将建筑历史上的改变作为视觉记录保留下来。同时,为了不传递错误信息,他注重新旧材料的区分。这些观点无疑使埃伯顿站在了时代的前列,他对建筑本体价值的追求使得他能够以研究的态度对待保护对象,进行大量调查工作,同时他又以一种开放式的历史观点来看待建筑,确保档案性的记录。这些方法对后来的美国历史遗产保护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于这些工作都建立在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专业人员的依赖,使得保护建筑师的工作更加具体和专门化,并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专业。

豪斯默在《历史的呈现,威廉斯堡之前的美国历史保护运动》一书中,曾提到了埃伯顿在马萨诸塞沃特敦的亚布拉罕·布朗住宅(Abraham Brown House)的修复工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埃伯顿的一些修复理念。

布朗住宅是一座17世纪的殖民地风格的建筑。从1919年夏季开始,埃伯顿就每天在沃特敦监督工程的进展。他与几乎所有认识的建筑师通信,了解17世纪新英格兰的建筑风格。对于当时从事历史建筑修复的建筑师来说,更注重修复后整体的美学效果和历史氛围,对于原真性并无过多苛求。一位纽约的建筑师莫瑞·科思(Murray Corse)在给埃伯顿的信中这样写道:

听说钱德勒(Chandler)先生要去帮助您,这真是一个好消息。他毫无疑问是这里的考古学家中最出色的。因为他不仅有学识和经验,还有考古学家中少见的建筑技巧和对艺术的理解。这也正是许多修复工程所缺少的,尽管他们确实很严格地追求真实。毕竟,对于过去的气氛和感觉的把握是很重要的,历史是风雅的,所以需要艺术家来参与工作。如果我们只是简单而干涩地再造———正像德国人所做的那样———结果是了无生气的。人们会想:这些老旧的东西看上去真难看,为什么要花钱去维护他们?[82]

对于埃伯顿而言,历史建筑修复应当保留材料的原初状态,忠实地传递历史信息,而并不在于它们是否吸引眼球,埃伯顿在建筑美感的追求上采取了克制的态度。在给莫瑞·科思的回信中,他说自己是整个工程的负责人,伊斯汉姆(Isham)和钱德勒可以在任何时间来访,讨论工程中出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埃伯顿没有任何意图去归纳历史,而是让建筑去讲述自身的故事。他提到自己仔细观察那些从建筑上拿下来的构件,检查椽子以推断原屋顶下是否垫有茅草;检查楼板和构架以得知木材的状况;他在工作过程中给建筑拍了许多的照片,以便有足够的图像证据来进行恢复。

在关于住宅的建造年代上,埃伯顿与伊斯汉姆之间存在着分歧,埃伯顿认为布朗住宅建于1640至1650年,而伊斯汉姆认为应当在晚些时候。为了证明确切的建造年代,埃伯顿后来雇佣了一个律师,查找有关该建筑的契约和遗嘱文件。调查表明,此建筑是小亚布拉罕·布朗于1663年建造的。而埃伯顿马上告知伊斯汉姆自己的推断有误。1920年3月,当修复工作接近尾声时,埃伯顿再一次邀请伊斯汉姆来检查这一作品。后来他写道:

让我非常高兴的是他几乎挑不出任何瑕疵,在一些地方他可能会用与我不同的方式来处理,但他也认为在这种依据不足的情况下,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结论……得到像他这样的专家的溢美之词实在令人高兴。[83]

埃伯顿在修复工作中发现了建筑中留下的一处17世纪的局部,他创造性地采用了一种展示的方法,将其完整保存并用玻璃罩覆盖。在清理建筑二层的内墙时,埃伯顿发现了嵌在墙壁中的一个三扇落地窗的框架,埃伯顿没有将框架移走或是将墙壁拆除,重新修复落地窗,而是将其原样暴露出来,留在原地。埃伯顿解释道:“这样来访者可以像我们当初发现它一样看到这一痕迹,并得出自己的感受。”埃伯顿的这些创造性的方法在当时都是很少见到的,而在今天这些方法已经被广泛采用。布朗住宅是埃伯顿首次主持的修复工程,这一项目成为美国历史建筑修复的经典。

从建立新英格兰古迹保护协会开始,埃伯顿即在期刊《新英格兰的旧时光》(Old Time New England)上发表了很多文章,认为应当用最少的修补代替修复或重建。埃伯顿认为应当在修复中留下尽可能多的信息。例如他在一篇文章中介绍了对克莱弗林·理查德住宅(Claflin Richard House)的修复,在文章结尾他谈到修复中一个令人遗憾的错误———一处在结构上的细节被掩盖了。他以此来告诫从事历史建筑修复的建筑师:“那些修复所依赖的细节不应当在修复过程中被抹去,而应该被仔细地保留下来,作为精确性的证明。”[84]

在一些修复工作中,埃伯顿甚至还注意到了新旧材料的区分,例如在哈里森·奥蒂斯住宅(Harrison Gray Otis House)的修复中,他在所有新替换材料的右上角用大头针钉成小三角形,以此作为区别。[85]在今天,还可以在奥蒂斯住宅的楼梯上找到这些细节(图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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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1 哈里森·奥蒂斯住宅,爱尔兰人詹姆斯·克里任波士顿市长期间,将剑桥大街拓宽,该建筑被迫后移了40英尺

埃伯顿努力保存建筑遗产的原真性,避免对观者形成误导,力图向观者传达更为准确和丰富的历史信息。不对建筑做过多的主观判断,让建筑本身成为讲述的主体。可以说今日美国的历史建筑修复依然建立在这些理念之上。自埃伯顿到今天的近一个世纪中,这些手段依然是建筑遗产保护的基本方法。此外,埃伯顿发展了住宅博物馆的修复理念和操作方法,使其成为美国早期建筑遗产保护的主要模式。

美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建筑修复专家艾伯特·康明斯(Abbott Lowell Cummings)博士,在写给查尔斯·豪斯默(Charles Bridgham Hosmer,Jr.)的信中,这样评价亚布拉罕·布朗住宅的修复工作:

在那个时代很少有建筑修复的作品能像埃伯顿的亚布拉罕·布朗住宅一样能给今天带来参考和灵感。不过在那个变化纷呈的年代,有诺曼·伊斯汉姆(Norman Isham)和约瑟夫·钱德勒(Joseph Chandler)……以及乔治·道尔(George Francis Dow)……这样的非常活跃并卓有建树的建筑保护与修复专家。这一项目是埃伯顿的第一个正式的修复工程。我总是坚定地认为,即使不能说埃伯顿的工作超越了其他的这些专家,至少也是在同一水平上。特别是他显示出的克制:拒绝用美感来掩盖假象;拒绝掩盖一切重要的依据,而是把他们放在玻璃里展示出来;他对白石灰涂料的自由而正确的运用;以及他用文字以及照片所作的复杂的记录,所有这些使得我们在今天也很难超过他。[86]

埃伯顿、诺曼·伊斯汉姆(Norman Isham)、约瑟夫·钱德勒(Joseph Chandler)、费斯克·肯贝尔(Fiske Kimball)以及乔治·道尔(George Francis Dow)都是当时较有影响的从事建筑遗产保护和修复的专家。他们出身于建筑师或历史学者,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古建筑修复的训练,只是通过实践以及相关书籍来积累知识。他们的方法和理念对后来的建筑遗产保护有很大影响。从1926年威廉斯堡的修复工程开始,专业的建筑师和历史学者开始在建筑遗产保护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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